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荷马史诗》中女性的依附地位
2016-12-03胡佳利
摘要:《荷马史诗》包括《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部史诗,有着很高的史学价值。它塑造了许多典型的女性形象,这些女性形象反映了荷马时代的女性观和女性地位。本文分析史诗中的女性人物,以此探析荷马时代女性的依附地位及其形成原因。
关键词:《荷马史诗》;女性依附地位;形成原因
中图分类号:I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0-0 015 -01
《荷马史诗》由荷马所创作包括两篇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荷马史诗》是古希腊从氏族社会过渡到奴隶制时期的一部社会史、风俗史,具有很高的价值。虽然这是一部英雄的史诗,但其中也不乏一些形象丰富、饱满的女性人物,为我们去研究《荷马史诗》中的女性形象提供了素材。笔者将从不同的阶层入手着重分析荷马时代女性的依附地位。
一、史诗中宗教与神话反映的女性依附地位
(一)天后赫拉。
《荷马史诗》中,天神宙斯的妻子赫拉支持阿伽门农所率领的希腊联军,她常常背着宙斯向特洛亚人使坏。因宙斯是同情特洛亚人的,所以看到赫拉的偏袒时严厉斥责她。面对宙斯的斥责,赫拉只是惊恐的急忙辩解:“我请大地……为我作证,震地神并非按照我的意愿加害于特洛亚人和赫克托耳,帮助敌对的一面,他是出于自己的心灵的激发和怂恿,看见阿开奥斯人在船舶前遭屠戮懂恻隐。其实我很希望能劝说他,集云神啊,按照你的指引我们的途径行事。”①看的出来赫拉害怕宙斯对他的惩罚,他们夫妻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宙斯说了算,赫拉没什么发言权,只是听凭丈夫的处决,卑微的屈从于宙斯。
宙斯对赫拉有处置权,他对赫拉施有“家暴”,可以对赫拉实施惩戒。他作为夫权制下的丈夫,可以命令指挥妻子且拥有绝对的自由要求妻子不干涉他的决议。那么这时的天后赫拉她的分量是轻微的,对宙斯处于屈从的地位。如此尊贵、显赫的赫拉也不能干预丈夫的决议,甚至连询问的资格也没有,她所发表的意见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连她的儿子都要求母亲顺从、讨好天父宙斯,不可违背他的意愿,在这里宙斯与赫拉是一种主从关系,而非平等的夫妻关系。
(二)女神雅典娜。
女性对男性的依附性在雅典娜身上也同样得到体现。特洛亚战争中雅典娜和天后赫拉一样支持希腊联军,宙斯严厉地斥责她的女儿雅典娜。这时雅典娜当众发言:“克罗诺斯的儿子,我们这些神的父亲,最高的主人,我们知道你力大无敌……我们会遵照你的吩咐,不参加战斗,却要对阿尔戈斯将士提供劝告,对他们有益,使他们免遭你发怒的毁灭。”②
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男性的权威和主导地位,女儿不能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没有参战的自由权,包括意志上的自由和行为上的自由。这是男性对女性的压制,男性在外处理事务,回到家里对子女也要有绝对的控制权。不管在外还是在内男性都占据着统治地位,有身份、地位、尊严以及不可侵犯的绝对权威。而女性是绝对不能挑战这一权威的,一旦挑战了就会遭受惩罚。可见,宗教和神话中的女性,天后赫拉也好女神雅典娜也好,她们都屈从于男性处于一种依附地位。
二、上层女性的依附地位
(一)美艳绝伦的海伦。
