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资本化的发展悖论与中国应对
2024-12-04张诗博
[收稿日期]2024-07-11
[基金项目] 广东省教育厅特色创新项目“教育数字化与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模式创新研究”(2024WTSCX040);岭南师范学院人才专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域下的数字技术资本化研究”(ZW2401)。
[作者简介] 张诗博,法学博士,岭南师范学院法政学院副研究馆员,524048 。
[摘 要]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对科学技术资本化进行了研究。数字技术资本化是科学技术资本化在数字时代的表现形式。货币资本通过购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把操作形态、人工物形态以及工艺形态下的数字技术纳入资本的增殖过程。数字技术资本化在重构劳动方式的同时,引发了贫富悖论,主体悖论和精神世界悖论。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了对资本的创造性驾驭,国家对数字技术资本化进行规制,合理利用资本发展新质生产力,对数字技术资本化悖论从根本上进行了扬弃和超越。
[关键词]数字技术资本化;发展悖论;马克思;《资本论》
[中图分类号]F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071(2024)05-0088-09
克里斯蒂安·福克斯在著作《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中系统研究了数字劳动问题。他在对数字劳动范畴做出界定的同时,把数字技术的运用限定在社交媒体领域,这导致后来的数字劳动研究更多是关注社交媒体和互联网平台,而对作为数字经济原生过程和数字劳动基础的数字技术资本化研究未能深入展开。事实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提出了“剩余价值资本化”[1]671的命题,《经济学手稿(1857—1858)》等著作对科学技术资本化做了系统研究。马克思认为,由剩余价值积累而来的货币资本通过购买劳动力、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进行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实现资本的增殖。这时科学技术既是劳动的产物,又“表现为直接并入资本的东西”[2]536,它们为资本服务,通过劳动形成价值增殖的动态过程。尽管现代数字技术将“技术”的作用对象、内容和适用范围拓展至软件开发、硬件生产、数据处理等领域,但其技术的本质属性没有改变。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资本通过占有数字化生产资料和数字劳动对象、购买数字劳动者的劳动力,把数字技术纳入价值增殖过程。数字技术资本化成为数字资本增殖和积累的前提和基础。
一、 数字技术何以资本化
在一般意义上,“技术是实现人的目的的一种手段”[3]26。在生产领域,技术具体化为生产某种特定产品的手段。人们在使用生产资料进行劳动时,要“通过经验找到适合于自己的技术形态”[1]559。手工作坊时代,劳动主体通过冶炼技术、锻造技术等把矿石、金属、工具组合起来,构成生产活动的手工技术形态;大机器时代,资本把劳动主体、机器设备和动力技术、传动技术组合为一个组织严密、相互协调的生产系统,形成了机器时代的技术形态;数字时代,以科学知识为代表的一般智力,使数字化生产摆脱了狭隘的技术基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使不断积累起来的社会知识总体发展为一种客观的现实抽象。在智力与劳动日益分离的情况下,资本把数字技术并入增殖系统,形成了与以往全然不同的数字化生产体系,为资本价值增殖和积累开辟了新的路径。
(一) 技术人工物形态下的数字技术资本化
布莱恩·阿瑟认为,作为手段,一项技术可能是一种方法、过程或者装置,它们可能是物质性的,也可能是非物质性的,比如一个特定的语音识别算法,等等[3]26。布莱恩·阿瑟对技术进行定义的时候,涉及了技术在人工物形态层面的内涵。如今,数字技术的人工物形态,包含了现代通信设施、计算机数据储存设备、操作软件等数字化生产资料。当数字技术以人工物形态进入生产过程以后,它便成为劳动者作用于劳动对象的介质,“是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1]209。劳动者利用它们物理、化学或数理方面的属性,“把这些物当作发挥力量的手段,依照自己的目的作用于其他的物”[1]209。马克思所说的“物的机械的、物理的和化学的属性”[1]209,既是对劳动资料技术属性的阐述,又是对技术人工物形态的揭示。
