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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法律撑起保护之伞

2024-12-13何军

百科知识 2024年22期

年底是劳动争议的高发期。相较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其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和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有很多种,如因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员工福利引发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医疗费、赔偿金引发的争议,因劳动条件、职业安全与健康问题引发的争议,等等。下面,我们通过几个具体案例给大家解析如何利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订立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

2022年3月,大学毕业生小王作为一名职场新人入职某科技公司。尽管他工作积极、表现突出,但公司迟迟未与他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仅仅依靠口头约定维持双方的劳动关系。6个月后,公司突然以经营不善为由,单方解除了与小王的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不仅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更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基石。然而,部分企业为规避法律责任、降低用工成本,存在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是法律给用人单位的宽限期,宽限期满后,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即开始计算二倍工资,时间跨度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一共11个月。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什么情况下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订立该种合同通常应该满足以下三种情况: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没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有不能从事或胜任原工作等情形的。(相关具体规定参照《劳动合同法》)

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到案例。假设小王第1个月的工资为5000元,在公司一直未与他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小王应该从第2个月起每月领取1万元的工资,但他仅领取了5000元的工资,直到6个月后公司单方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面对公司的违法行为,小王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从第2个月到第6个月这5个月的差额工资,共计2.5万元。另外,小王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

张女士在某餐饮公司工作了两年多,这期间,公司经常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严重时,拖欠时长超过半年。张女士虽然多次与公司进行交涉,但始终未能如愿拿到被拖欠的工资。

张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许多劳动者可能都曾遇到类似情况。《劳动法》第50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也进一步指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这些法律法规为劳动者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面对餐饮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张女士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被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利息或赔偿金等。如果仲裁裁决后公司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张女士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张女士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人民法院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伤保险赔偿引发的劳动争议

多年来,李先生一直在某建筑公司从事建筑工作,他吃苦耐劳,工作认真。一天,他在工地工作时不慎发生意外,导致左腿骨折。在向公司申报工伤认定时,公司却以“非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为由拒绝为他申请工伤认定,并且未向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报备。面对公司的冷漠和无情,李先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我国制定了《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具体到本案,李先生应当先收集并整理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医疗记录、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的伤。然后,李先生可以凭借这些证据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申请被受理并被认定为工伤,李先生将有权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等。针对该建筑公司拒绝为李先生申请工伤认定、未向工伤保险基金报备的行为,相关部门在进行查实后,将会对公司做出罚款、行政处罚的措施。

不合理加班引发的劳动争议

从灯火通明的写字楼到轰隆作响的工厂车间,现代人似乎难以摆脱加班的紧箍咒。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劳动者2023年的周平均工作时间达到了49小时,远超《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上限。有些用人单位通过让劳动者加班来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有些用人单位甚至鼓吹加班文化,强调员工的付出和牺牲,认为这样才是敬业的表现。然而,长期过度加班让劳动者身心俱疲,不仅影响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创造力,还可能导致家庭关系紧张、生活质量下降;用人单位也可能失去长远的发展动力。如今,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开始关注个人健康和家庭幸福,拒绝接受无偿加班。

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faEg0vsJOD9DK/3UTaSQrw==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当然,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如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时,要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保证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如果遇到加班但单位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支付加班费、改正违法行为等。如果单位拒不履行义务,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只有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时,他们才会更加投入地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反之,不仅容易引发劳动争议,还可能破坏企业的稳健发展。保护劳动者权益是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责任编辑】谌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