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午餐的地方
2001-04-29华爱丁
华爱丁
一
我吃午餐的地方叫情人饭庄,这名字听起有点情。情人饭庄生意不错,看来许多食客是冲它的名字来的,但我绝对不是。我到这儿来吃饭,一是因为离我的住处不远,二是这地方看上去环境不错。平时我不在这儿吃午餐,工作日我在单位吃公饭,只有休息的日子我才到这个环境不错的地方来。它的不远处就是著名的泉城广场,在我看来,泉城广场并没有什么特点,只不过有了那个教堂才使它著名起来。
据我知道,这个城市共有两座教堂,都是哥特式。一座在城市东边,另外就是我经常能见到的这一座了。在情人饭庄,我喜欢坐在靠窗的那张桌子边,从窗户的玻璃中去观赏外面的景致。静默在草地尽头的教堂像是水中的冰山,尖锐的塔顶总是遥不可及。有一次吃饭后我走到了教堂下的草地上,站在草中我感到自己就像个诗人一般,我便用诗人的目光从那里观望我吃午餐的地方。我清晰地看到它长方形的轮廓,看到了它身上那些茶色的大块有色玻璃。在我将要成为诗人的时候,一个声音朝着我劈面而来:走开!
不知何时我身边多了这个男人,用不着仔细看,我就知道这是一个精神上出了故障的人,尽管他装得很深沉,却无法盖得住内心深处的激愤。此刻他正大义凛然地冲我继续呐喊:年轻人,走开!他严峻得如同舞台上的领袖。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让我走开,同时我也知道,对这种人,只要不是太过分,他让你怎么样你就怎么样,估计在他们的思维中,一切都有理由,原因就是他用不着理由。
我很愉快地按照他的意愿离开了他不允许我呆的地方。我走了大约有10米左右,这个男人意外地赶了上来,他拉住我说:你相信吗?都在这里边,一清二楚。他从怀中闪电一般地掏出一个黑乎乎的笔记本,那颜色真让我反胃。
二
这个家伙倒是不让人讨厌。
我从茶色玻璃中远望着教堂下男人那张煞有介事的脸。其实,“煞有介事”的状态是他留给我的印象。隔着近百米,我根本无法看清他的面孔,我只看见他身体的轮廓。一开始他立在那儿,过了一会儿,他坐了下去,然后便一直坐着。这时候我就想,他大概很久以前就在那儿坐着或者站着了,我也许多次看到过他,只因为那个时候我还没有与他有过接触,所以我忽略了他。现在我知道是他了,我便不由自主地去注意他。
我的一杯啤酒喝光了,他还坐着,我又喝了第二杯,他还是一动不动,当我又要第三杯的时候,管服务的小姐却提醒我说:先生,你的脸都红了。
我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按照经验,饭店的小姐唯恐你喝得少。同朋友在外面吃饭时,不管要几瓶,不管喝不喝,她们都会干脆利落地全部打开,打开就是你的了,是你的你就得付账。所以,我对这个小姐免不了要另眼看待了。
她长得一般化,谈不上漂亮,像所有时尚女孩一样,她的头发也染着棕黄色,她的棕黄色的头发很浓厚,也很爽,看上去如同马鬃一样。
我喜欢她的棕黄色头发。一分钟以前我还不喜欢这种人为的色彩,此刻,她略微男性化的声音让我一下子觉得这种色彩有一种原始的力量。
我没有再喝第三杯啤酒。我吃了她端上的清汤面,结帐后慢慢地走上了广场的草地。隔着那个男人有一段距离,我看到他姿态依旧。我打了个饱嗝,打了饱嗝后猛然想起了一个问题:他每天怎样吃饭呢?
