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志不移 痴心不改(众望所归的选择——纪念中国共产党诞生70周年)
1991-09-27帅孟奇
帅孟奇
我于1897年1月3日出生于湖南省汉寿县坡头镇一个穷苦秀才的家庭。父亲帅惊白曾参加过孙中山先生领导的“同盟会”,并与黄兴等人一起为推翻封建统治而斗争。那时,父亲常常给我们姐弟讲述近百年来帝国主义侵略中华的历史和志士仁人爱国图强的故事,我暗暗激励自己,长大了也要为国家的解放而奋斗。
然而,这条路该如何走,我并不十分清楚。
1917年,我与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许元祯结婚。许元祯在读书期间,向往革命,特别是“五四”运动以后,接受马列主义,他经常给我写信宣传革命道理,在他的影响下,我开始参加革命活动。
我永远不会忘记我一生最庄严的时刻。1926年的一天,中共党员詹乐贫来到我家,他关切地问我:“你为什么不参加青年团?”我告诉他:“我都29岁了,我应该参加中国共产党,但是没人介绍。”詹乐贫说:“好,我介绍你加入中国共产党。”接着他向我详细地解释了共产党是个什么样的组织,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些什么。这一席话,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看清了自己的人生之路。只有打烂旧世界,建立新社会,劳动人民才有幸福可言。在马克思画像前,我举手宣誓:“要终生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詹乐贫说:“你从现在起就是一名正式的共产党员了,希望你努力为党多做贡献。”我坚定地答道:“我的誓言,都能做到。”
选择和确立政治信仰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它靠不得一时的心血来潮,也靠不得半点投机和追赶时髦。它要靠对这个信仰的深刻认识和理解;而始终不渝地捍卫和忠于自己的政治信仰,则更需要顽强的意志和高度的自觉性,甚至要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参加革命的半个多世纪中,我曾两次入狱,屡遭酷刑,以致双目几乎失明,右腿残废,一身疾病。但是,任何艰难困苦都不曾动摇我忠于党、忠于共产主义的信念。
记得那是1932年10月10日,由于叛徒的出卖,我被逮捕。敌人逼我说出党的地下机关的地址和同志的名字,我拒不开口,敌人恶狠狠地说:“你也是骨肉做成的人,一个女流之辈,不是铜打铁铸。给你坐坐老虎凳,看你招不招。”敌人把我的两条腿紧紧捆在凳子上,然后强力抬起我的脚,塞进去三块砖,我咬紧牙关,不说一句话,再塞进一块,还是没话。就这样,共塞进6块,撕心裂肺的剧痛,使我昏死过去。敌人不甘心,又把叛徒拉出对质,我还是一言不发。敌人穷凶极恶地狂喊:“给她压杠!”一根粗粗的木杠子猛地一下子压在我腿上,右腿骨当场被压折。看牢房的女看守见我重刑之下不吐一言,不禁产生怜悯之情,于是想法找男牢的一个犯人为我接骨。敌人再次提审,还是一无所获。这些没有人性的刽子手就把我倒绑在门上,用木棍、改锥撬开我的嘴,把发臭的破布条烂棉花塞进去,再把一大壶又一大壶煤油水从鼻子里灌下去。我又昏死过去,鼻子里、眼里流出带血的水。朦胧中,我听见好像有人在很远的地方叫喊着:“你说不说!”我心里感到欣慰,我知道自己在昏迷中守住了党的机密。待我醒来,只觉双眼刺痛,头痛欲裂。从此,我的双眼看不清东西,右腿残废。
1933年1月7日,国民党当局判处我无期徒刑,并把我送往南京“模范监狱”。在狱中,我和战友们曾先后4次绝食,进行狱中斗争。1937年5月,由于党组织的营救,我父亲通过同事取保,当局同意让我出狱治病。在我被捕入狱之时,我的亲人也受尽了折磨。母亲终日担忧,以致患了精神病。父亲受我牵连,被反动政府驱逐出湖南省,流落他乡,连看一眼重病在身的母亲都不行。我唯一的女儿由于无人照管,被送进孤儿院,最后被敌人毒死。我的丈夫在苏联长久得不到我的消息,以为我牺牲了,又重新组织了家庭。
我第二次入狱,是在“文革”期间。7年监禁,两年流放,被开除党籍,落一身疾病,使能阅读的唯一的一只右眼又失去了视力。但是,“四人帮”没有得到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
“一年梅花一度春,傲霜战雪迎春来”,我一生以此自励,我从不后悔自己的选择。在敌人的酷刑面前,每当困苦之时,我总会想到我的入党介绍人詹乐贫和许许多多的战友,他们先后牺牲在敌人的屠刀下,他们用生命捍卫了共产主义的信仰,用鲜血染红了社会主义江山。一想到他们,我的心中就会生出一股无所畏惧的勇气和力量。苦算什么,死算什么,为信仰而苦,为信仰而死,苦得其所,死得其所。
今天,我只想对青年朋友们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中国,还需走很漫长、很艰难的道路,但我们的事业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为了实现人类最崇高的理想,我们要时刻准备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