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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思考

2024-12-31王侃

中国科技投资 2024年26期
关键词:国有资产资产政府

摘要:近年来,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的飞速发展,国家财政制度不断完善,对国有资产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推进了国有资产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为各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工作指南。因此,规范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可进一步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本文阐述了地方政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着重分析了现存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可行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配置

DOI:10.12433/zgkjtz.20242626

国有资产是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地方政府依法行使管理职能和发展社会经济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积累等方式形成了大量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并充分利用资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运营效率,对地方政府顺利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保证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地方政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一)全面落实预算管理,为财政增收节支

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资产配置、使用、处置、预算管理、基础管理、资产报告、监督检查等,其涵盖对资产从形成到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预算管理和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有机紧密的衔接,可从资产形成环节着手,科学合理地控制资产增量,减少资产配置过程中的浪费,有利于财政增收节支。

(二)严控资产运行耗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国有资产投入日趋加大,资产分布较为分散,如果不严加管理,势必会造成丢失、毁损等资产流失风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可将厉行节约的理念贯穿于地方政府国有资产全方位管理活动中,严格控制资产的日常耗费,坚持勤俭办事;完善资产的调拨、整合、再利用,对有限的资源进行整合分配;通过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有利于防止资产闲置、低效使用等问题的发生,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1]。

(三)高效保障地方政府正常运转,促进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

国有资产是地方政府依法履行社会职能,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高质量的国有资产管理,可以对资产的存量、性质、特点、分布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各部门的职能,高效地分配、规划和使用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运营效率,有利于各地方政府部门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促进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四)有力支撑公共服务,提升地方政府管理能力

地方政府国有资产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保障,能使公共服务环境得到改善,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建立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可使资产购置、资金使用、资产处置环节公开化,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为建设阳光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服务地方政府提供保障,从而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透明度,有利于提升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整体形象。

二、地方政府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管理意识较为淡薄

地方政府国有资产大部分都是财政资金形成的,来源较为单一,属于非经营性,不以盈利为目的,这造成地方政府在思想上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问题。受编制和机构的影响,没有配备专职的资产管理人员,而是由未经资产管理系统培训的财务人员兼管,其资产管理知识匮乏,资产管理水平良莠不齐,业务技能很难适应资产管理的需要[2]。

(二)资产购置缺乏有效的预算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较为松散,资产的形成缺乏合理的预算,地方政府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仍加大资金购置固定资产,致使资源重复购置造成浪费。一方面,盲目重复购置,使部分尚能正常使用的资产设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另一方面,对使用中的设备不注重维护和保养,致使设备迅速老化,不能正常发挥效益,产生资源浪费的现象。另外,购置资产不顾实际需要,盲目追求高标准、高性能,造成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脱节,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未能有效发挥资产管理的资源配置职能。

(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地方政府制定的国有资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账实不符现象普遍存在。原因主要有:一是未形成严密的资产购置后入账、处置后核销的财务传递程序,账务处理不及时;二是固定资产形成和处置的方式多种多样,部分资产因入账、销账依据不充分而未进行账务处理;三是账目设置不健全,明细账记录不规范;四是已报废、闲置的资产随意堆放,未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五是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不及时、不严密、不彻底,加之资产使用部门及人员变动频繁,未能及时办理移交手续,长此以往,资产疏于管理,隐性流失日益严重[3]。

(四)资产处置随意性较大

部分地方政府资产未到报废年限即进行报废处理;有的地方政府处置国有资产手续不完备,未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程序进行鉴定、报批、评估、备案,也未进入市场公开交易,资产处置程序不完善;一些地方政府资产报废处置后,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长期挂账,造成账实不符;还有的地方政府的资产处置收入未能及时上缴财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五)资产统筹不足、使用收益率偏低

1.存在大量闲置资产

许多地方政府存在大量闲置资产,造成不同程度的资产浪费,导致资产的使用率不高。目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是以各单位为主体的分散管理,实行地方政府分级监管。资产管理部门只控制和掌握其总量、结构,对其个体的微观使用情况缺乏集中、统一和动态的监控,导致资产统筹调剂力度不够。同时,对各部门资产使用情况缺乏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导致下属部门对盘活闲置资产缺乏积极性。

2.资产出租行为不规范,收益率低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地方政府未按规定严格履行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财政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等手续,而是自行出租。第二,各地方政府在出租房地产时很少考虑其实际价值,未按规定对其进行评估,使得租金的确定无合理依据。第三,一直以来,各地方政府资产的租金均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决定,容易造成租金过低的问题。第四,部分地方政府未与承租方签订出租协议。有的虽然签订了合同,但合同执行不严格,对拖欠房租的单位和个人未采取强制措施。第五,部分地方政府资产出租期限较长,鉴于目前物价波动的客观因素,出租年限过长,恐难以保证国有资产的合理收益,存在使国有资产流失的隐患。第六,租约到期后,公开招租困难。如:大部分承租方均不同程度对地房屋进行了装修改造,有的甚至投入巨大。但在租赁合同上,出租方未写明补偿条款,导致到期后如果强行公开招租,易产生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地方政府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全面提升管理意识,有效推动资产管理

