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的对话
2005-04-29黄荣怀张进宝
黄荣怀 张进宝
特邀嘉宾:
黄荣怀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院院长,知识科学与工程研究所所长
张进宝 北京师范大学信息科学学院博士生 新一轮教师培训的展开和教育部2004年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的颁布,预示着我国新一轮教师培训将由信息技术培训转向教育技术培训。
《标准》的出台中对中小学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等方面都制定了新的要求,它的出台在中小学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本期对话就《标准》出台后教师和教研员们普遍关注的问题,邀请了黄荣怀和张进宝两位《标准》的主要负责人和起草人进行探讨,现整理出来,为各位读者答疑解惑。
为什么在目前的背景下出台这一《标准》?有什么意义?
《标准》是由教育部于2003年上半年开始组织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和中央电教馆等单位和全国的几十名教师以及教育信息化专家,历时一年半时间的研究,委托全国教师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审定而颁布的。当时的基本背景是:前一轮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已经基本结束,而在这一轮培训中信息技术与教育技术是非常重要的培训内容,总体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由于全国各地的差异较大、地区发展不平衡,再加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因而培训的效果也良莠不齐。许多教师经过培训后,感觉自己能掌握一些计算机的基本操作,但是“怎样把信息技术真正应用到教学中”,一直是广大教师所困惑的地方。教育部师范司组织制定这个标准,就是为了让广大中小学教师掌握“新技术”,切实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并使得教育技术培训工作有据可依。
《标准》分别对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制定了不同的能力标准,各能力标准的侧重点是什么?
《标准》针对三类人员按照各自具体的工作领域或工作“岗位”制定不同的能力标准。教学人员的主要工作是教学,包括教学的设计、实施、评价以及管理,除此之外还有教学研究工作,所以基本的思想是以“教学”为核心。
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只是普通的“教务”,还需要统筹规划整个学科和学生的发展,整体规划教师的培训、提升和评估,为教师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校际间的交流。
技术人员的工作是辅助教学人员进行教学,包括技术支持与服务等方面。
因为三类人员岗位的差异,所以三个能力标准首要的差别在“应用与创新”层次上。以此倒推,因为要做的事情不一样,所以需要具备的意识不一样,所需掌握的知识与技能也不同。而在社会责任这方面,教学人员主要为学生考虑,管理人员要为教师和学生统一考虑,技术人员要为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服务。
在学习《标准》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其中的表述有很多比较笼统之处,例如“教学人员教育技术能力标准”中对教学人员的应用意识提出了4点要求,其中有“具有在教学中开展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进行教学改革研究的意识”一条,但是没有详细阐述“整合”的标准或范例,诸如这样的表述还很多。这种概括性的表述能否给教师的教育技术能力发展提供指南?能否从根本上促进教师的教育技术能力提高?能否真正促进学校教学的改革?
这是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实际上《标准》所体现的只是“最低”要求。另外,还有以下几点考虑:首先要考虑“差异性”问题,比如: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需要“因地制宜”,不同的科目、不同的教学内容、不同的学生特征、不同的技术环境以及教师的不同知识背景与信息技术技能等都会对“整合”产生影响,因而很难概括出统一的标准;其次,“意识”是影响教育技术应用的首要问题,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即使掌握再多的知识和再好的技术,也很难把教育技术切实地应用于教学中;第三,要把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用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决不可能一蹴而就。
为了能让大家更好地理解《标准》未来的走向和发展,我们编写了《标准》的解读本,其中包括整体大背景的介绍、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对比和介绍、目前中国教师为什么要学教育技术、标准具体条目包含哪些范围和内容以及大量的案例等。
在我们已经有的认识中,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都应该有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评价和反思能力,并且在当前推行的新课程体系中对教学人员的教学评价和教学反思能力有更高的要求,然而《标准》中对“评价与反思的意识”似乎有弱化之嫌?我们又该如何正确理解?
这里的“评价与反思”是指一种特殊的“个体行为”,其“能力”的显现应该是综合的,包括“具有一定的意愿”、“借助辅助工具(技能)”、“实际工作的行为表现”和“关注相关的问题”等。《标准》把评价与反思“划分”成不同层次的4个部分:第一个层面是初步的,是意识和观念上的;第二个层面是在具备了这样一个意识的基础上,要掌握哪些基本的知识和技能;第三个层面是应该从哪些方面去做;第四个层面是从做的过程中、从社会责任来看,还应该关注哪些问题。这不是对于“评价与反思”的弱化,而是有了更为全面的考虑。
《标准》有很多内容较以往的一些教学要求是新的,也是常规的教师培训中很少接触到的,例如要求教学人员“掌握教学系统设计的一般方法”。教学设计有别于教案,现代教学设计理论又在不断的发展中。作为一般的教学人员、学校管理人员或者技术支持人员,应该如何面对这个标准?
