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愚弄了“上帝”
1991-09-27王冰
王冰
今年2月,河南省南阳《声屏周报》记者汤生午发表了采访歌星韦唯的报道。文章借韦唯之口向公众披露,前一时期社会上关于韦唯得艾滋病的摇传,是由中国轻音乐团团长李谷一一手炮制出来的,文章还曝光了这位青年歌星屡遭李谷一刁难的许多惊人内幕,如:李谷一无故停发韦唯工资;不准她报销正常的医疗费;将文化部明确指示分给韦唯和其他两位演员的3套住房全部上到自己的户口上,逼得韦唯四处流浪;国外通过文化部对韦唯发出的演出邀请,在各方面均已通过的情况下,唯独被李谷一无理拒绝;以及她要韦唯离开中国轻音乐团,并让韦唯给她写下今后永远不再登台的保证,给韦唯带来巨大精神创伤,严重影响了身体健康,以致使韦唯竟产生了轻生念头……
此文既出,立刻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国内许多报刊纷纷转载。一时间,昔日李谷一悉心培育青年新秀的美好故事,幻化成了她如今一反常态、用心险恶地迫害后起才俊的痛苦现实,其中的是非曲直,自然成为人们饭后茶余集中谈论的新话题。
带着许多朋友迫切渴望澄清的问题,记者到中国轻音乐团进行了采访。通过与有关部门及乐团的同志反复交谈,并翻阅了轻音乐团提供的文件材料,我不由大吃一惊:原来,这竟是一篇为单纯追求轰动效应而歪曲事实、随意发挥的彻头彻尾的失实报道。
那位记者写道:韦唯在电话里告诉他,在去年亚运会的一次演出中,李谷一不知心怀何意但却明显用心险恶地抓起话筒,向在座各位愤愤宣告了一个大胆的谣言:韦唯得了艾滋病。对此,李谷一坦然地对记者说:“这完全是捏造。任何演出活动中,与节目无关的人都不可能上台随便乱说话,这是基本的常识,更何况亚运会的演出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我怎么可能干出这种荒唐事呢?每个有头脑的人只要稍加思考就行了,如果真有此事,那么韦唯决不答应,她至少会当众摔掉话筒愤然离去。”
记者又采访了轻音乐团其他同志,他们都认为这是个天大的笑话。因为在那3场演出中,向观众公开宣布韦唯有病的不是别人,正是韦唯自己。为了造噱头,韦唯对台下的观众说:“我身体不好, 一直生病,既然大家这么欢迎,我就再唱一个……”
关于无故停发韦唯一年工资的事,记者从轻音乐团人事干部那里了解的情况是:1989年12月27日,文化部批准了韦唯提出的自费赴瑞士旅游访友申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化部的文件上明确指示轻音乐团对韦唯“假期期间停发工资”。韦唯的假期是3个月,但直到今天她也没回单位销假和报到,相反,却借出国为名,脱离团体和组织的管束,四处走穴,处于完全失控状态,实难给她发工资。
轻音乐团会计给我介绍了所谓“不准报销韦唯正常医疗费”的事。她说,韦唯去年9月底托本团一女演员带来7张在同仁堂药店买药的发票。由于全是外购药品,按国家财务报销制度中关于外购药品报销的规定,她转告韦唯只有出示有处方权的医生开具的外购药品处方才能予以报销,但时至今日,韦唯一直没拿来处方,所以,那7张单据便只好暂时存在她那里。这件事情李谷一事先不知道,直到看了那篇报道后找了会计才弄清楚。
房子问题,报道所述与事实大相径庭。据文化部主管房子的同志讲,文化部从不明确指示要把房子分给某某个人,它只面对所管辖的各单位。文化部这次分给各团体的是国家商品房,轻音乐团要向房管部门交付高额的公支费用,因此在办理移交手续中,必须要由使用方面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保证。李谷一在协议书上签字,这是正常而又必须的手续,决非如报道中示意的是李谷一将房子占为已有,更与她的私人户口毫无联系。事实上,经过协商,轻音乐团从3套房子中挑选了一套最好的留给韦唯。另两套分给了另两位女演员,她们早就与团里签了约搬进去住了。韦唯嫌房间少、楼层高,不满意;更重要的是,此时恰逢韦唯正考虑调离轻音乐团的事,并已经为此而四处联系能分给她3间一套和更多住房的新单位了。即便这样,轻音乐团还是为她保留了那套房子达半年之久,并付出了高额费用,直到去年9月,团里招收了一批外地演员,这些演员进团后无处栖身,团里才临时决定把这套房子暂时借给她们当了集体宿舍。