我的问题被一窝冲天而起的白鸽扫上了高空。也不知它们从何而来,数量不少,气势恢宏地围绕着尖锐的塔顶鸣叫盘旋。这一幕很像是一组不错的镜头,电影中出现的教堂,总是伴随着洁白的飞鸽,这已经成了一种公式化的象征。由于有了两杯啤酒,置身这样的场面,我感到自己又要成为诗人了。
要成为诗人的还有一个。我看见那个男人不知何时早已站了起来,高昂着头颅,转动着身躯,完全一副向往的情绪。那个令人恶心的黑色笔记本就贴在他胸口上。
三
许多人对教堂都怀有敬畏感,我自己也不排除这种情结。有一次我和小丹无意中走进了围绕着教堂的那个大院,站在了教堂身边。我还是第一次离这个庞然大物这么近,果然像有些人描述的那样,在它面前,不由自主地会感到自己很渺小。当时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夜暮中觉得它就是一座大山,我的敬畏感就在这一刻轻而易举地产生了。我和小丹都不说话,她肯定是和我一样有着相同的心情,她更紧地攥住我的手。这时候有一个男人突然出现了,也不知这个男人从哪里冒出来。他一开口说话我们便知道了他的身份,他说:你们是从哪儿进来的?不知道8点后禁止入内吗?我一一回答了他的问题,我说:我们是从大门口进来的,我们不知道8点以后禁止入内。这个管理者脾气挺好,这大概是身处教堂的缘故,他告诉我们说,星期天早晨8点钟可以到这儿来,还可以进教堂里面去看一看。小丹当时就很兴奋,立刻就说星期天一定要我陪她来看一看。而我一惯喜欢在星期天睡懒觉,8点钟就起床实在是个大损失,便顺口说了这样的话:你自己来好了,我得睡觉。我没有想到这顺口说的一句话将我半年的爱情一下子就葬送了。不管我后来说了多少好话,女孩子小丹再也不肯原谅我。逝去的爱情使我对大山一般的教堂更加敬畏,相信我,这不是调侃。但我一直没有在星期天早晨8点钟走进教堂,在我看来,睡懒觉似乎更实际一些。
不过,不久以后我却主动要带一个女孩子利用星期天早晨8点钟的时间去看教堂,这个女孩子就是情人饭庄那个劝我少喝一杯啤酒的服务小姐。
四
她有一头浓厚的头发,被染成了棕黄色。她告诉我说她叫小红,我也曾听见别人称她为小红,但我知道她的真名绝对不会叫小红,她能够坦率地告诉我她叫小红,是因为这个名字是虚假的,虽然她是一个好心的女孩子,但她的职业习惯要求她有一个真实的虚名,这不怪她。
小红这个大众化的名字使我想起了另一个女孩子,她是小学时的同班同学,叫张小红,乳名就叫小红:张小红有一个弟弟张小力,张小力的乳名叫小力。那时候我父亲在鲁西北的一个城市工作,我的小学就读于父亲所在单位的子弟学校。我的同班同学张小红与我家一样,也住在单位的宿舍区,并且还是邻居。父亲的单位规模不小,有近五万人,这么大的单位当然是什么样的人都有了,天南地北,几乎包容了全国各地。张小红的父亲是广东人,母亲是北京人,他们全家都讲纯正的普通话,在我们班所有的同学听来,比唱歌还要动听。我曾动员父亲和母亲改说普通话,结果得到了母亲的一顿笑骂,母亲笑着骂我的时候就操着字正腔圆的家乡话。我只好偷偷地羡慕张小红。张小红喊她弟弟的时候最动听也最动人,她总是仰着脸,微眯着眼睛,小嘴轻松地一裂,一声“小——力——”便喷薄而出。当“力”的声调发出的时候,张小红的两腮上总是及时地现出两个显眼的酒窝,那模样好看极了。后来趁家中无人的时候,我认真地对着镜子学着张小红的神态用普通话喊了一声“小——力——”,一边回味一边又连续喊了几声,喊得很忘情。这时候我的妹妹突然出现在我背后,她嘿嘿地笑着,盯着我的脸说:哥,你的样子真像赵蜥蜴呀。
我立刻面红耳赤。妹妹说的赵蜥蜴是一个脏兮兮的疯子,他整天围着宿舍区转来转去的,有时候会突然袭击小孩子,惹得许多家长看见他就对他凶狠地呵斥。张小红就曾被他追逐过,他把张小红那件桔黄色的上衣抓脏了一大块,在张小红绝望的叫喊声里,一个高中班的男生解救了她。当时我不在场,有时我就想,如果我在场的话我会不会当一回勇士。从那以后,张小红一看见赵蜥蜴就吓得往别人背后猛缩。
张小红害怕的样子也很可爱。现在想一想,我那时候是不是在暗恋她呢?我和她小学同班,初中也同班,而一上高中,我们全家便随父亲回到了老家,然后便一直没再见到她。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张小红现在也有30岁了。
我那天很意外地在菜市场见到了情人饭庄的服务小姐小红。虽然我懒得做饭,可我却喜欢逛菜市场,尤其喜欢在鸡市观赏杀鸡。杀鸡的那些人灰头灰脸的,浑身散发着难闻的腥臭气,但他们的技术却不同凡响。他们熟练的技艺是凭借机器发挥出来的,那是一种很有意思的机器,从这边将一只全毛全翅的活鸡塞进去,眨眼间从那边就拖出了赤条条的光腚鸡,像魔术一样好玩。我快活地设想,如果单位将我炒了,我就在菜市场占领一席地,当一个杀鸡专业户,让别人也认为我不同凡响。
小红出现在鸡市是去还鸡款,是替她的饭庄还的,她惊奇地说:你怎么能呆在这样的地方呀?我注意到小红没有穿工作装,穿着很合体的牛仔裤,这使我感到像是遇见了老朋友。我和小红说说笑笑地从马路上的树荫下走着,当接近情人饭庄时,我们一起望着醒目的教堂。我一眼就看见了那个男人,他仍旧在原地站着,昂头望向高空。那窝会飞的东西盘旋于人的头顶,空灵的鸽哨包裹了一切。小红不知道这个男人,她在鸽哨中问我说:你进去过吗?
