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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社会化服务对小农生计的影响

2024-11-09刘旭阳

[摘 要]如何在农业资本化的背景下保护小农的利益是中国农业现代化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可运用“占取主义”理论考察农机社会化服务对小农生计的影响。研究发现,随着农机社会化服务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农机服务提供者通过取代家庭劳动力投入,实现了对农业剩余的部分占取。研究认为,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农业资本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是农业生产资料的日益商品化。农机社会化服务在将小农从农业中解放出来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小农的农业收益越来越低,对资本的依赖和从属程度不断加深,存在被边缘化的窘境。鉴于此,建议通过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的方式方法等,遏制资本对农业剩余的过度切割,探索出一条超越资本化、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路径,保护好小农的利益。

[关键词]农业资本化;农机社会化服务;“占取主义”;小农生计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24)03-0038-10

The impact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socialization service on the livelihood of individual farmers

— based on the theory of“appropriationism”

Abstract:How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individual farmers in the context of agricultural capitalization is an important problem to be solved in China’s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The theory of“appropriationism”can be used to investigate the impact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socialization service on the livelihood of individual farmers. It is found tha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of the agricultural machinery social service industry,the providers have realized the occupation of the surplus part of agriculture by replacing the input of household labor. 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the social service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agricultural capitalization,which is essentially the increasing commercialization of agricultural means of production. While liberating individual farmers from agriculture,it also brings some problems:their agricultural income is getting lower and lower,their dependence on capital is deepening,and there is a dilemma of being marginalized. In view of this,it is suggested to curb the excessive cutting of agricultural surplus by capital through accelerating the improvement of the income security mechanism for grain farmers,constantly improving the agricultural socialization service system,and innovating ways and methods to improve the organization degree of farmers,so as to explore a path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beyond capitalization and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individual farmers.

Key words:agricultural capitalization;agricultural machinery socialization service;“appropriationism”;livelihood of individual farmers

一、引言

在农业现代化的话语中,农业资本化始终是核心内容之一。1949年之后,中国小农经济除了在生产关系(生产经营组织方式)方面发生过几次重大变化之外,在生产力方面也发生了诸多重要变化,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以现代技术和资本因素进入农业之后引起的“绿色革命”[1]。“绿色革命”是一种新的农业技术革命,它主要通过增加农业生产中的资本投入,包括化肥、种子、农药、拖拉机、现代灌溉设备等的投资,使资本替代土地和劳动力成为农业生产和变迁中的关键因素[2],其中农作物基因技术、农业化工和农业机械领域的创新共同构成绿色革命的主要内容[3]。“绿色革命”的本质则是农业的资本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农业资本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所谓农业资本化①是指农业生产中资本投入的日益增长成为推动农业变革的关键要素。随着农业资本化程度的加深,农业会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始朝资本密集型产业转型[4]。包括农业机械投资在内的现代资本投入,不仅会对传统农业的生产力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对传统农业的生产关系产生重大影响,而且也会重塑小规模家庭农业。

农机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内容。自2004年农业部(今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颁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农财发〔2004〕6号)开始,中央财政的农机补贴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23年,已累计安排资金1435.07亿元[5]。中国农业机械化近年来持续高速发展。据统计,2004—2022年,我国农用机械总动力从6.4亿千瓦增长到11.17亿千瓦,增长了74.5%,大中型拖拉机台数增长了442.9%,联合收获机台数也增长了323.6%[6]。大型农用机械购置量的迅速增长正对中国的农业产生巨大影响。而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对农业机械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政研究(agrarian studies)中,讨论较多的是农业机械化与农业规模化、资本化之间的关系,及其对农业转型的影响。农业机械的广泛使用是否必然推动农业的大规模经营,资本对农业的改造是否会消解小农经济,围绕这些问题的争论自19世纪以来持续至今[7]。

一些关于印度绿色革命的研究发现,大户是绿色革命中的主要受益者,而由于种子的商品化,自然物种大量消亡,小农生计受到严重影响[8-9]。在当前中国仍存在数量庞大的小农家庭的情况下,农业资本化如何影响小农生计,影响农村分化,影响中国农业的现代化转型,都有必要从政治经济学意义上进行探讨。鉴于农机社会化服务(agricultural machinery services,AMS)是当前中国农业资本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本文通过考察农机社会化服务产业的发展情况对以下问题展开探讨:中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兴起和扩张对农业转型产生了哪些显著影响,特别是对数以亿计的小农生计产生了什么影响?到底谁是农业资本化的最终获益者?小规模家庭农业在农业资本化过程中是得到新的发展空间、得以存续,还是会被资本改造?

