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天津搬运业民主改革探析 (1949—1952)
2024-11-13薛树海
[摘 要]
搬运业民主改革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市内运输领域展开的一场社会变革。天津市地处南北水陆交通枢纽,搬运、装卸业务繁忙,但由于市内运输长期被封建脚行把持,因而成为这场改革的重点地区。天津解放后,搬运工人工作委员会和运输部门通过实行“民主编队”“三统”改革和开展反封反把斗争,构建起国家统一管理的搬运体制,实现了搬运业由私人占有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转变。发展生产的同时,人民政府重视工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并坚持共享民主改革成果的原则,加强福利事业建设和企业民主化管理,引导广大搬运工人树立了主人翁责任感。经过民主改革,改变了搬运业国家权力控制的边缘地位,解放和发展了运输生产力,为社会主义计划运输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初期;搬运业;民主改革;天津
[中图分类号] D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24)05-0064-09
新中国成立初期,搬运业在市内运输中占有重要地位,但由于该业长期被脚行头、把头等封建势力所把持,严重阻碍了城乡物资交流的恢复发展和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的渗透控制。以天津、济南、大连等为代表的城市在解放后,通过建立运输公司或搬运劳动合作社的形式,尝试将分散流动的搬运工人组织起来,进行了地方层面的搬运业集体化实践。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正式颁布《关于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处理办法》,明确了搬运工作的方针和路线,声势浩大的反封建反把持斗争和搬运业民主改革运动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展开。目前,学界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搬运业民主改革运动和市内运输领域的政府治理问题,已有一定的研究。不过,既有研究主要关注中国共产党对搬运工人的改造策略、成效及动机,对搬运业改革运动的具体过程关注较少;也有官员以亲身经历,对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对搬运业改革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国搬运工会的组建情况进行了回顾,但大多限于片段,并未深入展开讨论。对于中国共产党接管后的天津而言,封建脚行已历时200余年的发展,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因此,打破脚行头的割据把持,重塑市内运输的秩序,必然充满曲折和艰辛。本文以天津市档案馆资料、地方史志和报刊等文献为基础,进一步挖掘史料,对天津搬运业改革运动的背景、经过及影响进行系统梳理,以弥补既有研究的薄弱之处。
一、搬运业民主改革运动的背景
天津地处海河、南北运河和渤海要冲,水陆交通方便,元明以来又作为北京的门户,漕运、盐运和商业发达。大量商品货物的装运、起卸需求促使以脚行为代表的民间搬运业日益繁荣。天津开埠后,铁路和海运事业随之兴起,城市规模急速扩张,大量破产农民和手工业者涌入搬运行业,开始从事往来运输、铁路和码头装卸等苦力劳动。到民主改革前夕,天津搬运业体量庞大,全市共有脚行227家,大、小脚行头3032人,工人64326人。
