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加速前行
2005-04-29
“十一五”开局在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针对我国当前财税体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提出了“要推进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这意味着,从去年开始的新一轮渐进式的财税体制改革即将深入。业内人士认为,更多更核心的财税改革将在“十一五”期间基本完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首先实施了“分灶吃饭”的财政包干制,从1994年后实施了分税制改革,这种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已经推行了十几年,在取得积极有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分配依然存在很多模糊之处。不少政府一方面热衷于搞形象工程和营造政绩,而另一方面使基础教育、扶贫、公共医疗、环境保护等工作备受冷落。要转变政府职能,必须进一步明确政府间的事权划分,然后根据事权分配格局来规范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特别要解决目前中央与地方尤其是县一级政府中的财权与事权严重失衡的问题,从而实现事权与财权的统一,政府义务与权利的统一。这样既有利于考核政府业绩,又有利于营造一种良好的激励机制。
随着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的顺利实施,与此相配合,在税制上需要更为积极地采取各项改革措施。据权威人士透露,下一步主要涉及多个税种改革:一是实现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这样可以享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优惠,以此来扩大企业投资、促进技术改造和创新的积极性。这一试点已在东北地区进行,有望“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大面积推广。
对于企业普遍关心企业所得税的改革,财政部门已经多次呼吁,并加快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并轨。前不久,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就斩钉截铁地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已经迫在眉睫,时机已经成熟,不能再拖了”。但从各方反馈的情况看来,由于涉及多部门的利益,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的相关法律草案明年能否提交人大审议,还是个未知数。但即使法律通过了,明年也不大可能实施。而统一企业税率,让各种所有制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从2006年起,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已从800元调高到1600元,这个与城乡居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在争议多年后,终于尘埃落定。另外合理调整、改进资源税,适时开征燃油税,推进物业税改革,规范土地收入管理办法,试点社会保障税等都有望在“十一五”期间,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逐一推出。可见,今后一段时间将成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点推进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