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特曼和哈贝马斯
1996-07-15萧瑟
萧 瑟
与大师们同在的岁月(之三)
在海德堡大学,还有两位大学者给了我深刻的影响。一位是我已经提到过的宗教学家布尔特曼,另一位是哲学家哈贝马斯。他们当时都不在海德堡。布尔特曼是马堡大学的教授;哈贝马斯则和我失之交臂:在我来到海德堡的前夕,他离开了海德堡大学哲学系,去了法兰克福大学。因此,我不是他们的学生。我受到他们影响的渠道,是阅读他们的著作;以及,——我在这儿指的是布尔特曼——作为他的学生的学生。
布尔特曼(R.K.Bultmann,一八八四——一九七六),生于德国下萨克森州的奥尔登堡。他曾先后在图宾根、柏林和马堡学习神学,并在马堡大学完成博士论文和教授论文。一九二一年以后,长期担任马堡大学教授。重要著作有《信仰和理解》(一九三三),《作为古典宗教的原始基督教》(一九四九),《耶稣》(一九五一),《新约四福音书神学》(一九五三),《约翰福音书注释》(一九五四),《约翰书信研究》(一九五七),《历史和末世论》(一九五八)等。
布尔特曼是一位著作等身的权威学者。他的思想和学说,曾经给予二十世纪的许多德国学者以重大影响,其中包括海德格尔。但是他的哪一本书在学术界的声誉最高,对于我来说不是最重要的。他的学说本身,并非我的研究对象。我的目的,是从他那儿寻找适合于汉学的研究方法。
近代西方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在很大程度上脱胎于宗教。它们的许多研究课题和研究方法,来自各种不同角度的对于宗教的怀疑、论证和思考。历史悠久的《圣经》解释,类似于中国古代的经学,吸引了一代又一代的饱学之士将毕生智慧倾注其中,终于在十七世纪以后形成了近代意义上的圣经考证学。学者们以《圣经》文本为主要对象,考证各卷书的撰写者和编修者,撰写的目的和地点,作品的体裁、结构和所依据的原始资料,后世的编纂和修订过程,以及各卷书所述内容的历史背景,撰写者和编修者受到各自时代的影响而在叙述中所体现出的倾向性,等等。因此,宗教学堪称为西方近代学术研究方法的宝库;即以布尔特曼为例,他所代表的圣经考证学,是构成二十世纪现代解释学的重要学说之一。
如果说,瓦格纳从伽达默尔那儿学到了对于研究对象的基本态度,那末,他在布尔特曼这儿则发现了一种处理研究对象的基本方法。
《新约》研究,是布尔特曼独领风骚的领域。他的《约翰福音书注释》(DasEuangeliumdesJohannes),是让我难以忘怀的一部著作。《约翰福音》记载了耶稣诞生的故事及其生平事迹,犹如短篇小说。但是布尔特曼对其中的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句子、甚至每一个词,都进行了穷究底蕴的探讨,不断地发掘出隐藏在字面背后的涵义,以及再现于字里行间的故事原型,以致使人觉得仿佛是在读另一本完全陌生的《约翰福音》。
布尔特曼不是那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学究。他的纤毫毕至的实证研究,丝毫没有妨碍他的总体思考。他在每一步出色的文本分析之后所提出并证实的猜想、他对于研究结果所进行的宏观的理论概括,都达到了当之无愧的第一流水平。
我还想起了波恩大学的一位宗教学教授施利尔(Schlier)。他是布尔特曼的学生,也是波恩大学有史以来的第一位未经教会认可的宗教学教授。在德国,根据大学和教会的一项协议,大学关于宗教学教授的任命,必须得到相应的教会的认可。施利尔最初获得教授资格的论文是关于基督教的;后来,他在担任基督教方面的宗教学教授数年之后,转向了天主教。那样,他过去所有的关于基督教的著作将不会被天主教会承认。波恩大学并不想因为一个“纯属宗教的问题”而失去一位杰出的宗教学者,于是就为他开了一个先例,让他成为第一位无须经过教会认可的“教外”宗教学教授。学生们欢欣鼓舞,他们居然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还有机会目睹科学战胜宗教。
我曾经有两个学期去听施利尔关于《路加福音》的讲演课。《新约》中的《路加福音》,内容与《约翰福音》类似,原文也很简单,只是篇幅略长。
施利尔研究《路加福音》的方法,使我大开眼界。他在每一个步骤上都有很长的停留,对于每一个词、句、段都有深入独到的分析,都有令人意外的发现。他提供了一种文本分析的典范,引起了我在激动之余的很多思考。在这以后,我就读了布尔特曼关于《约翰福音》的书。