首先,数字技术作为科学技术的最新发展成果,突破了物质实体的限制,其人工物形态具有了物质与非物质双重形式。一方面,数字技术的运行围绕数据展开。由抽象数字符号构成的数据,是数字技术运行所必须的劳动资料,而这些数据是非物质的。另一方面,数据的处理、数字产品的生产依赖于计算机存储设备、通信设施以及智能化终端,机器学习、智能化程序的运行需要有强大的服务器集群支撑。同时,数据是物质实体在数字空间的映射,它最终指向的是客观事物。因此,物质性构成了数字技术人工物形态的基础,而非物质性的数据、算法、工具性软件和智能化系统,是数字技术人工物形态的核心。尽管数字技术的人工物形态增添了非物质的形式,但其人工制造物的性质并未改变,它依然是劳动的产物。如果说“人的劳动能力的发展特别表现在劳动资料或者说生产工具的发展上”[4]62,那么数字技术的人工物形态则“更能显示一个社会生产时代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1]210。
其次,无论数字技术的人工物形态是非物质还是物质的,它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仍然以生产资料的形式并入资本增殖体系。资本增殖是以占有生产资料为前提,数字技术的人工物形态在被资本购买后,转变为生产资料。物质形态的电子设备等作为数字化生产的基础设施,支撑着算法、工具性软件、操作系统的运行;算法、工具性软件、操作系统等是数字劳动者必不可少的劳动工具。马克思认为,“生产资料是劳动力的占有者对自己劳动力实行生产耗费的物的条件”[5]38。数字技术人工物形态的发展,使劳动效率大为提升,并且形成了数字劳动这种新的劳动方式。
数字技术人工物形态既体现了科学知识的对象化的结果,也是科学技术并入生产过程的主导形式。随着数字技术朝着智能化方向快速发展,数字生产系统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由一系列数据和电子设备构成的数字技术人工物形态,是劳动者改造劳动对象的手段和工具,资本将其并入资本增殖系统之后,数字技术的人工物形态作为数字化生产资料,“表现为尽可能多的活劳动量的吸收器”[2]467。数字技术在人工物形态下汲取了丰富的科学研究成果,它自身包含的对象化劳动不断地转移到新产品上,释放出科技创新的赋能效应。为了维持技术发展的红利,资本不断购买专利技术和科技创新成果,通过技术垄断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数字技术的创新研发与智能化发展,使技术资本化呈现出新态势。在技术的人工物形态下,数字技术资本化构成了“生产资本的职能的先导和先行阶段”[5]42,资本先是占有数字化生产资料,然后才将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
(二) 技术操作形态下的数字技术资本化
布莱恩·阿瑟指出,技术包含一系列操作,当我们强调操作时,我们看到的是过程和方法[3]30。按照布莱恩·阿瑟对技术的界定,数字技术包括了操作形态这一层面的内涵。数字技术的操作形态,指的是劳动者有意识、有目的地运用自己的脑力或体力,操控数字化生产系统的能力、过程和方法。
如果劳动条件、劳动对象与产品被纳入数字化生产领域,那么技术的操作形态则呈现出科技性、抽象性、智力性等特征,劳动者的创新思路、研发实验和产品设计等能力也被纳入了操作形态的范畴。在手工作坊时期,生产的技术含量相对较小,劳动者更多的是体力付出,但仍然存在操作技能娴熟与生硬、精湛与粗疏的区别。大机器时代,“劳动力在它被使用的专业中,必须具有在该专业占统治地位的平均的熟练程度、技巧和速度”[1]228。马克思所说的“平均的熟练程度、技巧和速度”实际上就是机器生产对劳动者操作技能与方法的要求。与手工劳动和机器生产相比较,数字技术的操作形态更突出了劳动者的专业知识、智力活动和精神要素,“知识和技能的积累,社会智力的一般生产力的积累”[2]186-187具有重要意义。恩格斯认为,“精神要素”是劳动的“第三要素”[6]67,如今“第三要素”在数字劳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智力型的对象性活动成为技术操作形态的主要内容。尽管数字技术的操作形态离不开特定的工具和操作对象,但数字劳动者智力型的“技能和活动赋予它以灵魂”[2]185。
数字技术的操作形态是数字劳动者对象性活动的具体化,它指向数字化生产中的具体劳动内容。“G-A发展到什么程度,G-Pm也发展到什么程度”[5]43。随着一般智力的发展,生产资料涵盖了数据、计算机软件、硬件等,对劳动者知识、智力的要求也日益提高。资本在购买劳动力的时候,必须根据数字化生产的要求,考量劳动者的科技创新能力,要求他们精通数字化生产技能,能进行创造性的数字劳动。数字劳动者的知识、技能是数字劳动的核心,它使数字劳动拥有更大的增值潜力。在逐利性的驱使下,数字资本有意识地对数字技术的操作形态加以运用。它不惜高薪购买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力,把数字技术的操作形态以活劳动的形式纳入增殖体系,然后再通过培训提升他们的技术水平。同时,数字资本也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舒适的劳动环境、灵活的劳动形式,建立奖金、股份等激励措施,使这些数字劳动者自愿成为资本增殖的工具,为资本增殖服务。
