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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夫作品

2005-04-29

延安文学 2005年4期
关键词:散文生活

真切而鲜活的乡村记忆

——刘凤珍《最后的种地人》阅读札记

读完刘凤珍散文集《最后的种地人》,我不禁在想,这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女同志,在不经意间竟烹饪出了一桌颇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散文食品,撩起了人们胃口。

乡村是什么?乡村是一种包孕了多重因素的文化符号,它既是童谣,是梦,是儿歌,也心灵的港湾、温馨的回忆。在中国古代社会里,“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的乡村是与庙堂文化相对立的一种文化存在。那些身在庙堂之上的文人墨客们或者是像陶渊明一样退隐,或者像王维一样为了进一步升迁积蓄力量。有过“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体验,他们才会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与自得。就是在现代社会里,乡村依然是与城市工业文化相对立的一种文化存在。城市代表着大机器工业化生产,优渥的物质生活条件,我国21世纪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城市人口、小城镇人口要达到多少多少。正因为乡村与城市的不平等性,通过各种方式向城市辗转挺进的乡村人口才会越聚越多。君不见每年的高考中,农家子弟是如何拼着命地游往城市的岸头;君不见每年的春节过后,那些被城里人称为“农民工”的人是如何扛着大包小包匆匆奔跑在南下打工的铁道线上;君不见新闻报道里报道出许多地方的农民不堪税赋撂荒土地而宁愿跑到城市里捡拾垃圾……事例种种,不胜枚举。然而,有一点是许多人的共识:乡村生活自然、宁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似乎没有城市生活的杂嚣而烦乱;乡村里人际关系的简单、纯朴,似乎没有城市里的勾心斗角与尔虞我诈;乡村里空气清新、食品绿色,似乎没有城市里的环境污染、空气浑浊……因此,对于那些生存之境在城市、生命之根在乡村的准城市人口而言,回忆乡村某种意义上便是对现实的生活的批判,因为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全是建立在物欲横流的市场经济上;对于那些仍然在向城市挺进的旅途之人来说,当他们在整理行囊的时候,回忆乡村便成为其最好的安神剂,因为今天心灵的休息,便为明天的上路提供充裕的能量。

在我国现当代文学里,乡村文学的主题更多是是承担对于现实社会的批判,承担对国民劣根性的批判。现代作家沈从文在“湘西系列散文”里竭力描绘湘西地貌风情,表现人与人的自然关系,其实质上是作为“乡下人”的作家对于现代城市文明的心灵拒绝;而当代散文作家周同宾在开掘乡村题材时,已经注入了“五四”精神,体现了作者对乡村人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大胆批判,全然超脱了肤浅的乡情、乡思。在时代的列车到达当代的市场经济社会后,作家们的写作个性变得越来越重要。如果所有的作家均在叙述乡村生活,读者会由于题材的雷同而产生厌烦;如果作家们都在忙于倾诉个人“欲望”,表现出对于城市消费文化的极大热情的时候,有一个人坚持书写乡村,那么这个人可能就被媒体关注,这个人也极有可能成功。譬如新疆的散文作家刘亮程先生当年一直在“一个人的村庄”里默默地刨土种地,在广种薄收中煎熬日子的时候,忽然被“后现代社会”的评论者们确认为“1990年代大陆最后一个散文作家”(林贤治语)后,几乎在一夜之间就红了起来。而在陕北的散文作者刘凤珍却没有这样幸运,没有评论者用“后现代社会”的哲学理念来诠释她的作品。刘凤珍的写作目前还停留在自然真诚状态,没有形成思维的自觉。但是她写其最为熟悉的娘家村“店村”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写“店村”的人事风情、四季生活。对于《最后的种地人》而言,它有这样两个方面的显著特征:

