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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欢的民间世界

2024-12-18袁越

文教资料 2024年15期
关键词:红高粱家族莫言

摘 要: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中通过对物质民俗、精神民俗、社会民俗和语言民俗的大量书写,勾勒了一个完整的民间世界——高密东北乡。民俗作为介入莫言文学创作的重要方式,以独特风貌和内在肌理塑造出其独特的文学风格。本文旨在以文艺民俗学的视角分析《红高粱家族》中的民俗事象,探究莫言民间文学书写的独特之处,进而追寻其民俗书写背后的地域文化精神并深入地探讨其民俗书写的文学价值及文化意义。

关键词:莫言;文艺民俗学;《红高粱家族》

1984年,“高密东北乡”第一次出现在莫言的短篇小说《白狗秋千架》中,此后便成为莫言创作生涯中重要的文学地理位置。“从作家创作论的角度看,作家的创作题材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他本人的生活经验。”[1]莫言对于“高密东北乡”的搭建主要依托于故乡高密的民俗文化。除此之外,他通过颠覆传统创作的手法,超越读者的阅读想象,由此在他的文学世界中形成一个狂欢的民间世界,其中以《红高粱家族》最为典型。莫言曾指出:“历史是人写的,英雄是人造的。人对现实不满时便怀念过去;人对自己不满时便崇拜祖先。”[2]莫言想借这部作品来重新审视历史,以民间的立场进行讲述,呈现出来的是新历史主义的姿态。莫言如此独到的民间立场客观上展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民间世界,刻画出多姿多彩的民俗事象,因而也为读者提供了一种新颖的民俗解读方式。

近年来,关于莫言小说的研究层出不穷,许多研究尽管都注意到《红高粱家族》中独特的民俗现象,但多集中于婚姻仪礼和丧葬仪礼,忽略了其他同样具有地域色彩的民俗文化。

一、《红高粱家族》民俗世界的勾勒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中描摹出中国乡土世界广袤的原始风貌——无边无际的红色高粱地与宽阔蜿蜒的墨水河,就在这片独特的土地上孕育出了“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能喝酒最能爱”[3]的“高密东北乡”。在这片土地上生长出茁壮挺拔的纯种红高粱,酝酿出独具地方风味的高粱酒、热黏粥、拤饼、蟹酱,养育了“我”及父老乡亲们,也形成了颠轿、哭丧、辞灶等社会民俗,更是滋养出泥塑、剪纸、扑灰年画、海茂子腔等凝聚人类智慧的民间艺术,同时发展出独特的高密方言与民间俗语。从物质民俗到社会民俗,从精神民俗到语言民俗,莫言作品的字里行间透出东北乡的粗犷与豪情,他用《红高粱家族》搭建了一个如此完整而又生动的传统民俗世界,一个充满狂放血性的民间世界。

在卷首语中莫言称:“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4]民俗“红”在《红高粱家族》中贯穿始终且反复出现,飘荡在“高密东北乡”的大地上,深入高密人民的礼仪习俗、日常活动中。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红色本身就具有仪式感,是吉祥和喜庆的象征,新生降世、新婚燕尔、状元及第、乔迁新房……在中国民间,人生中重大的喜事都是以红来庆贺。对莫言来说,红色本身也具有独特的意义。《红高粱家族》中运用大规模的“红”勾画高密东北乡,“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5],红而茂密的高粱地酿造了香气馥郁的高粱酒,粗犷而奔放的高粱酒文化中诞生了“我爷爷”这样的伟丈夫、“我奶奶”这样的奇女子。莫言笔下的民俗“红”不仅是“我爷爷”“我奶奶”等乡亲们强劲生命力的展现,也承载了高密东北乡人民反抗入侵的血泪记忆。

