“学风建设委员会”绝非摆设
2006-05-14黄艾禾韩旭
黄艾禾 韩 旭
学界的学风问题成为媒体近来议论的一个热点。3月7日,教育部社科司副司长袁振国就此问题接受本刊记者专访。袁振国表示:“针对学界出现的诸多学风问题,教育部筹备了诸多时日的‘学风建设委员会即将正式成立。”
中国新闻周刊:教育部在2月透露正酝酿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等机构,以有效治理高校出现的“学术抄袭”和“学术造假”问题。这是针对现在媒体报道比较多的学术腐败问题的一种措施吗?
袁振国:学风不正,学术不端的情况确实是存在的,或者可以说是一种学术“失范”。这里的原因比较复杂。教育部历来对此问题非常重视。2004年教育部成立于有99位学者组成的“社会科学委员会”,在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公布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被称为“中国第一部学术宪法”。
但是《规范》的公布还只是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还要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比如出现了不遵守学术规范的情况,怎么处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遵守规范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对学术规范了解不够,意识不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这就要加大教育和宣传的力度;另一种情况是明知故犯。不肯做艰苦的工作,投机取巧,严重的甚至捏造事实,编造数据。这种情况光靠讲道理已经解决不了,就要采取一些措施。
要有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办法,以及相应的评审制度和监督制度。这就需要有专人出来做这个事情。如果由行政部门来做的话,有很多方面会不太好操作。
我们一直鼓励各学校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光有学校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有一个指导性机构来协调这些问题。这就是酝酿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的初衷。
中国新闻周刊:具体来说,“学风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袁振国:委员会有四项主要工作:一是根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拟定惩处学术不端的行为准则与制度细则,二是总结高校学风建设的经验,树立正面典型,三是针对学术不端行为,选择典型事例,通过组织调研,专家鉴定,召开听证会等方法,提出研究咨询意见或建议,也就是抓反面的典型;四是受教育部社科委委托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中国新闻周刊:这个委员会有多大的权力?
袁振国:这个委员会对于事实裁定没有法律的权力,它实际上是一种学术自律、道德自律的组织。但在国际上这种行业协会是有很高的威望的。比如说律师委员会,它可以裁定取消律师资格,权威性很高,学风建设委员会可以发表声明,表明自己的观点或立场。如果谁的学术成果被认定为剽窃或造假的话,我想他就很难在学校呆下去了。学风建设委员会通过它的工作树立起威望。从这个角度说,它绝不是一个摆设。
中国新闻周刊:什么样的人能成为学风建设委员会的成员?他们是以怎样的方式产生出来?
袁振国:对委员会成员的要求有四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熟悉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为人正派并且热心于学风建设工
现在的人选基本是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和各高校来推荐,预计将来会由25人组成,争取尽快成立。委员会所有的人都是兼职,这25个人会经常研究讨论问题,真正工作起来后肯定要发动和借用各学校的力量。到那时会根据情况,组成各种临时的工作小组。
这项工作,其实是一项很繁琐、公益性的甚至是得罪人的工作。
中国新闻周刊:如果是出现了有某所高校被指有学风不端的问题,这个委员会会怎么工作呢?
袁振国: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受某个部门比如某个学校的委托,由学风建设委员会来调查,还有一个就是有些时候学校不愿意把问题暴露出来,但学风建设委员会认为有必要介入,这时学风建设委员会受教育部或者社科委的委托来调查这些事情。
调查完后会做出一个判断,也会有一个建议,但是这个判断或建议没有法律效应。所以它的威信是通过它工作的水平、公正性树立起来的。
中国新闻周刊:现在有专家指出,目前高校对研究生学习期间和教师评职称的论文数量要求,也在客观上促成了论文造假或学术腐败的产生,教育部对这方面有什么考虑吗?
袁振国:据我所知,教育部并没有文件规定过研究生学习期间要发表多少篇论文,这是各学校根据自己的培养目标和对学术能力检测的理解规定的。学校对在这方面的要求一般也是公开的。考生在报考这些学校的时候可以做些了解,进行选择。这样的要求可以讨论,但把这样的要求作为学术造假、学术不端的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