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生产力视域下绿色生活方式何以建构
2024-12-31李欣然
摘 要:“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两个绿色”发展理念,发展新质生产力蕴涵着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的要求。新质生产力赋能绿色生活的理念源自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生产力理论,植根于中国传统科技伦理思想的厚土之中,又是对马克思生产力理论及中国科技伦理思想的现代性继承和发展。在当前的绿色生活建构过程中存在着绿色生活观念与行为不对等、供给能力受限以及配套的绿色生活制度尚未完善的问题。新时代,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中推动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应从加强主体绿色意识与行为养成、推动绿色生活产业供给侧改革及建立绿色生活转型的制度保障等方面入手,实现新质生产力对绿色生活方式构建的赋能。
关键词:绿色生活方式;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X24;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4)11 — 0063 — 08
“新质生产力”是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洞察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精准把握新一轮科学技术革命、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守正创新。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质生产力”以来,有不少学者围绕着新质生产力如何发展、如何赋能经济、推动产业建设等方面展开研究,也有学者对于“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内涵、时代意义以及唯物史观下的话语解读等进行探究,成果颇多,但鲜有学者对从“赋能”绿色健康生活方式的视角探究新质生产力的实践应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了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1],新质生产力不仅服务于生产发展,也需要推动生活方式的转变,因为在其赋能绿色生产的过程中必然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在现实中,传统生产力的发展使人们的生活方式日益受资本逻辑所把控,奢侈浪费、享乐主义盛行,造成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惟有深入研究和把握新质生产力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这一理念的理论渊源和面临的现实挑战,掌握其赋能绿色生活方式的实践路径,才能引导人们在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同时实现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
一、新质生产力赋能绿色生活的理论渊源
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同时要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理念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生产力理论的继承和发展的体现,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科技伦理与生态伦理的厚土之中。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生产力理论
马克思生产力理论蕴涵着深刻的生态思想,是新质生产力赋能绿色生活方式的直接理论渊源。新质生产力以绿色为底色,继承了马克思生产力理论中的自然向度,发扬了其中所内蕴的生态价值。
1.马克思自然生产力理论
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包括三个要素,即“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2]其对于生产力概念的理解是将生产力与自然环境结合起来的。就劳动者而言,其本身是自然环境的产物,“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3]而劳动对象与劳动资料也都是根植于自然界的:一方面,劳动对象可细分为自然形态的劳动对象与经过初步加工的原材料两大类,天然劳动对象当然无可置疑地直接源于自然界,而原材料虽经历了劳动的加工与转化,但其本质仍是对自然界中原始劳动对象的进行加工的产物;另一方面,劳动资料也直接取自于自然,“自然就以土地的植物性产品或动物性产品的形式或以渔业产品等形式,提供出必要的生活资料。”[4]因此,自然界就成为生产力得以发挥的重要前提,马克思的生产力“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2]。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1]由此可见,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旨在通过高效先进的生产技术,实现人与自然之间平衡的物质交换。这种新质生产力超越了传统生产方式中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通过科技创新,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的和谐共存,是对马克思恩格斯自然生产力理论在新时代的发展。