我就是在这时主动提出,星期天的时候带小红去看一看教堂。小红不知道我说这话的时候正想着小丹。
五
我供职的单位是一家不起眼的小报社,靠赞助生存。我讨厌一边干编辑还要一边拉赞助,虽然有点好处,可我很烦那些有钱人的嘴脸。我们的总编是个近50岁的女人,我认为我不喜欢她,不光我,报社的好几个年轻编辑都不喜欢她。她大概正度更年期,喜怒无常,她最喜欢干的就是朝着部下无事生非地发火,已经有两个编辑不辞而别。我也早就打算另攀高枝,可我迟迟没有行动,我知道自己缺乏的是勇气。没有勇气离开是一种痛苦,有勇气面对更是一种痛苦。我乐观地想,我能够容忍,这就说明我有足够的勇气面对一切,等到了某种极限,我就知道该怎么办了。
就在碰见小红的那天晚上,我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喝多了酒,夜间吐了好几次,第二天迟到了半小时。我料到这半小时将会给我带来什么。我头昏脑胀地走进报社,一个编辑小声告诉我说女总编找我。我知道有麻烦了,我是以一种“反正就这样”的思路走近女上司的。
我没有看她的脸色,因为不用看我也能知道那是什么颜色,我就站在那儿,反正我绝不主动开口。
她说:解释吧。
我说:病了。
她说:为什么偏偏今天病了?
我说:不知道。
她说:不管真病还是假病,暂且不提,马上走。
我问:去哪儿?
她说:出差。
我说:我病了。
她说:病了也得去。
我说:谁爱去谁去,只要别让我去。
她说:谁也不去,只有你去。
我坚定地说:我病了,我哪儿也不去!要去也是去医院。
女上司的脸扭曲得已经不成形,嘴皮哆嗦着,我在心中私下里说,她做爱时高潮来临的那一刻大概就是这种状态,她的这种状态使我因醉酒而产生的头疼像奇迹一样地立马就消失了,我高兴自己终于理直气壮地做出了一点像模像样的事情;自豪感使我在这一刻也终于做出了坚决离开报社的决定,并且立刻提了出来。
女上司足足有10分钟没有开口,10分钟后她以空前的蛮横说了两个字:不行!
我也坚定地说:不行也得行,我自己说了算。话音未落,我擅自走出总编室。
回到我的办公桌前,其他的家伙朝着我挤眉弄眼,我很大度地对着他们绽开了笑容。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在笑的时候,心中一点儿都不轻松,因为我坚决不相信我会真的去菜市场不同凡响地操纵一部杀鸡的机器。
我没有一点头绪地整理着我的物品,虽然心事重重,可我仍然想着善始善终。
我的对桌嘻皮笑脸地问我:今天的公饭还吃吗?