海伦被认为是红颜祸水,因为她的美貌而引起了战争。更是由于她的存在而使特洛亚遭到希腊人的攻击而亡国。海伦自己也不断责备自己,她说:“亲爱的公公,在我的眼里,你可畏可敬,但愿我在跟着你的儿子来到这里,离开房间、亲人、娇女和少年的伴侣前,早就乐于遭受不幸的死亡的命运。但没有那回事,因此我哭泣,一天天憔悴。”③在《荷马史诗》中所描写的古代希腊社会里,女人往往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她们常常是受人摆布的。与其说海伦这一形象是蕴含着美,倒不如说她的美是一种财富,一种资本。我们说海伦是美丽的化身,她的美超越了所有的希腊女性,正是由于这样不论是哪个男人拥有了她都被认为是一种荣耀,能够满足男性的虚荣心。希腊所有的男性都为其倾心,若是谁有幸得到海伦,那么他会特别有尊严,这时的海伦完全沦为了男性的战利品。她没有操控自己命运的能力,在爱情面前毫无选择的权利。像是一件宝贵的物品任人把玩占有,沦为了男性的争夺对象,是男性不断膨胀起来的私欲的牺牲品。
(二)忠贞贤惠的佩涅洛佩。
佩涅洛佩是《奥德赛》的女主角奥德修斯的妻子,她常常被冠以忠贞、贤惠的头衔。在奥德修斯远征未归的二十年里,她操持家务尽心尽力,抚养儿子尽职尽责并保持着她对这个家庭的责任、义务与忠贞。在奥德修斯离家期间,她并无改嫁之心,只是殷切地期盼着丈夫的回归。这种忠诚是夫权社会对女性道德的要求。
奥德赛在经历了一系列艰难困苦返回故土,回家后立马考验妻子佩涅洛佩的忠诚。奥德修斯对儿子说:“只是你现在去睡觉,我还要留在这里以便进一步试探众女仆和你的母亲。”④这一点看,他对妻子是不信任的。诗史中处处能看见他对妻子的设防、撒谎与怀疑的态度。男女奉行着两套不同的道德准则,社会对女性的贞洁观要求的远比对男性的要严苛的多。这明显体现了男性占据主导地位,女性被束缚处于一种屈从低位
三、下层女性的依附地位
特洛亚战争中女奴布里塞伊斯在阿伽门农和和阿基琉斯之间争来夺去。显然女奴没有人身自由无权决定自己的命运,任人奴役、使唤,没有独立可言,只是从事于简单的家内劳动,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可以买卖和赠与他人。诗史中战争中的女性常被当作一种可以买卖转让的商品,她们没有权力替自己做决定,其价值微乎其微。男性把女性视为财产争来夺去。女性的实质也仅仅是男性们争夺的“物”而已,她们没有自我支配的权力,不是个完全意义上的人。特别是没有社会地位的女奴更是依附于男性,是男性的附属品。没有独立的人格,遭到掠夺和买卖。
四、结语
通过对《荷马史诗》种不同阶层不同背景的女性形象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到诗史中被囚禁被束缚的女性形象。这是由于当时的荷马时代已经结束了氏族社会转而向奴隶制社会过渡。人们过得是定居的农业生活,农业生产劳动需要健壮的劳动力。男性比女性更有力量能长期从事体力劳动,因而是生产的主力。女性在社会中的角色渐渐向家内劳动转变,从事一些不需要体力劳动的简单工作,如纺织。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造成了诗史中女性对男性的依附。
注释:
①罗念生,王焕生译,伊利亚特,北京:人民文字出版社.2011.第336页
② 同上 第169页
③罗念生,王焕生译,伊利亚特,北京:人民文字出版社.2011.第65 页
④王焕生译,奥德赛,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第351页
参考文献:
[1]罗念生,王焕生译,伊利亚特,北京:人民文字出版社.2011.
[2]王焕生译,奥德赛,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1.
[3]章莹莹,《荷马史诗》中的女性社会地位,黑龙江史志.2014(1)
[4]于玲燕,从《荷马史诗》看古希腊妇女的社会地位,群文天地.2011(18)
作者简介:胡佳利(1994-),女,汉族,山西省大同市,硕士,毕业于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现就读于山西师范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研究方向:世界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