“自史前时代开始,人类就处于虔诚的信仰之中。”[6]“高粱殡”一章呈现了奶奶葬礼的宏大场面,莫言用极细腻的笔触刻画了丧葬仪礼的每个环节和物品,如此“事死如事生”的做法不仅是源于中国传统伦理观念中厚葬的孝道,也是源自原始的灵魂崇拜——相信死去的人会以另一种方式存在于另一个世界。除却灵魂崇拜,《红高粱家族》中还有许多自然神崇拜的描写。自然神崇拜源于人们对宇宙间无法定性的物象的解释。高密东北乡就流传着各种鬼狐传说,充满神秘色彩。莫言利用民间早已形成的自然神崇拜,为东北乡又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耿十八刀因受伤后被红狐狸唤醒而得以生还,于是在家里供奉起狐仙牌位;二奶奶传闻被黄鼠狼魅住后的魔怔以及临死前的怪异表现,都源于民间的自然神崇拜。自然神崇拜认为某些动物天生具有灵性并且“得道升仙”后能够灵魂附体。狐狸和黄鼠狼在民间常常被称为“四大门”,带有一种亦正亦邪的色彩。这种鬼魅神灵的信仰崇拜是经由民间独特的认知形成,并逐步演化为某个地区或者整个民族的固定观念,从而深刻影响民间社会。

《红高粱家族》中独特的民俗文化涉及物质民俗、精神民俗、社会组织、语言民俗等多个方面,民俗事象如“红高粱”“高粱酒”“土匪”“丧葬仪礼”“鬼神信仰”等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莫言借助民俗事象,在《红高粱家族》中塑造了爷爷那种“最英雄好汉”的土匪式英雄,尽情地赞美原始野性的生命力,讴歌顽强的人类精神。与此同时,《红高粱家族》又为读者展现了一幅独具地域特色的民俗画卷。

二、民俗背后的地域文化内核

陈勤建在《文艺民俗学》中阐释过人与民俗的关系:“社会中每一个心智健全的人,都无法脱离一定的民俗圈而生活,在他们身上,都烙有这样或那样民俗的印记。”[7]莫言能够在其作品中建立起“高密东北乡”的文学王国,必然离不开高密民俗语境长久的濡染。可这并不意味着莫言对高密民俗资源的接受是被动的,相反,莫言在《我的故乡与小说》中就曾明确故乡对于其小说创作的重要意义,后面更是在《超越故乡》中强调文学创作应源于故乡又超越故乡,并提出建立“高密东北乡”文学王国的理想。莫言有意识且有选择地运用民俗来叙述红高粱地里“我”父辈的故事,这不仅成就了其独特的文学风格,同时也展现出高密别具一格的地域文化精神。地域文化精神构成了莫言民俗书写的核心。程光炜曾如此解释过莫言与“高密东北乡”的关系:“地域文化是文学通过语言叙述现实生活和内心世界的潜在的指南针,文学的语言,实际可以说就是某国文学或某位作家的地域语言。”[8]莫言笔下的民俗事象、民俗仪礼及民俗信仰,始终渗透着高密的自然与文化生态因素。每一个民俗事象的书写都镌刻着他强烈的地域意识。这种地域意识极大丰富了莫言小说创作的历史感与历史深度。

“红高粱”在《红高粱家族》中是一个极重要且独特的民俗事象,不仅是讲述者“我”心目中光荣的家族图腾,更是高密东北乡传统精神的象征。在莫言的笔下,红高粱不再单纯地被视为一种生产作物,它更是一种人类原生力量的载体,是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高密人的化身。坚韧顽强不仅仅是纯种红高粱的特性,更是高密人的品性。高密人民在洪水泛滥的地区种植起抗旱抗涝且生命力顽强的纯种红高粱,在这片红色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并由此缔造出富有蓬勃生命力的民俗文化。莫言以“家族”的名义来描述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红高粱”,实则是以仪式程序对先辈与今人之间的传承进行确认,这反映了高密人对于生命和种族延续的追求。莫言以“红高粱”为核心,串联起“红”“生殖崇拜”“高粱酒文化”“匪文化”等民俗事象,展现了高密地区顽强坚韧的地域文化,描绘出高密人不畏敌寇、反抗入侵的血性,彰显了旺盛的生命意识。