我认真地回答说:吃,凭什么不吃?这时候我当然不会知道中午饭是女上司单独请我吃的。
六
我在“秋日私语”的旋律中对小红说:我今天需要品尝一下你们的香醺鸡。想不到小红却轻轻地摇了摇头,她的意思是不要我吃这道情人饭庄的拿手菜。我纳闷,但我相信小红不让我吃一定有着充足的理由,我便不吃,可我又实在想吃。所以,这顿午餐我吃得有些索然,虽然仍旧喝了啤酒。端着酒杯的时节,我注意到一个穿着风衣的女人走近了教堂下的男人。女人显然是递给了男人什么东西,然后她就在离男人几步远的地方站立着。我很想仔细看清女人的面孔,但我不能如愿。一是距离远一些,二是那个女人戴着一副很大的墨镜。我只好再去看那个男人,他正在吃东西,我断定女人是给男人送饭的。那女人很快就离开了,走之前她对着男人说着什么,还伸出手似乎是去拉那个正吃饭的人,我看到那吃饭的家伙倔强地躲闪着她,最终她匆匆地离去了。她是他的什么人呢?这一幕就在别致的钢琴音乐中发展着,使我觉得如同正呆在别人设计好的场面中。
我离开饭庄的时候,悄悄对小红说,别忘记明天的事情,8点钟准时见面。小红很聪明地朝窗外的教堂望了几下。教堂下不见了那个男人,他显然早已吃饱了肚子,去干他想干的事情去了。
走到草地边上的时候,空灵的哨声带出了那一窝飞鸽,那个男人也同时出现了,像空中掉下的一样,突然站立在了那里。他伸展开双臂,高昂着头颅,有节奏地转动着身躯,极像一个飞舞的大精灵。他呈现出一副极其满足的神情,满面都是衣食无忧的幸福感。
我不怀疑这个男人是一个真正的幸福者,就在这一时刻。
七
我和小红都没有想到,我们并未走进教堂内看到它的本来面目。
我怕错过了时间,晚上睡觉前特意定好了传呼机的鸣叫,差三分钟8点我走到了约定的地方。小红还没有来。我站在原地观望着情人饭庄,我是第一次这么早的时间站在这个地方,我发现情人饭庄不开设早餐,而我却知道他们晚间一般要超过12点。我估计小红大概是因为休息得太晚,睡过头了。我转过脸去观看教堂,它在晨曦中却并不显得高大,反而有些灰暗,而青青的草地却是出奇地明媚。那个男人呢?
小红急速地赶到了我眼前,她说:不好意思,迟到了。
我们像一对恋人一样接近了教堂,我甚至看见了我们的婚纱和礼服,这种景象使我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小丹。
包围着教堂的大铁门上着锁,锁旁边贴着一张很大的纸,纸上写了很大的字:特殊原因,今天的礼拜临时取消,敬请大家谅解。我看了看小红,小红看了看我,我们一起大声笑了。
阳光像水一样清晰,均匀地照耀着每一个存在的物体,包括我和小红。在背景的衬托下,小红那张并不漂亮的脸也鲜艳起来,我初次感受到了星期天早起的愉快。
我和小红在一条石板上坐了下来。
小红主动提起了昨天香醺鸡的事情。她告诉我说,之所以不准我吃这道声名显赫的上等菜,是因为这道菜在制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问:什么问题?
小红回答说:里面加入了特殊的成分。
我毫不脸红地问:是不是春药?
小红抿嘴一乐,然后就不笑了,她说:是罂粟。
小红告诉我,她已经正式离开了情人饭庄。小红还告诉我说:我没有能力阻止别人干什么,可我有权力拒绝我不愿看见的事情。
听了小红的话,我的脸偷偷地红了,我无法做到像小红一样。我的女上司在我辞职之际请我吃了火锅,并许了一个副主任的头衔,我就自己取消了离开报社的决定。在我暗暗得意的同时,女上司毫不含糊地说:我挽留你,是因为我不想让你带着对我的坏印象离去,并非你有多么出色。这句话使我有些激动,女上司及时地说:当然,你确实比他们几个要出色一些。
我和小红的交谈被突起的争吵打断了。是那个男人,也不知他何时出现的,他正在被一个西装革履的小伙子训斥。小伙子是个新郎,他正带着他的新娘在草地中拍照,那个男人插足了,他像上次撵我那样轰赶这对喜气洋洋的新人,他没有料到会有人不听他的指挥。在新郎的训斥中,男人挥舞着他的武器——那个肮脏的黑色笔记本,最后,他的武器被新郎轻而易举地就夺过来又扔掉了。男人激动地跳了起来,飞快地捡起他的武器,刚想再次反攻,是一个警察过来把他拖走了。
新郎和他的新娘继续拍照,那个男人的举动并没有影响他们的情绪,男的女的都是一脸幸福和憧憬。我在心里很下流地说,有什么值得炫耀的,不就是能够合理合法地性交了吗?我特意看了看新娘,她满面桃花,高兴地嘴角似乎要裂到耳朵上。我盯着新娘的脸看个没完,越看越觉得她就是小丹。
小红说了句他们倒是挺般配的一对。
我迎着小红的话说:我们两个也挺般配。
小红装作没听见,她转换了话题说:那个疯子呢?
