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严办江南科场案
1997-04-02王德
王 德
清朝初年,科举制度得到了恢复。
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七月,方犹和钱开宗被任命为江南乡试主考官后,顺治召见两人并当面告诫他们说,这次派遣你们去主持考试,你们应当秉公办事,如果行为不正,我将把你们杀掉,决不轻恕。
同年8月,江南乡试结束。发榜后,舆论大哗,群情激愤。社会上纷传江南考官们不顾皇帝的圣旨,知法犯法,营私舞弊。一些考场失意的江南才子,使出浑身解数,讽刺挖苦科场黑暗。根据这次科考试题中有《论语》“贫而无谄”一章,有人借题发挥,赋成《黄莺儿》词一首:“命意在题中,轻贫士,重富翁。‘诗云‘子曰全无用。切磋欠工,往来要通,其斯之谓方能中。告诸公,方人子贡,原是货殖家风。”江宁(今南京)书肆还刻印了无名氏《万金记》传奇,“万金”二字,实指方犹、钱开宗二主考。(方字去一点为万,钱字去一旁为金)这篇传奇写尽科场行贿受贿的情状。
江南名士尤侗应试不第,也写成一剧《钧天乐》。剧中主人翁江南才子沈白、杨云进京应试,名落孙山。而纨绔子弟贾斯文、程不识、魏无知三人。或因主考何图系其门生,或因主考收受贿赂,分别得中状元、榜眼、探花。沈、杨二人,历经坎坷,悲愤而死,何图等四人均被描绘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这些作品,在社会上流传很广,引起了士人的巨大反响,有的还传人宫中,据说顺治也留意到这些作品。
同年11月25日,工科给事中阴应节参奏江南主考作弊多端,并指出新科举子方章铖曾弄虚作假。年轻气盛的顺治阅完奏章,气冲斗牛:方犹等人曾受面谕,竟敢如此胆大妄为,视天子谕示如戏言,可恶之极!如此下去,堂堂天子还有何威信可言?!他立即下令将方犹、钱开宗和十八名同考官全部革职;令刑部派人将主考、同考以及新科举人方章铖迅速捉拿押解来京,严加审讯;令两江总督郎廷将本内所参事情及闱中一切弊窦速行严察清楚,将人犯拿解刑部。
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二月,顺治采纳御史上官铉的意见,对江南新榜举人进行复试。时值2月下旬,按惯例本科会试即将举行。顺治命令江南新榜举人,停止会试。三月十三日,他又亲自主持江南新榜举人的复试。结果74名仍准作举人,史继佚等24名,亦准作举人,但罚停会试两科。方某等14名文理不通,俱革去举人。江南科场案的人犯均提交刑部处理。
刑部根据当时顺天科场案从宽处理的先例,认为江南科场案的人犯亦可“因缘幸脱”,因此迟迟没有将处理方案提交上去。顺治对刑部的拖延十分不满,十一月十九日,他谕旨刑部,措词十分严厉:“江南乡试作弊一案,奉旨严审已经一年,尔等至今并未取有招供。拟罪俱奏,明系故为耽延,希令遇有机缘,以图展脱,其中岂无情弊?尔等作速明白回奏。”刑部接旨后顿时乱了分寸,慌忙将处理方案送交顺治:正主考方犹拟斩,副主考钱开宗拟绞,同考官叶楚槐等准备贬往尚阳堡,举人方章铖等俱革去举人。
顺治对此本够严峻的处理方案仍觉不满,十一月二十八日又发布一道谕旨,认为刑部处理太轻,要刑部重新作出处理并立即上报。在皇帝的紧逼下,江南科场案残酷的一幕发生了:主考二人被斩首处决;同考官十八人,除已死的卢铸鼎外,全部处绞刑,妻子家产均被籍没入官;八个举人中,方章铖被指控与主考方犹有交情受罚;吴兆骞本是江南才子,因复试时紧张气氛太浓,一介文弱书生哪禁得如此阵势,以致于“战栗不能握笔”,后经审讯吴兆骞本人并没有作弊嫌疑,但也受到了“责四十大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兄弟、妻子一起流放宁古塔”的重罚。
顺治对江南科场案异常严酷的处理,虽然还是维护皇上的威权,但却有利革除科场积弊,有利人才的选拔。此后数十年间,考官多能廉洁自律,很少有人敢以身试法了。
(责任编辑/韩春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