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媒介环境下儿童成长的协同共育路径
2024-12-14孟育耀
摘要:在数智媒介环境中,各种智能终端与用户实现了连接交互,人和物都具有明显的媒介特性。本文讨论了数智媒介环境下的儿童数字化成长特质和在数字空间中儿童的现实空间、认知空间、隐私空间受到挤压的隐忧,倡导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路径,形成共育合力,帮助儿童健康成长。
关键词:数智媒介环境 儿童数字化成长 家校社 协同共育
随着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与融合,各种智能终端与用户实现了连接交互。新时代的儿童属于数字原生代,泛化的媒介及媒介空间越来越多地作用于他们的社会化成长。2023年,教育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对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的意义、要求、贯彻落实予以具体阐释。家校社协同育人成为新时代教育改革的重要遵循。在数智媒介环境下,审视儿童数字化成长的应然属性与价值意蕴,探索多主体协同的儿童共育路径,有助于构建良好的媒介生态,保护数字世界中的儿童健康成长。
一、数智媒介环境下的儿童数字化成长特质
不同的数字化发展水平和媒介技术环境构建出独属于每个时代的人们所经历、传播、共享的事物,再通过集体记忆形塑出该时代人群的群体特质。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科技正在快速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虚实融合的场景与信息中介不断拓展并模糊媒介的边界,信息传播变得日益数字化、遍在化,社会生活的很多要素都与媒介及其数字基础设施高度关联、深度互嵌。新兴媒介技术的场景化应用不断促进社会生活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社会空间、物理空间、信息空间之间也实现了互联互融。无处不在的媒介情境中,儿童接触各种智能终端的年纪越来越小,时间越来越长,逐渐显现出以下数字化成长特质。
1.数字原生代特质。由于数字技术与媒介情境的不同,不同时代的儿童表现出“代际差异”,从“广播一代”“电视一代”到“数字原生代”“赛博格儿童”,我们可以看出媒介技术在儿童成长中所起到的突出作用。四岁儿童拿着平板在不同益智类APP间进行切换,五岁儿童用指尖熟练地划着手机屏幕观看视频……这些在我们身边已司空见惯。2023年,光明日报对全国学龄前儿童家庭展开抽样调查发现,学龄前儿童接触并主动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比例高达70.4%,在已触网的儿童中,每日使用各类移动终端总时长控制在30分钟以内的占59.31%,30~60分钟的占30.79%,超过60分钟的占9.9%。触网低龄化与较长的触网时长,促使儿童与媒介之间的关系产生明显变化:儿童从被动接收信息的媒介客体,变为懂得选择与利用媒介的使用主体,他们对智能装备、各种应用表现出了自然而然的适应和熟稔,彰显出数字原生代特质。
2.主体意识觉醒与对话意识提升。媒介应用终端的智能化、信息传递的影像化、内容表达的浅显化、过程接收的愉悦化,这些都吸引着儿童主动参与和沉浸式体验。他们在各种应用中通过选择虚拟化身或头像来展现个性特质;依据兴趣,主动探索未知,进行移动化阅读、人机交互式学习;利用数字工具和平台创作作品、音乐、视频,并与他人即时分享;通过在线游戏和虚拟社区,共同完成任务、解决问题,甚至参与虚拟世界的建设;他们对网络文化和媒介实践规则的熟练度有时甚至超越成人,不仅能指导年长的“数字移民”如何使用电子媒介,还在诸如新科技知识与流行文化的话题讨论中,向成人输出他们的观点,对长辈提出的观点或仔细聆听或发出质疑。这意味着不少儿童已具备了自我表达、自我行动的能力,自主意识逐渐觉醒,和成人世界对话的意识也显著提升。
3.具有多元文化的欣赏力和包容力。通过各种移动终端与数字平台,儿童可以跨越时空接触到来自世界各地的文化与习俗,甚至通过AR、VR沉浸式互动体验,参与到古今文化、异域风俗的实践中。多元文化与观念相互交织,拓宽了儿童的视野,提高了他们的跨文化理解与交流能力,也激发出儿童的创造性思维。他们从不同的文化中汲取灵感,在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不少儿童能够在尊重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文化的创新性表达,成为新文化、新风尚的创造者和传播者。对不同社会情境的积极适应与对异域文化的理解接受乃至创新性发展,是儿童在数字化成长中具有多元文化欣赏力和包容力的具体体现。
