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后县乡基层财政体制亟待创新
2004-04-29陈纪瑜赵合云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4年4期
陈纪瑜 赵合云
摘要:取消农业税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可能给县乡基层财政带来一些影响。其主要表现为:财权与事权不统一可能使县乡基层财政更加难以正常运转,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可能使基层地区间财力差距不断拉大,税务机关的权责不对称可能使“买税卖税”现象进一步蔓延。为此,应从财政体制的创新入手,重新调整财权与事权的搭配结构,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等。
关键词:农业税;基层财政;财政体制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4)04—009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