在数字劳动中,数字技术的操作形态既体现了活劳动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也表现为专业技术人员驾驭数字化生产资料的能力。在深层本质上,G-Pm之所以必要,是因为这一过程能够将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实现在G-A中购买的劳动量”[5]36。资本以生产资料为中介,通过数字技术的操作形态,进而使数字劳动“表现为增殖现有价值的手段,从而使现有价值资本化的手段”[2]467。
(三) 技术工艺流程形态下的数字技术资本化
马克思曾对现代工业生产中“劳动过程的全部社会条件和工艺条件的变革”[2]353专门进行过研究。根据他对工艺学的阐述,大机器时代的工艺流程可以看作是由不同的工人使用的那些“工具的组合”[2]327。数字时代,人们根据生产需要,通过各种形式把物联网、5G网络、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有序地组合起来,形成数字技术的工艺流程形态,以有效地解决“每个局部过程如何完成和各个局部过程如何结合的问题”[1]437。因此,数字技术的工艺流程形态不是实物,而是数字技术操作形态和人工物形态的组合方案、设想和框架的实施,或者说“是在某种文化中得以运用的装置和工程实践的集合”[3]26。
第一,数字技术工艺流程形态的在场情境可分为三类。一是数字技术在生产活动中的直接运用。数字技术首先按照一定的规则把某个生产过程分解成若干个构成要素,然后对生产要素、生产空间和时间进行整合,形成结构紧凑的工艺体系。人们运用数字技术对生产过程进行自动化或智能化控制,实现从原材料投入到成品产出的自动化或智能化生产。二是利用数字技术在全球空间中构建宏大的运营体系。数字技术通过传感、计算、存储、通讯、定位、语音、视频等数字模组,把各类生产要素连接为一个整体。在微观上,它可以是任何一个元器件与系统的智能链接;在宏观上,企业运营中心或数字平台对全球生产系统进行实时操控,形成了覆盖全球的数字化生产流程。三是智能化工艺流程形态的普遍应用。数字技术按照与人类思维模式相近的方式以及给定的知识和规则,通过数据处理和反馈,对问题做出决策和行为应对。该情境下数字技术的工艺流程形态具备了智能化的特征,被普遍地运用于各个行业领域。从其在场情境可以看出,数字技术工艺流程形态的重心是对数字技术进行调配,使各种设备和不同技术在生产或服务过程中相互支持、相互补充和协调运行。它实现了多种数字技术的跨时空组合,在技术层面对数字劳动的空间和时间进行重构。
第二,数字技术工艺流程形态是对操作形态和人工物形态的组合,它在优化数字资源配置,重建生产服务流程,进行产业全球布局的同时,使数字技术资本化得以最大程度地实现。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资本运用数字技术对劳动力、数据资源、基础设施等企业内部资源进行优化,以提高剩余价值率,加快资本积累。在生产流程和服务流程方面,数字资本以终端设备层、功能模块应用层、云平台为基础架构,形成一个包括数据管理、应用系统集成、业务决策支持、用户体验优化等在内的数字生产服务系统。数字平台的核心是对设备、软件、数据、云计算和算法技术的综合配置,平台化运营模式拓展了数字技术资本化的内容与样态。在企业全球布局方面,资本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把分布在世界各地的设备和数据资源联结为一个有机的数字化生产体系,在宏观层面对数据采集、产品研发生产、产品销售与服务进行合理布局,实现跨时空的管理、生产和服务,为资本增殖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第三,数字技术工艺流程形态“产生于已有技术的组合”[3]14,它不但给生产方式带来了变革,而且为资本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工艺流程体现了数字技术对劳动方式的重构,劳动手段、劳动对象、劳动内容与劳动者均发生转型。除了采用数字化生产工具,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对象性活动的范围,劳动对象从物质实体拓展到非物质的数据要素。对算法、程序的操控,成为数字劳动者的主要劳动内容。依托平台和数字化生产条件进行生产的劳动者,往往采取分散化的形式,灵活安排劳动场所和劳动时间,人机融合、异地协同成为新的劳动组织方式。这正如马克思所说,“工艺学也揭示了为数不多的重大的基本运动形式”[1]559,整个生产过程“表现为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1]720。资本“把技术进步合并到他的生产机体中去”[5]137,迫使科学为资本服务。数字技术的科学基础与技术内涵进一步揭示了技术资本化的本质。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数字技术的潜在生产能力为资本注入“一种不以它的一定量为转移的扩张能力”[1]699,“资本才获得了充分的发展,或者说,资本才造成了与自己相合适的生产方式”[7]94。但数字技术也因此而站到了劳动的对立面,它“作为同工人相对立的社会力量积累起来,并且在这种形式中资本化了”[2]539。在资本主义社会,数字技术资本化反而增强了资本的力量,强化了资本权力,其自身出现了难以克服的悖论。
