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战略投资 助推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
2024-11-07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院”)响应国家及地方政策要求,发挥国企深化改革的示范引领效应,作为国企混改试点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续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决定采取增资方式输入新鲜血液,壮大自身力量。2023年5月,该增资项目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产权交易所”)成功实施,挂牌价格为人民币6.54001元/每单位注册资本金,融资金额达到12 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834.8506万元。
一、项目背景
(一)企业情况
建筑设计院成立于1956年,是新疆最大的国家甲级建筑勘察设计单位,是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和中国建筑学会的常务理事单位,建筑设计院技术实力和业务规模居于全国同行前列,是一家业务涵盖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国土空间与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计、智能建筑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公路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预算、施工图审查、继续教育等多种经营范围的大型综合性甲级设计院。
(二)行业发展情况
建筑设计院主要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建筑设计行业作为建筑工程从投资到最终实现建筑设计院混合所有制改革暨员工持股方案中承前启后的核心环节,是为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技术和管理服务的行业,是将工程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要途径之一,是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的主要平台,是带动相关建筑材料、建筑施工等行业发展的先导。因此,建筑设计行业的行业发展前景与市场空间与我国持续的城镇化进程以及随之不断增长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行业总产值息息相关。
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向着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加速迈进的背景下,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等因素的驱动下,我国建筑业及相关行业整体仍将呈平稳增长的态势,从而为建筑设计行业市场需求创造持续增长的空间。
(三)增资目的
建筑设计院拟通过增资方式,实现增强实力的企业发展目标;通过引进战略投资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入新的经营理念;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员工持股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四)增资扩股规模
本次增资拟新增注册资本金合计不超过5764.71万元(含员工持股平台),增资后注册资本金由6000万元拟增至11 764.7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金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总注册资本金的49%。其中,通过交易所拟公开引入4~5家战略投资方,拟增加注册资本金不超过2235.297万元,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19%;员工持股平台以非公开交易方式同步增资,同股同价,拟增加注册资本金不高于3529.413万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不超过30%,遴选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本项目挂牌价格为人民币6.540 01元/每单位注册资本金,融资金额达到12 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834.8506万元。
二、项目特色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企业必须是自治区及各地州市所属二级及以下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鉴于拟同步进行员工持股,本次建筑设计院混改采取“国有资产管理平台控股+战略投资者(含非公有资本战投)参股+员工持股”方式,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同步在本次改制中进行。
(一)保障国有控股地位
在保障国有控股的前提下,采取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人。在战略投BQqNCCdW8+rCXePz5oEzvg==资人的选择上,从与公司业务发展、市场拓展匹配度高、协同性强,对于公司数字化改造升级可以提供有益帮助的不同行业投资者等多方面考虑,实现股东多元化,通过技术赋能、管理赋能助推企业发展,保留和发挥国有企业振兴实体经济的骨干作用。
(二)同步实施员工持股
在建筑设计院完成投资主体多H1QSk4BbKkvDvfyhAf3wnw==元化改革的同时,同步实施员工持股。在公司的组织下,由员工出资设立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由合伙企业对建筑设计院进行增资入股,符合条件的员工自愿入股,入股员工与企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担市场竞争风险。
三、项目实施
(一)主动上门做好靠前服务
新疆产权交易所收到建筑设计院增资扩股信息后,主动靠前服务,积极与融资方取得联系,了解项目信息,进行政策法规讲解、资料准备、项目咨询策划、项目方案制订及专业指导。对增资扩股进场前项目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及时梳理,多次组织协调会并进行专题讨论,贴心、专业的投行化服务为项目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二)精心策划项目增资方案
为确保项目顺利挂牌交易,新疆产权交易所采用“一项目一方案”模式,成立项目小组,组建项目工作群,借助律师团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建筑设计院精心策划增资方案;协助确认拟新增注册资本、挂牌价格、拟募集资金额、拟融资额对应的持股比例等内容;根据融资方实际和发展战略从行业信誉、资金实力、盈利能力、业务协同效应、管理团队等因素综合考虑设置了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根据企业情况设置投资方的履约要求、遴选方式,设置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等。
(三)全方位多渠道推介,引入实力雄厚的投资方
项目公告期内,新疆产权交易所通过信息平台和投资人资源库,广泛的对潜在投资人进行有效征集与甄别,择优选择符合建筑设计院增资需求的意向投资方。一是通过报刊媒体、官方网站、投资人库、合作机构等途径进行项目全方位推介;二是运用平台优势结合投资方投资偏好,进行点对点精准推介;三是梳理项目背景,挖掘项目亮点,突出企业的投资前景,向投资人展现建筑设计院核心竞争力,充分体现交易机构沟通桥梁作用;四是积极联系全国范围内知名投资机构,组织意向投资人签署保密协议,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及时解决各方疑问。通过多渠道推介,至挂牌公告期满,成功引入5家高匹配度、高协同性的合格意向投资人,其中包含背景强劲的国有企业、独具慧眼的专业投资机构以及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
四、项目成效
建筑设计院通过本次混改,以股权多元化和员工持股为切入点,通过进一步落实“权、责、利”,逐步促进管理模式、内部组织、用人机制和分配考核机制的完善,实现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的整体提升,以进一步适应市场的要求。
(一)实现股权多元化,达到合作共赢
在推进国企改革过程中,建筑设计院通过增资扩股引入了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实现了企业股权多元化,有助于推进国有企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在体制、机制上不断创新,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的高效管理模式;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优势,实现了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达到了多方共赢的局面。
(二)拓宽融资规模,提升行业竞争力
混改及员工持股完成后,建筑设计院总资产、净资产将获得较大规模增长,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了员工和公司发展长期绑定,最大程度激发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利益共享、发展并进的共同体,不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中长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