2.“新的生产力”理论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指出,“尽管按照资本的本性来说,它本身是狭隘的,但它力求全面地发展生产力,这样就成为新的生产方式的前提……在这里生产力的自由的、无阻碍的、不断进步的和全面的发展本身就是社会的前提”。[5]马克思以科学的洞察力预见了在资本主义之后,新的生产力获得是自由无阻碍的、不断进步的且全面的发展。一方面,新的生产力的发展是自由的无阻碍的。在资本主义体系下,传统生产力的发展往往加剧了与私有制生产关系的冲突,导致其发展受限;而在公有制条件下通过生产力的发展能够突破资本逻辑,转变旧的生产关系以适应新的生产力,从而为新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更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新的生产力的发展是一个持续进步和全面展开的过程。传统生产力只注重经济向度而不在乎人的发展和环境承受力,最终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尖锐对立,是不合理的;而新的生产力是先进的生产力,不仅促进经济发展,而且注重生态等多维度全方面的发展,是通过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生产力。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质生产力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1]通过科技创新的引领,新质生产力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智慧,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环境,实现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从而实现生产力的持续性发展。因此,新质生产力是马克思“新的生产力”在新时代的中国化和当代转换。新质生产力的蓬勃发展,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生活与生产方式的推动与形成,与马克思新的生产力理论相契合。
3.生产方式制约生活方式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生产方式是经济基础的核心,它由一定的物质生产力和相应的生产关系共同构成,反映了人们如何生产自己所需的生活资料。生活方式则是指人存在的方式,即满足“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的需要的方式,[3]其本身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即生产方式,另一方面是物质资料的消费即消费方式。
关于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关系,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决定着不同时代的生活方式,“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6]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推动生活方式的发展,因此,不同的生产方式形成与之相应的生活方式。如马克思所指出:“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3]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通过新质生产力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构成的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绿色消费的发展,并最终推动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新质生产力对绿色生活方式的促进是切实可行的,深刻体现了马克思经典作家所阐述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之间紧密关联的基本原理。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科技伦理与生态智慧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植根的文化沃土。尽管中国古代科技并没有如今发达,但古代先哲们已经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地思考,形成了中华民族独有的科技伦理思想和生态智慧。新质生产力赋能绿色生活是在对中国古代科技伦理与生态智慧继承基础上的创新性发展,使其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基之上。
1.天人合一的科技思想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中国传统科技伦理正是在天人合一思想的根基上产生与发展起来的。从科技伦理角度来看,天人合一是指科技活动不是外在于人的,而是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以“科技与自然和谐统一”为最高原则进行的,它强调科技活动不能破坏自然秩序,追求科技创新“与自然协调一致”的最高道德要求。[7]天人合一思想也成为中国古代科技伦理思想的核心与基石。天人合一观念强调人与自然是和谐一体的,“儒者则因明至诚,因诚至明,故天人合一”[8]。此外,要按照天地万物的自然规律来对待自然万物,以时取物,“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9]。而在效法天地之道的同时,也要根据人类的需要合理地改造和利用自然万物以造福人类,“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10]。可见天人合一思想明确肯定了科学技术的使用,也十分提倡人类根据万物的本性来使用技术。