二、 数字技术资本化的发展困境及其悖论
数字技术资本化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革,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数字技术资本化的悖论性特征也愈加明显:数字技术资本化增进了社会财富,人们之间的贫富差距却不断拉大;数字技术资本化提高了劳动者的生产能力,但创造出产品的劳动者却被困于数字化生产系统;数字技术资本化为丰富人的精神世界提供了条件,人的生命却退化为数字技术的附属物。
(一) 贫富悖论
数字技术资本化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使劳动者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沦为资本增殖的手段,引发了财富积累的极化效应。
第一,劳动主体层级化和剥削方式多元化。克里斯蒂安·福克斯出于对数字资本主义剥削本质的揭露,把网络公司软件工程师与底层员工、互联网无酬劳动用户、硬件生产者和提取矿物质的劳工划为数字劳动者。如果从产业链的角度出发,数字产业主要涵盖了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机器人与人工智能产业、数字创意产业、5G产业、大数据产业、VR/AR产业、数字孪生、区块链等领域。由于数字技术资本化本身具有复杂性,在数字化生产过程中,出现了劳动主体层级化以及剥夺方式多元化的现象。
第一层级的数字劳动者是分布于软件、硬件和数据商品生产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位于数字劳动者的核心层,他们经过长期学习和积累,拥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大多就职于数字企业,从事电子产品与应用软件研发、智能化程序编制、网站设计和数字平台建设等;一少部分就职于其他企业,从事数字系统保障、升级和维护等工作。专业数字劳动者的劳动对象主要是数据和代码,他们付出的是富含智力、知识和技能的复杂劳动,产出的是数字产品或数字服务。专业数字劳动者把自己的劳动力作为商品与资本交换之后,同企业形成相对稳定的雇佣劳动关系。马克思提出,“资本所以是生产的,因为它(1) 作为进行剩余劳动的强迫力量,(2) 作为社会劳动生产力和一般社会生产力(如科学)的吸收者和占有者”[2]396。在数字化生产条件下,资本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复杂劳动发展相对剩余价值,以便获得更高的剩余价值率。尽管这个层级顶端的部分数字劳动者进入企业的管理层、决策层或技术骨干层,拥有舒适的工作环境和优厚的待遇,但他们的数字劳动为资本创造了高额的剩余价值,他们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剩余价值被资本攫取。
第二层级的数字劳动者是被数字企业雇佣的非专业工作人员。数字企业生产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较高,除了研发工作以外,还需要大量流水线作业员工。企业对这些劳动者的操作技能要求较低,劳动环境有了一定的改观,但是枯燥、紧凑的机械式操作把他们变成了流水线的机械之手。这个层级的劳动者在数字技术资本化的进程中,被裹挟进数字化生产活动。他们属于数字劳动群体中的低端层级,雇佣关系明确,劳动繁重,薪酬较低,单个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有限,但数字产品的价值是他们与专业技术人员一同生产的,再加之人数众多,所以这一层级数字劳动者剩余价值创造的规模效应显著。
第三层级的数字劳动者是数字平台零工。在数字技术资本化进程中,数字平台给资本增殖带来了一种新的模式。资本以数字基础设施和平台组织为媒介,为参与者提供合作和交易的环境,通过提供数字服务、数据资源或媒介链接,促成商品交易,然后收取佣金,赚取差价。平台化的经营模式聚集起了众多的平台零工。平台零工离数字企业的技术层较远,却是伴随着数字技术资本化而形成的一个劳动群体。平台零工在线上接受订单,线下完成劳务,他们自主安排工作时间,做一单工,收一笔报酬。由于数字平台对佣金抽成比例高,平台零工缺乏劳动保障,所以平台零工的数字劳动是资本攫取剩余价值最有利可图的模式之一。平台零工经济通过数字技术把零散劳动者的空余时间重新纳入资本增殖体系,为资本开辟了剩余价值的新源泉。
