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给点阳光更灿烂
2005-04-29齐逢昌
齐逢昌
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收效如何?
虽然,中国农村信用社体制历经多次改革,但这次是最有效的,因为只有这一次才能从产权体制等制度层面上而不是仅从隶属关系上来解决问题。国家虽然拿出了一些央行票据来消化农村信用社多年来由于体制原因形成的部分不良资产,但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国务院结合中国国情制定的这个方案,是实事求是的产物,是信合人在这么多年不断摸索的结果。从效果上看也是好的,大部分信用社开始扭亏为盈,全系统实现了盈利。
国家对四大银行先是剥离了1万4千亿的不良资产,后又进行了67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注资,相比而言,国家对农村信用社只用了区区1800亿央行票据,可以说农信系统改革是花钱少、见效快的改革,真是“给点阳光就灿烂”。多少年来,农村信用社一直不被人所关注,曾经进行的历次改革也只是将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不受欢迎的养子被送来送去,农村信用社员工的工作条件长期很差,待遇一直很低,而本次改革所体现的政府的重视以及相应的扶持,对于农村信用社及员工来说自然是久旱的甘霖。在此激励下,信用社的员工付出了其他金融机构员工数倍的努力。
然而,正当农村信用社刚取得一些成绩、露出生机时,就有人认为应该停止对农村信用社的某些政策扶持,还有人说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地区搞垄断了。其实,这些认识是错误的。
首先,虽然支农不支农是国家财政政策的事,严格说和信用社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农民是弱势群体,农信系统在道义上应扶持他们、服务他们,而且事实上国家也规定了农信系统的服务“三农”的要求。服务“三农”的政策性与农信本身的商业性要求有一定的矛盾,政府本身应为对这种政策性承担相应的责任,继续为农信提供相应的补贴或扶持。
第二,农村信用社本身就是“三农”的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组织的一种,其基本任务是为农民创业、农户致富和农村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由于“三农”的弱势地位,农村信用社本身也举步维艰。之所以这几年好一些,是因为“三农”问题得到了相应的重视,农村信用社得到了相应的政策扶持。但农村信用社本身还很弱,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天津市农村信用联社成立后,经过三年的努力,到了2003年160家信用社才实现了社社盈利,但都是微利,历史上的亏损,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解决。山区的信用社一年实现利润15万,也就是说有的信用社实现盈利后,利润也是非常小的。如果说一个社有一笔贷款一二百万,产生了风险,收不回来,就足以使这个信用社当年形成亏损,甚至若干年后都弥补不了。这是我们信用社的现状。因此,农信系统客观上需要三两年的休养生息。
第三,农村信用社所谓在农村地区的“垄断”或“一枝独秀”的提法本身值得商榷。(1)农村信用社所谓在农村地区的“垄断”或“一枝独秀”的提法,如果说在贷款市场上也许有点道理,但是在存款市场远非如此。不必说邮政储蓄这样的抽水机了,就是农业银行以及其他商业银行都在抢农村的存款市场,而只有农村信用社选择农村与农户作为主要的贷款市场。难做的,别人不做;容易做的,都抢着做,这是市场选择的结果。(2)即使在贷款市场,最初农村信用社更多地是出于无奈,没法跑,而后来才变成自觉的行动。在计划经济时代,多家银行其实早已在农村存在,后来因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主动从农村撤出,所以农信社目前“一枝独秀”的局面恰恰是一定历史条件下市场竞争的结果。(3)将来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了,农村的商机多了,而城市竞争更厉害了,商业银行说不定还会“杀回来”。
所以,对于刚刚有所起步的农信改革,政府还要继续提供相应的支持。再给点阳光,会更加灿烂。
中国农信系统的出路在于正确的市场定位
近年来,农信改革的成功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实行或坚持了本身差异化的准确市场定位,是否将客户定位在农产、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不起眼的小客户身上,而不是与大银行去展开肉博战。
