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三治融合”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探究
2024-12-31陈静袁伟李红
基金项目:2023年度六安市全市党校系统重点课题(LA202323)
第一作者简介:陈静(1985-),女,讲师。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DOI:10.20028/j.zhnydk.2024.11.027
摘" 要:乡村治理不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之意。在新时代在乡村构建以“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帮助拉近城乡差距,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共同富裕。该文以霍山县为例研究“三治融合”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探究,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参考。
关键词:新时代;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治理现代化;路径探究
中图分类号:D422.6" " " 文献标志码:A" " " " " 文章编号:2096-9902(2024)11-0116-05
Abstract: Rural governance is not only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but also the meaning of the realization of Chinese modernization. In the new era, we should build a governance system of \"three-governance integration\" in rural areas, so as to help narrow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realize the strategy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promote common prosperity. This paper takes Huoshan County as an example and explores the path of \"Three-Governance Integration\" to promote the modernization of rural governance, so as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other areas.
Keywords: new era; Three-Governance Integration; rural governance;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path exploration
基层强盛,则国家强盛,基层安定,则国家安定。新时代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意。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性工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格局,积极完善体制机制,扩大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仅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也推动着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实现。随着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如期完成,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国乡村面貌已经发生了历史性变化[1]。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农村现代化仍然是最艰巨最繁重的。
1" 相关理论阐述
1.1" 乡村治理的内涵和发展历程
1.1.1" 乡村治理的内涵
从字面意义看,乡村治理由乡村和治理2个词构成。乡村是中国广大农村地区最基层的社会活动场地,治理是指一定的治理主体对个人事务之外的公共事务进行充分的管理。
由此可见,中国乡村治理可以理解为在乡村社会的环境中,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综合国家权力主体、村庄自治主体以及相关组织主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对乡村的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进行管理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推动乡村政治民主、生态良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促进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最终实现共富[2]。
1.1.2" 乡村治理的发展历程
中国乡村治理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历史的长河中结合国家发展现状和乡村实际慢慢演变而成。基于各治理主体在不同时间段发挥作用的不同,乡村治理可以大致划分成4个阶段。
一是封建社会时期的“乡绅治理”。由于皇权对乡村的控制资源和能力有限,再加上中国传统文化中“无为而治”思想的影响,历代皇帝对乡村采取的管理办法是借助乡村当地的乡绅、族长等力量,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乡村治理局面。乡绅、族长等利用自身在民众中的威望,成为地方政府与百姓的沟通媒介,同时,利用手中资源协调管理村庄公共事务,约束乡村社会秩序。
二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国家管理”。建国后的中国处于从落后的农业国向工业化国家转变的进程初期。在政治上,国家要维护乡村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引导村民进一步民主;在经济上,乡村承担着为城市、国家工业化提供资本的原始积累的重任,为便于管理和组织生产,国家在历史上首次把国家权力下设到村,在乡村建立了人民公社,对乡村的生产生活等公共事务统一管理,形成了“政社合一”的体制。
三是改革开放后的“村民自治”。通过前一阶段的探索,人民公社的管理模式过于权力集中,经营方式单一化,制约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此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有效扭转这种局面,部分乡村结合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成立了群众自治组织,对乡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公共事务进行自我管理,并协助乡政府搞好乡村的生产生活。