第四层级的数字劳动者是互联网的无酬劳动用户。用户在互联网上从事阅读、交往等活动留下来的数据被数字平台无偿占有,用户的原始数据被作为劳动对象,经过后台算法加工,转变为具有使用价值的数据资源。在这样的情况下,互联网用户事实上已经成为资本的劳动力。用户劳动模糊了日常互联网活动与工作的界限,掩盖了劳动与资本的对立,用户的原始数据被资本作为生产资料无偿占有。这意味着数字技术资本化把全球64.4%的人纳入资本增殖系统[8],使之变为资本的无酬劳动力。用户在线消费时间,不仅再生产了劳动力,而且生产了商品,所有消费时间成为商品生产时间[9]123。用户无酬劳动使数字企业可变资本投入减少,剩余价值率持续增加。
第二,数字技术资本化使劳动者卷入新一轮的财富分配悖论。一方面,劳动者财富占比下降。数字技术成为资本增殖的工具以后,数字劳动者除了以薪酬、奖金和分红等形式取得的劳动报酬,其剩余价值归资本所有。数字技术资本化提高了单位时间内的劳动创造的价值,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了,但却远远低于剩余价值的增长。另一方面,数字化生产减少了资本对劳动力的需求。有研究表明,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全球平均18%的工作岗位或可由AI自动化完成,约有3亿个全职岗位或将受AI自动化影响;美国和欧洲约三分之二的工作或在某种程度上受到AI的影响,生成式AI可能取代四分之一的就业岗位[10]。数字技术资本化迫使大量劳动者转行或者失业,工作不稳定因素增大,失业者增多。劳动力市场过剩给劳动者带来了竞争压力,它降低了劳动力的议价能力,致使劳动者享有的财富不增反减 [11]。根据World Inequality Database的数据,1980—2019年,占美国人口1%的超富人群财富占比增加12.11%,占美国人口9%的较富人群财富占比下降5.56%,占美国人口40%的白领人群财富占比下降5.86%,占美国人口50%的蓝领人群1980年财富占比为2.19%,四十年间下降了0.79%[12]。数字技术资本化浪潮进一步拉大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贫富差距。
第三,数字技术资本化引发全球范围的数字贫困。数字技术资本化强化了资本权力,资本通过占有数字化生产资料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字劳动,不断扩大自身的技术优势。对于资本而言,专业技术人员编写的源文件由数据和代码组成,这些数据和代码既代表一定的技术规则,又是极其重要的数字化生产资料。谷歌拥有的20亿行代码、脸书拥有的2000万行代码,以及数据管理系统之类的软件开源资源[13]55,是这些数字资本扩张的技术基础。微软、IBM、苹果公司等数字巨头除了占有软件所有权之外,还拥有庞大的硬件设施群,支撑软件的研发和生产。它们掌握着一些关键技术、核心专利和数字产品标准的制定权,进而形成技术垄断。美国因此掌握着IP地址的分配权,以全球3.2%的人口占有全球40%以上已分配的IP地址,其数字企业占有全球30%以上的互联网总收入以及40%以上的净收入[14]。数字技术资本化形成的垄断格局,迫使各国不得不以高昂的价格购置数字企业的技术产品。
发达国家数字技术资本化造成数字鸿沟,阻断其他国家数字技术的发展,致使发展中国家陷入数字贫困。一些发展中国家在数字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方面处于劣势,人们由于数字贫困而无法享有数字文明的成果。数字鸿沟制造了数字贫困,而数字贫困又加剧了弱势群体与欠发达国家的经济贫困。印度作为西方企业技术外包的主要国家,其程序员平均年薪是美国的1/6。程序员工资差距仅是冰山一角,最低工资标准则更加全面地反映了不同国家的贫富差距:2022年,美国联邦最低工资为时薪7.25美元,每月最低工资约为1116美元[15];2020年,摩洛哥工业、贸易、自由职业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约75美元[16];2019年,尼日利亚月最低工资标约36美元[17]。不同国家的劳动力成本差别显著,各国民众享有的社会财富有相当大的差距,而数字鸿沟是导致社会财富悬殊的重要原因。由此可见,数字技术资本化扩大了资本对劳动力剥削的空间,加剧了全球贫困。
(二) 主体悖论
数字技术资本化所创造的生产力,标志着人们改造自然能力的提升,数字产品本身也反映了数字生产力共享性与普惠性的特征,这些都是对人主体性的确证。但是数字技术资本化却弱化了这种主体性。
首先,资本权力渗透至数字化生存环境之中。数字技术资本化推动了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它把数据要素、数字劳动、数字产品纳入生产和消费领域,使之融入社会生活的全部过程。信息、平台与数字终端成为人们生活交往的介质,无论是经济运行,还是教育、医疗、娱乐,无不与“数字化”密切关联。在“万物皆数”的时代,数字化生存场景深刻地影响着人们思维观念、行为模式。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权力也随之渗透扩张,资本控制着技术资源以及相关设施,它以数据为介质建构社会关系,形塑社会生活。数字技术已成为凌驾于主体之上的、体现资本意志的客观力量。