实际上,教学系统设计是教育技术最核心的内容之一,也是目前教育技术应用中最薄弱的环节。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教育技术培训和信息技术培训的区别,信息技术培训强调的是基本操作和基本知识的掌握,但要真正应用到教学当中,还存在着“转化”的问题,这正是教师们目前比较困惑的地方。这个问题恰恰是教学系统设计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为什么有的教师使用多媒体投影设备进行教学效果很好,而有的教师却比较呆板,其中除了教学技能有差异以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教师的教学设计能力不够。这是对教师提出的一个新的要求。
教学系统设计本身并不复杂,主要包括3个阶段:第一,教学的前端分析,包括对教学内容、学生的特征和教学的环境等的分析;第二,教学的实施,包括选择什么样的媒体,以及如何使用媒体等;第三,教学的评价,主要指采用什么方法来评价学与教的效果等。对于这些工作内容,教师们在教学中也是经常或多或少地涉及,但是没有系统化和规范化。很显然,在新的历史背景下,教学人员掌握这些方法是完全必要的。另外,对于技术人员来说,他们要为教学人员做好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了解教学设计的一般方法也是应该的。
目前很多信息技术教师充当着技术人员的角色,当《标准》实施后,对他们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标准》是针对“岗位”的,一个人有多个岗位是正常的。对于信息技术教师,他们可能还要做技术人员的工作,因此,这些人就有两个岗位:信息技术课的教师与技术人员。作为前者,他们要达到“教学人员”的标准,作为后者,当然要达到“技术人员”的标准。在教育技术应用方面,由于他们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知识背景的特点,具有先天的优势,如果能真正地把信息技术手段和教学设计方法应用到信息技术课的教学中,并进一步在其他教师中进行推广,则他们很容易成为教育技术应用和培训的骨干,具有比较好的发展前景。
《标准》除需要教师的配合,还需要社会各方面(包括学校、学生家长乃至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那么,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应该做好哪些协调工作呢?学生家长应持怎样的心态?教育主管部门又应怎样配合?
《标准》的实施除了需要教师的配合外,确实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首先,需要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对与《标准》相关的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包括经费、组织与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支持。其次,学校要为教育技术的应用创造物质环境与人文环境,大力开展教育技术培训工作,尤其是采用“校本培训”的方式。第三,《标准》也希望能得到学生家长的认同,教育技术的应用必然会带来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等的变革,同时也必将带动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在我们的《标准》出台之前,美国早已颁布了他们的《国家教育技术标准》,这两个《标准》有什么不同?各自的特色在什么地方?美国的《标准》对我们有哪些可借鉴的地方?
通过借鉴国外众多标准的制定经验,我们发现美国教育技术标准有较严谨的体系框架(理论基础较好),英国的教师标准则在具体的绩效指标描述上颇具特色(切合实际,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彼此各有千秋,都有可供我们借鉴之处。
美国教育技术标准的体系框架可用“64N”表示。其中“6”表示6个能力维度,“4”表示4个不同的阶段(学习阶段或工作阶段),“N”表示N个绩效指标。
例如,美国教师的教育技术标准体系框架是“64N”6个能力维度是:
⑴基本操作与概念;
⑵规划、设计学习环境并体验;
⑶教学、学习与课程;
⑷运用技术促进评价;
⑸运用技术促进绩效和专业实践;
⑹社会、道德、法律与人文要求。
4个不同阶段是:一般性准备阶段,专业性准备阶段,教学实习阶段和职后执教一年。
N个绩效指标则按不同的阶段由低到高、由浅入深地围绕6个能力维度给出了具体的行为指导,而且不同阶段的绩效指标个数并不相同(一般性准备阶段17个;专业性准备阶段24个;教学实习阶段15个;职后执教一年21个)。
从美国制定标准的过程中我们还可吸取到以下经验:
⑴坚持一个标准(全国不分先进、落后地区都采用同一个教育技术标准);
⑵开发两类实施案例(一类是围绕每一个学科设计的实施案例,另一类是面向研究性学习涉及若干个学科的综合案例);
⑶注意三方面的结合(教育技术专家与学科专家相结合,教育技术标准研究与案例开发相结合,教育技术标准与课程标准相结合);
⑷抓住四个关键环节(制定标准、开发案例、进行试点和评估检验)。
我们的《标准》参考了美国的《国家教育技术标准》,但在体系框架上与美国的《标准》不同。美国的《标准》按照教育技术的内容分成不同的模块,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中国人的思维习惯,我们的《标准》有一定的层次性。
《标准》把意识和态度作为起点,列出了在教育技术的各层面应该具备哪些意识,如认识层次、应用意识层次和评价与反思层次;在意识的基础上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是实现教育技术应用的必需;有了意识,有了知识需要,从哪些方面去做,这在第三个层次应用与创新方面体现出来;而在教育技术中最高的层次是社会责任,这是教师所肩负的最重要的教育技术应用责任。从这些方面能看出我们的《标准》是很具中国特色的。
整个标准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教学人员教育技术能力标准
第二部分管理人员教育技术能力标准
第三部分技术人员教育技术能力标准
《标准》的每个部分大体框架如下:
一、意识与态度
(一)重要性的认识
(二)应用意识
(三)评价与反思
(四)终身学习
二、知识与技能
(一)基本知识
(二)基本技能
三、应用与创新
教学人员:(一)教学设计与实施
(二)教学支持与管理
(三)科研与发展
(四)合作与交流
管理人员:(一)决策与规划
(二)组织与运用
(三)评估与发展
(四)合作与交流
技术人员:(一)设计与开发
(二)应用与管理
(三)评估与发展
(四)合作与交流
四、社会责任
具体《标准》细则可以参看: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level3.jsp?tablename=836&infoid=7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