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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态与传承: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融与创新

2024-10-28黄山

江汉论坛 2024年10期

摘要: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融与创新不仅能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新活力、拓展传承渠道以及增强文化认同感,还可以丰富艺术设计内涵、推动艺术创新以及增进跨学科交流和跨学科融合发展。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表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现代艺术设计提供文化素材与灵感源泉,现代艺术设计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注入新活力。在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与创新的过程中,应遵循活态传承的理念;秉持真实性、创新性、功能性原则;提炼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艺术文化元素,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艺术文化元素进行二次创作,建立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与创新的机制,以实现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与创新的效果,促进艺术设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现代艺术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文化传承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新质生产力视域下的吉祥纹样创新设计范式研究”(项目编号:24YJA760082)

中图分类号:G122;J5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4)10-0095-05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必须增强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1)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须高度重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艺术设计是活态化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策略。艺术设计者通过充分提炼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特色化、代表性的艺术元素,将其以合适的方式融入现代艺术设计中,赋予现代艺术设计以丰富的文化内涵、多样化的展现形式,以促进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融与创新。目前,学界从不同层面探索了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与创新的方式和路径,但缺少对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紧密联系、现实价值与有效路径等相关议题的系统研究。在此背景下,本文在梳理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关系的基础上,从活态传承视角出发,思考实现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与创新的制度构建,在提升现代艺术设计作品文化内涵与精神品质的同时,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化保护和传承,以促进艺术设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一、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界定

(一)现代艺术设计

现代艺术设计与传统艺术设计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对现代艺术设计概念的界定是在现代大生产和高科技条件下,将艺术与现代科技有机结合的一种创造性活动。以现代科技为主要手段是现代艺术设计与传统艺术设计的本质区别。现代艺术设计是一门涉及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等多学科的综合性学科。对现代艺术设计的理解需要从多角度、多方面进行考察。现代艺术设计所研究的内容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涉及平面设计、动画设计、建筑设计MRpLXzw/ReWg11duBFztz3qdZjkQJpqh5VHwkaPm9o4=、服装设计等多个方面。现代艺术设计的特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文化特征、实用技术特征、经济特征、科技特征以及社会性特征。(2) 现代艺术设计是科技理性的产物,是工业乃至后工业时代文化审美心理的物化。(3) 同时,现代艺术设计既反映了经济发展的趋势,也体现了文化传承的多样性。它在继承和发展传统民间美术的基础上,融合了不同文化艺术理念,形成了一种新的艺术表现形式。本文认为,现代艺术设计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演变的领域,其内涵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丰富和深化。现代艺术设计强调突出与创新,重视功能性与美学的深度融合,通过设计既能反映社会现象,也能关注文化的变迁。现代艺术设计领域充满了活力与创新,反映出人们对生活的深刻理解与表达,在不断创新与突破中将人类的创造力和审美追求发挥到极致,满足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设计需求,为人们制造出既实用又美观的产品,为人们创造出更加美好的生活。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给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4) 国内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进行了多方面解读。如刘壮、牟延林提出,“自我体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基础,动态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手段,非物质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方式,人类的创造力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5)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的特征主要体现为民族性、独特性、传承性、地域性、活态性。而不同学者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的阐释既有相似,亦有不同。正如学者徐凤在《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一书中所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文化事象体系,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有共性又有个性”。(6) 根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探讨,本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财富,其所展现的是本民族对自身文化的深刻认知,并伴随着历史长河不断推进,在口传心授、师徒传承等方式中动态传承下来,保持着其生命力。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多地表现为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等,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总之,应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积极探索保护和传承的方式,使其在现代社会中焕发新活力。

二、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现代艺术设计提供文化素材与灵感源泉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根植于中华民族以及人民群众之间的活态文化,是存在于群体生活之中的“活”的内容。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的资源可以为现代艺术设计提供文化素材和灵感源泉,并借助现代科技和现代审美形成多样化的呈现形式,出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美学符号,促进审美范式的跨时代再现。