二、儿童在数字化空间下的成长隐忧
数字空间是以互联网、云计算、虚拟仿真、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为依托,在人类自身创造力、想象力的驱动下,贯通虚拟与现实,由硬件、软件、数据共同搭建而成的全新社会空间。在数字空间建构的过程中,各类别主体基于不同的资源禀赋,各自掌控部分关键要素,从而拥有了差异化的数字权力和进行多元化的数字实践。其中儿童是重要的参与者,他们通过数字技术手段率先感知世界,智能终端的广泛接触让儿童的生命体验有了更多可能性,但数字技术的过度渗透与信息涌入所引发的现实隐忧也不容忽视。
1.网络空间挤占儿童社会实践的现实空间。数智技术赋予各种终端以连接与交互功能吸引着儿童。当儿童的知觉器官被丰富多样的媒介内容充斥,并不断沉迷于数智终端所带来的刺激,从而过度摄取虚拟的快感时,其知觉和情感的敏锐度会随之下降,即对自己身体和周围世界能清晰、准确进行感知的能力逐渐变差,身体感知能力就处于钝化或被截除的状态。数智技术渗透加剧了身体与空间的隔断。当儿童的身体在数字世界中游弋,脱离于身体所依赖的实体空间,那么现实空间下,与他人共同在场的身心合一的会面就会不断减少。身体缺席会导致个体间互相影响的模式发生改变,即身体间的互惠关系会减少或消失。互惠的消失,削弱了儿童在与他人相互作用过程中对共同人性的感知以及对他人遭遇的共情,而对人际关系与伦理道德的漠视,会助长个人主义的形成,从而导致“人与人关系”的疏离与消失。
2.“屏幕现实”缩限儿童的认知空间。当下针对儿童开发的各种益智游戏、知识学习、亲子互动等各类移动终端应用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儿童获取知识的方式变得便捷、直观、有趣。借助算法,各种平台根据使用习惯与偏好,精准锁定儿童需求,持续推送信息。这种基于智能算法有效捕捉儿童兴趣爱好的精准推送主要是大量同质化的信息。这些信息相对浅显、组合混乱,缺乏横向的关联与纵向的拓展。长此以往,儿童的数字阅读和媒介实践会演化成数字算法对儿童认知的“投喂”。为了提高用户黏性,定向推送的算法逻辑会屏蔽掉多样化信息,限制儿童对不同领域的探索,同质化信息的“圈养”也会禁锢儿童的认知思维,窄化知识视野与认知空间,导致其看问题缺乏多元视角和应有深度。“投喂”的信息通过感知系统直接进入儿童的认知世界,在快餐式文化的裹挟下,儿童将“单一的屏幕现实”等同于“复杂的现实世界”,由此易陷入数字认知困境,削弱儿童认知思维创造力的养成。
3.全景敞视环境吞噬儿童的隐私空间。儿童在运用数字技术进行学习、娱乐与社交的过程中会留下数字“脚印”和“影子”,这些痕迹构成了数字算法植入儿童生活的基础。数智终端与数字技术构建了一个无孔不入的数字化全景敞视环境,借用隐蔽的技术手段全方位地追踪、记录、监视儿童身体,使得儿童的身体处于一种“有意识的和持续的可视状态”。利用这些可视化数据,算法能分析预测出儿童的喜好,为其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网络体验,但也带来了隐私保护方面的挑战。例如,智能手表、智能玩具、可穿戴监测器等家长所热衷的新型育儿机器,在为家长提供监管便利的同时也可能泄露儿童的身体隐私。在人机交互中,儿童隐私被简化为涵盖身体习惯、兴趣、行为、活动轨迹等各类身体数据的数据包。
三、多元协同的儿童数字化共育路径
在新的信息传播环境中,曾经被遮蔽、被忽视的物和关系都被纳入媒介范畴中,万物皆媒正成为现实,儿童成长的环境随之泛媒化。在探讨儿童数字化共育时,家校社多主体、线上线下双场域、阶梯式培养是其中的重要议题。
1.强化角色认同与价值共识,建立家校社多主体协同育人共同体。在儿童数字化成长过程中,学校、家庭、社会三者共同构成了为儿童提供成长性支持的环境要素主体。构建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媒介环境,需要三方主体达成价值上的共识,即建立家校社多主体协同育人共同体。在这个框架下强化各自的角色认同。
首先,学校教育是主导。除了承担信息素养和媒介素养课程外,一方面要积极利用好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媒介实践教育基地和资源清单目录;另一方面还应加强对家庭媒介教育的指导,联动家庭、社区开发社会实践课程。其次,家庭教育发挥主力作用。家长强化自身是第一教师、家庭是第一课堂的责任意识,重视家庭媒介环境建设;积极进行家校互动,带领或支持孩子体验社会、走近自然,开阔眼界、提升素养。再次,社会作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延伸和保障,一方面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另一方面鼓励并支持各类教育基地和活动场馆免费或优惠向儿童开放,提供或孵化更多少儿文化精品,助力打造清朗的社会文化和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数字媒介生态环境。