布尔特曼式的综合研究方法,旁征博引而又融会贯通。既有“小学”作为基础,又以宗教学、历史学和哲学的材料和方法,展开分析、归纳和推理的过程。文学的方法,也经常被使用,例如在揭示故事的叙述结构和情节线索的时候,等等。我以为,他们所使用的文学分析方法,足以使那些专门的文学批评家们望尘莫及。
从我最初聆听施利尔和阅读布尔特曼,已经几十年过去了。但是有一个念头始终没有离开我的脑海:如果有谁能在汉学研究方面达到他们的水平——哪怕是在一个微不足道的局部、在一个毫不起眼的题目上,那末,他将不朽。
哈贝马斯(JürgenHabermas,一九二九——),生于杜塞尔多夫。一九六一年至一九六四年,在海德堡大学哲学系任教;一九六四年至一九七一年,任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社会学教授;一九七一年以后在巴伐利亚州的施塔恩贝格(Starnberg)主持普朗克科学技术世界生存条件研究所。重要著作为《公共空间结构的改变》(一九六二)、《社会科学的逻辑》(一九六七)、《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一九七六)等。
哈贝马斯是法兰克福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致力于建立一种以批判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社会批判理论。
哈贝马斯的《公共空间结构的改变》(Strukturwendelder
哈贝马斯赋予
哈贝马斯探讨了欧洲的商会、俱乐部、咖啡馆、出版社、报纸和杂志以及其它发表公众意见的场所的历史,分析了它们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他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出现及其所导致的个人的解放,由这些场所或出版物所构成的公共空间日益扩展。市民、商人、财产所有者和自由职业者(作家、艺术家、医生、律师等),以及新的社会阶层的其它成员们,越来越多地在其中讨论各种与社会生活和公众利益有关的问题。正是这种公开的、各抒己见的自由讨论,逐渐瓦解了中世纪社会潜在的合法性基础——因为它并不是由民众自由表达的意愿、而是由宗教势力和传统观念所构成的。
我的兴趣,并不仅仅在于“公共空间”这个概念本身,以及它的起源、演变和解体;而是更在于作者的研究方法——他在论述过程中所展现的广阔视野和综合性的思维方式,他对于涉及经济学、社会学、建筑学等各方面材料的运用自如的能力。
如果与布尔特曼的文本分析相比,这是从另一种角度出发的综合研究方法。
瓦格纳教授曾一再对他的学生们强调过一个思想:学术研究的最高智慧,就是在别人熟视无睹的地方发现问题。在哈贝马斯的书中,他所极为推崇的从建筑史的角度对公共空间起源的研究,可以视为这种智慧的体现。
哈贝马斯指出,近代以前的宫廷和公共设施的建筑结构,所体现的是森严的等级制度。在其中,没有平等对话的场所,因为不存在平等的人际关系;甚至也没有纯粹的私人生活——就连帝王作爱,也有随从人员侍候在侧。十七、十八世纪以后,资产阶级的沙龙出现在一部分商人家庭的客厅里,那是一种在建筑结构上封闭的、舒适而又无所拘束的私人聚会地点。在那里,既不存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也不存在任何外界势力的干扰。人人就共同关心的话题畅所欲言。于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建立在平等的人际关系基础之上的对话场所,逐渐形成了。这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共空间的雏型。(参见哈贝马斯《公共空间结构的改变》,德文版,90—116页,238—247页。(JürgenHaber-mas:Strukturwendelder
哈贝马斯的综合分析方法,以其深刻性和文化性见长。但是,他当时所持的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决定论”,影响了他的结论的科学性。
我在读过了哈贝马斯的这本书以后,立下了一个宏愿:今后一定要进行关于中国的公共空间问题的研究。
最后,顺便说一句,哈贝马斯的这本书应该尽快有中文译本——如果目前还没有的话。
从一九六四年秋天到一九六六年秋天,我在海德堡大学度过了整整两年。
在我的命运历程中,那是一段由无数个丰富而充实的日子所组成的、与大师们同在的岁月。可以说,我迄今为止所研究的一切题目,都在那一时期萌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