四是新时代的“多方共治”。乡村振兴战略指明了“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为新时代建立乡村治理体系提供了遵循。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中心任务的改变,原有的乡村治理方式已经不再适用,迫切需要乡村治理的创新发展。在此期间,乡村治理改变思维,从乡村管理到乡村治理,虽是一字之差,但治理主体和观念都发生改变。从原来的由政府一手主导到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群众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方面提高了参与的积极性,政府也适时转变角色,从单方面的管理者变成提供资金、政策等的服务者。
1.2"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和任务
1.2.1"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涵
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乡村治理现代化指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创新乡村治理的方式方法,让乡村社会适应现代化发展要求,其核心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乡村治理现代化关系重大,不仅可以提高乡村社会治理能力,还有助于维护乡村社会稳定,促进村民实现共同富裕。
1.2.2"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任务
新时代,中国乡村需要根据其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方式来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结合我国国情和目标任务,乡村治理现代化面临着2个任务。一是助推乡村社会均衡、充分发展;二是维护乡村社会秩序。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本质任务就是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特别是为“三农”问题提供方法经验。从城乡发展来看,乡村与城市发展仍然存在较大差异,尤其是公共资源配置、人才资源等方面,乡村社会的不均衡和不充分发展在一定范围、时间内会依然存在。从社会秩序来看,中国乡村社会在城镇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发生巨大变化,乡村的生活方式和人员结构等相应发生变化,这对乡村稳定秩序带来挑战。然而乡村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没有动摇,如果乡村治理不成功,必然会影响到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实施以及社会稳定性的构建。和谐稳定的秩序是乡村均衡充分发展的保障,是实现乡村现代化的前提条件。
1.3" “三治融合”的内涵
“三治融合”指的是做到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效融合,三者相互关联、相互作用,推动乡村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自治是村民通过民主进行自我管理的方式。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德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体现传统文化精髓。
1.3.1" 乡村自治
乡村自治是指村民对本村庄的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进行自我管理、服务和教育,实现全过程民主,广大村民作为主体公共参与是乡村自治的关键因素。
一方面,动员全体村民共同治理乡村,建设更具包容性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村民与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能动作用;乡村动员精英、乡贤、志愿者和村民共同参与乡村自治和社会建设,有效推动村民形成主人翁意识,积极投入到家乡建设,让家乡人腰包鼓起来,乡里乡亲关系更和睦,家乡环境更加美丽。另一方面,政府做好乡村治理的“引导人”和“服务者”,加强对各类主体参与治理的引导,维护乡村社会治理的良好秩序。
1.3.2" 乡村法治
乡村法治是指以法律法规约束乡村主体的行为,从而稳定乡村社会秩序,其本质是在乡村建立普适的规则进行治理,统一的规则是乡村法治的关键因素[3]。在思想观念中,乡村是同质性强、流动性弱的熟人社会,大家彼此熟悉,不想闹得太僵,抬头不见低头见。在乡村传统文化中,“无讼”观念根深蒂固,对于矛盾不想大动干戈,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需求上,过去乡村一般人员简单,数量不多,矛盾简单,在乡村治理中维护秩序仅靠村内权威便可维系。现阶段,由于乡村社会结构变迁与基层法治建设,乡村需要“迎法下乡”解决新出现的问题。村民对法治的态度由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求助。即便如此,乡村依然是国家法治建设较薄弱地区,国家法治具有刚性,有时不能兼顾地方乡土人情,与乡村社会融合深度不过,呈现“水土不服”。
而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法治体系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因此,法治既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方式,也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底线。法治可以给予每个人公平正义,政府机关规范用法、带头守法,能够为普通民众树立起良好的榜样,引导人们遵守法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3.3" 乡村德治
乡村德治是指以道德规范营造积极和谐的乡风文明,为乡村治理提供有力的文化价值。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家积极改造乡村传统道德,架构起村民对集体主义价值观的认同,但近年来,随着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弱化等情况发生,集体文化逐渐失去了汇集凝聚力的物质基础,集体主义价值观开始向个人主义价值观转变,部分村民不再以集体为中心,而是以自己的家庭为中心。由此可见,乡村多元文化结构中公与私观念的变迁,造成了乡村出现道德匮乏的困境。乡村德治是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也体现出我国优良的传统文化精髓。“德治教化”是实现“善治”的重要基石。
德治社会治理,主要以人为本,指导人们如何理解、实现和贯彻道德价值的重要思想,使道德放在乡村治理的中心位置。通过教育引导村民修身齐家,维护和发展社会正义,遵循社会公德。
2" 新时代“三治融合”在霍山县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探索
