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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年农民城乡两栖的基本表征、形成机制与实践影响

2024-10-21邓欢

农村农业农民·A版 2024年10期

摘 要:近年来,我国县域内出现了中青年农民向户籍所在地县城迁移集聚且在县城与乡村“穿梭往返”的城乡两栖式生活现象。对河南省X村的实地调研发现:城乡两栖现象具有时间节奏高频且灵活、生产方式类型多样、城乡两地居住的特征。城乡两栖之所以形成,一是源于县域城镇化成本较低、县乡资源不均衡、婚姻市场竞争激烈等,驱动中青年农民进城生活;二是源于乡村生产生计方式的多元、农村权益的保留、个体情感的驱动等,又促使进城农民经常返回乡村。城乡两栖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推进城乡产业一体化,使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有了现实可能。

关键词:城乡两栖;中青年农民;表征;形成机制;城乡融合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县域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我国普遍出现了县域内中青年农民涌入户籍所在地县城买房子、向县城集聚的现象。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迁移农民的生产生活并非完全的城镇化、市民化,而是维持着一种频繁地在县城与乡村之间“穿梭往返”的城乡两栖式生活生计模式。由此,城乡两栖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一种人口流动新现象。面对规模日渐庞大的城乡两栖群体及其普遍存在的城乡两栖生活样态,如何理解与看待,迫切需要从学理层面进行分析论证。就目前来看,学界对城乡两栖现象的研究相对较少,且主要集中于城乡两栖式城镇化道路的阐释、农民家庭城乡两栖现象的剖析、两栖老人现象的分析、城乡两栖群体生产生活实践过程及其形成基础的探讨。仅有的研究在描绘城乡两栖现象时缺乏对其特征的归纳,在探析城乡两栖现象的形成机制时多聚焦制度、城乡差别、收入与成本等,分析尚不全面,特别是对两栖人回乡的原因解读不足。鉴于此,本文尝试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描绘县域城镇化背景下的中青年农民城乡两栖现象,探究城乡两栖现象的形成机制,分析城乡两栖对城乡融合发展的现实意义,以期揭示新时代中青年农民城乡两栖式生活的新样态与农民生计生活方式转型的复杂面向,并为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参考。

笔者以在M县X村开展的将近一个月的田野调研为基础展开论述。M县X村位于河南省北部,是一个普通的农业型村庄。当前中青年村民大多不再从事农业生产,而是将土地承包出去,采取在工厂打工或经营小生意等方式谋生。近些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X村人口外流明显,其中,大多数中青年村民选择进入当地县城购房或租房居住。但这些人并非完全脱离乡村,在进城的同时经常在城乡之间穿梭往返,维持着一种城乡两栖的生活生计模式。

二、中青年农民城乡两栖的基本表征

城乡两栖,指人口既在城市开展生产生活实践,又在乡村开展生产生活实践,经常在城乡之间穿梭往返的现象。随着县域城镇化的推进,城乡两栖概念的空间内涵已经发生了改变,更多表现为县域内的城乡流动,指的是农民在进入户籍所在地县城生活工作的同时不完全脱离乡村,频繁地在县域内城乡之间循环往返的一种人口流动状态。

对16位城乡两栖生活的中青年农民的无结构访谈发现,城乡两栖现象主要有以下3个特征。

其一,从时间节奏来看,两栖流动具备高频性与灵活性。一方面,县域内城乡之间交通设施的改善让往来很方便,县域内城乡之间的距离也较近,城乡两栖者在城乡之间往返流动的频次较高;另一方面,城乡两栖者在城乡之间流动的时间不具备周期性,往往视自身情况灵活往返。以ZGR(女,33岁,从事服装销售)为例。2016年至2020年,ZGR来到县城租房居住,以在服装店销售服装为生,下班时间或闲暇时经常返回乡村父母家中居住。2020年成婚之后,ZGR夫妻在县城购置一套商品房,在乡镇租赁商铺经营服装店,形成“白日在乡镇工作、夜晚驱车返城、偶尔在乡村父母家中居住”的生活工作样态。

其二,从生产方式来看,城乡两栖者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类型多样。部分城乡两栖者的生产与生活均在县城,以进入工厂打工、从事商品销售等为谋生方式;还有部分两栖者居住在县城,而在乡村就业,以专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作为村干部专门从事基层治理、回乡创业等为谋生手段。综合来看16位访谈对象的生计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中,共有4位在工厂打工、5位在县城经营店铺、4位返乡创业、2位在本村当村干部,还有1位在乡村当教师。

其三,从居住方式来看,呈现城乡两居的样态。城乡两栖者在县城购房或租房居住,但仍保留有乡村的土地和房屋,或父辈仍在乡村居住,因而其在县城与乡村均有固定居所,可以在闲暇时返回乡村居所居住。以WX(男,32岁,乡镇初中教师)为例。基于结婚的需要,父母为WX在县城购置一套房产,WX搬入县城生活。但由于工作在乡镇以及父母仍在乡村居住,WX平日会从县城驱车到乡镇学校上班,周末、节假日也会返回乡村父母家中探望或居住。