关于李谷一无理拒绝出国一事,经记者调查,也大有出入。去年10月,韦唯和李谷一商谈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邀请她出国演出的事,在李谷一个人同意之后,轻音乐团领导小组又集体研究,按程序报告文化部,表示同意韦唯此次出国。但由于这次出国的派出机构不是文化部系统的单位,因而轻音乐团请示文化部,要求双方组织必须就所派演员在外期间的政治、经济、生活等方面的责任该由谁负等问题,坐下来商谈,予以明确。文化部艺术局领导曾找韦唯商谈此事,因她忙于走穴演出,未能如约,而局领导公务繁忙,不可能整天坐在办公室等韦唯一个人,此事便被拖延下来。
报道中关于李谷一要韦唯离团的事,与实际情况也相去甚远。去年2月以后文化部召开一系列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坚决刹住走穴风潮。为此,李谷一找到已经长期脱团走穴的韦唯,希望她正确认清形势,仔细考虑一下,作出选择:要么回团参加演出,要么离开国家正式院团,成为演员个体户。像目前这样吃着国家饭不干活,只顾私自走穴捞外快是行不通的。况且她的表现已经引起了团里许多同志的反感,作为团长,李谷一无法再给她以往那种特别的关照了。韦唯答应认真考虑她的意见,请求两个月后再给明确答复。但是,她这一考虑就是整整一年,直至今年3月中旬,也就是对记者发表那番谈话后的两个月,才正式向团里写了申调书。而在此之前,韦唯还写信给李谷一,感谢她对自己多年的栽培,说“你确是我成功路上重要的促成人、保护人”。但由于“近来我个人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使我做出决定离开我工作多年并喜爱的团体和相处甚好的同志们。对此,你仍给予我更大更多的理解。我们都知道,我离开更好些,特别是对我。”“我们一直都相处得很好,为此,我要向你表示深深的敬意及感谢!谢谢你几年来所予的一切!”“我为我选择了轻音乐团而感到荣幸、骄傲!请相信我!”
至于李谷一要韦唯写下保证,保证今后永远不再登台演唱,就更是没谱没边的事了,不知那位记者是如何想像出来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报刊数量种类不断增加,新闻界同行之间的竞争程度也愈显激烈。有些报刊的记者,为了吸引读者,单纯地追求猎奇性和轰动效应,对可能会产生严重影响的新闻事件采取了极不严肃的态度,不去对所获材料进行分析和核实,不愿进行艰苦细致和全面的调查采访而满足于“短平快”和“放卫星”。这样一来,其结果制造出来的新闻必然是“劣质产品”甚至是“虚假产品”,既侵犯当事人的名誉,又贻害群众。至于在写稿过程中,为了加强轰动性和爆炸性,不惜违背新闻工作者的道德准则,对事实添油加醋、断章取义乃至无中生有地任意发挥和凭空想像,就更为记者的神圣职业所不容。
联想到那篇报道,那位记者说他仅仅是通过电话采访的韦唯,当初给韦唯打完电话后,若能顺便给李谷一或轻音乐团其他领导打个电话证实一下,他就不至于写出那篇从头至尾几乎没有一点符合实际、站不住脚的报道来。
据悉,李谷一为了澄清事实,推翻人为地加在她身上的许多不实之词,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不受侵犯,已经决定近期内同发表这篇报道的有关报纸对簿公堂,诉诸法律。且不说这场官司结局如何,它至少对那位记者不是什么坏事。作为无冕之王,他应该懂得最基本的一条:新闻的生命在于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