在长期的历史演进中,脚行与封建帮会、帝国主义和反动政权势力相互交织,形成了控制市内运输的权力网络。脚行内部存在严格的组织等级和管理规则,脚行头凭“签”世袭地位,“小头”“车把”“小把”“报把”等头目是维系脚行制度的主干和中坚。脚行头通过制定残暴的“帮规”“行规”,利用封建师徒、宗族、地缘关系以及迷信思想,牢牢控制着工人自由。在脚行把头的层层剥削下,搬运工人“跟牲口一样工作,每天和牲口过在一起。吃到肚子里的是冷风黑饼子,和无穷的屈辱,流出来的是眼泪和血汗,跟拼着生命拼出来的力气”。工人劳动收入的70%至80%,甚至高达95%以上被脚行头、把头剥削的同时,还要饱受“底钞制”“白干活”“送礼”等各种超经济方式的强制压榨。由于对脚行头形成严重的人身依附关系,搬运工人不得跳槽、接私活,彻底沦为脚行间武力倾轧、争夺地盘的牺牲品,否则“违反家规,打死白打”。对外,脚行在其地界内把持搬运、装卸业务的经济特权受到地方政府的庇护和扶持。因此,各脚行肆意抬高运价,以“节礼钱”“买路钱”等名义敲诈勒索商民,加大了商品的运输成本和流通费用。此外,脚行头子认为牲畜投资耗费太大,不如人力便宜,对汽车运输也采取抵制和排斥态度。在反动政府的腐败和不作为下,解放前搬运业这一关乎民众福祉的公用事业长期被脚行把持,严重阻碍城市工商业和运输事业的发展。同时,搬运业长期处于国家权力控制的边缘地带,严重影响了政府社会管理工作的开展。
天津解放后,如何打破长期隔绝的城乡状态、恢复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成为中国共产党接管政权后必须考虑的问题。而以搬运、装卸为代表的市内运输业作为沟通城乡的中心环节,历来被脚行把头所垄断。与此同时,广大搬运工人迫切希望摆脱脚行头的苛刻剥削,一般工商业者也不堪压迫,集体向人民政府请愿取消脚行强行装卸,要求实行“自货自卸”。为顺应人民群众的强烈诉求,畅通城乡商贸交流,党和政府决定通过发动、依靠群众,并结合行政干预,彻底扫除把持搬运业的封建把头势力,构建国家权力有效控制的搬运业态。
二、搬运业的体制转变与秩序重塑
搬运业民主改革运动确立了国营搬运体制,实现了搬运业私人占有向社会主义公有的历史转变,由此搬运业开始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部门。通过开展反把头斗争、废除封建把持制度和“三统”改革,党和政府重塑了市内运输的秩序,推动了搬运业的有序发展。
(一)初步探索:民主改革的顶层设计。解放之初,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按照“各按系统,自上而下,原封不动,先接后管”的方针,改组建立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公用局运输事务所”(以下简称运务所)。由于当时水陆交通和内外贸易尚未完全恢复,搬运业务清淡,人民政府并未立刻对搬运业进行系统改革。1949年3月,随着搬运业务好转,天津各区职工会办事处和运务所干部开始通过座谈、访问、开会等形式,提出“取消剥削,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等斗争口号,发动组织工人在搬运、起卸工作集中的东、西货场和饭市处建立起搬运工人运输服务站。相比于脚行,服务站内分若干小组,由工人自选组长,经运务所介绍,可在一定地区内承运商行、货栈的货物,所得运费除政府提取5%作为办公用费和缴纳车辆骡马租金外,其余均由工人自己合理分配。搬运工人运输服务站的建立,初步打破了脚行把持货运的局面,不过,这时天津的搬运工作整体仍缺乏明确的政策和符合城市工人现状的组织。
1949年4月,刘少奇到天津指导检查工作时指出,废除封建把头制度要建立全市的运输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运价,取消脚行头对工人的剥削。1949年5月5日,刘少奇在华北职工代表会议上作《关于工会工作问题的报告》,进一步强调:“把最强的干部去搞工会去”,“组织码头运输工会,如码头工人、三轮车夫、脚行、苦力……”,对工人进行说服和宣传教育。经过筹备,1949年6月,天津市搬运工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搬运工会)正式成立。6月25日,天津市搬运工人代表大会召开,会议确定了搬运业民主改革运动的方针路线和斗争策略,即“团结全体工人,建立工会,彻底废除脚行头的封建制度,消灭封建压迫与封建剥削,取消封建割据,消灭帮派行会组织。对脚行头是:争取多数,打击少数,采用分化办法”。1949年7月,为统一领导全市民主改革运动,天津市公用局运输事务所改组为“天津市运输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在组织架构上,运输公司隶属于搬运工会,是集业务经营与行政管理于一体、具有双重性质的机构。至此,天津市初步完成了对搬运业民主改革运动的顶层建构,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运动的开展。
