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督教说曹禺
1996-07-15刘锋杰
刘锋杰
与基督教文化有关联,是曹禺的生活经历和创作实践给人留下的鲜明印象。少年时期,他就随着继母出入教堂,宗教音乐成为曹禺精神的一份营养。后因执教一所大学,他又熟读《圣经》。而在思考中国的出路时,他也曾经想到要在基督教中找寻中国的希望。这一问题,显然被过去的研究者们有意或无意忽略了。在这方面,宋剑华著《困惑与求索》,意在跨越一个个研究“障碍”,欲使曹禺的创作深受基督教影响这一论题得以成立。宋剑华把曹禺早期四部剧作作为一个整体来看,说《雷雨》、《日出》、《原野》分别写的是原始罪恶、现世罪恶和人类的理智失控,《北京人》所写涉及了人格的重塑,写出了爱对恶的战胜。宋著所开掘的视角,着实让读者领略了曹禺剧作的另一番景观:处处充盈基督教的人文主义思想。
宋著解决的最大问题,是对曹禺艺术思维特点的论述。宋著论《雷雨》的一段话最能为人解惑:“我们更应该通过对这部作品的还原处理,即从作者的潜意识中发掘基督教的‘原罪与‘报应思想对《雷雨》整体构思的影响,才能科学地解开笼罩《雷雨》的象征之谜。”明乎此,曹禺剧作中那挥除不去的象征氛围,不是直接来自他对人生的体验,由经验的积累而形成;它源自剧作家对人类的宏大思考,在抽象地整体地思考人类根本处境的思想背景下对人类作出总判断。曹禺的审美关怀充分体现了终极关怀的特点。曹禺多次说他的作品是“诗”,这“诗”的内涵决非现实主义概念所能置换。曹禺又说:“现实主义,不是现实。”这不能简单理解成要把现实主义丰富化,而应看作要创造出不同于现实主义类型的艺术作品。所以,有的人将曹禺剧作的诗性特点和“不是现实”理解为“吸收非现实主义的内容”,并进而说这体现了传统美学的某些精髓,其实是与剧作家的思想实质相去甚远的。宋著认为曹禺受基督教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形成了创作中的善恶对立模式,描写“恶”(罪孽)——“毁灭”(惩罚)——“善”(再生),不再像现实主义那样从具体形态的生活情境出发去实写生活,而是从整体的、抽象的角度去把握生活的哲理内涵,人物形象抽象化,思想内容理念化,艺术表现象征化,均成为他早期剧作的显著特色。宋著的这一结论,无疑向人显示,曹禺的创作思维与表现方式,原来运用的正是所谓的“圣经力式”。从曹禺的创作发展看,他正是在批评界“唯现实主义”思想的诱导下与“圣经方式”决裂的。这把他带入的是一个陌生的思维领域,他在这个领域中无用武之地,虽非格格不入,但却举步维艰。曹禺创作上的滑坡现象,正是剧作家弃自己的思维特点与个性风格而旁顾其他的结果。曹禺艺术生命的辉煌与暗淡,再次证明了作家创作独特性的重要。这种独特性是他生命的表征,他放弃这种独特性,也就放逐了生命本身。
宋著的这种研究,不会给人单调之感:曹禺的创作仅仅只是基督教教义的翻版。作者早已申明这种探讨只是曹禺研究的一个方面。因此,这不是一种排他的研究,而是一种容他的研究,显示了国内九十年代曹禺研究的突出成就。
(《困惑与求索——论曹禺早期的话剧创作》,宋剑华著,文津出版社一九九六年三月版,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