三、中青年农民城乡两栖的形成机制

(一)“城栖”的形成机制

第一,县域城镇化成本较低。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中青年农民向超大城市、特大城市流动,期冀实现市民化。当前,尽管既有的政策性和制度性障碍在大多数城市已经被扫除,但是中青年农民在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实现市民化仍面临不小的经济障碍,主要体现在城市定居生活的购房成本以及家庭日常必要支出成本偏高,而其家庭的生命周期收入无法满足生命周期的必要生活支出。与此同时,中青年农民又在长期的外出打工中逐渐适应并接受现代城市的生活方式和观念,对在城镇生活有着较强的需求。由此,中青年农民开始寻找新的城市化之路。而户籍所在地县城近些年的建设与发展能够满足中青年农民的市民化需求,而且又能为中青年农民提供相对多样的工作机会和较高收入,使其能够负担在县城购房安家、日常生活的成本,吸引了大量中青年农民返回家乡县城定居。正如受访者WSB在提及缘何返回户籍所在地县城居住生活时指出,省会等大城市的房价与生活成本过高,超出了个人及家庭的负担能力,而进入县城生活居住不仅可以满足城市化的需求,而且购房、生活成本较低。

第二,县乡资源不均衡。尽管近年来乡村发展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是县城与乡村之间资源分配不均衡问题仍然突出。在教育资源方面,县域内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向县城集中,县乡之间的教育质量差异不断扩大,且县城对青少年兴趣培养的资源更加丰富多元,导致怀有教育“养成论”观念的中青年农民纷纷进城购房或租房,为子女获得县城优质的教育资源与良好的教育环境创设条件。在发展机会方面,县城的产业较发达,服务业较兴旺,能够为中青年农民提供更加多样的工作机会与更高的经济收入,因而成为大量中青年农民开展生产实践的首选空间领域。在生活方式方面,县城与乡村是两套不同的生活方式。县城是现代与创新的、快节奏的、消费主义的、追逐利益的,乡村是传统与保守的、慢节奏的、自然主义的、适合养老的,县城的生活方式更契合中青年的需求。再加上县城相较于乡村在饮食商品的类型与层次上更加多样、休闲娱乐活动更加便利、日常生活资料更加丰富等因素的作用,县城对中青年农民产生了极强的吸引力。正如受访者WSB、WL、ZXW等人表示,当前,县城与乡村之间在教育资源、发展机会、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整体来看县城的资源优于乡村,驱使他们进入县城生活居住。

第三,婚姻市场竞争激烈。随着农村青年群体的跨区域流动,农村女性择偶对象的范围不再局限于本地婚姻市场,而是扩大到流入地城市以及向流入地城市迁移的农村流动人口的家乡,即扩大到全国婚姻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前景相对较差、收入相对较低的农村男性青年在婚姻市场中不仅遭受本地区的挤压,而且遭受城市与其他农村地区的挤压,择偶的难度普遍增大。而与此相反,农村地区的女性资源因为比较稀缺,能够在本地婚姻市场中占据优势地位。这些曾经在城市生活过或期望实现城镇化的农村青年女性,大多期望婚后能够在不用背井离乡的前提下过上市民化生活,因而对在县城购房居住生活有着更多的期许,向男方提出了“城里有房、乡下有院”等更高的物质要求,使得进城购房成为农民家庭的“刚需”。面对这一情况,家中有适婚年龄的男性青年的农村家庭出于提高家中男性青年在婚姻市场中的地位、帮助青年男性成婚的考虑,不得不拿出存款或向亲戚朋友借钱进入当地县城购房,由此推动了农民家庭的县城购房潮。例如,受访者WY在找对象时便遇到女方提出在县城购房的要求,父母为完成儿子的婚姻大事,拿出多年的积蓄,在县城购买一套商品房供两人婚后居住。

(二)“乡栖”的形成机制

第一,乡村生计方式的扩展。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产业不断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中青年农民在乡村可选择的谋生方式日益增多,发展前景更加广阔,致使其回嵌乡土的意愿更加强烈,并形成“生产在乡村、生活在县城”的生产生活实践样态。其一,地方政府为在乡村创业制定的支持性政策和营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农民在乡村拥有的社会关系网络资源以及乡村丰富的劳动力资源等为中青年农民返乡创业提供了重要的外部资源支持,吸引大批中青年农民返乡创业。其二,乡村产业的发展与工厂的建设,规模化的种植和养殖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旅游、餐饮、超市、中介所等服务行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吸引农民返回乡村工作。特别是X村周边电子商务发展较好的S村,吸引了周围一大批青年投身到电子商务行业。其三,近年来,地方政府加大对更稳定、更契合治理目标的年轻村干部的选拔力度,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了对体制内工作有向往的青年学生群体。大量拥有较高文化水平的外出求学毕业生群体回到乡村从事乡镇公务员、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教师等工作。举例来说,受访者WSB受政府政策的吸引返乡创业、WL受S村电子商务的吸引投身电商行业、WX出于谋求体制内工作的考虑考取乡村特岗教师等,皆因在乡村谋求生计返回乡村。