二、文献回顾:关于小规模家庭农业存续的争论

“农民”“小规模家庭生产者”“小生产者”“小农”“小农户”等概念的使用通常会引起争议,因为许多研究者拒绝将他们视为一个同质群体[10-12]。Bernstei Henry将小农定义为“小商品生产者”,认为小商品生产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一种小规模(比如家庭)的生产方式,体现了资本和劳动的结合,并认为当小农无法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关系之外实现家庭再生产时,他们就会成为小商品生产者[13]。本文统一使用小农一词来指称中国小规模家庭农业的生产者,具体指居住地在农村、依然保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的农村居民。当前中国的小农有三个主要特点:以家庭劳动力的投入从事生产,耕种自己的承包土地,依靠市场进行再生产。

关于小规模家庭农业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作用,有两种不同学派的解释。第一种学派认为,小规模家庭农业通过提供廉价劳动力促进了资本主义积累。小规模家庭农业通过提供大量剩余劳动力和廉价农产品,为城市资本主义作出了贡献,因此小规模家庭生产者被资本用来谋利而再生产[14-17]。这类研究假设小规模家庭农业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行不悖,并在资本支配下继续存在。半无产阶级化理论(the semi-proletarianization thesis)虽然也认同,小规模家庭农业的持续存在有助于资本主义积累,但并不认同家庭农业无法渗透资本主义的假设。还有人认为,农村家庭的农业收入补贴了劳动力再生产的部分成本,使雇主能够支付较低的工资[18-20]。这类研究坚持认为,小规模家庭生产者是半无产阶级化的[21-22],或者实际上是无产阶级化的[23]。对中国小规模家庭生产者的研究呼应了半无产阶级化理论的解释,认为由于城市就业不稳定,中国的半无产阶级家庭生产者不得不保留土地权利[24-27]。总之,第一种学派认为,小规模家庭农业已经被资本改造,其存在的价值主要是通过提供廉价劳动力来促进资本主义的积累。

第二种学派则以“占取主义”理论(the appropriationism theory)为代表,强调小规模家庭生产者的农业生产活动可以被资本转化为积累领域(sectors of accumulation)。农业生产的自然特性抑制了农业资本的快速扩张,导致了小规模家庭农业的持续存在。与工业生产不同的是,由于动植物的自然生长规律,农业生产中的生长时间超过了劳动时间,这抑制了资本主义农业的发展,为小规模家庭农业的生存留下了空间[28-29]。该派的代表理论是强调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障碍的“占取主义”(appropriationism)理论。“占取主义”的代表人物Goodman等指出,尽管由于自然障碍,资本未能组织一个优越的生产系统[30],但它可以将不同生产环节、不同过程的农业活动转化为工业资本的积累来源,这种“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分散要素进行不连续但持续的破坏,将其转化为工业资本,并将其作为投入品重新纳入农业”,即为“占取主义”。农业机械化和农用化工产品则是“占取主义”的两个典型体现,国内学者陈义媛对此也有呼应[31-32]。总之,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工业资本可以在不控制土地和不消灭小规模家庭农业的情况下获取农业剩余。然而,“占取主义”的理论分析过于关注技术创新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影响,对生产关系和农村社会分化尚未进行充分探讨。

以上两派解释都为理解我国小规模家庭农业生产者的地位提供了参考。一方面,虽然随着“资本下乡”,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兴盛,但“大国小农”依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农情,亿万农户依然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主力军,小规模家庭农业生产者与各类市场主体(如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供应商)并行不悖,并深受资本的影响。另一方面,农村不仅通过提供廉价劳动力来促进资本的积累,资本也通过介入、控制农业的生产环节、过程来占取剩余、实现积累,其方式之一便是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

基于上述文献回顾和理论分析,本文主要运用“占取主义”理论来考察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对中国小农的影响,讨论小农在资本主导的农业生产体系中的地位。现有的关于中国农业的文献大多通过讨论土地流转来回应这一问题[33-36],而本文尝试通过考察不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机社会化服务行业来展开研究。

国内学界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发展一般都持肯定的态度,鲜有提及其弊病的研究,本文旨在引起学界和政界对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弊端的审视,进而全面、辩证地看待农机社会化服务,在政策层面“兴利除弊”,保护好小农的利益。

三、数据和方法

本文的数据主要有两个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年鉴》等相关统计数据和本文课题组在4个县的调查资料。

2021年4月,课题组在山东省一个小麦和玉米生产大县调研了近20天,采访了8名农机社会化服务供应商、34名村干部和166名购买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小农户。农机社会化服务供应商黄某的案例就是在这里收集的。该县小麦、玉米生产全过程机械化率已达到97%。2022年7月,课题组在湖北省一个水稻主产县进行了为期20天的田野调查,收集到建立本县最大农机社会化服务合作社的朱某的案例,以及加入合作社的农机手(农机驾驶操作员)、购买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村民等的资料。2023年7—8月,课题组在安徽省和河南省的两个县分别进行了调研。这两个县都是“土地托管”试验区,也都是小麦主产区。课题组采访了包括安徽省某县董某在内的9家农机社会化服务供应商(其中6家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服务),以及购买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土地承包经营服务的100多个生产者(包括河南省某县的项某在内的大规模土地经营者、其他小规模家庭农业生产者)。课题组调研区域包括水稻种植区和旱地农业区。尽管不同作物的综合机械化率各不相同,但这些地区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产业都得到了充分发展。