中国的治理现代化,既是以人民为治理主体的现代化,也是为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治理现代化[4]。实现共同富裕,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命题。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霍山县以自治、德治和法治3个方面为切入点开展治理。
2.1" 主要做法
2.1.1" 自治方面
1)结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板凳会”等举措。2023年以来,霍山县但家庙镇创新打造“但说无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品牌,通过“田头会”“板凳会”等宣传党的政策,倾听群众呼声,把“需求问题”变成“履职清单”,用“惠民实招”解决“急难愁盼”,以“小切口”撬动“大治理”,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一是合理诉求化解,人民群众更开心。但家庙镇通过推进“但说无妨”,镇村干部收集群众诉求更多更全更及时,化解问题积极主动上门,让群众既能有效参与,又能少跑路,办理速度和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真正把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二是干群关系拉近,乡村干部更贴心。镇村干部牺牲自己休息时间,通过拉家常、聊衣食、问冷暖,干群关系越黏越紧。三是品牌影响扩大,乡村治理更顺心。活动吸引社会各界关注,人民网、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刊登报道信息计44条。安徽新闻联播、皖西日报专栏报道,安徽人大工作通讯2023年8月份收录“但说无妨”话民生信息,安徽组工信息2023年第23期收录“但说无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做法。
2)包保网格,了解群众诉求,帮助群众纾难解困。以佛子岭镇为例,一是以居住区域将乡镇行政村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有一名网格员,负责管理和监测网格内的所有农户的家庭情况,通过入户走访,全面掌握农户收支变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家庭突发困难等情况,落实对监测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二是镇村对网格员定期组织交流学习,让其熟悉了解并积极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对辖区熟、对村民熟的优势,及时将政策方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到每一户村民家中。三是网格员在走访过程中,为网格内行动不便的留守老人代缴医保、电费、新农合等,并配合乡村基层干部工作,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化解乡村矛盾隐患。
2.1.2" 德治方面
1)加强宣传。霍山县充分利用乡村宣传阵地和载体,组织理论宣讲,传播好党的创新理论,弘扬好乡村文明新风。该县近年来积极打造“乡村名嘴说”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挖掘和培育一大批群众身边有才艺、热爱公益活动的说唱达人,创作编排了一批弘扬主旋律的文艺作品,以群众喜爱的锣鼓说唱、小品、大鼓书和四弦书等艺术化表演形式,组织“乡村名嘴”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开展“文明新风进乡村”等主题公益宣讲活动,向广大群众讲理论、说学史、普法律、传家风,传播党的“好声音”,引领文明新风尚。
2)注入道德活水。充分发挥“文明银行”作用,定期开展“文明新风评比”,用好道德评议“红黑榜”。高质量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成为了当前一项紧迫而重大的课题。一是村级组织持续加强乡村移风易俗的日常监督,督促婚庆、殡葬等机构规范自身服务行为,加大对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和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指导,通过教育、规劝、奖惩等方式推动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执行落实。二是充分发挥“文明银行”作用,定期开展“文明新风评比”,用好道德评议“红黑榜”,大力表彰奖励孝老爱亲、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等先进典型,对不遵纪守法、不诚实守信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警醒。三是持续推进“好人霍山”建设,积极开展好人好事、道德模范、最美家庭和新时代好少年等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好儿女、好婆媳等身边典型评选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学习先进、践行先进。四是加快“家宴中心”建设,规范农村宴席的范围、标准,纠正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减轻群众负担。目前,该县144个村(社区)修订了村规民约,乡镇、村和社区均设立精神文明宣传栏和红黑榜。2023年,该县开展文明新风评比活动达260场次,为支持移风易俗的群众发放“文明币”40多万元,积极推动红白喜事宴席简办、不办,切实减轻村民负担。
2.1.3" 法治方面
1)全面落实乡村普法责任制,扩大乡村普法工作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谁执法谁普法”,扩大乡村普法工作的广度,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组建过硬普法队伍,通过集中学法、专题学法、个人学法等形式,认真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法治教育知识,提高乡村干部的法律素养;重点做好乡村社会宣传,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日,采取广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法治教育。
2)培养群众法治思维。一是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落地,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二是对涉法涉诉等复杂矛盾纠纷部门联动,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站提供法治咨询、法律援助,构建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制化工作格局。
2.2" 取得成效
2.2.1" 自治方面
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强化乡级代表联络工作站(室)建设,畅通乡村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建好乡村协商议事会议平台。健全乡村全过程民主,积极推进村民开展自主议事,实现村民的事村民说了算。
2.2.2" 德治方面