新质生产力赋能绿色生活内蕴着人与自然和谐一体的理念,是对古代天人合一科技伦理思想的现代性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这意味着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的同时,要充分利用绿色科技的力量,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形成生态友好型生产方式,并通过改变绿色生产方式推动形成与之相符合的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在全社会积极培育并弘扬一种崇尚自然、遵循自然、保护自然的良好风尚,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生活方式。
2.以道驭技的伦理实践
以道驭技的实践观念是我国古人在长期的技艺发展与实践中形成的对技术与道德关系深刻理解和认识。从科技伦理角度来看,老子首先提出以道驭技,主张技艺应用应该有界限,不是无节制的。科技发展和应用应当受伦理道德的驾驭和制约,即科技活动作为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并非孤立的,而是必须要妥善处理人与自然万物之间的共生关系,使其符合社会科技伦理道德标准。一旦技术导致对自然和社会的破坏,就必须对该技术的使用加以控制,避免技术活动产生不良后果。此外,庄子认为,若“好于道”,则“进于技”,人们对于高超技艺的掌握是达到“道”的境界的桥梁和媒介,即通过对技艺所实施的对象的清楚掌握,人们能在精湛技艺的发挥中提升自己的道德认知,进而使自身的生活实践升华到与“道”相贯通的高度,这样对于技艺的使用就有利于自然与社会的发展。可见,古代传统文化中以道驭技的伦理实践观念不仅包括了对技术与道德关系的认识,也涵盖着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正确方向。
新质生产力赋能绿色生活的理念,本质上与古代“以道驭技”的思想不谋而合,二者共同指向一种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绿色生活方式,强调在技术发展和应用中融入绿色生态的伦理观念。新质生产力作为生产力发展的质变跃迁,旨在改变不合理的生产力发展,强调将新兴科技的运用放置在生态伦理道德之下,杜绝科技发展对人类社会生活及自然的破坏。
二、新质生产力赋能绿色生活的现实挑战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问题,就如何依托先进生产力发展来驱动并塑造绿色健康的生活模式,发表了一系列的重要指示批示,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国方案,使全国上下形成了积极践行绿色健康生活方式的良好势头。但在实践层面,新质生产力也因社会绿色消费意识淡薄、绿色产品供给受到资本逻辑制约及配套绿色生活制度尚未完善等问题面临着难以“赋能”绿色生活的现实挑战。
(一)绿色生活供给能力受资本逻辑制约
绿色生活产品的供给是绿色生活方式转型的关键,是新质生产力理论提出的应有之义,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的绿色供给能力仍未完全摆脱利润为导向的传统发展模式的束缚,绿色生活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与发展受限,导致绿色生活方式转型面临供给侧困境。
1.绿色生活产品供给规模和质量低
多样质优的绿色产品对绿色生活方式选择具有基础性的作用,而我国的绿色产品生产在规模和质量上难以满足构建绿色生活的需要。由于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一些地区的经济增长仍然依赖于传统的生产模式。在这种状况下,一些地方政府无力支持绿色发展,对于绿色产品供给的资源和要素投入不足。而企业通常以盈利为价值导向,且绿色科技研发前期通常需要较高的投入,因此缺乏必要的政府财政支持将导致企业进行绿色创新的动力不足,从而使得绿色产品供给规模难以迅速扩张,效率和质量难以有效提升。缺乏充足优质的供给会使得民众在绿色生活产品的选择上受到限制。且缺乏优质的绿色生活产品作为支撑,将进一步影响民众的绿色消费体验,在践行绿色生活方面会感到无从下手,从而在日常生活中难以养成绿色理念,难以触发绿色消费行为,使得绿色消费难以形成潮流,绿色生活方式的建构缺乏坚实支撑。
此外,科技创新转化为绿色生活产品的质效低,使得当前我国的绿色生活产品自身存在一些局限性。如功能可能不如传统产品高效便利,或者在使用体验上有所欠缺;且由于科技研发投入高,绿色产品的生产成本往往较高,导致其市场价格也相对较高,消费者在购买时会因性价比低而犹豫不决。目前已有的绿色生活产品自身的缺陷不仅会影响绿色消费模式的长效性,也会对绿色生活观念和行为的养成产生反向影响。
2.绿色生产转型自主性缺乏
马克思早已指明:“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2]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生产以获得最大化的剩余价值和财富为导向,而可持续发展和人们的绿色健康生活往往不是其首要的考虑因素。因此传统生产方式虽然能够短期内提高经济收益,但却牺牲了长远的生态平衡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而绿色生产方式更加注重长效利益,致力于形成环境友好和资源集约型生产,进而逐渐形成与之相符合的绿色生活方式。因此,绿色生产可能无法在短期内获得与传统生产方式相比拟的经济效益,难有大量的资本流入绿色生产部门,其发展受制于资本逻辑。当前我国绿色生产缺乏市场的内在动力和企业的自主性,很难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而这对于绿色生活方式的转型是远远不够的。绿色生产转型的困难可能导致绿色产品在市场上的供应不足,一方面,会导致消费者在选择生活产品时会面临有限的绿色选项,难以满足民众的绿色消费需求,这不仅影响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购买意愿,也削弱了其对绿色消费的信心和兴趣;另一方面,难以有效地引导和激励民众去使用更多的绿色生活产品,缺乏多样化的绿色产品,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就难以形成以绿色为导向的消费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民众想要践行绿色生活,也可能会因为找不到合适的绿色生活产品而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阻碍了其绿色生活的形成。