这时候那窝飞鸽又出现在空中,悠扬的哨声震荡着我的耳膜,我猛地抓紧了小红的手,有些惊心动魂地说:小红,今天中午我请你吃饭。
小红犹豫了一下,委婉地拒绝了,她说已经与别人约好。不过小红诚恳地说:把你的电话留给我,以后常联系。我给小红留电话的时候问她说:能告诉我你的真名字吗?
小红惊讶地说:我没有假名呀。小红惊讶的样子很可爱,我诚挚地对她说:你真漂亮。
八
小红离去后,我走进了情人饭庄。我打定了主意,非尝一尝香醺鸡不可。
我坐在老位置等待着我的香醺鸡。大概是星期天的原故,到这里吃饭的人多了一些,高雅的钢琴声无法掩盖鼎沸的噪音。我叫住一个小姐要求说能不能让琴声更响一点?小姐笑容可掬地说当然可以。其实,音乐不但没有变得更响,反而一下子停止了,人声猛然空前地吵闹。我重新叫住小姐问她怎么回事?小姐说是5号桌的客人嫌太吵,要求关掉的。小姐说的5号桌正挨着音厢,那里坐着3个男人加一个女人,女人徐娘半老,男人像是工厂的会计,我打消了企图说服他们的念头。
香气腾腾的醺鸡立刻让我进入了角色,这的确是一道不同凡响的佳肴,我在全力品尝的时候,没有忘记去观察其他的食客,我发现百分之八十的饭桌上都有这道赫赫有名的美味。我的这顿午餐一直持续到下午3点半,喝空了5瓶青岛啤酒。当我干掉最后一滴的时候,我忍不住大声地说:棒极了!
这顿棒极了的午餐花掉了120元人民币,而我一点都没有心疼。心满意足地沐浴在初秋的阳光下,我忽然觉得自己30岁的生命如同挂在枝头的果实一样令人留恋,即将蒂落的结局是属于毁灭还是属于升华呢?这个问题是多么幼稚和可爱呀,而如此幼稚和可爱的问题竟然凝固了我的思维。
一个小花朵般的小孩子被他的母亲领着走了过来,到我眼前时我听见小孩子说:妈妈,那个大鸟死了吗?妈妈有些不情愿地回答说:他自己找死。小孩子紧跟着又说:死了就再也不能飞起来,对不对呀妈妈?
母子俩走过去了,我没有听到母亲是怎样回答的。望着小孩子的背影,我猛然记起了一种景象,我看见了那个凌空的大鸟,结结实实地扑向了父亲一般的土地,那姿势像飞鸽一样穿过了迷雾,迎着曙光奔向了黑暗。
这个初秋的中午,一个喜欢飞翔的男人从尖锐的楼顶冲向了高空,没有人注意到这种非凡的景象,除了一个3岁的小男孩儿。小孩子羡慕地指着凌空的人影,兴奋地叫嚷:妈妈,快看,大鸟!
我从一棵冬青树下捡起了那个黑色的笔记本,我真切地感受到那上面还保留着他的体温。从笔记本肮脏的皮面上我发现了隐藏的文字,我听到他在我耳边读出了这些诗句:或者做魔鬼/或者做天使/如果/既做不了魔鬼/也做不了天使/那么/你就做你自己吧/如果/你连自己也做不了呢——
然后我听见他说:你相信吗?都在这里面,一清二楚。
在我将要打开笔记本之时,一双苍白瘦弱的手迅疾地把它夺了过去。是一个女人,穿着桔黄色的风衣,戴着很大的墨镜,她就是那个给男人送饭的女人。我盯着这张神秘的面孔,清清楚楚地看见了两个显现的酒窝。
一个名字从我口中喷薄而出:张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