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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头雁”队伍培育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能

2024-12-17沈悦李海涛刘锟

求知 2024年12期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2024年1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实施“头雁”项目是农业农村系统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和农民富裕富足的重要途径。天津市必须强化乡村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系统性培育与综合性政策支持,为乡村产业振兴的带头人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以“头雁”队伍培育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服务保障。

一、“头雁”队伍培育现状

2022年以来,天津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项目的有关要求,面向本市符合培育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涉农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开展“头雁”培育工作,逐步完善培育体系,全力打造“智汇津乡”农业农村人才培育品牌,完成200名“头雁”培育任务。

通过培育,目前已有2人在农业技术系列职称评审中获得正高级资格,7人获得副高级资格,开创了“农民”变“专家”的先河。同时,涌现出一大批农民创业典型,其中1人成为“全国十佳农民”,2人成为“全国劳模”,4人荣获全国性荣誉称号。实现了“头雁”经营收入同比增长15.3%,利润同比增长13.2%,联农带农户数同比增长10.4%,得到了农业农村部及其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有关单位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头雁”队伍培育存在的问题

培育“头雁”的目标是培养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乡村产业振兴领军人才,让其具备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和科技创新能力,增强联农带农、益农富农、强农兴农能力。通过对200名“头雁”的调研走访,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来津视察时提出的“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新质生产力上善作善成的重要要求,天津“头雁”队伍培育还存在能力素质不足、产业结构不合理以及政策激励力度小等问题。

1.能力素质方面。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存在“一招鲜吃遍天”的现象。针对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头雁”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较弱,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制定合理经营生产策略的能力不强,过于依赖成熟的科技成果进行变现,面对技术更新的问题,缺少专业的技术手段予以支撑,主动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同时,分析市场的能力有限,难以提出新的想法和解决方案。

2.产业结构方面。在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高效能发展过程中,“头雁”缺乏长远规划和战略思考,导致产业发展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部分“头雁”的生产经营往往依赖少数几种农作物的种植或某种特定品种的养殖,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造成生产经营不稳定。此外,存在产业链断裂或整合不足的问题,从种植、养殖到加工、销售等环节之间缺乏有效衔接,限制了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附加值提升,这也是影响“头雁”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因素之一。

3.政策激励方面。现有政策未能针对“头雁”的需求进行全面覆盖,存在地区性差异。同时,政策的针对性不足,在对“头雁”给予资金支持的同时,忽略了对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的全面支持,导致“头雁”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资源不匹配的问题。此外,政策更新相对滞后,随着新的乡村产业模式和经营方式不断涌现,现有政策已无法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导致“头雁”在面对新兴产业和市场多样化需求时缺乏政策支持和引导。

三、进一步加快“头雁”队伍培育的对策建议

1.“点菜式”培育满足个性化需求。针对不同产业类型和需求,用好“培育调研”和“学员点餐”,聘请知名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家,从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企业家素质提升等方面进行授课,不断增强学员内生动力、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同时,录制线上课程,聚焦学员专业技能短板进行辅助教学,满足“头雁”专业技术知识更新需求。此外,充分利用天津各类资源,开发现场教学点位,推动资源共用共享,不断增强“头雁”综合素质,助力“头雁”多开共富花、善结共富果。

2.“双导师”培育完善针对性保障。聘请高等院校研究生导师作为“头雁”校内导师,聘请市农业农村委、市农科院、市农业中心、市农村中心和社会优秀企业家作为“头雁”校外导师,通过建立“有技术专长、有政策辅导、有发展优势”的三人小组,量身制定解决方案,搭建“协同式”转化场景,帮助“头雁”减少对单一产业模式的依赖,发展多样性种养殖、乡村农文旅和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在实际生产中解决生产技术与产业结构不匹配问题,让研究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助力“头雁”带领“小农户”对接“大市场”,手把手扶持“头雁”走上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强农兴农之路。

3.“京津冀”培育拓宽区域化视野。联合北京、河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及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学院、天津农学院、河北农业大学等单位,发挥京津冀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联盟作用,在培育的实施路径、模式创新、政策扶持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让“头雁”有机会参与到跨地区的项目和合作中,了解不同地区的资源优势、发展潜力和挑战,准确把握市场导向,培养出更具全局性视野和思维方式的带头人,为天津乡村产业振兴拓宽新的发展空间。

4.“激励式”培育激发示范性动能。着眼“头雁”人才队伍建设和特色产业提档升级需求,坚持把激发“头雁”示范引领作用作为激活乡村人才振兴的“金钥匙”,建立健全“激励式”政策。指导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将“头雁”纳入到各类人才全面发展计划当中,进一步健全人才服务链条,打造良好的“头雁”孵化生态。通过奖励性补贴,实施更加精准、更加务实的支持举措,打造具有地区特色和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制度,做强人才“基本盘”,助力“头雁”引吭高歌,“雁阵”声声相和,奏响悠扬嘹亮的天津现代都市型农业产业振兴之歌。

作者沈悦系天津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干部处(人事处)副处长;李海涛系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农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锟系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责任编辑:朱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