研究方法主要采取田野调查法和文献研究法。一方面通过实地调查获得第一手数据和案例,以掌握真实情况;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如政府网站、官方公开发行的统计年鉴等,搜集各类统计数据。

四、中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的形成及发展

中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的创建、壮大是国家支持、农户需求、资本逐利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了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产业的发展,国家安排了专项资金对服务供应商进行补贴。2014年、2015年、2016年,补贴金额分别为8亿元、10亿元和12亿元,2017年飙升至30亿元。此后,补贴金额逐步上升至2020 年的45亿元[37]。除了国家支持之外,小农户对农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也促进了该市场的形成。在中国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时代背景下,农村劳动力持续外流加剧了中国农业劳动力的短缺[38-40],这是需要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主要原因之一。2017年,农机社会化服务供应商数量达520万家,其中农机合作社超过7万家,而当年的农业机械化服务总收入超过5500亿元[41]。

(一)中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发展现状

中国自加入世贸以来,工业化和城市化速度加快,与此同时,适龄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国家开始对购买农机的组织和个人提供大量补贴[42]。2004—2018年,中央财政已拨款1116亿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43]。2004—2019年,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保有量分别增长了296.8%和418.5%,而小型农机的保有量保持相对不变①。政策引导和农业劳动力短缺共同推动了大型农业机械的快速增长。大中型农业机械的拥有催生了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如表1所示,2008—2019年,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机构数量和参与这些机构的人数分别增加了16.5%和193.8%。每个农机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平均成员从4.4人增加到11.1人,农机合作社的平均成员数量也从12.3人增加到20.3人。此外,在所有农机服务组织中,拥有价值50万元以上农机设备的比例从5.3%上升到29.5%。值得注意的是,与农机社会化服务机构数量的增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些年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化家庭(specialized household,官方定义为“服务专业户”)②数量几乎保持不变(约420万户),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农机社会化服务行业集中化和资本化的趋势。

(二)中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的驱动力

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的出现是国家干预、资本积累、社会分化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与学者严海蓉和陈义媛对中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现的分析一致。他们使用“自下而上的资本驱动力”来描述通过农村社会分化、依靠市场经济而形成的资本积累动力,代表案例是早期的“专业大户”;用“自上而下的资本驱动力”来描述城市工商资本通过大规模土地流转参与农业结构重组而形成的资本积累动力(通常由国家推动),即通常所说的“资本下乡”[32]。农机社会化服务供应商的出现同时体现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资本驱动力。

1.国家干预

国家干预是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的重要驱动力。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可以被视为人民公社解体后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标志性事件,自此之后国家开始大幅增加投入,支持购买农机,特别是大中型农机。中央政府用于农机购置的补贴从2004年的7800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217亿元,增长了270多倍[42]。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的补贴也增加了5倍多,从2004年的5590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2.827 亿元[43]。尽管家庭农机支出从2004年的237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625亿元[44],但家庭农机投资占比却从2004年的95. 3 %下降到2013年的70.5%①。政府补贴的大幅增加极大降低了购买农机的成本。除了农机购置补贴外,国家还安排了其他专项资金直接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供应商。通过国家补贴降低农业社会化服务供应商的投资成本,促进了资本积累,这与农业资本积累可能随着国家对公共资源的调配而发生的论点相呼应[45]。

2.资本积累

在政府补贴政策的吸引下,过剩的城市工商资本纷纷投资购买农机,并参与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以湖北省的朱某为例,他自2015年以来购买了12台农业机械,并成立了农机社会化服务合作社②,提供机械化犁地、插秧、收割等服务。从2014年到2017年,朱某流转了12000多亩土地,然后将这些地全部分包给当地农户。当地农户承包朱某土地的条件只有一个:他们所有的农机服务都要从朱某的合作社购买。2017年,该合作社服务的农田面积每年达到约5万亩,其中老客户约4万亩(包括朱某流转的1.2万亩土地),这保证了该合作社的利润相对稳定。据朱某自己说,为种植水稻提供一年农机社会化服务的净利润为150元/亩,相对稳定且无风险。这种合作社的经营策略是农机社会化服务供应商的典型策略,尤其是在城市工商资本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时。