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现代艺术设计提供文化素材。设计者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挖掘和充分解读,将其中蕴含的艺术元素、创作技法以及设计理念与现代艺术设计进行融合创新,可以进一步丰富作品设计本身的文化内涵。在相融的基础上,设计者可借助现代艺术设计的形式将非遗文化蕴含的人文价值、艺术价值予以呈现,形成兼具美观性和文化内涵的现代艺术设计作品。同时,通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汲取文化素材,可以丰富现代艺术设计的文化内涵,让现代艺术设计作品更加具备突出的文化属性,继而现代艺术设计产品的设计者、消费者或者欣赏者,更能够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7)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更加深刻的理解。

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现代艺术设计提供灵感源泉。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8) 通过对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分析,解析出一个个不同的视觉符号,在提取、分割、变形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基础上,汲取源源不断的灵感和设计素材,借助由色彩、符号、材质构成的特色化的视觉形象元素创作现代艺术作品,并将之作为承载和弘扬非遗文化的物质载体,能有效提升现代艺术设计的动力,为设计者进行艺术创作提供更加丰富的灵感和设计语言,进而创造出更多富有创意的现代艺术设计作品。

(二)现代艺术设计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注入新活力

现代艺术设计是以现代社会为背景,通过将现代科技与科学思维融入艺术设计工作而产生的一种创造性活动。现代科技的融入赋予现代艺术设计以科技感与智能感,这契合智能时代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征。但艺术本身不可拘泥于实践应用领域,而应更多地体现出其应有的思想精神和文化内涵。由此,在现代艺术设计中,设计者既需要考虑现代艺术设计作品的实践应用功能,也需要考虑其文化价值和传承价值。借助现代艺术设计中比较直观的视觉呈现方式,更加符合受众群体的特征和信息获取偏好,有利于受众更加顺畅地接受非遗文化,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仍能呈现出一种令人惊叹的生命活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现代艺术设计通过继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一些艺术理念和元素,并结合时代进行调整和改造,是对非物质文化的继承和创新。可通过利用现代语境下现代艺术设计的丰富呈现形式,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与传承。设计者依托自身的专业素养、文化创意和创新设计能力,将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结合和补充,实现设计理念、非遗传承、现代审美价值在现代艺术设计作品中的融合展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艺术元素融入现代设计理念和审美之中,实现经济与文化的结合、古典与现代的结合,进而在现代语境中寻得新的发展点。

总之,在现代语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需要通过依赖现代科技、创意以及现代审美,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性、地域性特征和艺术元素,采用生产性保护的途径实现。(9) 设计者通过深度分析和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艺术文化元素,可以为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的融合与创新提供切入点,在解构与重构的过程中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的资源和艺术元素,有效地丰富现代艺术设计语言,提升艺术设计的质量与效率,形成更多特色化的现代艺术设计作品,从而更好地传播和发展非遗文化。

三、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与创新的制度构建

(一)遵循活态传承的理念

活态传承的理念源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辞海》中对保护的释义为尽力照顾,使之不受损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亦对保护做出定义。(10) 《公约》中强调“保护”是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涉及遗产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11) 而活态传承则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成、发展的环境予以科学的保护和传承,是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进行传承的一种方式。(1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化保护和传承可以为中华文明的传承与创新发展添砖加瓦,对延续历史文脉、巩固文化认同、促进文化多元共生以及建设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在现代社会中,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采用活态的方式进行传播和传承。人民群众的生存信仰和传统习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提供了土壤。在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与创新的设计过程中需要始终遵循活态传承的理念。

第一,活态传承理念要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地尊重和理解。在现代艺术设计中,设计者需要保持对历史文化的敬畏,深入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渊源、文化内涵和技艺精髓,在设计过程中恰当运用,将传统文化底蕴与现代艺术审美完美融合。例如,在设计服装时,需要综合考量传统民族服饰的制作工艺、色彩搭配以及图案寓意,真正地做到在保留传统服饰文化底蕴的同时,实现传统与现代审美的融合。

第二,活态传承理念强调借助现代艺术设计优势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借助现代艺术设计的新思维、新技术和新渠道,转变传统单一、固化的传承形式,在尊重和沿袭非遗文化得以生成的民族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可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代感和吸引力。设计者通过将现代化的艺术设计形式与具备丰富文化内涵的非物质文化元素紧密融合和创新转化,可以形成既能展现非遗文化底蕴,也符合现代审美的文化艺术作品,让人们真正地领略到非遗技艺与现代工艺的融合与创新,直观地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