(二)民主编队:确立国营搬运体制。通过民主编队工作,运输部门不断调整吸纳搬运工人的“标准”,并同步优化劳动机构和人员、生产工具的配置,实现管理组织的层层嵌套与向下延伸,最终构建起社会主义国营搬运体制。这项工作按照登记、审查、编队的步骤进行,依据时间、对象、范围和标准的不同,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对搬运工人运输服务站原有的工人和车辆,进行调查,重新登记审查。登记工作之初,中共天津市委以阶级与成分为标准,对搬运工作的组织路线作出明确规定:(1)对脚行头、土棍恶霸、曾欺压过工人的,必须悔过前非,实际参加劳动,工人同意,准其参加;(2)商家大车,以此为投机事业者,其车看工人情况,酌情处理,其本人不准其参加;(3)农民大车、逃亡地主、解放前不是搬运工人的、已经转业的搬运工人(专业摊贩暂以谋生者除外),不准其参加;(4)不劳而获、老弱病残者,酌情给以解职费出队。由于口径设置较粗,一些非工人阶级和不纯分子也趁机加入,使得搬运队伍的人员构成十分复杂。1950年4月,根据政务院“搬运工人须有一年以上(从登记之日起向前推算)作搬运工作之工龄”的指示,搬运工会以1950年1月1日为节点,向前推算一年,对在册工人进行了重新审查。截至同年4月底,运输部门统计发现工人中不够工龄者有862人,码头工会中非会员有729人,已缴纳营业车捐的车辆中也尚有一半数量的散车未参加工作。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工人、车辆,经搬运工会、运输公司与市公用局协商后,按照原工作技术、范围予以适当的调配和安置。
第二阶段是对分布在街道、车站、码头等处的零散工人、车辆及各公私合营企业单位自行组织的工人、车辆进行编组编队。1950年11月,运输公司出台《天津市营业运输车辆管理暂行办法》,新一轮登记工作正式开始。至同年12月底,共登记散工3127人,散车1264辆。登记完成后,天津市公用局以“搬运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和“经常性作搬运工作”为标准,规定对半工半农、半工半商、从事季节性运输或商贩性质的工作者不予吸收,并补充“只有牌照合格,吸收时车随人定,必须工人合格才连带吸收其车辆”。但在具体审查中,不少干部发现从事串包、缝口、过筛、过秤等专作加工和整理的工作者由于和搬运工人工作场所时常混在一起,对于这部分工人是否吸收,应归谁领导普遍感到困扰。为清晰搬运工人的界定,1951年4月,天津市搬运公司颁布《搬运工人业务范围及分工的决定》,明确了一般的搬运工作和与搬运工作互有联系而非纯搬运工作性质之间的差别,加快了吸收零散工人的进度。到1951年底,搬运公司7个办事处共吸收散工1808人,散车596辆,经统一编队后,共有运输工人小队281个,包含8423人;装卸工人小队571个,共8041人。综合以上两个阶段,可以看出城市零散工人、车辆的组织化,不仅体现了搬运工人吸收标准由阶级、成分向工龄、收入构成和职业定位的细化倾向,也从侧面体现出新政权对基层社会的管理与统合能力。
登记审查工作开展的同时,运输部门对劳动组织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健全了搬运业的经营管理体制。首先,根据技术和设备条件编制各种专业化小队、分队。如运灰、煤、沙、石队,须具有麻袋、铁锹等工具以及装卸设备。其次,以货物集中与分散程度进行编队。货物集中的地区以货位为基本单位,1个货位对应1小队,包含12辆马车,并以3个小队为1分队,3个分队又为1大队,最后统归各工作组管理;货物分散的地区则让渡出部分市场照顾三轮车工人与其他零散工人的生计。再次,原有的搬运工人运输服务站撤销调整为30个工作组,统归运输公司各区办事处管理,具体负责办理市内短途运输和搬运业务。最后,在人员配置上,各工作组只留3名分队长脱离生产,大队长由运输公司调配人员兼任,会计核算、业务承揽和车辆调配等职能完全由公司承担,大幅减少了运输队伍中不劳而获的冗员。通过以上措施,搬运业的组织架构不断向基层延伸、嵌套,最终形成了“工会——公司——办事处——工作组——大队——分队——小队”的垂直化管理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国营搬运体制。