3.社会分化

在中国城市化、工业化大发展的背景下,另一批AMS提供者在农村出现,即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服务专业户等营利性组织机构,农村社会分化现象初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分化是农民生存条件日益商品化和农业生产条件市场化的结果,是阶级动力而非人口动力导致了分化[32]。据统计,在所有购买了农业机械的农户中,大约10%~12%是服务专业户③。这些服务专业户主要从事扩大再生产,与从事简单再生产的小规模家庭生产者有很大不同。在分化过程中出现了两类专门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专业户:第一类是那些完全依靠自己的家庭劳动力来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人④;第二类是农机社会化服务供应商,他们购买农业机械,但依赖雇佣的农机手来操作机器⑤。其中,第二类服务供应商的数量不断增加,因为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中,那些拥有更多农机并依赖雇佣农机手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可以迅速地响应市场需求,更有可能获得订单。

五、中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对小农生计的影响

中国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的兴起给中国亿万小农的生计带来了哪些影响,这是本文要研究的核心问题。在中国主流话语中,推广农机社会化服务产业的目标是为小农户提供现代农业技术服务。服务提供者通常不需要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因此,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使用有助于保持小规模家庭农业生产和发展[46-47]。然而,仅保留耕地并不一定能保护小农免受资本的渗透。

在农业机械化普及之前,小农收割、犁地等生产活动都是靠人工或牲畜完成的,不需要支付现金。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发展的直接影响之一是农业现金成本的增加。据统计,2004—2020年,种植水稻、小麦和玉米的总成本和农机社会化服务成本都有所增长。总现金成本仅增加了2.5倍,但农机社会化服务成本却增加了4.8倍。农机社会化服务成本占总现金成本的比例从14.5%上升到27.9%。相比之下,农户的现金收入没有以同样的速度增长,相反,在2012年后开始波动。无论农户的现金收入如何波动,农机社会化服务成本仍在稳步上升,尽管其2015年之后的增速有所放缓⑥。

2004—2020年,中国三大主要粮食作物(水稻、小麦和玉米)的产量仅增长了15%⑦。由于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者参与粮食生产并没有导致粮食产量的显著增长,可以大体推测,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者通过取代小农户的劳动力投入,获得了小农本应获得的收入。董某的案例便提供了一个有力佐证。2020年,董某开始通过雇佣农机手的方式提供小麦收割服务,收费70元/亩。据一位2020年购买了董某农机服务的小农计算,种植小麦的总收入为715元/亩,生产者本人获得285元/亩的现金利润,一些“分润者”参与了这笔收入的分成:农资(即种子、化肥和农药等)销售者每亩获得约300元的分成,而机耕和播种服务的提供者每亩分别获得60元和70元的分成。

根据“占取主义”理论,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一种工业占取(appropriation)形式。随着农业技术的进步,农村生产过程变得越来越细分。这种细分已经将分散的生产任务(如犁地、播种和收割)转变为积累工业资本的专门领域。除草剂、杀虫剂和化肥等农业化工产品的使用是一种工业占取形式,即传统上由家庭劳动力完成的农业活动被工业产品替代[30]。需要指出的是,农业生产过程不同环节的细分仍在继续。例如,目前我国正在兴起一个利用无人机进行农药喷洒的服务市场。随着农业生产过程的进一步细分,更多的家庭劳动力将被取代,更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者将参与到农业收入的分享①。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小农的农业净收益在过去10年中呈不断下降趋势,2015年后几乎跌至零,甚至为负(如图1所示)。当小农的净收入几乎为零时,他们的现金收入在很大程度上等于家庭劳动力和耕地的机会成本,这意味着小农的利润主要来自他们的劳动力投入和土地权利。从理论上讲,如果所有的生产活动都被工业资本占用,小农不再需要将家庭劳动力投入农业中,那么他们从农业中获得的将只是基于其土地承包权的租金。在华北地区,特别是在小麦和玉米主产区,几乎所有的生产过程已机械化,小农只需要在管理灌溉和协助农机手播种、收割方面投入微量劳动,即小农户可以将所有生产任务都承包给服务供应商,从而在几乎没有任何劳动力投入的情况下从农业中获得净利润。

一项关于中国土地承包经营的研究表明,一户从事水稻生产的小农在2012年将所有生产任务承包给农机社会化服务供应商,有超过500元/亩的净利润[48]。另一项研究显示,2014年一位从事小麦和水稻双季种植的小规模家庭生产者在购买全过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后依然获得了999元/亩的收入[49]。在这种情况下,小规模家庭生产者可以获得的利润来自村集体成员享有的土地承包权,而不是他们的劳动投入。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所有的农业生产活动都被工业资本占取,那么中国的小农将更多的是一种政治身份,而不再是一个农业主体。