第三,活态传承理念突出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融与创新。在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合创新的过程中,需要将活态传承作为链接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桥梁,促使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互融合、相互滋养。首先,通过活态传承打破传统界限。现代艺术设计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汲取源泉,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则可以借助现代艺术设计多样化的方式进行创新表达,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更加新颖、时尚、易于接受的形式呈现。其次,活态传承激发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限创造力。设计者通过将现代艺术设计中的成熟设计理念和方法运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之中,对其重新解读和演绎,可以形成兼具现代审美要求和传统特色的艺术设计作品。

(二)秉持真实性、创新性、功能性原则

在实践过程中,为实现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相融与创新,设计者需秉持真实性、创新性以及功能性原则,寻求二者之间最佳的契合点,让设计者可以更好地从非物质文化中汲取灵感和素材,呈现出具备设计美感和丰富文化内涵的现代艺术设计作品。

第一,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强调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来面貌,即真实地记录和还原非遗文化。设计者进行现代艺术作品设计时,要立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研,捕捉非遗文化的本质特征、文化内涵和美学特质。只有秉持真实性的原则通过现代艺术设计再现非遗文化的真实面貌,才能真正实现对非遗文化的活态化保护和传承,将现代艺术设计作品打造成传承非遗文化的重要载体。例如,在现代艺术设计的过程中,借鉴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印染工艺时,只有在秉持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还原本来的色彩搭配、图案构成和制作工艺,才能让受众在观看现代艺术设计品时能够被其所采用的印染工艺的魅力所感染。正是这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工艺的真实展现,才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今社会更好地延续和发展。

第二,创新性原则。创新是建立在传承基础上的创新,是打破固有模式的一种创造性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艺术设计的相融与创新是在对非物质文化进行活态化保护和传承的基础上,通过有效的创新来确保非遗文化保持长久生命力,并伴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13) 在设计现代艺术作品时,对非物质文化专业的运用必须立足传承基础,从创新的视角、时代的视角进行审视,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图案、造型、技法等各类元素进行挖掘、利用和再创造,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艺术设计的相融与创新,更好地以现代艺术设计作品诠释非遗文化之美。例如,在现代艺术作品设计的过程中,可以借鉴传统京剧脸谱中包含的独特色彩和图案,将其与现代艺术设计中的构图和表现方法相结合,创新性地呈现出兼具现代时尚感和传统文化底蕴的优秀作品。

第三,功能性原则。在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艺术设计相融的过程中应秉持功能性原则,即设计人员需贴合大众审美偏好。在现代艺术设计的过程中,既要考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并借助巧妙的手法进行释放和展现,也需要聚焦现代艺术设计作品的实用功能。例如,在借鉴非遗编织工艺进行现代艺术设计作品创作时,既要考虑非遗编织工艺的艺术美感,也要重视其成品所应具备的收纳功能。在进行现代艺术设计创作时,只有合理地借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在秉持功能性原则的基础上实现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融合,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艺术设计中应用价值的最大化。

(三)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与创新的具体路径

在活态传承理念的指导下,要真正实现现代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融与创新,进而赋能新时代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发展,设计者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艺术文化元素进行提炼并进行二次创作,建立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与创新的机制。

1.提炼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艺术文化元素

第一,图案元素。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珍贵的图案元素包括剪纸艺术、楚绣、图腾元素、纹饰图案、旗袍元素等。其中,剪纸艺术的魅力在于精巧的镂空工艺和丰富的寓意;楚绣的魅力在于细腻的针法和精美的图案以及极具地域文化特色的韵味;图腾元素的魅力在于其背后蕴含的古老信息和神秘力量;纹饰图案则展现了历史的传承与审美的演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中,将现代艺术设计方法与图案元素相融合,既可以使得现代艺术设计作品更具文化代表性和吸引力,又可以兼具营造艺术氛围和提升传统文化韵味。