(二)配套绿色生活制度尚未完善
制定有利于绿色科技创新、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观念养成的制度是绿色生活方式转型的根本保障。当前我国绿色生活的制度保障尚不完善,仍存在相关法治建设和实施未能充分助推绿色生活方式形成以及绿色生活转型的激励不足等问题,亟待进一步完善与加强。
1.绿色生活转型的法律不全面且监管不严格
当前推进绿色生活方式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不足,具体体现为绿色法律法规缺乏系统性以及与制度环境不兼容等问题。近年来,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国家出台了30余部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法律制度,如黄河保护法(2022年)、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2023年)等,虽然填补了有关绿色生态领域的立法空白,但更加侧重对宏观顶层设计层面的要求,仍缺乏民众微观生活领域的具体的执行细则和程序性规定。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中设置了有关于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的条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人们绿色实践行为的重视,但这些规定往往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和系统的框架,且少有深入细致到涵盖民众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律法规,我国目前仍然缺少一部全面且权威的专门性法律来系统地指导和规范民众的日常绿色生活实践。
而在制度执行层面,存在制度执行失范的问题。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在执行相关绿色法律法规时,有时会考虑到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经济指标,在实际执法监管中出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松懈敷衍现象,使得在推动生产方式转型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制度性约束,无法营造一个积极向上推动绿色生活的制度环境氛围,更不用说能有力地推动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
2.绿色生活转型的政策支持不到位
政府方面的财政政策支持是绿色生活形成的推动力量。由于绿色技术创新成本往往高于传统生产成本,因此,单纯依靠市场的调控机制是难以在大范围内自觉地展开绿色生活转型的,必须有政府的相关政策为其注入激励动力。自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实施意见》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方针,但目前的绿色生活政策支持仍然在具体实施方面存在不足。
一方面,我国在绿色生产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生态补贴力度尚存在不足,一些优惠政策覆盖面较窄、门槛高,且补助金额有限。这不仅会导致绿色产品生产的成本劣势难以得到补偿,使得一些生产厂家和企业对绿色产品生产与投资望而却步,而且还会导致商家为补偿成本而提升绿色产品价格,进而降低绿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得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价格较低的传统产品。另一方面,对于绿色消费而言,政府对于推动绿色消费方面补贴措施支持不足,对民众的绿色消费补贴金额较少或是覆盖面较小,甚至是没有设置相关的补贴政策。这导致广大消费者难以长期负担价格较高的绿色生活产品,绿色生活方式缺乏长效机制。同时也使得消费者缺乏对于绿色产品的购买积极性,进而难以形成构建绿色生活的积极性。
(三)绿色生活观念与生活行为实践不对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生活方式涉及老百姓的衣食住行。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11]可见,绿色生活方式主要包括主体在日常生活中的吃喝住穿行等方面的行为方式和消费方式。而目前我国社会整体绿色行动感知效力低,绿色消费习惯养成不足,导致新质生产力赋能绿色生活方式转型的需求侧挑战。
1.绿色行动的感知效力低
绿色行动感知效力是指对人们自身绿色行动所产生的环境保护效果大小的感知能力。[12]当社会整体的绿色行动感知效力高时,人们就越能意识到自己在绿色生活中所承担的主体责任,就会更倾向于选择符合绿色健康标准的行为模式。然而目前我国面临的现实是,民众对社会整体行为偏好对于绿色生活方式形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许多人认为其自身的行为对于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影响非常细微,即使不践行绿色行动也无伤大雅;更有甚者认为绿色发展是国家的职责,将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寄希望于政府全权负责,缺乏作为生活主体的意识和责任感,因此在进行生活实践时往往不会考虑绿色标准,而是会根据自身的喜好或便利选择效益最大化的生活方式,对绿色行为的感知效力低。
如前文所述,生活方式是个体为满足其各种需求的行为方式总和。社会对绿色行动的感知效力并不理想,缺乏对绿色行为方式的共识认同,难以形成流行生活趋势。这不仅不利于人们绿色健康生活意识的形成,更可能造成人们对绿色生活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不足。而这会进一步对供给侧产生反向影响,进而可能导致一种恶性循环。新质生产力赋能绿色生活方式面临的需求侧的困境,会阻碍绿色生产力在生活中的应用和推广。