(三)反封反把:扫除发展障碍。搬运工人运输服务站成立后,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随即宣布“原‘天津市脚行公会’解散停止活动,今后一切铁路、公路、水陆运输业由运输服务站承担”,“把头、车主都必须靠自己劳动吃饭”,并规定愿意参加劳动的脚行小头子可经工人允许加入服务站。在人民政府宽大处理的政策下,脚行头势力依然妄图保持其封建特权与统治,从外部到内部采取各种手段抵制、破坏民主改革运动。在外部,他们利用保有的资金、势力和社会联系,扬言:“拿出金条来,预备往里赔”,组织非法运输,故意压低运价,公开对抗国家的运输政策;在内部,脚行头子利用过去的帮派、师徒关系派遣亲信、爪牙,混入工会和服务站,把持、篡夺领导权,制造矛盾、挑拨关系,企图瓦解运输机构。为打击脚行头的反动行径,1949年7月,天津市公安局召集巴延庆等42名脚行头子开会,明确指出“对一般的脚行头,其恶劣行为不大者,既往不咎;极少数的,罪恶昭彰,为大多数工人痛恨的犯罪分子,打击之”,并警告他们遵守政府法令,如再进行破坏,一定给予严厉制裁。在新政权的全面管制下,大部分脚行头见大势已去,或自动退出、转业,或被工人驱走;一些小头经工人同意后,参加运输工作,天津的脚行头势力基本上被分化、瓦解了。
1950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办法》,要求各省、市人民政府执行。根据“废除搬运事业中的包工头、把头、帮头、脚行头等的封建把持制度”指示,1950年6月起,天津市公安局对脚行头开展全面登记,同时配合搬运工会和运输公司,在全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群众性反封建反把持斗争。
对脚行头进行登记,实行区别对待,是彻底废除封建把持制度的中心任务。天津市委和市政府制定了具体政策:“以脚行中的大头、二头、主要把头确有把持街巷等罪行者为登记的主要对象;已参加劳动生产、服从政府法令及遵守劳动纪律者不予追究;区别轻重予以不同对待,争取一般把头,打击首恶分子,孤立大头、二头、扩大政治影响。”1950年6月23日,天津市公安局向全体干部员警、公安武装正式发出通知,勒令脚行头、把头进行登记。在实际工作中,各公安分局、派出所通过召开治安积极分子会、户政代表会,并结合户口调查宣传政策,敦促脚行头子登记自首。据统计,至1950年7月底,全市11个公安分局共登记脚行261家,脚行头1201名,其中大头316名,二头371名,一般头目514名。
唤醒广大搬运工人的苦难记忆,将群众动员起来,是反把头斗争的力量源泉。1950年7月6日,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许建国在人民电台以“全市人民紧密团结起来彻底消灭残余封建脚行头把头势力!”为题发表广播讲话,号召全市警民齐心一致,彻底肃清封建脚行把持势力。许多群众看到人民政府坚决站在自己一边,逐步打消了“不敢和运输公司工作组的干部接近,不敢向政府反映情况,怕脚行头有机会将来报复”的思想顾虑,因此在召开诉苦大会时,倒出了多年的苦水。如八区工人王春堂控诉树记脚行大头杨树圃“过去克扣工人每日所得最高可买十包白糖(一包二百斤),工人却只靠他随便给予”;三轮工人范玉林控诉脚行头张质彬“恃势强奸其妻子,气死其父母的罪行”后,到会工人一致支援范玉林,高呼:“天下工人是一家,我们要为你报仇”的口号。通过诉苦、控诉的情感动员方式,广大工人群众统一了阶级立场,斗争情绪高涨,开始自觉联合起来,要求政府“严惩作恶多端的脚行头子”。
坚决镇压脚行把头中的首恶分子,是彻底摧毁封建把持制度的关键。在全面登记和群众反映的基础上,公安部门经过侦查、调查,掌握了反动脚行头子的大量罪证,先后逮捕了70余名大脚行头。对于民愤极大的反动脚行头,经过广大群众的揭发控诉,人民政府会同法院、公安机关举行公审,对其判处死刑。反动脚行头势力集团的覆灭,消除了新政权潜在的敌对势力和社会治理中的不安因素,为搬运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
(四)“三统”改革:推动有序发展。运输系统的效能不仅直接关系城乡物资交流的效率,对城市工商业的恢复发展和国家倡导工商业“面向农村”的战略落实也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为此,天津市搬运部门贯彻“三统”政策,即通过统一承揽、统一调配、统一运价,加强对运输市场的规范管理,有序发展城市计划运输,进一步服务国家经济建设。
