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对工座分配的意见书
1957-08-16王中
编者按:王中同志是一个青年干部,原来在外地工作,因为他的爱人在北京某机关工作、这个机关组织上为了照顾他们,特在去年冬天把他调到北京来;当人事科分配他的工作时,他强调个人的兴趣,志愿和理想,对于人事科所介绍的几个工作,都以不适合自己的志愿为理由而拒绝了。他还给组织上写了一分意见书,在这分意见书里,集中地反映了他把个人利益放在集体利益之上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这种思想是丑恶的,是应该为革命工作者所摈弃的,我们现在把这分意见书摘要发表,并请范群同志写了一篇文章,希望能对王中同志和有类似思想的青年同志有所帮助。
现在,我把我的意见写出来,目的是想让组织了解我对个人前途,一生事业与目前工作如何结合;怎样才能不超出组织利益的范围来极大地照顾个人志愿、爱好和兴趣等问题的看法。以便让组织分配给我的工作和我将来的长远事业更接近些,更融合一些。
男女的结合,就是为了白头偕老终生生活在一起。去年冬天,组织上确定调我到北京工作,我想和爱人共同生活的愿望就要达到了,我所感到的幸福是难以言喻的。但是到北京作什么工作最适合呢?我能作的我都不想作,我想作的又作不了,而我在来北京以前所担任的保卫工作与我的志愿相差太远,我的志愿是上大学学历史,毕业后教历史或是从事与历史有关的工作。但是在不能去学习以前总得有个临时工作,我想在工作的分配上,是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来的。于是,我为自己选择了两条途径:一条是作国防体育工作,因为我自己是业余体育的积极爱好者,——尽力参加每次运动会,劳卫制二级合格,二个项目已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体育报刊的读者,摩托车驾驶员,有较好的保修知识,对擒枝、射击熟悉;还有强壮的体力,浓厚的兴趣(我基本上不间断地锻炼了三年多)。我想,通过具体的军事体育工作一定会丰富我多样的军体知识与培养才干:督促我坚持锻炼身体的意志。
另一条途径是作类似宣传性的工作,我设想着这种工作本身就是学习,它迫使我看书,找材料,可以在办公室看多样的报纸和内部资料。这样的工作会充实我的知识,有助于我学习上的提高。
这两条途径,最后是要汇向那理想的大道——学习历史,为“从孔夫子到孙中山”而工作。
抱着决定改行的想法,我愉快地来到了北京。
会见了爱人,更可喜的是把“家”也安置下来了,我们以后就长久的一起工作、生活、学习、锻炼了,天天在一起啦!
哪知“乐极生悲”“祸而为福,福转来祸”!
人事干部和我谈:我的职业仍是保卫工作,地点是城外的一个学校(往返乘车三小时,一去九十分钟)。当时真如冷水浇头,一直凉到心里。
我提出这样分配我的工作是出乎我“意料之外”,我不同意。因为:(一)和我来以前所向往的工作截然相反;(二)改行不作保卫工作是我三年多工作所得出来的想法:我不适合作保卫工作。我缺乏对保卫工作的坚强事业心,和积极性,主动性,何况有临时观点也是不成的。(三)生活上的不方便,经济上的困难(我在来京之前,以为工作地点与住宅是在一起,北京的天气是不需要太多的防寒准备,所以我把棉衣、帽子、棉鞋都给弟弟了,如果到城外工作,则要花钱重新购置,这样对我这个刚为新家的安排化了些钞票的人则更为窘迫,)何况,我还要留些钱买学习参考书籍和集邮。
同样,人事部门也是“意料之外”,事先人事科不知道我要改行,所以他们根据需要与可能,结合我以往的职业,就把我分配到一个学校作保卫工作。
形成了矛盾,双方互相请对方考虑、研究。
第二次谈话互相提出了一些办法:
我提出是否可以和体育运动委员会商量一下,如实在不可以,我暂时回原地去,有适当的工作我再来。
人事科提出:出版社工作怎样?我说有关历史、哲学、地理方面的编辑工作我可以去学习一下,我的条件是:对于哲学多少知道一点,历史是我将来的志愿,是我四年来自修的中心;地理方面,我初中时就重视地理课,学历史也必须学好地理。
可是那个出版社只需要少年儿童文艺方面的人材,这对我可是绝对不合适的。我不但没有小孩孩而且也厌烦小孩。更谈不上熟悉和教育他们了。这条路阻塞了,人事科同意和军体部门商洽,同时又暂时叫我在本机关里做一些汇编资料的工作。
不久,体育运动委员会同意我去谈一谈,谈的结果我很满意,他们提出了很多工作让我考虑,大部分是我愿意做的。但是,由于当时
我一方面怕做不了,另方面是对我从事了几天的汇编资料工作很满意,因为这个工作很接近历史,可以常常抄写和看到以前的历史材料,丰富了我的革命史知识,有助于我将来投考大学;同时,这项工作几个月就可以结束,那时候组织上如没有适当工作,就可以同意我学习去了。特别吸引我的是在本机关里能及时听到首长的报告,上级的重要指示传达很快,这一切都增强我的暂行留做资料工作的念头,因而我又不想到体委去。可是这种想法也是不稳定的。其实,我在工作上的挑选,中心问题是为着个人的学习。
十二月最后一天,人事科长通知我,我的工作已确定在北京体委。我虽然感到突然,可是我还是认为这工作也可能是合适的,于是我骑着车子带着关系走了半个多小时到了北京体委。一同志和我谈了如下的话:
“你很愿意作体育工作,我们欢迎。工作是这样:国防体育科人满了,机关内部的编制还没批下来,只有得地上的工作需要人,如先农坛、什刹海体育场的管理方面工作,另外是竞赛方面的组织工作。你刚来不懂业务,可以先在这些工作中锻炼一段时间。”
我尽量地沉着气和他讲了一下我的情况,礼貌地说了一句:我对你们的缺额不适合。然后,一肚子气,迎着冷风,转回来了。
到了人事科,就开始了一场激烈的争吵,最后科长叫我先上班然后再解决思想问题,我坚决拒绝,甚至要拿出我最后的不得已办法:请求退职。
我对分配工作的一些观点和看法是:一,分配工作是不能强迫的,组织决定是不能硬性的,因而在没有教育说服我以前,我是不同意到新的工作岗位上去;二,党的利益和个人利益是要结合的;只要不妨害党的利益是可以照顾个人的利益的;而且我认为在目前并没有和党的利益发生冲突,只不过是不同意这种不恰当的分配。(三)组织上过早把我从学校调出来工作,使我没有学成一种专科。我的志愿是上大学,要想将来考大学,定然有临时观点,(可能是一年、二年、三年。)因此,我要求目前的工作和将来的志愿靠近一些,以便于我的深造,我认为这是我的一种上进心,组织上应该给以爱护和支持,把工作分配得当。(四)我们的民主生活应该扩大到能够自由选择工作(包括工作岗位和工作的各种条件),个人切身利益得到满足,他的积极性更能发挥出来。(五)一个人应该从他所作的工作得到一些个人利益的满足,不能完全抹杀他,要使他认为工作不但为国家服务而且也为自己服务,例如有的工作对他生活上大有好处,离家近,上下班省时间,节省冬服,节省车费;有的工作可以多看一些资料、刊物、报纸,增长着他所向往的知识;有的工作促进他身体的长进。就是说应该照顾个人习惯、兴趣和爱好。
我的意见就是这些,希望组织对我采取一保护、二批评的态度,帮助我解决我的工作问题。
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