其次,数字技术资本化对人的主体性进行消解。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数字技术资本化将数字技术演变为劳动者的异己力量。一方面,数字技术资本化进一步促进了智力与劳动的社会化分离,数字技术不再依赖于劳动者,它成为一种独立的力量被并入资本。正如马克思所说,“物质生产过程的智力作为他人的财产和统治工人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1]418。对于对象化劳动来说,知识和劳动能力不再属于单个劳动者,而是表现为数字化生产系统的力量。在资本面前,劳动力反而被贬低。如果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处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外,他就会变得无能为力,劳动者独立的生产能力就这样遭到了破坏。另一方面,资本运用数字技术把生产流程分解为多个环节,对全过程实行精细化管理,所有劳动者都被数字化为数据对象和算法的客体。他们成为生产系统中的一行代码或一个数据,按照设定的程序运行。劳动者每一项工作都被算法精确地计算过,每一个动作都通过传感器被记录下来。处于数字系统控制下的劳动者,只能按规定程序完成工作,劳动者的自主性被剥夺,失去了对劳动过程的支配能力。福柯认为,资本主义必须驯服劳动者肉体,加强对生命中时间的控制和劳动力的转化,才能使劳动者以“精确、专注以及有条不紊”[18]171的状态投入生产。劳动者变成了算法控制下数据式的存在。
数字技术资本化引发的主体悖论并不局限于雇佣劳动者。随着数字资本权力的渗透,互联网用户在数据界面上虚拟为数字化的人,用户的数字痕迹以数据的方式被记录下来。经过数据挖掘和算法分析,数字平台可以轻易地掌握个人的行为轨迹。尽管数字平台无法直接支配个人的行为,但却可以设置算法关键指标的权重,推送特定的信息,引导用户进行免费的数字劳动。迈尔·舍恩伯格曾预言,“如果大数据分析完全准确,那么我们的未来会被精准地预测,因此在未来,我们不仅会失去选择的权利,而且会按照预测去行动”[19]205-206。数字技术资本化进一步证实了迈尔·舍恩伯格的预言。互联网用户在日常生活中除了接受既定的数字规则之外别无选择。而资本则通过数字技术使主体客体化,从规训的肉体中榨取剩余劳动时间,使之最大限度地服务于资本增殖。数字技术资本化使人陷入一种主体性的悖论。
(三) 精神世界悖论
如今,数字技术成为知识创新的工具,文化传播、知识共享与数字技术融为一体。数字技术为人类认识能力的提升创造了新的知识图景与文化环境,人的精神世界不断丰富发展。但是在数字资本主义背景下,资本权力对精神世界进行规制,人们受到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和数字拜物教的侵蚀,从而加剧了人的异化与精神世界的危机。
第一,资本采用全景敞视主义的方式干预人们的精神世界。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字孪生复刻物理世界,运用数据模型来完成复杂的任务。在数据加工的过程中,个人成为数字技术认识的对象。数字资本利用数字化手段获取互联网用户的原始数据,分析用户的观念倾向、行为偏好、消费习惯等,个体“从内向外地被照得通亮”[20]73。一方面,数字资本经过数据处理建立起关于个人的知识;另一方面,数字资本通过全景敞视主义,对个体进行区分,确定他在等级中的位置,以建立顺从的肉体。与此同时,数字技术的运行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个人从生命活动的细节到日常生活状态,都会受到它的影响。正是采用了全景敞视主义的权力机制,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似乎具备了洞穿人类心灵的能力,数字平台在此基础上进行内容营销,优化广告投放策略。从表面上看,这一过程是经济行为,数字企业借助文本、符号、影像等手段,促使用户进行消费。在深层面上,数字资本运用数字技术对人的观念、情感、欲望进行干预,重构个人的价值标准,使人们陷溺于意识形态幻象之中。互联网用户往往会受到资本逻辑的影响,精神世界被资本所宰制。
第二,资本以算法为载体,实现对精神世界的掌控。算法是用来解决问题或完成一定计算任务的指令序列。算法不仅是运算规则,而且还是具有特定意向的计算系统,直接决定数据计算的结果。数字产品的生产受到算法支配。算法作为数字技术的人工物形态被资本化之后,转变为表达资本意志的技术工具,倾向性算法规则使数字产品蕴含了资本的诉求,悄然介入人的精神世界。同时,算法通过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嵌入社会系统,它溢出了数理逻辑和代码的范畴,将算法层面的规则以及所承载的价值逻辑,转化为规则性或制度性的社会存在。算法规则及其价值创制了数据信息的内涵,规制信息的流动方式,制约人的精神世界。因此,无论是人的精神需求还是理想价值,无不被算法强力引导,而算法体现的是资本的意志。算法在这里成为一种“主体化的权力技术” [21]18,它决定个人的行为,并使他们服从资本的统治。