2.绿色消费行为习惯践行困难
当前,享乐主义、消费主义等奢侈浪费的消费行为倾向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物质主义倾向与绿色生活观念倡导的节俭适度生活之间存在着矛盾。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国民消费结构经历了一系列变迁,其中西方的消费主义、享乐主义观念也逐渐渗透入国内,对中国传统的消费观念及崇尚节俭的生活方式带来直接的冲击与考验。
尽管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引导下,政府不断推进民众绿色生活观念的形成及其绿色行为模式的广泛实践,但消费主义思潮对民众的影响仍然存在,这限制了绿色生活理念在转化为民众实际行动方面的效果。人们虽然深知绿色生活的重要意义,但却难以付诸行动,真正在日常生活中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形成系统化的消费习惯。一方面,消费者现存的不健康的消费习惯,使得其难以在产品的购买、使用和处置上自主形成环保行为,本身就构成新质生产力赋能绿色生活的现存阻碍;另一方面,绿色健康消费习惯尚未形成或尚未系统化,在需求侧反作用于绿色产品的供给侧改革,使得科技创新的绿色技术由于需求不足难以迅速转化成果,新质生产力难以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和产品供应链,进而导致绿色消费推进受阻,绿色生活方式转型面临困境。
三、新质生产力推动绿色生活方式转型的实践路径
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新质生产力不仅需要在推动供给侧改革上发力,形成与绿色生产力相适应的绿色生产方式,还需要致力于培养生活主体的绿色观念,在需求侧形成绿色趋势。同时,为确保绿色生活转型的顺利进行,还需有健全的绿色生活转型的制度保障体系。
(一)推动绿色生活产业供给侧改革
生产方式制约生活方式,绿色生活方式的建构需要建立绿色生产方式。新质生产力的提出体现了对于推进绿色科技创新与广泛应用先进绿色技术的要求,做强绿色产业,进而提升绿色生活产品供给能力,推动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当前我国绿色生产存在缺陷,需要企业从产业体系和技术创新两个方面推动绿色生活方式转型的供给侧改革,从而引领绿色生活方式的转型。
1.构建与绿色生活方式转型相适应的产业体系
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做强绿色制造业,发展绿色服务业,壮大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和供应链,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1]新质生产力就是绿色生产力,通OjlXEtyQItAM7WvudatjGYZKrj7giE89PlFYdMFyb9c=过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绿色生产关系,搭建完善绿色产业体系,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并有力推动绿色生活的形成。
绿色生产力赋能绿色生活的第一要义是在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同时,提高绿色产品的性能,提升绿色产品的市场份额,形成绿色消费潮流。这就需要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业和服务业,推广绿色消费和生活理念。如引导企业使用绿色包装,精简产品包装,采用可降解、无害化、可循环利用的包装材料,鼓励企业开展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废物分类回收处理;又如开发辅助民众进行垃圾分类的智能服务平台以及与绿色生活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既能够满足民众对于绿色生活的需要,又能帮助民众解决在践行绿色生活中的困难和不便,提升民众对于构建绿色生活方式的期望与积极性。
壮大绿色能源产业也是发展绿色生产力的应有之义。如积极促进风能、太阳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深入开发与广泛利用,逐步削弱生产产业对化石燃料的依赖性,并着力提升绿色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以及绿色产品的品质与效能。针对生物质燃料、有污染的化学涂料、烟花爆竹及锅炉等产品的制造规范,需明确规定环境保护的严格要求,引导企业和民众养成清洁绿色能源的使用习惯,形成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的生活方式。此外,还需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和供应链的发展,支持能够减少碳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产业的发展,其中特别是对与民众绿色生活息息相关的绿色交通行业的发展,减少交通运输对环境的负担。通过建立低碳、高效、便捷的交通体系,以鼓励民众的绿色出行,同时也有利于提倡民众养成使用清洁能源和高效节能的交通工具的生活习惯。养成绿色出行习惯也是绿色生活构建的关键一环。
2.新质技术创新赋能生活产品和服务的绿色转型
技术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新质技术能够重塑和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引领新兴产业的孕育、新业态的兴起以及新动能的开发,进而推动当前生产力向更优质、更前沿的新质生产力形态转型与演进。绿色技术创新以新质生产力为原动力,推动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以新质绿色产品加快促进绿色生活的构建。
