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什么不走上工作岗位?
1957-08-16禹九
禹九
十二月二十日,在广东省人事局的办公室里。
人事局的同志在和一个青年谈话。这是不久前东北农学院农学系毕业的学生,人事部门根据他的请求:最近调来广东省分配工作。他们在谈论分配工作的问题:
“组织上把你转到你的家乡来分配工作,你满意吗?”
“满意。只是,人转来了,志愿却没有转来.”
“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志顾是搞科学研究工作,可是,这里农业厅却分配我去农业试验站。没有按照我的志愿来分配工作。所以我说,可能是组织上转材料时,没有将我的志愿转来。”
“志愿也转来了。问题是,这里的农业科学研究机关已不需要人。而下面试验站却很需要人。你去的粤北马坝农业试验站是广东最大的一个农业试验站,那里也需要进行研究工作。你为什么不去呢?”
“试验站当然也进行研究工作,可是它着重在粮食谷物的品种改良和推广方面。而我在学校时就偏重研究育种栽培和米丘林杂交。这,适合在科学研究机关工作。”
“既然只是偏重的差别,而不是根本上的不同。为什么不可以稍作更改呢?你还有什么其他原因吗?”
“有……我身体不大好。”
“昨天你不是在医院检查过体格吗?检查表上写明,你除了有点神经衰弱外,一切不是都很正常吗?”
“是的。我神经衰弱。我这个右耳朵一带的大脑皮质有毛病……还有,记亿力差……。”
“你知道,搞科学研究工作是很需要花脑筋的呀!神经衰弱,记忆力差,怎么能搞研究工作呢?……”
“我可以休养一个时期,如果工作实在需要,在工作中也可以支持。……”
“既然你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可以“支持”,为什么在其他工作中不能支持呢?……”
(青年不语。)
“我们把你分配到农校去工作,好不好?”
“不。我口才不行,不会教书。”
……
“你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叫我们怎么办呢?”
“……还是希望能照顾我的志愿。”
谈话终于无法继续下去。
人事局的同志告诉我:现在,离开去年高等学校毕业期间快半年了。绝大多数的大学毕业同学,都已按照国家分配愉快地走上了工作岗位。可是,在广州,却还有一二十个这样的大学毕业生,他们住在招待所里、学校里和自己的家里,而不愿意走上工作岗位。也有一些已经分配过工作的毕业生,从工作岗位上又跑回来,要求重新分配工作。
这些大学毕业生为什么不走上工作岗位呢?
是不是学校和人事部门对他们漠不关心,没有分配他们的工作呢?不是。学校和人事部门对他们是关心的。他们毕业后不久就分配了工作。为了使这些学生分配的工作合理,学校和人事部门做了许多细致的工作,经常找他们谈,征求他们的意见,有的甚至谈了五六次话,分配了上十处的工作单位。可是,这些毕业生还是不愿意去工作。
是不是所分配的工作不恰当,学用不一致,以致他们无法在新的岗位上发挥作用呢?也不是。他们所分配的工作都是自己所学或接近自己所学的工作。比如,前面这位农学系的学生就分配在农业试验站工作。学医的都分配在医疗卫生部门,学师范的也都分配在学校里。应该说,他们所分配的工作与自己所学基本上是适应的,没有什么“学用不一致”的问题。
这些毕业生其所以不走上岗位,是由于他们不满意所分配的工作岗位,认为没有照顾到自己的志愿。他们的志愿是什么呢?大都是要求搞科学研究工作,是要求留在大的工作单位、大城市和自己的家乡里。本来,青年在接受分配工作的时候对自己的工作有志愿是可以的。现在问题在于,这些学生所坚持的志愿,和国家需要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
国家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不仅需要科学研究人材,而且更需要大批的师资和实际工作人材,不仅大的单位、大城市需要人,而且广大的中小城市和农村基层单位更需要人。拿广东省的情况来说,去年由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蓬勃发展,广东新办了十多个中等农业
技术学校,需要大批的师资:同时,各个地方的农业试验站也需要大批的人,而农业科学研究机关需要的人数很少,因此农学院毕业生95%就需要分配到学校和地方农业技术站去工作(而农学院毕业生大部分是要求到科学机关和高等学校去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又如拿医疗工作单位来说,当然大城市的大医院也需要人,但是目前最迫切需要医科毕业生的,还是各地方医院和厂矿的医疗部门。在广东省卫生厅里,我就督看到一大叠广东各地寄来的电报、公文和信件。其中叙述了广东各地如何迫切需要医生的情况。例如:新兴矿场职工和家属共2000余人,每天最少有80个病人,可是全矿场只有50岁医生一人,护士一人。这个矿场“急需”医生二人,护士二人,助产士一人。韶关专区“急需”医生20人,医士20人,助产士21人,护士32人,药剂员5人,检验员5人。曲江县人民医院每天有200个病人,医务工作人员很少,必须日夜值班:结果竟有疲劳不堪而病倒的。海南岛有很多县没有一个医生(只有医士),工人和老百姓有病得不到治疗,常常发生生命事故。因此,去年就需要有60%的医科毕业生分配到这些地力医院和厂矿的医疗部门去。(而大部分的医科学生都希望留在城市的大医院里)。又如,由于广东目前还不是工业建设重点,去年华南工学院90%的毕业生需要分配到外省去,而这些毕业生大部分不愿离开广州和广东家乡……。
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呢?是让个人的志愿服从国家需要呢?还是让国家需要服从个人志愿?当然,正确的应该是前者,而不是后者。我们的人事部门正是按照前者的原则来分配工作的。可是,这些毕业生却一定要求人事部门按照他的个人志愿和要求来分配工作。这怎么可能呢?