高密地区自古以来就属于齐文化的一部分,齐文化留给莫言的除却旺盛的生命活力和顽强的血性气质,还有绚烂的想象力。“闳大不经、充溢泱泱之风的齐文化,更多地保存了远古神话的幻想色彩。”[9]《红高粱家族》中的狐仙、黄大仙等自然神崇拜与重视祖先的灵魂崇拜,不仅是远古人类沟通宇宙万物的体现,也是生于此长于此的代代先民的文化心理积淀。莫言有意识地运用这种民间信仰的迷幻色彩进行夸大变形渲染出奇特的效果。二奶奶诡奇超拔的死亡过程成为打开东北乡人们古老记忆和情感的钥匙,二奶奶灵魂与“我”的对话也是对“我”的神秘启示。莫言借助民间通灵的传说展现先辈深切呼唤已经丧失血性和生命力的“我”,不仅表达了他对于现代人生命力颓丧的文化思考,也展现了先民绚烂的想象,彰显了齐文化的开放性。

《红高粱家族》文本层面所呈现的民俗文化折射出莫言故乡高密的地域文化精神。莫言自觉调用地域文化中的民俗资源进行文学创作,不仅塑造了不同的乡土世界,而且形成了独特的莫言式狂欢化的叙事风格。

三、莫言民俗书写的文化意义

《红高粱家族》不同于以往的乡土抒写,莫言笔下民间的顽强血气与神秘信仰在某种程度上不再是蒙昧的象征,而是人类先民的生命力与想象力的表现。尽管这样的叙事立场源于莫言的写作意图,他将以往对历史的宏大叙述个人化,这种新历史主义的立场使他从个人的角度看待壮阔的历史洪流。独特的创作立场客观上确实赋予了“高密东北乡”独特的审美价值,展现了《红高粱家族》中对人类生命力的赞颂。“这一本源的生命力量不仅可以抗衡心灵规训,突(凸)显争天抗俗的精神意志,而且所折射出的精神光韵更有着唤起人的内心澄明的启示价值。”[10]红高粱地养育出一群敢爱敢恨、带有原始野性的乡亲,他们身上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以及对生命本能的自发追求。与以往对土匪的描写不同,莫言笔下的高粱地里游荡着一群群吃过“拤饼”的草莽英雄,但这些土匪不再单纯是民间的破坏者,他们某种程度上也成了民间的守护者。“我爷爷”余占鳌将民间传统概念里绿林好汉身上凝聚的血性和义气表现到极致。“匪性”成为“高密东北乡”人们生命力与生命意志的外在显现,爷爷奶奶及乡亲们既有保家卫国、反抗入侵的英雄血性,又有“藏污纳垢”的野性丑恶,而这则又体现了民间未被太多文明驯化的原始力量和人性欲望。莫言借助民俗书写塑造了一群生长在高粱地里具有原始野性和血气的父老乡亲,不仅表达了他对于现代人丧失活力与生命力的隐忧,而且在文学史上增添了独特的民间人物形象。

莫言打造出来的“高密东北乡”是一片自由自在的土地,这里的人们敢爱敢恨又有原始的野性。和以往的民间书写不同,莫言看待民间文化的眼光不再是启蒙的视野,而是从一种新的视角审视民间的种种文化。《红高粱家族》所传达的是来自中国乡土大地的真实声音,东北乡人们的一言一行都充斥着浓郁的地域特色,是乡亲们独特民间审美的外化。莫言在作品中运用了大量的民间俗语及歌谣,例如“砍掉脑袋碗大个疤瘌”“心急喝不得热黏粥”等,既贴合人物心境及外在环境,而且也进一步展现高密人直率坦荡的性格。莫言对于高密民俗的刻画不仅是民俗事象的展示,更揭示了乡亲们的内在审美心理,展现了真正从中国大地上孕育出的自由奔放的民间文化。