服务“三农”是农村信用社的基本任务,然而,即便如此,最关键的还是抓住农产贷款。从农产贷款与企业贷款的区别来看,农产贷款的风险要小。这是因为:第一,农产承担无限责任。农产是一个小的工商个体户(虽然有些甚至没有经过注册),从法律上承担无限责任,而我们一般公司企业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第二,作为以家庭为单元的农产经济,农产的生命周期长,一个家庭起码要维持几十年,而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生命周期短。我们估算了一下,中国的企业生命周期大概在10~15年,乡镇企业的生命周期还要短,初步估计了一下,也就5~7年。第三,农产的经营活动一般比较保守,而企业的经营一般具有扩张性。正是农产要承担无限责任,再加上农产经营活动还要受土地的限制、住所的限制,因此一般的经营活动比较保守,而企业是有限责任制,而且通常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企业有一种扩张与冒险的冲动,所需要的贷款不仅满足流动资金需要,而且需要大量的长期贷款。第四,农产的住所相对稳定,一般固定一个村子里,即使家大业大以后,一般不会随意迁移,而且也不会经常分家,即使分家,由于将承担连带责任,也不用担心贷款没有下落。但是企业则不一样,不少乡镇企业,干好了、冒尖了,就进城了,干得不好了,就地破产;而且企业通常分立为多家,关系搞得很复杂,贷款的偿还往往无着落。
另一方面,我们再看农产贷款的需求情况。不管经济发达与否,农村依然存在大量的资金需求,只不过由于体制上的障碍,没有能得到很好地满足而已。这种体制障碍主要表现在土地的性质上。在中国,农村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是不允许上市转让的,主要的生活资料——房屋,楼盖得再好,因为使用的土地是农用土地,所以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不具备抵、质押的条件,而《担保法》要求贷款要有担保或要有抵押、质押。因此,农户贷款意愿难以得到满足,而民间借贷非常活跃。显然,农户还是大有市场的,农信系统应该大有作为。
从农村信用社来看,立足社区,服务农户、服务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有自身的优势。第一,农村信用社具有信息收集、加工、整理、跟踪等方面的优势,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目前信用社是全国唯一一家,特别是在农业地区,是完全按照行政区划来设置机构的。虽然从管理体制上做了变革,但是我们整个机构的设置基本上仍然是按行政区划分的。这就体现了农村信用社本身的社区性和区域性。从人员结构来说,通常农信系统的员工基本上是本地人,本身也是融入到社区生活的成员。他们对本社区的情况十分熟悉,包括对承贷人的性格特征、家庭历史、产业状况、社会声誉、个人嗜好以及消费特点等等是非常熟悉的。农信社作为社区银行,遵循着社区银行的一般规律。社区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普遍来说非常密切,在审查贷款时,客户不仅仅是一
堆财务数据的代表,而是活生生的人,这是社区银行非常明显的特点。信用社主任对每笔贷款的农产的情况非常了解。而大银行对放贷企业不一定了解,反映在大银行的受贷企业只是账表所罗列的数字,他们只能根据这些数字来决策,数字是否真实,是如何得到的,以及数字背后的故事就无从得知了。总之,社区银行的信贷员对当地情况非常熟悉,能迅速做出信贷决策,能够主动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控制风险。
第二,从员工素质来看有着低学历、专业知识不足的一面,同时也能吃苦耐劳的一面。就目前来说,虽然农村信用社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员工队伍在不断壮大,但是目前农村信用社员工的业务专长、学识和学历方面仍然是全国各金融机构当中最差的。而且农村信用社在人员上“近亲繁殖”,“师傅带徒弟”,学到的仅仅是纯银行的存,放、汇等传统业务。但是,农信的员工也有优势,他们熟悉农村、熟悉农业、熟悉农民,对“三农”比较熟悉,其中绝大多数本身就是农民,吃苦耐劳,作风比较扎实。
第三,资金实力较弱。农村信用社都是相对独立的法人,注册资本金少,实力弱,抗风险能力非常差。在本次改革的摸底中发现,有的信用社没有资本金,成立之初就是从别的信用社分离出来的;有的资本金很少,就一二百万。这种资金实力,决定了农村信用社不能从事大笔放款。
第四,按行政区划设置的农信系统,一方面会不可避免地受到相应的行政干预,而另一方面也会得到相应的行政支持。当地政府易于干预的是乡镇企业贷款,而愿意提供支持的则是农村信用工程等农户贷款,因此,农信社应尽可能定位在农产贷款上,而不是企业贷款上。
第五,从服务上,农信系统虽然存在金融产品比较单一、结算的渠道不畅、经营成本相对较高等方面的劣势,但也有着决策速度快、手续简便、离客户较近等方面的优势。
