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2016-03-28乔婷婷
乔婷婷
摘要:乡镇政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织力量。随着党和国家建设新农村的高要求下,根据农村发展的需要,以前乡镇政府旧有的运行机制、工作方式管理体制等方式已经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要求裁减机构和冗员,改革不合理的财政体制,明确划分各级政府职能,提高乡镇政府干部的素质。
关键词:职能转变;新农村建设;财政体制
一、乡镇政府职能概念
政府职能相关方面的问题不仅仅是经济学研究的范围,而且也是政治学研究的方向之一。政府职能具体指的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承担的职责和功能,是政府作用的具体化。政府职能是国家职能中的一个方面,如果说国家职能侧重于功能的总体行政和本质行政,则政府职能则偏向于实际化操作。
乡镇政府职能指的是政府在乡镇管理事务中的功能和所起的作用。乡镇政府职能是国家职能的一个方面,是执行国家具体政策的主要执行者。乡镇政府管辖区域明确,有自己独立的管理组织体系并且拥有一定的经济独立权力,所以乡镇政府有明确的管辖范围,有完整的组织体制,有相对独立的财源,这些特殊性决定了乡镇政府能够承担一部分政府职能,有其特定的内涵和外延。
二、乡镇政府职能的现状
1.开始转变管理思想理念,逐渐建立城镇思想,加强对城镇的管理。由于城镇建设在整个新农村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各个乡镇的领导应该各司其职,加强对城镇建设和规划的指导,同时,要想城镇面貌得到好的改观,就需要重视城镇中心区域的总体规划和相关执行。
2.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以农民为中心的物质建设,更重要的是农村中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建设。政府领导班子要在新农村建设当中起带头作用。而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同时也转变了政府的行政方式,“从管理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以民众为中心。”
3.理顺政府部门关系,明确政府部门的职能。政府部门在进行相关政府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能,避免出现交叉管辖和管辖真空状态,理顺各部门的职能问题。
4.政府职能配置有所变化。对于农村社会保障进行了相关的建设,同时取缔了农业税的征收和管理职能,农村义务教育也得到重新分解。
三、乡镇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乡镇政府是国家最基础的政府部门,直接体现着人民当家做主。并且,乡镇政府又承担着多种行政职能,真可谓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乡镇政府最主要的工作是执行国家的经济政策和为国家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同时管理着辖区内的科、教、文、卫、经、安全等各项基础的行政工作,可以说是涉及到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正是由于乡镇政府在经济过程中管理的太宽泛,扮演的角色太多,管理经济工作中的领导并不具有相关经济管理能力,做出的决定往往违背客观经济规律导致出现很多社会问题,造成相关经济损失。这样的一种行政作为方式导致政府行政效率低下。这几年,我国乡镇政府设置了各类的服务中心,但是却呈现出服务中心很少服务,乡镇中心工作依旧很多的局面。本来应该由乡镇政府部门服务的三农工作基本上已经是不存在了,政府行政人员为农服务的理念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更有一些乡镇的职能人员和部门领导在市场经济中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官本位思想严重,出现了很多行政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现象,自身在经济建设中的服务能力已经跟不上社会的发展。针对这些问题,需要进行对乡镇政府事业单位进行换血,建立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是事关稳定全局,关系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乡镇职能只有得到很好的转变,找准定位,切实履行好职能,农村社会才能得到稳定,基层政权得到稳固,生产才能得以发展。
四、实现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策略
(一)裁减机构和冗员,改革压力型的行政体制
通过上面的这一措施,为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创造有利的基础性条件。如果要想解决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这一问题,就必须要理清我国各阶层政府的关系,而压力型的行政体制是理清我国各阶层政府关系的敲门砖。
我国宪法规定中国政府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遵循地方服从中央、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这种组织原则的实质仍然是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作祟。从具体实践中来看,这种组织原则的侧重点在于集中而非民主这个方面。前面所提到的压力型行政体制造成了一个非常明显的弊端是基层政府服务人员过多,冗杂,养了很多闲人。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政府部门,在压力型行政体制之下基层政府对于基础机构的设置可以说是没有自主性的,他们只能被动的接受上级政府的安排。我国各阶层政府内设机构的设置往往讲的是上行下效,其实这个完全没必要,类似的行政机构可以进行相关整合合并。
(二)改革不合理的财政体制
现行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愈来愈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各地普遍存在着财权往上敛,事务往下推,尤其是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的汲取能力下降,再加上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不到位,乡镇自身负债累累,乡镇政府处在责任大、权利小、事务多、办事难,有为农民分忧的愿望,而无为农民服务的能力的尴尬境地。对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提出:各地要按照“财力向下倾斜,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要积极稳妥推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一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落实财政对村级组织的补助政策,并逐步提高补助水平,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三)培养高素质的乡镇政府工作人员队伍
第一,改革培训机制,增强干部素质。培养干部队伍要按照具体工作中的实际业务来培养,培养实际的应用型服务人员。采取派相关人员走出去看,走出学,请优秀的具有相关经验的工作者来进行现场指导,从而实际的提高乡镇行政人员的办事能力,服务水平,从而为经济建设添砖加瓦。
第二,改革干部政绩考核的评估体系,准确辨识和考察相关人员的政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有效的政绩考核体系有利于政府职能向着合理性和科学性转变。过去乡镇行政人员的考核标准往往是看在任期间的国民生产总值总量,这样的一种考核机制存在严重的弊端。往往为了自己在任时候的政绩而忽视客观经济发展规律,虽然短时间内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却是以牺牲长远利益为目的的发展方式。没有较好的体现出服务型政府的相关理念,只注重经济增长,而忽略了政府最基本的工作是为人民服务,做服务型政府。
第三,改革乡镇干部队伍。在乡镇干部队伍的岗位上要打破固有思维,创新晋升体系。政府部门可以在高校毕业生之中选择优秀的人才,通过他们在基础岗位上的发展锻炼,培养一批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年轻有为,思想活跃的干部队伍。
(四)积极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制度
乡镇政务公开是政府组织形式民主集中制中民主的重要体现,对于解决乡镇管理体制问题有着积极的作用。乡镇事务公开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在行政工作中做到透明,公开,切实做到党中央的要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完善各种监督体系。对于重大问题的解决应该征求人民意见,进行相关认真讨论之后才能做出决定。财务和预算也要进行相关公开,接受人民的监督。
(五)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责任意识
乡镇职能发挥得好不好,关键在于乡镇干部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虽弱。因此,需要对乡镇干部的职责进行明确和规范,强化其责任意识,实行按实绩严格考核;职务晋升由主要采取“伯乐相马”的方式转为全面推行竞争上岗,“不看关系,靠比德才比实绩”;工作岗位由“一次分配定终身”改为全面推行轮岗、转岗等制度,人员交流初步实现制度化;对乡镇干部,不但由上级来进行考核,还要由服务对象来评议,对不合格者定期加以淘汰。
(六)理清乡镇政府职能边界问题
在县政府的全面领导下对乡镇政府里面的内设机构进项相关协调。对于重复管理的一些行政部门,要进行相关方面的整合,对于一些没有明确谁管理的事务或者是没人管理的相关事务要进行明确规定。做到乡镇各部门职能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