新质生产力赋能绿色生活方式转型的关键条件就是通过绿色技术创新推进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这就需要在节能减排降碳的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才能够有效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在减少污染排放的同时保证高效的生产效率,进而提升绿色产品性价比,从而提高绿色生活的整体质量。在此基础上,更要注重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只有加快绿色技术创新项目的成果转化才能真正使新质生产力赋能绿色生活方式落到实处。而当前资本仍然是推动经济的有力助手,因此要实现生产方式绿色转型要利用好资本逻辑而不应被其限制。此外,要确保绿色创新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快速转化为实际先进的生产力,才能吸引更多的资本投入,推动实现生产方式的自主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进而改变与生产方式相联系的生活方式的绿色化。
新质生产力具有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特征,构建数字化绿色生活服务与信息平台,能够推动绿色生活方式的普及。通过设立专业的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指南信息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包括高效能电器、新能源车辆等在内的环保低碳产品详尽信息,帮助他们做出更绿色的选择。同时,还通过在平台发布绿色生活行为准则,为民众的生活模式提供绿色化评估指标,从线上线下双重渠道来引导民众积极践行健康、绿色与低碳的生活模式,为公众绿色生活提供信息化支撑。
(二)建立绿色生活转型的制度保障
如前文所述,政府在绿色生活方式的转型中负有主导责任,绿色生活方式的建构属于全方位的社会治理问题,仅仅靠民众的自发行动难以获得长效性的,还需要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的有效保障机制。新质生产力赋能绿色生活方式需要构建起良好的制度政策环境,建立健全绿色生活制度,从而有效地发挥新质生产力对于推动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力量。
1.完善法律体系加强绿色生活的法治及监管
随着当今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推动绿色生活方式已成为发展的必然选择,而新质生产力理念的提出为此提供了强大动力。然而,要使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能够有效地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的普及与顺利实现,离不开完善的立法与严格监管的坚实支撑。完善法律体系关键是要将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等绿色理念全面融入到立法的各个环节之中。这不仅需要对现有法律进行修订和完善,而且需要加快形成一套专门化的绿色生活法律条款,充分考虑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的制度供给,形成有利于通过绿色科技创新提升绿色生产与绿色消费进而实现绿色生活的制度环境。
在强化绿色生活法律的基础上,要确保执法监督的有效性,大力建设绿色生活与生产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既要严格执法,严厉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必要的惩处;同时也要注重教育和引导,促使企业和个人树立正确的绿色生活观念,推进绿色生产与生活行动。同时,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以保障新质生产力有效推动绿色生活方式形成。专门化司法不仅能够高效准确处理相关案件,还能够通过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维护绿色生活方式良好秩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绿色生活的建设中来。这不仅能对破坏绿色生活准则的行为形成有效的法律制约,而且还能提升民众的绿色生活意识。
2.创新引领加快构建绿色生活方式激励政策体系
以新质生产力推动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还需要坚持制度创新,加快形成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绿色生活方式的激励政策体系,推动民众生活绿色转型顺利进行。在生产领域,一方面加大财政税收扶持力度,制定涵盖多方面的绿色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215ae1ba2abe4b32b2f7eebd106a7d1a以有效地引导更多的相关绿色企业积极参与到绿色生活的发展中来,并鼓励其进行生产改造以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能源高效利用及产业可持续发展。通过提供多方面的税收优惠和补贴政策,可以促进各行各业向绿色生产方式的转型,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同时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进而体现在民众日常生活领域的多方面绿色转型中。另一方面,完善绿色产品价格机制,健全绿色资源使用与保护的价格机制,从而减轻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的经济负担,激发新质生产力在创新绿色技术和服务方面的动力,提升绿色产品的市场优势,为民众提供更多的绿色消费选择。
绿色生活方式的建构最终落脚于民众的生活养成,完善生活领域的绿色政策无疑是关注的重点,唯有以绿色制度规范民众的日常生活行为,绿色生活才能维持秩序与和谐。此外,还需制定并发布绿色生活行为标准,如光盘行动、空调26度、垃圾减量等,为民众的生活行为提供可以参考的绿色指标,使民众的绿色生活有具体可行的实施路径。而对于人们的生活消费而言,通过下发绿色消费券,提升消费者绿色消费的积极性,同时能够补偿绿色产品价格高的不足,形成民众绿色生活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生活主体绿色意识与行为养成