第三,数字文化产品受到资本逻辑的裹挟,进行着资本主义文化的再生产。智能时代,在文化产品实现数字化的同时,还出现了视频、动漫、游戏等虚拟文化商品。不论是何种类型的数字文化商品,精神内涵是其本质,因为它们“所感兴趣的是你的思想、观点、行为和关于各种主题的普遍回馈”[9]4。但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数字资本通过数字文化产品的生产,介入人们的精神生活。数字文化产品的生产可能带有算法偏好和资本的倾向性,它们以各种景观符号、视听享乐和个性化服务的形式呈现在人们面前。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文化产品快速地制作和传播,越来越多的人沉浸其中。由于受到资本逐利性的驱动,数字文化产品不但以消费主义、享乐主义为价值取向,其背后的资本逻辑更是被数字技术所掩盖。这导致数字拜物教的滋生,资本权力深入到人们的精神世界。
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数字技术资本化悖论的扬弃
马克思认为,资本的本质是生产关系,“构成资本的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内生产出来和积累起来的”[6] 724。数字技术资本化的发展具有何种效应,社会制度是关键。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消除数字技术资本化的发展悖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了对资本的创造性驾驭,我国利用数字技术与资本发展生产力,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 充分调动资本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性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是新质生产力的体现,数字技术的革命性突破,实现了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以及各类产业的转型升级。引导数字资本健康发展,能够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注入动能。
第一,发挥数字资本对生产要素的整合功能,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无论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还是民营资本等等,都必须主动尊重价值规律,遵守市场规则。资本不但是追逐“自我增殖的价值”,而且要遵循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在价值增殖和市场竞争的推动下,数字资本把专业技术人员组织起来,形成分工有序、协调一致的创新研发团队。产品研发人员的数字劳动,凝聚为价值创造的源泉。数字劳动者积极的技术创新,以及技术成果的应用,提高了数字产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创造出更大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把资本“自我增殖”的内在属性和市场竞争的外在压力转化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动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调节下,数字资本对生产要素的联结功能得到发挥。价值规律与市场竞争促使数字资本整合各种资源,不断地进行数字技术创新,这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奠定基础。