第二,农村权益的保留。按照相关规定,农村户籍人口享有一定的农村权益,为了继续保有这些权益,进城农民退出农村户籍并在城镇落户的意愿不高,或者以家庭为单位采取男方保留农村户籍、女方和子女在城镇落户等方式。其一,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特别是部分村庄的集体经济发展较好、效益较高,分配给农民的也较多。进城中青年农民担心户口迁移城镇后失去该权益,故脱离农村户籍的意愿不强。其二,在宅基地和农村住房的继承使用上,政策对城镇户口也有一定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对户籍迁出与否的选择。其三,当前部分地区权益流转或退出的机制尚不完善,或者价格缺乏吸引力,致使农民流转或退出农村权益的积极性不高。此外,需要指出的是,进城农民倘若仍然保留农村户籍,其不仅可以保留农村的土地、房产、集体经济收益等权益,而且还能盘活这些资源,采用在乡村开展规模化农业种植、整合城镇和乡村的优势资源发展乡村产业等方式实现自身新的发展。譬如受访者DMW保留乡村户籍的权益,种植经济作物增加家庭收入,选择不将户口从乡村迁入县城。

第三,个体情感的驱动。个体情感是中青年农民返乡的内生动力。在多重情感的驱动下,中青年农民尽管进城定居也会选择频繁地返回乡村。一是乡土情感。中青年农民有数十年乡土社会生活、工作、学习与娱乐消遣的实践经历,对乡村有着深厚的感情与本能的热爱;中青年农民有强烈的振兴乡村的意愿,通过返乡创业、从事基层治理工作等方式建设与回馈乡村。二是血缘情感。进城定居的中青年农民的父辈大多还在乡村居住、生产与生活,有的中青年农民的兄弟姐妹并未进入城镇而是选择在乡村开展生产生活实践,中青年农民往往在周末、节假日或有事需要处理时返回乡村的亲人居所。三是地缘情感。除血缘关系之外,中青年农民还在多年的乡土生活中与当地村民有深层次的情感互动,并形成了较强的情感联结,基于地缘关系形成了庞大的亲密社群,于是选择频繁返乡进行社会交往。正如ZGR所述,其之所以在县城购房之后频繁返回乡村,主要源于其对仍在乡村居住生活的父母、兄弟、朋友的情感,以及对生于斯长于斯的乡村的情感。

四、中青年农民城乡两栖的实践影响

县域内中青年农民的居住、工作和生活普遍跨越传统的城乡边界和区域边界,频繁地在县城与乡村之间循环往返的社会现实,不仅折射出我国的城乡关系正在由传统的二元关系向混合、交融和超越的关系转变,而且蕴含着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的现实可能,将助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加速形成。其一,城乡两栖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中青年农民在思想观念上含有强烈的乡土情感和反哺情怀,具有振兴乡村的强烈动机。在生计方式上既在城镇从事非农劳动,又保留有乡村的宅基地、耕地,可以有效整合城镇和乡村的优势资源,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在人力资本上普遍拥有较强的人力资本与较高的教育水平,有从事非农工作积累下来的工作经验;在资源积累上拥有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并掌握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态、新需求、新信息。中青年农民在城乡之间的循环往返,可以依托上述情感与资源资本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消除城乡发展不平衡和乡村发展不充分难题。其二,城乡两栖有助于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一方面,中青年农民从县城返回乡村,可以将在融入城镇生产生活与学习的过程中学到与掌握的知识、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要素引入乡村,支持乡村的建设与发展。另一方面,中青年农民进入县城是人才向城镇流动的过程,能够促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同时,中青年农民还能将在乡村挣得的收入、学习的农业技术、种植的农产品等用于城市发展,助推县域城镇化建设。其三,城乡两栖有助于推进城乡产业一体化。中青年农民不仅可以依托县城与乡村不同的地域特点,在城乡之间合理布局工农业,譬如在县城创办公司总部、在乡村建设工厂等,最大化发挥区位优势,而且可以将三大产业在城乡之间进行广泛渗透融合,譬如将农产品送至加工厂进行食品加工,使城乡之间经济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实现城乡工农业经济一体化,加速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

五、结语

当前,我国县域内普遍出现中青年农民进城购房生活,同时也经常在县乡之间循环往返的城乡两栖现象。主要特征为往返流动的频次较高且时间比较灵活、生产方式类型多样、县城与乡村均有固定居所等。城乡两栖现象,一方面源于县乡之间教育资源、发展机会、生活方式等方面的不均衡,或为提升适婚年龄农村男性青年在婚姻市场的竞争力,以及县域城镇化成本较低等因素,促使农民向县城迁移定居;另一方面源于农村可选择的谋生方式的增多,农村户籍人口拥有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以及农民个体对乡村以及村民的情感等因素,驱动进城农民频繁返回乡村。这两方面的综合因素推动中青年农民在城乡之间多频次往返的城乡两栖现象得以形成。城乡两栖不仅能够助力乡村振兴,消除城乡发展差距,而且能够实现人力、技术、资金、知识、信息等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还能助推城乡产业一体化,对城乡融合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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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樊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