在统一承揽方面,运输公司建立后,虽然掌握了绝大部分搬运业务,但在承揽和运输方式上,仍然处于分散状态,导致运输服务时常处于供求失衡状态。针对这种被动局面,运输公司于1950年开始施行托运合同制,具体规定“各公、私企业可以按照自身的需要,提出运力需求,提前办理托运;而运输公司则根据运输生产忙闲不一的情况,有计划地调配运力”。在此基础上,搬运公司于1951年进一步扩大业务经营范围,相继建立窑业、煤业和起重办事处及天津县分公司,统一承揽市内建筑材料、煤炭、笨重物资和天津县境的搬运业务。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为适应运输业务不断增长的需要,搬运公司于1952年11月开始推行“先一日计划运输”办法。在实施上要求各托运户在领到铁路局的货位后,均先一日到公司填写计划表,搬运公司于每日下午召集有关办事处调配人员开会,分配次日的搬运任务。到1952年底,试行“先一日计划运输”的企业已由初期的7个单位增加到210家,托运量由起初每天的312吨增加到3339吨。统一整合搬运资源和集中领导搬运力量,为完成国家运输任务、服务计划经济建设打下了基础。
在统一调配方面,民主改革前,工人由于长期受“封建割据”的影响,在运输生产中,一般习惯于分片定点,各干各的。在实行统一调度过程中,运输公司根据货物、工人和车辆分布的实际情况,采取了稳步前进的做法。如天津解放初期,运输公司将车多货少的三、八、九等区的工人、车辆调到搬运任务繁重但货多车少的天津东站东、西货场参加运输工作。这样,不但实现了对劳动力的统一调配,也调剂了不同地区工人的收入差距。同时,针对统一调度中的很多技术问题,如一些干部对所属单位的工人、车辆、牲畜数量,受理货物的批量、体积、性质以及运输路线等要素的了解不够全面,不能做到周密安排,合理调度。为此,搬运公司于1951年3月制定了《工人车辆调配办法》,对所属各办事处、工作组的调配权限和手续,调配干部的注意事项和工人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措施的施行,完善了统一调配的制度建设,提升了劳动力、车辆等生产要素的周转速度和效率,有力推动了搬运工作的开展。
在统一运价方面,天津解放初期,市内短途货物运价多为托运双方共同议价,但由于通货膨胀的冲击,新拟定的装卸运费标准很快失效。1949年8月,运输公司会同天津贸易系统公、私企业和工人代表商议,研究通过了《装卸运价暂行办法》。新办法规定:以吨为货物计重单位,里程为计价基准,玉米面为折价实物,解决了过去按件以货币计价“一件货物动一下就要索几道手续费”的问题。据调查,“新拟定的运价标准下降了70%至80%”,大幅降低了公私企业的货运成本,可为天津市每月节约310亿至320亿元的运费。不过,由于经验不足,“运价规定偏重于原则性,同时危险品的规定不够明确,里程计算不够科学,距离级数太大等缺点”突出。为此,从1950年4月起,运输公司先后召开48次会议,广泛听取劳资双方意见,拟定出《修正装卸运价暂行办法》,并于1951年2月报上级核准试行。修订后的运价办法,装卸或运输物资根据性质分为危险品、易损品、一般物品三种,分类收费;里程级数起点由3里缩短到2里;增加了倒库、倒垛等装卸费项目。“经过修正的装卸运价降低了18%”,由于成本下降,客商同运输公司托运的意向提升,因此运价下调并未对工人收入产生太大影响,反而使运价纠纷大幅减少。据统计,1950年运输公司下半年共发生运价纠纷162起,修正运价后,1951年全年下降为52起。这说明运价合理与否,不但影响工商业的发展和工人的生活,而且也是解决劳资、公私关系问题的关键。
三、搬运工人的思想动态与政治动员
随着搬运业民主改革运动的推进,在新的社会联系、新的劳动纪律和新的劳动组织的引导下,广大搬运工人摒弃了旧思想的束缚,增强了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进一步树立了主人翁的姿态,开始自觉地投身社会主义运输事业的发展。
(一)工人教育:解放思想束缚。同旧政权解放出来的产业工人相比,搬运工人由于长期依靠脚行组织从事生产活动,对“摔、打、碴、拉”和流氓思想的崇拜,使得“行会主义和封建割据在工人中已成为群众性的东西,工人的思想难以打通”。如一部分搬运工人说:“福民裕民这些散车抢占我们的运输,要是有脚行头的时候,这些散车绝不敢来,来了早就打折了他的腿,现在服务站只是抽我们5%的税,散车侵占我们的地区,他们也不管”。因此,搬运工人服务站成立后,工人中强行装卸、抬价勒索、贪污腐化等问题也十分突出。据统计,“工人中吃喝嫖赌者占50%,只某区队长代表贪污腐化者估80%”。为彻底消除封建落后思想对工人的束缚,天津市搬运工会采取“对一切人实行宽大政策”和“禁止任何的乱打乱杀”的民主团结原则,通过普遍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逐步提高工人的政治觉悟。