六、小农的生存问题

农村生产过程中的工业占取,通过将小农转变为农资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消费者,重塑了小规模家庭农业。在消费这些农资和服务的过程中,小农将其部分农业收入转让给了服务提供者。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机社会化服务产业的发展导致了农业收入在资本和小农之间的重新分配,而后者处于不利地位。因为随着工业占取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不断扩张,需要家庭劳动力进行的生产活动会越来越少,小农在总体收入分配中将日益被边缘化,在农业收入中所占份额会不断缩小。此外,只要小农购买农机社会化服务,服务提供者就能获得相对稳定的收入,而小农则需独自承担天气不利或价格下跌可能带来的农业收入风险。

应该强调的是,小农并非自愿地参与了这一进程,而是有两个因素在起作用。一是许多传统的农业工具和设备已不可用或被彻底淘汰,这使得小农户靠手工执行一些农业生产任务变得不切实际。例如,传统的谷物脱粒机已经消失,因为联合收割机可以在一次操作中收割和脱粒。没有联合收割机,人工收割几乎是不可能的。据统计,每百户拥有的役畜数量从1985年的57.15头下降到2012年的26.36头,而每百户拥有的畜力车数量从1985年的5.49辆增加到2001年的14.52辆,但在2001—2012年,又减少到4.31辆[50]。传统的农业技能和农具已被现代技术和更先进的设备所取代。因此,如果没有由资本主导的新技术支持体系,小农就无法再生产。小农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依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表现得更为突出。2022年4月,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农机无法进行跨区域作业,引发公众对中国粮食安全的担忧,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此联合发布通知,对农机社会化服务提供者跨地区作业予以特殊安排。二是农村青壮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导致了农业劳动力的老龄化。据统计,2006—2019年,中国粮食主产区农业劳动力的平均年龄从46.6岁上升到55.3岁,60岁以上农业劳动力占比从15.0%上升到39.7%[51]。另一项研究证实了这些发现[52]。我们的实地调查同样表明,在许多粮食主产区,相当多的小规模家庭生产者是近80岁的老年人。年长的生产者即使拥有传统的农具,也很难完成许多农业生产任务。此外,农村劳动力的外流和劳动力的商品化打破了基于互惠原则建立起的农业劳动力交换体系。这个体系过去在解决农忙时节劳动力短缺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原农业互助合作网络的消失只会使小农户更难应对劳动力短缺,这迫使他们更依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此外,一些人可能会认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的发展和普及将有助于家庭劳动力从繁重的农业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并且这些家庭的总收入可能因非农收入而增加,小农正在利用非农就业收入来维持农业。然而,这种观点的问题在于,非农就业是不稳定的。当前农民工通常从事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服务业,而这些行业就业稳定性相对较低,也基本没有社会保障,更充满市场风险(比如失业)[53-54]。由于就业不稳定,农民工必须经常换工作。据估计,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2500万农民工失去了工作[55]。总之,农业收入的减少预计会增加小规模家庭生产者生计的不稳定性。

半无产阶级理论指出,农村劳动力的再生产既依赖资本主义经济也依赖自给经济或非工资收入[20,56]。这一理论假设半无产阶级工人既从事资本主义经济,也从事资本主义关系尚未完全渗透的替代经济。就中国而言,替代经济是农业生产。然而,我们的研究表明:即使农民保留了土地承包权,农业生产的工业占取也会使半无产阶级化的小农的生计安全面临风险。资本通过推进农业生产资料和生产条件的商品化(比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普及)进而对农业生产过程渗透、改造和控制,重构了小规模家庭农业。这是一条不同于基于土地集中的农业资本化道路。即使小农仍然保留着小块土地,他们也越来越失去对农业过程的控制,越来越多地受到资本的支配。从这个意义上说,半无产阶级化的小农可能走向无产阶级化。中国的情况略有不同的是,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对中国小规模家庭生产者的一种保护,因为小农即使没有向农业投入任何家庭劳动力,也可能获得利润。这种利润可以认为是他们从土地承包权中获得的一种租金。但这些权利并没有改变小农在资本强势“占取”下的从属地位。

本文虽然采用了“占取主义”的理论框架,但对小农生存问题与古德曼及其合著者的观点不同。古德曼及合著者认为,农业活动的工业化巩固了小规模家庭农业,因为资本未能组织起优越的生产体系来破坏小规模家庭农业。本文认为,即使小规模家庭农业的形态可以在“占取主义”下得到保留,小农也会不可避免地被纳入资本主导的农业生产体系。诚然,随着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普及,农村老年人可以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但是如果不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他们就无法生产,而且已很少有生产任务留给他们手工进行。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认为,只有小规模家庭农业的生产形式继续存在,小农才会越来越多地被纳入资本主导的农业生产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许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特别是大型组织)都非常积极地参与土地流转。对他们来说,控制土地是一种抢占市场份额的便捷方式。为了避免农业生产中的风险,这些组织通常从小农户手中流转大片土地,然后将土地再分包给少数几个大户,条件是后者必须从这些组织购买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的发展将促进小农户的土地流转。此外,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的发展也加深了农村正在发生的社会分化。尽管部分小农户能够转变为服务专业户,甚至进行积累,但这些专业户中的大多数正越来越多地被大资本所吞没,或被挤出农业生产,有学者也观察到了这一分化的趋势[26]。