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倡导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新风尚,助推乡村铸魂。善于发掘和弘扬群众身边的文明事迹,从细节抓起。在村中设立文明银行,引导村民把日常行为对标文明行为量化为“文明币”存到“文明存折”,兑换“文明超市”物质奖励,激励村民不断提升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从而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2.2.3" 法治方面
从2000年起霍山县已经连续7届荣获“全省综治模范县”称号。特别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霍山县连续4年综治考核总分位列全市首位,2019年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县。近年来,霍山县多个乡镇成功入选安徽省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创建乡镇以及安徽省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村(社区),在乡村治理领域霍山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
因此,梳理霍山县“三治融合”在乡村治理现代化中面临的困难,并积极探索霍山在自治强基、德治教化、法治保障3个方面的做法和成效,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3" 新时代“三治融合”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思考
通过新时代“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的霍山实践,针对性提出“三治融合”乡村社会治理模式的具体路径。
3.1" 党建引领是根本
对标基层治理的相关论述,对照上级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统筹谋划,细化实化各项工作举措,扎扎实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机制,县委成立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政法部门宣传引导群众知法、懂法、用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将乡村治理引入到法治轨道,推进诉访分离。宣传部门将乡村治理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通过积分制奖励,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热情。各乡镇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不断推动形成党委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3.2" 群众路线是根基
坚持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发动村民、依靠村民,引导村民积极自觉参与治理。继续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5]。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乡村协商格局。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不断下移,实现乡村现代化发展的资源、管理、服务等下放、加强乡村治理创新。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打造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具有服务性、互助性、公益性的乡村社会组织,积极开展乡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3.3" 乡风文明是先导
培育优良家风、朴实民风,建设文明乡村,降低乡村治理成本,形成内在驱动力,助推乡村振兴。高度重视乡村治理中德治的重要性。德治建设是乡村干部工作中的“软指标”,没有具体的抓手,做起来难度大、见效慢,在工作中号召多、落实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德治约束力不足。乡村的婚姻关系、赡养关系、邻里关系等主要靠德治来约束,但受文化程度等因素影响,部分村民公共意识淡薄、道德失范,邻里纠纷、治安问题和信访问题在个别乡村仍然较为突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不均衡。受乡村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存在差异,特别是一些经济基础薄弱的村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文化设施不够齐全,群众文化生活缺乏,加之青壮年进城务工,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
3.4" 法治建设是保障
树立乡村法治观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性。提升乡村干部法治思维,将涉农相关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乡村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整合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提高乡村普法力度,不断增强村民的法治素质,引导村民真正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对村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4" 结束语
社会治理,必须要做到自治、法治、德治,需要围绕乡村中心工作相互协调、步调一致,共同构建高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自治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其参加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这是核心;以法治保障乡村社会秩序,为乡村善治和实现乡村现代化提供基本保障,这是基础;以德治教化人心,营造良好乡村治理环境,是乡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三治融合”,乡村振兴中的治理方能快速推进,行稳致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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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裘有度.“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内涵、意义与建设路径[J].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1(1):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