在生产力的多元构成要素中,人是唯一拥有主观能动性并发挥核心驱动力的因素。加快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旨在通过生产模式的根本性变革,实现人类与自然界的和谐共存,进而触发生活方式的深刻转变,最终促成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对于构建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而这一过程的关键在于日常生活主体转变生活观念,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并培养绿色生活需求与绿色行为习惯。
1.大力推进绿色教育提升主体责任感
以新质生产力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首先需要构建一个崇尚绿色行动的社会环境,提升民众的主体责任感。这首先就需要与学校绿色教育紧密配合,将新质生产力就是绿色生产力理念的教育延伸至家庭和社会,提升人们的绿色行动感知力,使绿色生活观念深入人心。应当系统性地开设绿色生活观念以及绿色科技创新的课程及实践活动,如高校可以承办绿色科技创新比赛,为学生提供一个实践绿色创新思维的平台,在实践中不仅能够将学生的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的绿色成果,还能在亲身操作过程中深入理解和体验绿色生活的重要意义。此外,学校还可以通过举办讲座、研讨会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讲授绿色科技创新的最新进展和成功案例,进一步拓宽学生的视野,激发绿色创新积极性并培育绿色生活责任感。由此可见,通过学校教育与宣传能够解决青少年对新质生产力赋能绿色生活方式认识不足、践行不够的问题,在日常学习和实践中激发青少年绿色创新动力,逐渐提升青少年的绿色行动感知效力,以期最终推动青少年形成并坚持绿色生活方式。同时还应通过深化家校之间的合作机制,推动形成绿色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外,绿色生活观念的养成不能仅仅局限于少部分人,还需要从社会宣传教育方面入手,采取更为深入人心、高效有力的绿色宣传措施。正如之前所提到的,当前我国社会对于绿色行动感知效力低下,对于绿色生活缺乏必要的认识。因此,政府应当积极设计并推广简单易懂、深入人心的绿色宣传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普及我国资源环境现状并加强对绿色生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浓厚的绿色生活氛围,提升民众主体责任感,以培育社会整体的绿色生活风尚。
2.助力消费者养成良好绿色消费习惯
构建绿色生活方式的过程,不应仅局限于理论认知层面,而应积极引导民众将绿色健康生活的深刻理解与价值观念转化为一套系统的日常行为实践,从而实现“知”向“行”的转变。当人们形成环境保护意识并付出行动,在日常的消费中形成生活习惯时,持续的、系统化的绿色消费行为就成为了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也就最终实现了绿色生活方式。[13]
如前文所提,当前绿色生活转型面临着物质主义思潮与节俭适度生活之间的矛盾冲突。因此,要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就需要引导和鼓励广大消费者,深入培养并践行环保、可持续的绿色消费行为模式。为此,新质生产力应加强自身理论的宣传,并推动形成原创性、颠覆性绿色科技创新成果,以激发民众的绿色消费热潮。这不仅能够提高公众对环保和健康生活方式的认识,还能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引导和鼓励人们采取更多的绿色消费行为,使其积极投身于绿色消费的实践中。此外,实施如绿色消费积分兑换等激励措施可以激发人们主动将绿色消费的理念应用到日常之中,促使绿色消费行为成为广泛接受的大众趋势,并逐步培养民众的绿色消费习惯,进而推动物质性、效益化生活向绿色生活方式的转变。
四、结语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3]生产方式制约着生活方式,新时代,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是绿色生活方式形成的推动力量。在新质生产力视域下,通过生产绿色产品与绿色生产形成人们的绿色生活方式,这不仅需要企业转变生产方式,还需要政府、民众一同参与,是全社会范围内的大规模社会改革。当前,绿色生活方式的建构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如何使绿色生活观念深入人心,如何通过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真正建构起绿色健康的日常生活方式,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参 考 文 献〕
[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N]人民日报,2024-02-02(01).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08, 207-208, 269.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61, 531, 222, 520.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713.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39.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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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