七、结论和建议

在“大国小农”的国情下,中国还有大量需要依靠农业来维持生计的小农,如何在以农机社会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资本化的过程中保护他们的利益,同时使他们与先进生产力对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中国农业现代化要解决的难题。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解决谁来种地、怎么样种好地问题的重大措施。本文并不否认如下观点:其一,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成生产利益共同体,联耕联种、全托全管,既可以缓解农村劳动力不足和老龄化的矛盾,又可以有效应用现代农业技术和投入要素,形成科学种田和建设现代农业的新机制新动力,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具有重要作用。其二,小农户可以通过购买农机社会化服务来降低劳动强度,将劳动力从农业中解放出来,去获取务工收入,短期看其家庭收益并不一定1a074ccc1b3facd97afd87bf0b1aee00降低。不过,需要引起关注的是,小农生计仍面临着两方面的威胁。

一是小农在农业经营中获得的收入会越来越少。以农机社会化服务为例。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使机械作业取代了过去由人力、畜力完成的耕、种、收。小农通过将耕、种、收等环节“外包”给农机手,在减少了家庭劳动投入的同时,也以支付服务费用的方式,将农业剩余中的一部分让渡给农机手,这部分剩余正是农机手的利润来源。在这个意义上,农业机械化的推广也是对农业剩余的一次再分配,使农机手得以通过提供服务占取一部分农业剩余。可以说,随着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推高,农业剩余被一块一块分割出去,小规模经营的单位面积收益将越来越低,最终,小农作为农业生产者其收益可能降到仅与其所投入劳动力的报酬相当,家庭农业也就徒有其表,彻底成为资本体系的附属。

二是小农对资本的从属程度正逐步加深。随着农业生产中不同环节被资本支配,农业剩余价值被一块块分割出去,小农的农业收益不断下降。小农在农业经营中获得的收入越来越少,不得不在工业、服务业或农业领域出卖劳动力,靠打工来补充家庭收入,从而使得工资收入成为其收入的主要来源,促使劳动对资本的隶属程度不断加深。在“半工半农”的结构中,从“农”的层面来看,小农户无力购买专门为大规模作业而设计的农业机械,不得不支付现金,购买收割、播种、犁地等社会化服务。可以说,小农增加农资投入和其他投入,也是在中国农业“资本化”背景下的无奈之举,并非他们对“资本化”的选择。农资企业投在农资上的成本最终转化为农资价格并转嫁给小农,小农被越来越深地卷入市场体系,其农业剩余不断下降。从“工”的层面来看,小农的收入来源已转为在工业、服务业或者农业领域做雇工的工资收入,对于务工收入的依赖正不断加深,已经高度从属于资本。在这种大势之下,小农表面上是“自由地”选择了收益更高的务工活动,实质上是逐渐从农业中被排挤出去,他们与农业雇工之间的区分越来越模糊,本质上会更接近于雇佣劳动,成为隐蔽的雇工。由此,家庭经营就会徒有其表,农业生产者与无产化的工资劳动者不再有本质差异。

综上所述,以农机社会化服务为代表的农业资本化过程就是工业资本竞相重塑农业生产形态,使农业生产成为工业资本积累的来源的过程,是资本逐渐占取原来被认为是一个“整体的农业”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工业资本通过对农业不同环节的改造,占取农业剩余,而资本每改造一个环节,就意味着可以多占取一部分农业剩余。在这个过程中,农业资本化对小农生计的挤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鉴于此,本文建议在农业资本化的大趋势下,应警惕其负面效应,采取措施遏制资本对农业剩余的过度切割,保护好小农户的利益。具体建议如下:

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构建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政策体系,实现政策保本。一是价格支持稳预期。积极稳妥改革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以确保粮食绝对安全、防止谷贱伤农为底线,稳步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完善收购启动机制,在粮食播种之前公布最低收购价格,稳定种粮农民的收益预期。二是生产补贴保成本。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政策指向性和精准性。一方面,继续加大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在确保目前补贴总量不减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加补贴数量,根据通胀率或GDP增速逐年调整补贴,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并稳定政策调控预期;另一方面,要根据农业现代化改革目标优化补贴方式,既要扩大种粮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确保重要农产品持续稳定供给,也要探索形成农业补贴同粮食生产挂钩机制,让多生产粮食者多得补贴,把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三是保险扩面降风险。发挥好农业保险的政策属性,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实现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从覆盖产粮大县到县域全覆盖。并在规范运行、严格监管、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保险公司完善自然灾害保险产品,变事后灾害赔偿为事前预防,给予种粮农民可持续性收益预期。