“狂欢化”理论是由苏联文论家米哈伊尔·巴赫金(Mikhail Bakhtin)提出的重要诗学理论,它源自狂欢节,以酒神崇拜为核心,强调打破一切阶级、身份、职业的束缚,追求个人真实的情感,颠覆现实的规范。《红高粱家族》中“我爷爷”“我奶奶”都酷爱高粱酒,性格洒脱不羁,在高粱地里放纵情爱,以及父老乡亲身上有仇必报、敢爱敢恨的“匪性”,都体现出狂欢化的民间特质。鲁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在《文化模式》中对日神和酒神的文化性格进行了界定,认为日神文化崇尚中庸温和,而酒神文化则追求癫狂的幻觉。中华文明历经千年沉淀,深受崇尚“中庸”“忠恕”儒家文化的影响,某种程度上更切合日神文化。而莫言则从其独特的民间视角下挖掘出中国文明的“小传统”中所蕴含的狂放的特质,并且进一步发挥齐文化中的飘逸梦幻的文化因素,塑造出一批独特的俗民群像,展现了隐藏于民间的世俗文化。

莫言从故乡高密汲取文化资源来进行文学创作,这些民俗凝聚着群体、地域、时代的独特文化因素,因而在某种意义上也成为高密人们的独特标识。民俗在《红高粱家族》中成为“我”的父老乡亲生命存在的痕迹,承载了祖祖辈辈的智慧和活力,展现了“高密东北乡”的生命之美。高粱在莫言的笔下成为高密人的象征,讲述者“我”是一个杂种高粱,而并非“我爷爷”那样的纯种红高粱。如今在“我”生活的时代里,纯种高粱已经被缺乏高粱的灵魂和风度的杂种高粱所替代。这里并非单指高粱品种的替代,而是隐喻如今的人们早已失去了纯种红高粱所具有的旺盛生命力,仿佛永远不能成熟。“自我的卑琐生存与家族前辈的辉煌生命形成对照,后者构成对现代文明及生存其间的麻木苟且、懦弱不堪的我辈的重大启示。”[11]莫言借“我”讲述家族先辈的辉煌历史,让读者透过民俗的表象看到了先民活跃的生命,莫言由此产生“种的退化”的隐忧,他明确传达出追寻家族与民族记忆的呼唤,表现出深沉的思考,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

四、结语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中通过对多姿多彩的民俗的刻画,造就了独特的“高密东北乡”,塑造了一群敢爱敢恨的“父老乡亲”,展现了不同视角下的地域文化,也奠定了莫言独特的文学叙事风格。莫言正是将故乡的民俗文化与其特有的艺术想象力结合起来,才创造了一部红高粱地里的史诗,展现了一个自由自在且洒脱不羁的民间世界。《红高粱家族》不仅凝聚了高密地域文化特色,呈现出丰富多彩的民俗事象,而且又传达出现代人生命力退化的深刻文化隐喻。与此同时,本文从文艺民俗学的视角解读莫言的《红高粱家族》,更能展现莫言民俗书写的文化意义及独特价值,进一步深化对莫言文学世界的解读和理解。

参考文献

[1]毛海莹.江南女性民俗的文学展演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71.

[2]莫言.超越故乡(节选)[J].语数外学习(高中版)(上旬),2020(1):10-15.

[3][4][5]莫言.红高粱家族[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17:4,卷首语,4.

[6]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2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49.

[7]陈勤建.文艺民俗学[M].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9:2.

[8]程光炜.莫言与高密东北乡[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6-10.

[9]魏建,贾振勇.齐鲁文化与山东新文学[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5:246.

[10]王雪颖.莫言小说的文化哲学阐释[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20:97.

[11]王金胜,吴义勤.莫言文学的崇高美学及其复调意味[J].文艺争鸣,2019(4):17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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