首先,以阶级教育改造工人的思想基础。各基层工会采取上大课的形式,旗帜鲜明地提出:“工人是人民的功臣”,“强装卸,强搬运,高价勒索,是封建脚行头留下来的东西,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人,工人阶级决不能也不允许有这样不良的作风”,以培养工人的阶级观念。同时,搬运工会制定了《天津市搬运工人劳动纪律》,引导工人在生活、工作中树立“建设家务、艰苦朴素,生活节约,不浪费,不腐化,不嫖不赌”等优秀作风。在反复教育中,广大工人逐渐意识到自身的地位转变,开始自觉克服一些旧的生产习惯。
其次,发动工人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旨在全面掌握搬运队伍的阶级成分,进而采用分化办法,团结群众,净化组织。酝酿阶段,搬运工会通过举办短期训练班和派出两个工作团深入各基层单位,耐心向工人解释、阐明政策,并提出“好工人当评议员”,激发群众的斗争精神。因此,在民主评议会上,工人代表均自觉自愿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使隐藏在搬运队伍中的恶霸、特务、贪污分子充分暴露了出来。经过民主评议,运输公司先后清理出混入工会的大小脚行头和车主357名,参加过反动组织的分子108名。
最后,动员工人进行民主讨论。搬运工会将民主讨论视为“整风的一种新形式,思想清算运动”,主要内容是“扶正气、压邪气”,鼓励工人进行自我批评和揭发。例如,一些工人坦白说:“以前为了吃饭,参加了国民党、三青团、青洪帮等,今天只要说理,只要干活,就有饭吃,落后反动组织,已经没用处了,这些落后反动思想,从思想上束缚了我们,害了我们,今天我们依靠公司、工会和我们的政府。”此外,对于民主评议的结果,“或添人,或开除,一切经过群众,完全经过民主”,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工人的民主和组织观念。
(二)福利建设:提升政治认同。依托工会组织加强福利事业建设,保障工人的物质利益、生命安全和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提升工人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是中国共产党获得广大工人政治认同的重要路径。
为普及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和加强安全防护,搬运公司拟订“搬运危险物品防护安全办法”印发各所属单位宣传学习,并购买帆布手套、胶质工具服、口罩、风镜等防护用具6768件分发工人使用。在研究安全防范办法外,搬运工会恳请货主、托运户爱护工人,予以协助、以免危害工人健康。如进口公司运津铬酸、氰化钠等烈性毒品,事先详细介绍危险品性质及防护办法,并检查货物包装是否完整,在工人妥善防护后,再将货物安全卸船入库。同时,根据中国搬运工会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举办搬运工人消费社”和“关于解决搬运工人疾、伤、残、亡等待遇问题的暂行办法”的决议精神,搬运工会为工人建立了福利医院和疗养院,给予工会会员和家属看病优惠。“不收挂号费,手术、医药等费用也低于市内医院,住院只收饭费(每天三斤小米)”,大幅降低了工人的医疗成本。此外,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搬运工人的就业、住房和教育事业发展。针对搬运工人缺乏生产技能且与生产工具相脱节的特点,天津市运输公司与农垦局洽谈合作,由前者出钱和劳动力,后者分配部分土地并做业务指导,帮助部分工人逐步转业于农垦工作,拓宽就业渠道。在住房问题上,市政府专款购置房屋9间、投资楼房一座,用作职工餐厅、宿舍和浴室,并相继建设水电设施齐全的新住宅1300间,使不少搬运工人的住宿条件大幅改善。在工人教育上,从1950年2月到1951年末,搬运工会先后开办2个正规学校和7个流动业余学校,聘请教师200余人,共吸收1.15万名搬运工人入学。政治地位的提高b80f8a2882b85138a45b489e9fa934127069492912f40454d40ed97b7542b466、物质条件的改善和文化生活的丰富使“翻身的搬运工人,忘不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恩情”,增强了工人群体对新政权的政治认同。