第二,发挥国有资本压舱石作用,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国有资本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主体,它和非国有资本共同构成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体系相匹配的资本结构[22]。国有资本体现了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居于主导的地位。它率先利用数字技术资本化来提高资本的技术构成。国有资本的成效和模式为其他类型资本提供了有价值的示范,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与此同时,国有资本在数字技术资本化过程中形成的新质生产力,提升了国有资本的竞争力,改变了产业格局,对其他类型资本形成市场压力。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形成了多种类型资本公平竞争,互补共赢的资本格局,共同推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二) 有效破解数字技术资本化悖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发挥了资本的生产功能,而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资本无限扩张,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归根结底,是社会主义制度对数字技术资本化悖论进行了扬弃和超越。
第一,发挥制度优势,超越数字技术资本化的贫富悖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充分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运行规律,优化市场环境,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针对数字资本垄断和挤占市场份额的行为,我国新修订的《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本法禁止的垄断行为。此外,国家还建立起基础设施安全的保护措施,加强对企业数据采集等过程的监控管理。这些举措促进了技术、资本良性互动,以及生产力高水平发展,把资本运行框定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之中,从根本上克服数字技术资本化的贫富悖论。
第二,彰显劳动者的主体意义,体现人民主体地位。数字技术资本化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生存环境的数字化发展,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政府致力于打造良好的数字环境,让每一个人都享有数字文明的发展成果。数字技术全方位地融入人们的生产生活,在发挥资本生产功能的同时,国家和政府着力提高数字文明的共享性与普惠性。在生产领域,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以此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劳动强度,改善劳动者的劳动环境;在流通领域,企业运用数字技术构建起高速快捷、低成本的商品流通体系;在社会生活领域,数字技术为民众提供便捷的购物、交往、学习的媒介,提升了公共服务的质量。“数字中国”为全体人民打造了良好的数字环境,社会主义所创造的数字生产力,使劳动者的主体性得到彰显,让劳动者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第三,推进数字文化建设,建设美好精神家园。数字技术资本化对精神世界的作用,既源自文化产品自身的价值内涵,也受到算法与传播媒介等技术因素的影响,但归根结底是社会制度决定了能否对资本进行合理地引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克服了数字技术资本化精神世界的悖论,国家把数字技术作为丰富人民精神世界的手段,推动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建设。在技术治理方面,我国采取各种措施优化算法,杜绝算法负面效应。为了把算法纳入正常运行轨道,消除算法偏见的负面作用,政府采取了算法分类分级治理制度,健全完善算法备案、评估监测与问责制度。相关部门与行业组织对算法的安全性、可解释性、精准性方面开展专业评估,建立起行业内的标准体系与评测机制。在文化生产方面,我国创造出了更多优质的数字文化产品。数字技术为优秀作品的创作、文化产品质量的提升提供了有效的手段。数字技术和文化相融合,彰显了社会主义文化产品的创作特色与文化内涵,使社会主义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同时,数字媒介提升了文化产品普惠性,使文化产品成为人们能够共享的公共资源。各种数字化媒介聚集优秀文化资源,传播社会主义主旋律,为人们营造积极向上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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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对:江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