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用好政策性资金助 乡村全方位振兴
2024-11-19何跃
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党中央从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规范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应有之义,也是充分发挥衔接资金助力乡村振兴作用,服务基层群众的必要保障。近年来,山丹县聚力聚焦强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倾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建设行动步伐,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聚焦产业振兴,科学安排资金。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用水安全及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实际,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把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2023年安排各级财政衔接资金1350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22万元、省级资金6393万元、市级资金342万元、县级资金1750万元。优先安排用于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小额信贷贴息、劳动力技能培训等。着力壮大“羊薯草菜马”产业规模,建立油菜、马铃薯等万亩示范区3个、千亩示范片15个、百亩攻关田6个,马铃薯、蔬菜、饲草种植面积分别达到10万亩、4.33万亩和35.5万亩。打造三产融合发展的“芦笋庄园”“焉支花谷·羊主庄园”“土豆驿站”3个主题庄园,助推产业转型、助力群众增收。依托承接主体和村集体运营的经营性项目资产,通过吸纳农户参与务工就业、按股分红、土地流转、不低于市场价格收购农畜产品等方式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其中:通过村集体经济公司实体运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22年的18018元增加到2023年的19627元,同比增长8.9%;加强入股资金使用及分红落实情况的监管,34家入股分红承接主体落实分红183.37万元、涉及农户1950户,与分红协议到期的16家承接主体续签分红协议,确保分红不间断,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作用得到及时发挥。
二是聚焦发展定位,精准储备项目。按照上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规定,围绕全县乡村振兴目标,结合实际提前谋划项目,加强立项论证,建立项目储备库,并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入库项目按照“村社自主申报、各乡镇审核把关、行业部门审核论证、县人民政府审定”的规范程序进行确定,做到“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达到项目筛选立项选择精准、项目内容完整、绩效目标合理、资金匹配及时有效的要求。同时严格执行入库项目“三公示一公告”制度,确保项目库建设科学规范、公开透明、质量兼备。
三是聚焦资金安全,严把制度流程。利用乡镇、村两级公开公示栏对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制度,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部门协调会,各乡镇及行业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实施重点环节,按照批准后的实施方案紧锣密鼓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把项目招投标程序,完成项目招投标后立即组织开工建设,做到每一笔衔接资金“项目核对清楚、资金走向明白”。按照“一项目一档案”,专人管理、专柜存放的要求,建好资金使用工作台账,并及时将资金的到账、下拨、支出等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系统化精准监管、动态化精准监测,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管理水平。
四是聚焦绩效管理,严格把好使用关口。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项目申报程序,预算资金申请单位根据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和资源禀赋,精准谋划衔接资金项目,科学合理测算项目资金需求,在申报衔接资金项目时同步编报绩效目标。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采取“周调度”方式推进工作,及时掌握项目施工进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严格按工程进度审核拨付资金,促进项目顺利推进的同时有效避免资金的闲置、浪费。相关行业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论证审核,并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实时对本年度实施的项目进行跟踪监控,将评价结果及建议及时反馈至被评价部门单位督促整改。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加强对新增项目实施中期的跟踪评估,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推动财政管理朝着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部分项目前期手续复杂,办理时间过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按期实施,产生“钱等项目”的问题,导致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项目牵头单位注重分配资金,不注重项目推进及实施进度的监管,项目进度缓慢,影响了衔接资金的支付进度,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没有发挥好。现有县乡两级项目管理人员均不是专业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管理水平有限。
二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精准,绩效自评与完成度不匹配。个别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对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参与对接的程度不高,环节之间衔接不畅。个别单位内部工作机制不健全,且项目管理人员对衔接资金项目不熟悉,导致绩效管理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绩效目标定量指标不够,定性指标过多,绩效自评表白评得分与完成度不匹配,直接影响了绩效评价质量及结果的应用。
三是部分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后续管护措施不到位。一些项目建成移交后,形成的公益性资产台账、经营性资产台账、到户类资产台账等登记不全面、不严密,未做到应纳尽纳、应统尽统。村级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管护制度不健全,管护力量和经费不足。个别经营性项目资产未制定完善运营方案,存在资产收益率较低、资产闲置的问题。
三、思考和建议
(一)坚持“项目管理”与“素质提升”相统筹,力促项目准备工作扎实完备。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对已完成招标项目预付工程款,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期间,按照实施进度拨付工程款,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程建设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评审后报账,并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同时,及时进行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移交,建立项目资产长效管理机制。对存在的项目任务完成不及预期等问题,有关部门应说明原因,书面报告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等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强相关人员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相关政策的学习,加大项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稳定项目管理人员队伍,确保其工作的延续性、稳定性和实效性,补齐业务人员在项目实施及管理等过程中能力及素质上的短板弱项。
(二)坚持“提早谋划”与“精准入库”相统筹,力促项目实施有序推进。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严格履行其职责,加大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和规划设计工作,认真分析研判项目落地和推进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堵点和难点问题,提前介入及时做好涉及群众利益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一经批准、资金一经到位,即可快速启动实施。相关部门单位可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研讨,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建立健全行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夯实项目管理基础。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按项目进度及时审核支付资金,不断提升衔接资金项目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坚持“绩效管理”与“资金监管”相统筹,力促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一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绩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实现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绩效管理流程,将绩效管理与资金监管紧密结合,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明确部门内部绩效目标设置、监控、评价和审核的责任分工,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到具体责任人,杜绝无效支出或闲置浪费、重复建设、资金“趴窝”等现象,切实将每一分来之不易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在要紧处。更要加强日常监管,尤其是资金支出的监管,不定期做好项目建设实地查看和项目资料现场查阅工作,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指出,并督促进行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充分认识做好扶贫资产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产,确保资产底数清晰、产权明晰、有人维护有人管理有人监督,资产不流失、不闲置浪费。认真分析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总结提炼典型经验,持续完善规范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充分发挥衔接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压舱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