一曰“真切”。散文本来应该是最真实的文本,但是长期以来当代散文写作中弥漫一种“虚假”的氛围,一些写作者为了追求所谓的“意境”,而不惜任意扭曲写作对象。就拿乡村生活而言,仿佛都是人间天堂,都是“海市蜃楼”,可现实的乡村生活如何,只要有一丝乡村生活经验的人、只要有一丝良知的人绝不会产生这样的判断。刘凤珍的《最后一个种地人》,分为“寻找家园”、“山里人生”、“亲情纪念”、“梦萦黄土”四辑,还原乡村风景,流连乡里人生,寄情乡土乡风,充分表现出了一位女性作者的认真与细腻。如《冬日话山村》有点像国画那样散点透视的构图,似乎在漫不经心之间交代了乡村人冬季的生活状况。而这种生活状况,似乎就是有过乡村生活经验的人们所经历过的那一幕幕场景。瞧,男人们三五成群地上山砍柴,女人们凑到窑里做针线活,这是多么真切的生活场景啊!“男人们吃过早饭,日头晒得暖和了便一邀几人,绳子缠在腰里,镢头挂在肘弯,猫着腰,筒着手,哼着酸酸溜溜的信天游,一起去山沟里砍柴”、“‘哎吆,不早了,日头落山了,快回家做饭喽,操心‘吃饭的回来没好事。‘小眼睛正上茅房,大声喊。其他女人赶忙收拾了手里的活计溜下炕沿,急火火地屁股一扭一拧回家了”……一切是那般熟悉,读者仿佛又看到了三大爷、四大叔、婶婶、姨姨们当年生活情景。还有《山里人》、《忙春》、《村子》、《赶集》、《隆冬》、《婆姨的日月》、《我们村里的男人们》等篇什,所描写的生活也似乎是我们这些拥有乡村生活经验的读者们所熟悉的。正如散文评论家喻大翔博士对散文之“真”阐释的那样:“‘散文的真可分为五层次:一、对象的真,二、主体的真,三、时代的真,四、文化的真,五、人类的真”。刘凤珍的这组“乡村散文”仍停留在“对象的真”这个层面,远没有达到“主体的真”、“时代的真”、“文化的真”、“人类的真”。要使散文写作不仅仅停留在“真切”二字上,她还应该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曰“鲜活”。鲜活者何也?鲜活就是对事物进行描摹与刻画的时候,使其达到栩栩如生、活灵活现的地步。在乡村散文的写作中,“真切”仅仅是事物真实状态的还原,而“鲜活”是融注写作者个人情感体验所传达出的一种新鲜与生动的阅读滋味。没有“鲜活”,“真切”只是简单的状态扫描;有了“鲜活”,山川景物、风土人情一下子活泛起来,仿佛有了生命力。要做到“鲜活”,必须把握这样几点:一是对事物敏锐的观察,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二是要有较为圆熟的语言文字表达功力,把所见者用生动的文字加以记录。对于刘凤珍来说,她的人生在陕北高原里展开,她的情感在陕北高原里形成,她的一切的一切,全部是陕北高原所赐予的,她与黄土文化的亲密接触,自然在情感上没有任何隔阂。加之,她由乡入城,成为一个在生存境遇上城市人,这就形成了其敏锐的观察视角,使其文字中有种“鲜活”的力量。如《隆冬》的开头是这样描写的:“隆冬,山空,树瘦,路闲,阳光也懒了。整个山庄像个年迈枯瘦干瘪的老人立在那里。那皱巴巴的地皮,何尝不是老人那网着皱纹的脸;那一棵棵树赤条条地端耸着,何尝不是老人硬茬茬的胡子;那一座座浑圆的山包,何尝不是老人佝偻着的罗锅背”。这段文字中三个具体形象的比喻,不是有深刻乡村生活体验的作者是想不出来的。《忙春》中有这样一段景物描写:“向阳处灵敏的黄蒿芽最早感知春的气息,俨然情窦初开的少女含情脉脉又羞羞答答,探出嫩绿的芽儿。枝条绿绿的桃树,绛紫色的杏树,满枝满丫的花蕊儿好似青年脸上饱满的青春豆豆。一惯爱炫耀自己功劳的老母鸡绯红了冠子,她怀孕了。几个五六岁的顽童,解开臃肿油黑的破棉袄,用小镢头刨“蔓蔓草”和“黄蒿芽”玩做饭饭的游戏,小石片、破瓦片是他们的锅碗瓢盆。他们刨出肥嘟嘟的‘壮地圪虫,它没睡醒似的伸伸懒腰,正当它还在那儿悠闲地摆谱时,孕鸡的头伸过顽童的裤裆把‘壮地圪虫叼了去,解解她妊娠期的馋嘴……”这段描写清新、自然,仿佛徐徐展开的童话故事那般有魅力。刘凤珍对于人物的把握,也仿佛像画速写画一样,寥寥几笔,一个人物便栩栩如生、譬如她对乡村中有个性特点的一组人物素描散文中,通过对“来马”、“芒种”、“馕子”、“老脑”、“花嫂”、“二干脑”、“红包袱”、“犟板筋”、“苦瓜”、“冬旋”、“豌豆父亲”这些具有特殊绰号的乡村人物描写,仿佛连环画一样活画出乡村百态人物,令读者忍俊不禁,开怀大笑。当然,我们开怀之后更多的还是对于乡村人物命运的思考。再者,刘凤珍在散文语言运用上,不是追求新奇光亮的新潮语言,而是刻意捡拾土得掉渣的乡村“原生态”语言,一方面还原一个真实的乡村生活场景,另一方面也使其语言打上了鲜明地域文化的记印。如,“山里孩子土不溜秋黑瓷棱登,简直就像从山里挖出来的洋芋圪蛋”(《冬日话山村》)、“北方的冬天奇特地冷,凛冽的寒风顺沟蹿进来,灌满整个沟”(《风里童年》)、“下罢雨足够两个月了,路上的黄尘像刚过箩的面粉,说话都能吹起来”(《二干脑》)、“站在山野畔上,眼前全是悬崖圪岔,尖刀圪梁,山洼里一棵树都没有,干枯的衰草稀疏低矮,光秃秃一片荒凉。乍看就像癌症病人脱光头发的秃顶,惨白而孱弱,又像衣衫褴褛的老妇垢面蓬头在凛冽的严冬瑟瑟发抖”(《人间精灵》)、“再俊俏的婆姨窝在村子里也会衰老得早,也会变得蛮不溜溜,瘦格灵灵像根麻柴棍棍,皱纹如蛛丝网,无法再从她们的双眼皮里找到做姑娘时的机灵,大脸盘明晃晃凸起了很高的颧骨”(《婆姨的日月》)、“晚上,蝇子学人的样子,硬往人住的窑里闯,它们落满了墙壁窑顶,粪便把墙壁染成了鹌鹑蛋一样的颜色。天不亮,蝇子嗡嗡在耳边乱叫,又来叮你的鼻尖脸蛋和脚丫。骚扰得大人娃娃都骂:把它的老子死不断”(《村子》),等等。这些生动而鲜活的乡土语言,恰倒好处地传达了作者的乡土情感。

总而言之,就《最后的种地人》的具体特点来谈,我以为其用心之处就在于采用记录的方法,描绘出一个尚不为山外工业文明下的经济社会所污染的“原生态”乡村环境,为我们在今后考证陕北历史提供很好的民俗文化资料。让我们再次感谢刘凤珍女士,感谢贡献给读者的这些类似老南瓜、老豆角、老土豆之类的没有污染的绿色食品,使读者们拥有了一次难忘的乡村旅行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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