基于媒介环境构建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需要在目标一致性的基础上强化协同配合。在厘清各自职责和范围的同时,保持紧密关联,通过良性沟通互动,实现数字资源、教育方式以及决策过程的共享,统筹各方动力要素和运作方式,发挥数字空间下多主体协同育人共同体的应有作用。
2.重视交叠影响域下的分离与合力,构建家校社联动育人的媒介场域。美国学者爱普斯坦(Joyce Epstein)的交叠影响域理论认为,家校社的经验、行为与价值观或单独或共同影响儿童的发展,三者参与教育的行为或活动虽然随着儿童年龄的增加而发生些许变化,但不变的是,儿童仍旧是交叠影响中的中心。家校社各主体在独立部分,既要发挥各自教育优势,又要遵循一致的价值原则,筑牢儿童保护的屏障,力求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推进儿童参与、保护儿童权利、促进儿童发展;在交叠部分,各主体需运用新媒介技术强化关系连接,推进协同育人的深度,由信息互通、问题解决等浅层合作转向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深层合作。
构建家校社联动育人的线上线下媒介双场域是协同育人的重要举措。线下做好儿童媒介内容的把关者与教育引导者,对内合力提供媒介教育与环境构建的参考范式并获得认同感和归属感,对外则统一发挥作用以应对外部环境的挑战。线上则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协同,充分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势,构建针对儿童个体多模态的场景认知模型。简而言之,在保护与赋能双重框架下,既要建防火墙,也要建承重墙,形成线上线下双场域的“儿童媒介生态护城河”。
3.实施阶梯式培育,借助数字互联势能优化内容供给与适配需求。面对数智传播环境中新的人机关系,众多专家学者提出需要培养与新技术、新环境相适配的算法素养,这是媒介素养的升级方向。结合发展心理学家埃里克森(Erik Erikson)提出的人格发展阶段理论与儿童不同年龄阶段的特征,在家校社育人共同体的基础上实施分阶段培育,提高儿童数字化生存能力。
在家庭层面,家长要有分级意识,在“启蒙”阶段强化认知素养教育,帮助孩子选择适宜的内容,加强陪伴,在孩子媒介接触过程中提高家长的参与度。在学校层面,严格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在“奠基”阶段强化交互素养和安全素养,将儿童分级阅读理念、标准与信息化相结合,进行分阶段、层递性培育,在有益尝试和实践探索中,不断优化儿童阅读分级标准。在社会层面,整合多方文化资源,建设青少年儿童文化资源池,优化不同年龄儿童在“高阶”阶段中算法素养、协同素养、情感素养的内容供给。在充分考虑青少年儿童认知水平的基础上,依托全国各层级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开辟青少年儿童用户数字服务专区;建立专属文化消费行为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对数字服务内容进行分级,鼓励开展跨地域、跨领域、跨行业的“数实结合”文化活动,丰富数字服务供给;基于行为数据,逐步研发适配不同年龄和身份的文化产品分级系统,实现更大范围内儿童优质文化资源全覆盖。
四、结语
数智媒介环境下,家校社协同的儿童数字化共育路径具有多维立体的特征,并且会因媒介技术的升级、媒介环境的变迁、儿童教育实践情境的不同而适时改变。数字内容的监管与筛选、数字平台的构建和接入、儿童数字安全和隐私的保护、协同育人机制的持续性完善等,除了需要多元主体的协同推进、共同在场外,还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保障。儿童数字化成长涉及领域广泛,尚需更多关切儿童教育的研究者、实践者、政策制定者不断介入、挖掘以及培育,才能构建起安全、健康、有益的数字化成长环境,使数智技术真正助力儿童成长。
(作者系西南大学教育技术学博士研究生,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副教授)
本文系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一引两翼三链四融:教育数字化背景下时尚传播专业建设的路径探索”(项目编号:24209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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