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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2003-05-30

中国新闻周刊 2003年29期
关键词:流浪歌荷马史诗

我相信关于钱的奇迹

也许是因为最近在工作中找不到快乐吧,我越来越严重地想干点快乐的事情,以前曾经被理智压倒的梦想,这阵子都纷纷露头,呈按下葫芦起了瓢的趋势,且奇思怪想越来越多。上礼拜我下定决心去开我的那间书吧了,仔仔细细地算计地点设在什么位置,里边都放些什么样的书,连供应什么饮料都在琢磨了。后来又想开一间幼儿园,或者去一个幼儿园当老师,开始打听幼儿园老师能挣多少钱。那天和同事去顺义玩了一趟,看见一个朋友利用原来的农房改建的大HOUSE,又觉得买个农家大院子养条圣伯纳驮着女儿玩挺好……

可是算来算去,这些梦想中的任何一项都要钱,而且要不少钱,还很难保证下半辈子不缺钱。算来算去,先有一大笔钱,还是头等大事。

可是怎样才能有一大笔钱呀?!我都琢磨了N种方法了,结果痛苦地发现我除了对花钱比较在行,挣钱只能靠天上掉馅饼。彩票我已经在考虑了,但是连我自己都不信我真能中上哪怕100块钱。

前几天在看一本写考古的书,书里写到一个家伙,从小相信奇迹,爱读《荷马史诗》,在别人都认定《荷马史诗》是神话故事的时候,只有他坚定地相信里面的每个故事都曾经真地发生过。长大以后,他做生意赚了点钱,30岁的时候放弃了为生计忙碌的生活,去实现他的梦想。他按照《荷马史诗》里面描述的地点和情节去挖,结果真地挖出了特洛伊城,从此富甲天下,此后还依次按照《荷马史诗》挖出了另外两座古城。

我也可以呀!我也相信奇迹呀!我也30岁了呀!我小时候也信过好多东西呀!

我是很严肃地想这个问题的,我家里有很多历史书,中国地大物博源远流长,有的是古迹呀。去年有几个陕西农民不就是一锄头下去就挖出了那个什么鼎,国家奖励了他们N多万么。记得有谁说过,陕西那地方,历史太丰富,随便什么地方挖一挖都能挖出古董来。这事真的有戏!

几天前我很郑重地向老公提起了我的这些想法。我先说的是书吧,他认为我疯了,但还很耐心地让我忘了这个念头,说我们开不起,最多找个有钱人来开,我们可以掏点钱合股。

我于是提起了去陕西挖宝。在我详细讲述那个挖特洛伊城的家伙的故事时,他非常气愤地打断了我,威胁我说:“你再继续说下去,当心我揍你!”(文/gee)

少年游

回到故乡了。最开始招呼的当然都是小时候的玩伴,在外面漂着的这几年也没怎么联系过,但就是从没感觉过生疏。毕竟是曾经一起在少年的心路上跋山涉水过的。就像River Phoenix主演的“Stand by Me”里面那几个青涩少年,短短的一段冒险,却是心路上的万里征程,成长的痕迹清晰可见。

记得上中学的时候,帮子总给我和班上的一个女同学起哄,说我们俩互相喜欢云云。我又好气又好笑,因为我实在对那个女孩子一点感觉也没有。可我的申辩在帮子坏坏的笑容里显得很无力。忽然有一天帮子很认真地问我你是真的不喜欢她么?我一看机会难得,赶忙认真地回答真地不喜欢,骗你的是小狗儿。帮子说那我就追她了。帮子说最后这句话时讪讪的表情我若干年后回想起来还忍不住微笑。

我还知道个女孩儿,中学时是班干部。班上有个男生在男同学当中威信很高,惟独处处与她作对,甚至动员全体男生不和她讲话,使她的工作很难做。她委屈得直哭。她一点都想不通这是为什么。所以她更想不到快到毕业时的某天,他会走到她面前说:我送你回家吧。回家的路上他给了她一张卡片,打开会有音乐响起的那种。在上面他用笨拙的笔触表达了对她的爱。

是的,这一切只是少年在表达爱而已。故事到此为止。也许今后每个故事中的角色各自的生活会风起云涌,或者平淡如水,总有那么一刻是可以沉淀下来的了。岁月终究有痕。

而这一切都是渐渐的,使少年们陷落。目光相接时的耳热心跳,说话时的故作镇定,课堂上的魂不守舍,刻意的喧闹或安静,故意搬远的课桌,紧抿的敌意的嘴唇,都像《情书》中女藤井树回忆的画面,已经找不到开始的线索。

最后说明问题的,是借书卡背面的少女像,会响起音乐的卡片和帮子伪装后的表白。多年以后还要细细回味,不是为了那个人,而是为了当时的心情。(文/siebenxu)

流浪歌手

流浪歌手的歌声,是让我留在这个城市的一个重要理由。每次在走地下通道的时候我都不自觉希望,在这个狭长走廊能有不知姓名的流浪歌手抱着guitar深情吟唱。音乐、北京、漂泊、自由,当这些元素随着清澈的歌声流出的时候,我总觉得虽然自己的身体已经缓缓浮出地面,但心仍留在了这些歌手的身边。

离流浪歌手距离最近的一段记忆是在一个男孩子的陪伴下。那天那个很内向的男孩子竟然也有兴趣和胆量陪我坐在地下通道里听歌。记得那天歌手们一直在唱Beyond的歌。我们静静地听了几曲,他突然说要出去一下,我以为他要去买花,结果他回来时手里攥着一包烟。他打开烟盒,说从来没抽过烟,今天突然想抽。我笑着说我陪你抽,然后两个人就在歌声和路人的冷眼中吞云吐雾。走的时候,我们给了歌手们一些钱,点了一首《海阔天空》。出了通道,我就和他分道扬镳。

在报道凤凰卫视《DV新世代》的时候,看到了清华大学两个学生拍的关于流浪歌手的片子。片子中的主人公住在一个低矮的平房里。一天一个唱歌的朋友来串门,唱到后来泪流满面。朋友说他想家,主人公看着指缝中的烟星说你还没长大,我从连睡了几天马路之后就没有眼泪了。再后来主人公去酒吧卖唱,结果酒吧老板说现在不兴一个人抱着guitar弹唱了,酒客们爱听热闹的,乐队什么的。再后来主人公在西单的地下通道碰到了吹笛子的盲人乐手朋友,临走时他叮嘱朋友地下通道太冷的话就早点回去。我记得很清楚的一个细节是,主人公在离开他经常驻唱的一个天桥时从旁边店铺里摘了一串糖葫芦,他边走边吃边对着镜头说:“我在店主那吃这些东西他从来不要钱。因为店主佩服我们,我们唱得好。”那种自豪的表情不是装出来的。

再后来,我在一个地铁站看到过一对卖唱的盲人夫妇,他们穿着得非常干净整齐。丈夫吹口琴,妻子唱歌。记得他们唱的是一首前苏联歌曲,两个人站在那儿,从声音到气质都像两个天使。(文/曼舞青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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