如果说,这些毕业生坚持自己的意见,不愿意服从分配,只是由于他们认识上的片面,或对国家需要的实际情况缺乏了解,倒是容易解决的。事实上,在以上这些学校里也有很多这样的毕业生,他们虽然在一开始也坚持个人的志愿,要求人事部门分配他们到自己想去的岗位上去;可是,当人事部门将国家需要的实际情况和各方面的道理认清楚以后,他们就自觉地服从了国家需要,愉快地走上了工作岗位,其中有的现在已经成为了模范工作者。
而前面这些毕业生的清况却不是这样:他们不是不了解国家需要的情况,也不是不知道人事部门在分配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相反的,人事部门的同志跟他们谈得很多了.可是,他们对人事部门的意见置若罔闻,一定坚持自己的意见,要求给以照顾,否则,就宁可住在招待所和家里清闲地过日子。显然,这是不能以思想认识片面、或对国家需耍的实际情况不了解来解释的。而只能说:这些毕案生的思想有问题,他们把个人的东西看得过于重要了。
比如,北京大学哲学系一学生分配在中山大学哲学系工作,但他一定要去北京哲学研究所,理由是那里“专家多,参考书多,可以和旧时师友在一起,每年还可以接受首长的检阅。”有一个学生不愿去湖南医学院工作,是因为“湖南气候不如广州好”,有的不愿离开广州,是因“家里有一个59岁的妈妈”,有的则是因“爱人在广州学习”。有个广州医学院的学生,毕业后被分配到海南岛去工作,他至今没有去报到。为什么呢?因为海南岛“没有电灯、自来水,每天吃不到两磅牛奶”,还有“那里台风太大,房子不结实,塌下来危险。”……请看,“气候不好、“吃不到两磅牛奶”,也成了他们不接受分配的“理由”。
其实,即使在以上这种情况之下,我们的人事部门对这些毕业生志愿和要求,只要条件允许,还是尽可能地予以照顾的。可是,这些毕业生对工作岗位的要求实在挑剔得太多,太苛刻了。
有个上海第二医学院内科毕业生。本来应该分配在浙江工作,因为他要求照顾广州的母亲,学校把他转到广州来了。在广州,人事局曾先后分配他四个工作单位,他都不去:先是分配在广州的一个干部疗养院,他怕传染肺病,不去;又把他分配到广东卫生厅血吸虫病防治所,他嫌“工作太事务,无法学习提高,”又不去;后来,又把他分配到华南海运局门诊部和另外一个门诊部,他又认为“门诊部设备简单,工作繁杂,怕出事故负责任”,还是不去。他一定要求去广州的大医院工作:否则就宁愿住在家里。有一个毕业生被分配在广州市郊石牌工作,也不满意,理由是“中午不能回家吃饭”。还有个上海调来的学生一定要卫生厅分配在某个单位工作,否则就是人事部门有“宗派主义”,等等。像这种对工作挑剔过苛的情况,已不是什么要求照顾,而简值在无理取闹了。
而这些毕业生在要求照顾时,还理直气壮,说什么:“人民日报社论也说,应该照顾个人的志愿和困难呀!”“照顾个人,可以使他在工作中发挥更大的积极性。”“于公于私,都有好处”,等等。
是的,“人民日报”去年8月2日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的社论中,是谈到应该照顾毕业生的志愿和困难的。可是,社论是怎样说的呢?社论说:“对毕业生的身体、家庭等实际困难和爱人关系,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给予合情合理的照顾”。请注意,社论指的是“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给予合情合理的照顾,而不是指在任何情况下都一律给予无条件的照顾呀!现在,这些毕业生的情况,是在脱离国家需要的基础上来要求照顾自己:是一些这样那样的苛刻要求
和挑剔。难道这种要求照顾“可能”吗?“合情合理吗?“于公于私,都有好处”吗?显然,用不着更多的思索谁也会得出正确的答案的。
照顾了个人的要求,就果能“在工作中发挥更大的积极性”吗?不一定。
据我所知,中山大学就有这么一位毕业生。他原来的志顾是要到北京当助教。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他向学校写了不止一两次的保证书、决心书。后来,人事都门满足了他的要求,分配他到北京钢铁学院当助教。可是,最近他却给广东省人事局写信了,说他在北京“非常不安心工作”。为什么呢?据他信中说:第一是他的“母亲再过几十天就是六十九岁了,需要一个亲生儿子在旁照料”,其次是他“患有慢性肠胃病和咽喉病,在学校里伙食不合胃口,食欲大减”,第三是他“过去只去过广州北郊绿化植树”,而北京“窗外北风正厉,对于土生土长的南方人不客气。”这位助教要求人事局,把他“从异地相思的极度苦痛中,从那叫人不愿起床的低温的严重威胁中拯救出来”,调回广州去。并说:“如果寒冬降临时仍未调返,请允许我先行返穗,再办手续。”(他特别说明,他“这种行动和毫无理由的逃兵是有区别的。”)这里,我不想去分析这位助教的理由是否正确,他是否真有必要回广州。可是,我想,即使人事局再“照顾”了他的要求,调他回到广州工作,他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是否真正能“发挥积极性”,也大可值得人们怀疑的。因为老是患得患失、希望得到照顾的人,在任何工作岗位上都不会发挥积极性的。