不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发展,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一是加强目标价值引导。引导服务主体聚焦服务小农户,以服务小农户为根本,把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目标,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重点,着力解决小农户生产现代化难题,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二是强化行业监管。加强服务价格监测,防止价格欺诈和垄断。强化服务合同监管,推广使用示范文本,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农户权益。鼓励地方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ymtZKC1FwYV7Bbwa/gvSB09Td2FJEG+GI6eU3Xmj0tA=,加强动态监测,推动服务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纠正和规范发展过程中损害农户利益、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和做法,防止行业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好普通农户的合法权益。三是推进行业自律。鼓励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等,发挥其联系政府、服务会员、整合资源、自律规范的功能。

创新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的方式方法。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下,分散经营的农户面对拥有资金、技术、信息和渠道优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供应商、农资经销商等交易对手,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只能被动接受报价,事实上容易成为利益盘剥的对象。因此,要通过引导农户开展合作联合、创新合作社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一是要因地制宜发展农民合作社。鼓励发展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分散、弱小的农户组成利益共同体,实施农资采购配送统一、种植模式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割销售统一,通过规模经营降低成本,不仅能在农资采购、技术推广、农村金融等生产环节获得更大的整体效益,更能在出售农产品的时候增加集体议价能力。二是构建“集体统筹型服务”。作为全球少有的几个仍然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国家,我国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可探索出一条不同于资本化农业的农业现代化路径。这条路径以集体统筹为基础、以小农户的组织化为核心,即由村集体将小农户组织起来对接市场化服务,推动农业规模经营。比如,一些地区探索了由村集体统一购买技术服务、统一组织销售,村集体承担起了农产品经纪人的功能,负责集货、对接外来农产品收购商、调解村民与收购商之间的矛盾等。村集体通过将小农户组织起来,使他们可以低成本地使用这些服务,实现规模经济。

[参考文献]

焦长权,董磊明. 从“过密化”到“机械化”:中国农业机械化革命的历程、动力和影响(1980—2015年)[J]. 管理世界,2018(10):173-190.

埃斯特·博塞拉普. 农业增长的条件:人口压力下农业演变的经济学[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

陈义媛. 中国农资市场变迁与农业资本化的隐性路径[J]. 开放时代,2018(3):95-111.

黄宗智,高原,彭玉生. 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中国的农业发展[J]. 开放时代,2012(3):10-30.

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EB/OL]. [2024-06-10]. http://www. xinhuanet. com/politics/2021-02/22/c_1127122500. htm.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23[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23.

黄宗智. 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1980—2010):一个历史和比较的视野[J]. 开放时代,2016(2):11-35.

HARRISS J.Does‘Landlordism’still matter? Reflections on agrarian change in India[J].Journal of Agrarian Change,2013(3):351-364.

LERCHE H.The agrarian question in neoliberal India:agrarian transition by passed? [J].Journal of Agrarian Change,2013(3):382-404.

贺雪峰. 小农立场[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

Bernstein H. Is there an agrarian question in the 21st century? [J]. Canadian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2006,27(4):449-460.

HEBINCK P, SHACKLETON C. Reforming Land and Resource Use in South Africa:Impacts on Livelihoods International retailing [M]. Abingdon:Routledge,2011:86-111.

Bernstein H. Class Dynamics of Agrarian Change[M]. Boulder:Kumarian Press,2010.

BARBARA H W. Capitalism and the common man:peasants and petty production in Africa and south Asia[J]. Agrarian South: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2012,1(2):109-160.

ERIC H G. A Foodie’s Guide to Capitalism[M]. New York:Monthly Review Press,2017.

KOSTAS V. Capitalism and peasant productivity[J]. The 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s,1978,5(4):446-465.

HARRISS J. Rural Development:Theories of Peasant Economy and Agrarian Change[M]. London:Hutchinson University Library,1982:381-398.

GILLIAN H. Disabling Globalization:Places of Power in Post-Apartheid South Africa[M].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2.

JONATHAN R, SALAMANCA A, ERIC C T. The puzzle of east and southeast Asia’s persistent small holder[J]. Journal of Rural Studies,2016,43(2):118-133.

HAROLD W. Capitalism and cheap labour-power in South Africa:from Segregation to Apartheid [J]. Economy and Society,1972,1(4):425-456.

MOYO S ,YEROS P. Reclaiming the Land:The Resurgence of Rural Movements in Africa,Asia and Latin America[M]. London:Zed Books,2005:8-64.

WALLERSTEIN I. Historical Capitalism [M]. London:Verso,1983:38-39.

GROSH B, LITTLE P D, WATTS M J Living Under Contract:Contract Farming and Agrarian Transformation in Sub-Saharan Africa[M]. Madison: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94.