经过改革以后,一些农村信用联社变成了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将在城区与别的商业银行展开激烈竞争。如何在与商业银行等正规军的竞争中取胜,我认为关键还是在于有好的定位。
在城区,农信机构的定位应是“立足社区,面向民营、私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镇居民”,“社区型的小零售银行”,“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自己的银行”。这些口号是在今后相当一段历史时期农信机构想问题,定政策,抓经营,谋发展的基本出发点。以后无论考虑到什么问题,都要本着这个市场定位。
在城区,给城镇居民贷款,城镇工商个体户、私营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贷款仍然是我们的重点。目前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为何得不到解决,别的银行为何不做,是因为成本比较高、风险比较大。那么,我们能否做?我们的优势在哪里?有人说,我们手里现在有一个优势,即贷款利率的浮动权比商业银行要高,问题是,我们可以拿高利率的贷款去和人家争优秀的贷款户吗?绝对不可能。在城区,我们的贷款利率最多也就浮动30%,和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一致,高了没人要,敢于要的,都是那些骗子企业,是那些急于求成,搞投机的行业,利率提得再高,他都敢要。因此,如何借鉴在农村搞信用工程的经验(这恰好是别的银行所没有的经验),应成为我们的致胜一招。
农信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经过改革后的农信已不再是不被人看好的游击队了,特别是变为银行之后的农信已经是正规军了。这时,你的一举一动可能会引起对方的注意,同时体制改革与市场定位所带来的能量将逞递减之势,如何保持农信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取决于良好的机制。
我把体制理解为一个人的躯体,不是肌体。体制是天生的,体制的设置就有先天上的不是因素。机制是后天修炼的。机制是消化系统、供血系统、神经系统,只有这些系统健全了,正常周转了,甚至超过了常规发挥作用了,躯体才能是一个正常的完全的人,一个有能力、有作为的人。我觉得好的体制是产生好的机制的基础,但仅有好的体制是不够的。
从现行的农村信用社体制来看,我重点说一下三个方面的机制建设。
第一,省一级农村信用联社或农村合作银行,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如何协调其自身经营职能与行业管理职能之间的关系。从我们天津的经验来看,有两点是非常重要的。一是要割断经济利益关系,千万不能平调,而要按市场化原则来进行交易,将下属信用联社视为平等的商业主体。二是要实现以具体管理向抽象管理的过渡。天津农村信用社成立后,我们从未批过一笔贷款,也不介绍一笔贷款,完全由基层信用社自己去放。当然,出现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也是他们自己。
第二,劳动报酬的分配机制。劳动分配机制搞好了能够调动激励大家的积极性,搞不好就会影响大家的积极性。从2001年开始,天津农信系统就实行以基础工资和效益工资相结合的报酬制度。这个方向是对的,但需要有几个方面的改进。一是细化核算单位;二是改变存款考核方式,实现以日均为基础;三是将不良资产损失率计入考核之中;四是关键岗位的工资要体现出岗位特点。
第三,信贷管理机制。信贷管理机制是解决如何实现高质量持续发展的关键一环。现行农信系统信贷管理实行采取的是信贷员独审制和审贷分离制相结合的制度。对一定金额以内的小额贷款,信贷员负责,超过一定金额的则实行审贷分离制。但审贷分离实际上含糊了审贷过程中的责任,就是说,一笔贷款出了问题,一大帮人都有责任,分不清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天津农信从去年开始,实行了审贷分离和分责制。把贷款分成两个阶段,一个叫贷款的调查岗位,一个叫贷款的决策岗位。贷款的调查岗位主要对申请贷款企业的还贷能力的真实性做出调查,他要弄清楚企业的资本金、财产状况、担保方和抵、质押品等要素的真实性。而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贷长贷短则由决策岗来审查。调查岗和决策岗的人员各司其职,不能混岗使用。决策岗主要负责对受贷企业还款意愿真实性做出调查。还款意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负责人的信誉状况;二是企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前景;三是要企业的现金流量。信贷管理机制设计的核心是如何建立起信贷人员的责任心,为此我们设想建立信贷员等级制和风险准备金制度,对信贷人员实行持证上岗,考核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