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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试点牵动众人敏感神经

2005-04-29

商界 2005年4期
关键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物业税购房

物业税终于要来了!

2005年2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官员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历时一年完成的《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进行研讨。据了解,会议虽以国际研讨会的形式召开,但从各部委的重视程度以及与会领导的发言来看,会议上非常明确地传递出一个信息:政府目前在积极推进我国房地产新税制的改革,我国开征统一规范的不动产税势在必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谢伏瞻表示,我国2005年将就新的税制进行设计,并将于年中选择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为最终出台不动产税提供决策基础。

在此次会议上,国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还透露,不动产税初始阶段可能不涉及个人住宅,但最终将覆盖城乡所有房地产,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不动产,而目前具体的实施框架和方式正在进一步的研究当中。

据媒体报道,首批进入试点地区的城市包括北京、重庆、深圳。虽然随后几天有关方面指出物业税试点是传言,但从目前的情形来看,物业税迟早是要到来的。

据了解,此次物业税改革的大方向是“正税、明租、清费”。

“正税”即合理设置新税制,统一内外税制,避免重复征税,改变流转环节畸重保有环节畸轻的现状,并尽量向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国际通行方向靠拢。

“明租”即土地㈩让金从一次性收取改为分年收取,明确地租性质。“清费”则是除少数确有必要的服务性收费外,其他收费或取消或合并为某一个固定的税种。

据了解,一旦物业税开征,一方面将降低购房成本,另一方面将加大购房后的税收成本,对房地产业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据建设部专家赵燕菁估算,如果改用物业税的形式分期支付地租和税费,现在的房价就可以大幅下降。如果把地价和其他费用所占建设成本的比例降到国外的一般水平,降价幅度有望达到40%。

评论:物业税关乎每个居者的利益

杜甫说,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但是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要实现“居者有其屋”谈何容易,高企的房价就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据了解,高房价正让很多家庭不得不压缩其他方面的开支。所以,无数人,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对物业税的出台翘首期盼。

物业税的出台对于每一个购房者会有什么具体影响呢?通俗地说,一旦物业税推行,国家将把地皮“免费”给开发商,这样房子的价格就不包括土地,价格会大跌(现在房价中土地成本大约为40%)。当然地不足免费的,由购房者在30到50年的时间内平均交纳。试想一下,这样的政策一出,谁会去买那些包括地皮成本的房子呢?已经交了土地成本的房价还会这么高吗?而且二乎房也不好卖出,因为大家都愿意买低价的不包括地皮成本的房子。而那些以投资为目的的购房行为利润将会缩水。

所以,物业税的出台在关乎房地产公司利益的同时,更关乎每个居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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