第二,造型元素。设计者在进行现代艺术设计时,需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蕴含的特色化造型元素进行提炼,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造型元素和文化内涵融入作品设计之中,确保最终设计出的作品兼具美观性和合理性。例如,2014年北京雁栖湖举办的APEC中采用的“帝王黄”的国宴瓷、2016年G20杭州峰会“西湖韵”国宴餐具的设计、2017年厦门金砖峰会的“中国白”国宴瓷、2023年杭州亚运会的“宋瓷雅韵”等,均可被视为非常有代表性的现代艺术设计作品,让各国领导人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含蓄、精致与深刻,既体现了对中国千年瓷器技艺和工匠精神的传承和创新,也充分展现出了中国的文化自信。这些具备地域性、民族性特征的文化元素外化为强烈的文化自信。(14) 又如,将“故宫琉璃花”元素融入丝巾设计中,可设计出兼具琉璃元素和时尚元素的丝巾。同类现代艺术设计品,如“彩云之南”系列丝巾设计作品。(15) 其中,琉璃元素取自紫禁城宫墙上的琉璃元素,既可以引起人们对古老的琉璃烧制技艺的关注,也可以将传统技艺与现代艺术设计融合形成富有文化内涵的创意产品。

第三,技法元素。设计者要对不同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技法元素进行深度挖掘,将其与现代艺术设计作品融合创新应用可以增强作品对受众的吸引力,促进现代艺术设计作品达到更高层次的水平。以刺绣为例,楚绣、蜀绣、湘绣、苏绣和粤绣等均为我国顶尖的刺绣技艺,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构成部分。在现代艺术设计过程中,应通过全面了解刺绣技艺,将人民群众精巧的技艺和手法融入现代艺术设计作品中。除楚绣、蜀绣、湘绣、苏绣和粤绣外,我国少数民族也有着其独特的刺绣技法,如土族的锁绣,苗族的挑绣、破丝绣和彩绣,水族的马尾绣等。例如,2023年成都大运会中工匠大师们用蜀绣独特的车拧针法将大红、明黄、翠绿、湖蓝四组渐变色丝线绣制成立体会徽。

2.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艺术文化元素进行二次创作

第一,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艺术文化元素的解读和分析。设计者在进行艺术设计之前,需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蕴含的艺术元素有系统全面的了解,提取其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文化元素的典型特征。在深度挖掘的基础上,寻求非遗文化与现代艺术设计的契合点,借助现代艺术设计的精神气韵解读非遗文化丰富的文化内涵,形成兼具美观性和文化内涵的现代艺术设计作品。设计者在深入分析和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艺术文化元素的基础上,应准确把握现代艺术设计作品的精神文化属性,并借助源自非遗文化的深刻文化属性赋予艺术设计作品以更加深刻的文化内涵,继而使得最终形成的艺术设计作品具备文化灵韵。设计者在研究基础上进行现代艺术设计作品设计,从非遗文化中获得丰富的创意而让设计更具生命力,最终能设计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能够引起消费者共鸣的作品。

第二,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文化元素的二次加工。设计者在深入分析和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艺术文化元素的基础上,可基于自身对非遗文化的理解和认知,主动探索现代艺术设计与非遗文化融合的有效路径,持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地开发,以创新性思维思考非遗文化在新时代下的传承与创新路径。例如,可通过将图案元素、造型元素、技法元素与现代艺术设计理念和方法相融合,为受众呈现出完美的视觉盛宴。因此,设计者应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提取其中包含的不同类型的艺术文化元素及其特征,为后续非遗文化与现代艺术设计融合奠定基础。同时,要注重艺术文化元素的合理运用,增强融合应用的效果。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图案元素为例,可选择较具代表性的书画作品、纹饰图样等,将其融入相匹配的现代艺术设计作品之中,在融合与创新的过程中传承非遗文化。

第三,借助现代艺术设计的理念和方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创新表达。首先,要善于运用先进的艺术设计理念和先进的科学技术,以现代科技赋能设计理念和设计方式创新,逐步改善艺术设计思路。以现代数字技术、媒体技术赋能现代艺术设计创新,形成新型产品设计模式。例如,“数码印花IART技术”。先进技术可以为现代艺术设计创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促进新型产品设计模式的形成和应用,为现代艺术设计注入新活力,辅助设计者达到更为精细的设计效果,更加完整地进行创意表达。其次,注重融合创新。设计者在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备的文化内涵及实践应用价值时,可结合现代艺术设计作品的需求对非遗文化元素及内容进行创新性改良,积极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实现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融合,呈现出兼具美观、实用性以及文化内涵的现代艺术设计作品。例如,在建筑设计方面,将古老的榫卯结构与现代的建筑材料和施工技术相结合,能创造出既具有传统文化特色又能满足现代功能需求的建筑作品。