黄宗智,高原. 中国农业资本化的动力:公司、国家,还是农户?[J]. 中国乡村研究,2013(10):28-50.

ZHAN S H, SCULLY B. From south Africa to China:land,migrant labor and the semi-proletarian thesis revisited[J]. The 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s,2018,45(5-6):1018-1038.

ZHANG Q F, DONALDSON J A. The rise of agrarian capit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agribusiness and collective land rights[J]. The China Journal,2008,60(6):25-47.

ZHANG Q F, DONALDSON J A. From peasants to farmers:peasant differentiation,labor regimes,and land-rights institutions in China’s agrarian transition[J]. Politics & Society,2010,38(4):458-489.

FRIEDMANN H. World market,state,and family farm:social bases of household production in the era of wage labor[J]. 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2018,20(4):545-586.

MANN S A, DICKINSON J M. Obstacles to the development of a capitalist agriculture[J]. The 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s,1978,5(4):466-481.

GOODMAN D,SORJ B,WILKISON J. From Farming to Biotechnology:A Theory of Agro-Industrial Development[M]. Oxford:Basil Blackwell,1987:148.

陈义媛. 中国农业机械化服务市场的兴起:内在机制及影响[J]. 开放时代,2019(3):169-185.

陈义媛. 农业技术变迁与农业转型:占取主义/替代主义理论述评[J].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24-34.

HUANG Y. Can capitalist farms defeat family farms? The dynamics of capitalist accumulation in shrimp aquaculture in South China[J]. Journal of Agrarian Change,2015,15(3):392-412.

YAN H R. Agrarian capitalization without capitalism? capitalist dynamics from above and below in China[J]. Journal of Agrarian Change,2015,15(3):366-391.

YE J ZH. Land transfer and the pursuit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in China[J]. Journal of Agrarian Change,2015,15(3):314-337.

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加快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EB/OL]. [2023-10-28]. http://nys. mof. gov. cn/bgtGongZuoDongTai_1_1_1_1_3/202009/t20200916_3589196. htm.

王放. “四普”至“五普”间中国城镇人口增长构成分析[J]. 人口研究,2004(3):60-67.

王放. “五普”至“六普”期间中国城镇人口的增长构成[J]. 人口研究,2014(5):16-24.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 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20[M].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20.

中国农业年鉴编辑委员会. 中国农业年鉴2019[M]. 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20.

供销总社. 土地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超1. 4亿亩[EB/OL]. [2023-10-28]. http://www. xinhuanet. com/politics/2018-01/15/c_1122262884. htm.

“当代中国”丛书编辑部. 当代中国的农业[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468.

经济日报:农机补贴新规支撑农业绿色发展[EB/OL]. [2023-10-30]. https://www. gov. cn/zhengce/2019-03/27/content_5377065. htm.

中国农业机械年鉴编辑委员会. 中国农业机械年鉴[M]. 北京:中国农业机械年鉴编辑委员会,2005,2014.

ZHANG Q F, ZENG H P. Politically directed accumulation in rural China:the making of the agrarian capitalist class and the new agrarian question of capital[J]. Journal of Agrarian Change,2021,21(4):677-701.

MASAYO I,ASTRID H,HEIJIMAN W J M. Agricultural outsourcing:a comparison between the netherlands and Japan[J]. Applied Studies in Agribusiness and Commerce,2008,2(1-2):29-34.

PICAZO-TADEO A J, REIG-MARTINEZ E. Outsourcing and efficiency:the case of Spanish citrus farming[J]. Agricultural Economics,2006,35(2):213-222.

张克俊,黄可心. 土地托管模式:农业经营方式的重要创新:基于宜宾长宁县的调查[J]. 农村经济,2013(4):33-36.

黄鹤群. “全托管”:破解“谁来种地”的难题:南通农业生产“全托管”经营服务的实践与思考[J]. 现代经济探讨,2016(1):69-73.

国家统计局. 中国统计年鉴2013[M].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

谢玲红,张琛,郭军. “无人种地”问题再辨析[J]. 中州学刊,2022(7):44-52.

魏佳朔,宋洪远. 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影响了粮食全要素生产率吗:基于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的分析验证[J].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4):22-33.

马庆,丁文将,邓关军. 农民工行业转移就业研究:基于马尔可夫链模型的分析[J]. 中国人事科学,2023(9):82-92.

赵涛.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的影响因素与应对策略研究[J]. 山西农经,2023(17):106-108.

HUANG K, ZHI H Y, HUANG ZH R. The impact of the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on off-farm employment and earnings in rural China[J]. World Development,2011,39(5):797-807.

ARRIGHI G. Labour supplies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a study of the proletarianization of the African peasantry in Rhodesia[J]. The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1972,6(3):197-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