(三)民主管理:树立主人翁姿态。封建把持制度废除后,针对工人队伍生产情绪低落、纪律松弛、组织散漫等问题,搬运部门注重调整收入分配制度和加强企业民主化管理,引导工人树立主人翁责任感和服务社会主义搬运事业的意识。
为调动广大工人的生产热情,搬运工会改革了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调整前,工人以小队或分队为单位分配收入,“运费问题存在着极端平均主义,车不分好坏及载重量,人畜不分老少强弱及工作效能一律平分”。因此,有的工人产生了“干不干八袋麪的想法,多干少干一样拿钱”的消极“磨延工”态度。1951年10月,为配合爱国增产节约运动,搬运公司开始试行以单车分钱的按劳取酬办法。调整后,工人情绪高涨,劳动积极性大幅提高。如试行期间搬运公司第三办事处第13工作组运输效率较之前提高了57%。工人收入也提高了51%。
值得一提的是,搬运公司重视企业的民主化管理,以调动广大工人群众当家作主,搞好生产的积极性。以搬运公司汽车厂为例,每月有先进工作者生产会议、专题座谈会、技术座谈会、党员联席会等民主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工作者生产计划、中心工作及各项重大的制度和职工福利设施等问题。通过吸纳职工参与管理,决策重大事项,为搬运工人在企业中发挥自身才能提供了用武之地。据统计,全市先后有328名搬运工人被提拔担任行政、工会和业务管理工作,其中有34人任领导职务。企业内部民主平台的构建,使一大批合理化建议和典型经验得到了采纳和推广。随着爱国主义劳动竞赛的广泛开展,奖励制度尤其是评功表模工作成为激励工人劳动热情的有力手段。从1950年到1952年,天津市共有208名搬运工人被评为劳动模范或先进生产工作者。这说明充分发扬民主管理,有利于将企业发展前途与职工群众自身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从而实现工人阶级与党和国家保持步调一致。
在民主改革运动中,搬运工人既是参与主体,又是被改造的对象。两种身份的交错决定了国家政策实施与工人之间的互动必然存在磨合、消长的情景。但同时,党和政府实事求是地依据民主改革的进程和工人的思想状况采用了差异化、多元化的动员策略,并建立了一系列福利保障和民主管理制度,最终从物质与精神的双重维度,引导广大搬运工人实现了从“翻身”到“翻心”的历史转变。
四、结语
中国共产党在接管城市政权后,重新建构起搬运业的领导与管理体制,并通过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将国家推进搬运集体化的变革上升到群众性的政治运动。在民主改革运动的过程中,人民政府采取团结多数、斗争少数的策略,通过对广大搬运工人进行教育启蒙和思想改造,引导他们适应新的生产组织,树立新的劳动态度,建立新的社会关系;通过宣传、诉苦的方式,动员工人群众开展反封建反把持斗争,消灭了顽固抵抗的脚行头势力,彻底废除了封建把持制度。从民主改革的效果来看,一方面,党和政府坚持与人民群众共享民主改革的成果,通过建设福利事业和加强企业民主化管理,保障了广大搬运工人的身心健康,使他们享受到了实质性的民主,增强了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树立了主人翁的劳动态度,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搬运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另一方面,通过调整劳动组织、改进搬运技术、整合运输资源,建立了统一承揽、统一调配、统一运价的国有搬运体制,解放和发展了运输生产力,使搬运业走上了专业化、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为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运输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薛树海系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白璇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