3.建立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与创新的机制

第一,政策支持是基石。 有效的政策支持是实现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与创新的基石。在推动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以促进二者深度融合。可通过设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基金,支持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研发,特别是鼓励年轻设计师的参与,以推动新形式的探索。同时,应建立评估与激励机制,定期评选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设计创新项目,为参与者提供政策支持与资金奖励,激发更广泛的社会参与。此外,政府应推动建立全国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平台,整合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设计者提供在线学习和创作的工具,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的持续活力,确保其在当代语境下的有效传承与发展。

第二,技术创新是支撑。在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与创新的过程中需要依赖于先进科技作为有力支撑,赋能二者相融与创新获得更多可能。可通过合理地运用数字化技术、虚拟现实技术、3D 打印技术等先进技术,既可以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记录、保护,也可以为现代艺术设计提供丰富的素材。例如,建立非遗IP素材库,构建以非遗IP为核心的非遗标识系统。设计者通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汲取丰富的资源,结合时代发展趋势和现代审美观念,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时代特色,又或将传统技法、造型、图案等元素科学地运用到现代艺术设计中,赋予现代艺术设计以民族个性,能在给予人以亲切、质朴之感的过程中强化人民群众文化认同感。又如,虚拟仿真技术可以为人们提供身临其境的体验,而3D打印技术则可以实现对传统手工工艺品的复刻与创新。

第三,人才培养是保障。教育是孕育和创造新技术的重要源泉,也是新技术实践运用的先行者。(16)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与创新需要一支既掌握现代艺术设计理念和设计方法,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深入研究的复合型人才。因此,需要构建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应加强高校、企业、政府以及社会组织之间的多元主体协同合作,共同开设艺术设计相关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的跨学科课程,培养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在增强艺术设计类专业学生的文化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同时,提升学生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应建立针对设计者的培训体系,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实现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的整体提升,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和现代艺术设计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结语

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化传承与保护问题是当下重要的研究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古老基因(17),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宝藏。从活态传承视角出发,设计者在现代艺术设计中应通过将非物质文化元素和多样化的演变形式合理地融入现代艺术设计作品中,充分展现具备历史传承性和传统民族特性,继而在现代语境中获得更广泛的关注和传播。因此,设计者应在遵循活态传承理念,秉持真实性、创新性以及功能性原则的基础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艺术文化元素进行提炼、二次创作,并建立现代艺术设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融与创新的机制,进而让艺术设计充分展现中国特色,在世界文化和艺术的浪潮中绽放夺目的光彩。

注释:

(1) 参见《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人民日报》2024年7月18日。

(2) 段卫红、张弓强、郜珍、郑攀、朱洋洋:《河南民间艺术传承与活化研究》,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6年版,第62—66页。

(3) 孙妍、孙熠:《现代艺术设计中民间美术元素的应用与创新研究》,吉林美术出版社2021年版,第37页。

(4) 邹启山:《联合国教科文化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指南》,文化艺术出版社2005年版,第40—41页。

(5) 刘壮、牟延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比较与解读》,《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

(6) 徐凤:《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甘肃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7页。

(7) 杨秀芝、孙明福:《共性阐释与共建共享:传统节日文化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双重路径》, 《江汉论坛》 2023年第9期。

(8) 参见《满足人民文化需求 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人民日报》2022年8月25日。

(9) 郭翠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到“活态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术语选择事件史循证研究》,《西北民族研究》 2023年第6期。

(10)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9年版,第3-4页。

(11) 文化部外联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公约选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2页。

(12) 谢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当代变迁》,《艺术传播研究》2024年第1期。

(13) 肖博文、孙秋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意义再生产——基于手工艺类非遗保护实践的考察》,《学习与实践》2023年第11期。

(14) 刘立云、贺云翱:《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发展的三重价值》,《人民论坛》2022年第24期。

(15) 景建超、赖浩然:《“彩云之南”系列丝巾设计作品》,《丝绸》2022年第12期。

(16) 黄少成、赵姗姗:《新时代数字教育的多维面相、潜在风险及应对》,《湖北社会科学》2024年第1期。

(17) 黄永林:《破圈与聚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发展的现实选择》,《民俗研究》2022年第4期。

作者简介:黄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韩新媒体学院讲师,湖北武汉,430073。

(责任编辑 程 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