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切实强化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设置合理的岗位制度,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充实资产管理工作队伍,使职责分工和管理责任得到落实和强化;按岗位设置,培训相关人员,通过政策宣传、搭建学习、交流平台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资产管理专题学习培训,并将继续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把提高管理干部队伍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放在首要地位,使其充分掌握政策规定,尽快适应改革新形势的需求,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推动资产管理工作,保障资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4]。

(二)编制资产配置预算,强化资产配置管理

资产配置是资产形成的起点,地方政府应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减少资产的重复购置,节省财政资金。配置资产应以地方政府履行职能、促进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基础,以保证资产功能与单位职能相匹配为前提条件,按照标准制定资产配置计划,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并将资产配置管理职能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对申报项目库中涉及新增资产购置事项的,要详细填写新增资产的名称、数量、预算、现有存量等信息,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细化、动态的数据,通过预算执行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资产结构的优化[5]。

(三)夯实基础工作,提升资产精细管理水平

地方政府应完善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重要、繁杂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精细化管理制度,做到报表、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和实物“五统一”,以解决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1.规范资产登记管理制度

明确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建立资产总账、分类账、明细账和卡片账,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及时准确地记录资产的增减、结存及分布情况,对实物形成的资产分类编号档案管理。

2.健全资产使用保管制度

地方政府全部资产由专人负责保管,专人领用,以实物记账,领用、交还严格按制度办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和改动。在使用期间,要保证资产完好无损,并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3.定期全面清查

要全面摸排地方政府国有资产,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界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并全面、详细、真实地掌握各部门的国有资产配置情况,彻底厘清国有资产总量、分布情况、结构特点;重点清理账外国有资产,将全部国有资产纳入管理范围,同时,还要明确资产闲置底数、类别及存在状况。在清查的基础上,重新登记造册,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加强对资产数量、质量和使用的监控,健全资产核算及账册管理制度,建立国有资产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账物一致,以合理、有效、节约地使用国有资产。

4.建立资产统计报告制度

地方政府应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将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总量、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真实、准备、完整、及时地报送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确保数据的全口径、全覆盖,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推进国有资产的监管提质增效。

(四)严格资产处置程序,确保处置合法合规

对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不得自行处置,处置前需向财政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报批,统一由资产管理部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市场化的方式,依照有关规定,通过进场交易、拍卖等方式公开、透明地处置。同时,建立重大资产处置公示制度,杜绝资产处理暗箱操作,确保所处置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资产处置收入应按照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上缴非税中心,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在控制单位资金支出的同时,尽可能增加非税收入,缓解地方财政收支矛盾。

(五)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率

积极高效盘活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使资产在行政手段和市场调节双重作用下高效、合理、节约的使用。实行资产集中管理,在部门之间有效实现余缺调剂,加快推进闲置资产和低效使用资产的有效再利用,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等多种方式,做到物尽其用,最大限度发挥资产的使用率,提升资产盘活利用率,为财政预算节流开源。

其中,特别要加强出租国有资产的管理:一是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各出租资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审批,资产管理部门应按单位将出租资产的详细情况专设台账。二是强化资产评估管理。出租的国有资产,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要按照规定进行评估,核定价值量,评估报告报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三是公开竞争。根据出租资产的评估价格,考虑出租房地产的结构、面积、地理位置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租赁费底价,然后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由拍卖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价招租。成交后,出租方与承租方要签订正式的租赁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使用权、经营权转移手续。四是严密制定租赁协议。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明确承租方在装修改造方面的问题,合同期满后一律无条件收归国有,再次公开招租。五是建立资产收益管理制度,按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六是建立可执行性强的激励增收机制,可按比例安排工作经费,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各地方政府盘活闲置资产创收、壮大财政实力的积极性。

四、结语

总之,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繁琐且至关重要的系统性、长期性的任务,国有资产目前在现实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保证管理制度的落地执行,使资产管理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实现财务管理的精细化,逐步让国有资产管理有序可依,进而为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

参考文献:

[1]刘志荣.国有资产管理的强化措施探析[J].环渤海经济瞭望,2022(01):96-98.

[2]陈晓玲.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与对策探讨——以湖北省武穴市为例[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22(12):7-9.

[3]王彩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策略[J].中国外资,2021(16):118-119.

[4]吴成勇.经济新常态下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17(13):21-22.

[5]苏定章.浅析经济新常态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3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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