这些青年缺乏一种高尚的生活理想。他们整天考虑的,只是个人的“前途”,荣誉地位,和物质生活的享受。他们希望自己有一个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设备好、学习条件好、气候好、离家近;有电灯、自来水,每天可以喝两磅牛奶;而害怕艰苦紧张的生活,怕“工作繁杂,怕“出事故负责任”,“怕传染肺病”,怕台风吹倒房子、砸了脑袋,等等。他们想到的,就是这些个人的东西,至于国家建设,人民疾苦,工作需要等,却很少考虑过。他们把自己的思想和生活局限在追求狭隘的庸俗的小市民个人生活福利的圈子里而不能自拔,而忘记了生活和学习的目的,应该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造福。他们也不想想:在我们社会里,只有先公后私、舍已为群的人,才为社会所敬重,这样的人才会有光明的前途。而整天患得患失,老是考虑个人利益的人,总是会到处吃不开的。
应该说,生活在今天社会里的青年是很幸福的。在旧社会里,大学毕业生面临的是饥饿和失业的威胁,多少有为的青年等不到开花结实,就凋谢了。而今天新社会却为我们青年开辟了宽广的道路。我们的国家无微不至地关心我们青年,为我们创设了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条件。现在,我们的大学生入学后80%可以享受国家的助学金待遇(据统计,现在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仅在大学学习期间,就要花8,000元)。一个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不仅保证有适当的工作,而且在分配工作期间,还有一定的经济待遇。在他们参加工作后,国家还给各种关心和照顾。对于一个大学毕业生来说,国家给他们的东西已比够多了。我们国家其所以这样关心和重视这些毕业生,是希望他们利用自已的知识和才能,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希望他们在国家建设中作出自已应有的贡献。可是,如果我们的青年体会不到自已生活在新社会的幸福,和国家对自己的照顾,不去考虑国家对自己的期望和要求,而是以“宝贝”自居,把自己的知识当作问国家讨价还价的本钱,要求这,挑剔那,那他们就完全辜负了国家和人民的期望。
这些大学毕业生不服从分配的现象,说明了什么呢?它说明了:几年来,在党的教育下,虽然我们的大多数青年学生的政治思想上已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由于有些学生的阶级出身和旧思想的影响,使他们或多或少地沾染了许多个人主义和贪图个人舒适等旧思想。而过去一个时期,我们学校和青年团组织对这些青年的思想教育是放松了的。特别是在报刊宣传了要照顾个人的志愿和兴趣,批判了过去某些人事部门分配工作中的缺点以后,有些单位对学生在分配工作中的无理要求,竟不敢进行严格的批判,或者一再停无原则的迁就,以致使得有些学生错误地认为“坚持就是胜利”,即使他们发现自己的要求不合理,也要坚持已见。因此,我们今后一方面要继续改正人事部门分配工作中的缺点(应该说明,去年有些人事部门对少数的毕业生的分配工作还是存在着一些缺点的(如学用不一致,使用不合理),但这些缺点对上面这些毕业生并不存在);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对青年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大力地宣传和提倡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克服困难的思想,在青年中造成一种先公后私、舍己为群、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风气。只有让我们青年朝着我们党所指示的方向前进,才能使他们在工作中发挥真正的作用。
(195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