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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新人视域下高职思政课“德法共育”路径创新研究

2024-10-14汪小莎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24年28期

[摘 要] 德法兼治观是新时代中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理论成果,培育青年学生的道德自觉与法治意识是实现国家“德法兼治”的基础保障。高校思政课推动“德法共育”既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又是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内在要求,更是回应学生成长成才的现实需要。当前,高职思政课存在对德法共育认知不足、德法教学单向发力、德法兼备师资短缺等实际问题,要着力从强化“德法共育”教学理念、创新“德法共育”教学方法、完善“德法共育”协同机制等方面提升育人成效。

[关 键 词] “德法共育”;高职思政课;时代新人

[中图分类号] G71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4)28-0117-04

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德法兼治观是新时代中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形成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德法兼治观从国家治理层面倡导德法共治,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落实到教育领域,具体到高职院校,就是要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学中坚持“德法共育”这一主张,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不断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时代新人视域下高职院校思政课“德法共育”的重要意义

基于“德法兼治”语境的“德法共育”,是指在思政课教学中既要对大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又要进行法治教育,两者做到有机融合,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探索如何有效推进高职院校思政课“德法共育”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德法共育”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道德和法律同属上层建筑的范畴,都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共同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但两者发挥作用的方式不同,前者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维系,后者则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公民尊崇法律,法律才会被遵守;社会弘扬美德,道德才能发挥作用。思想道德建设为法治建设提供思想指引和价值基础,法治建设为道德建设提供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1],两者联系紧密、相互促进、互为补充。培育青年学生的道德自觉与法治意识是实现国家“德法兼治”的基础保障。高校思政课推动“德法共育”,既是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又是顺应法治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国民素质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

(二)“德法共育”是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内在要求

“道德之于个人、之于社会,都具有基础性意义,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2]以德为先,既是我国的教育传统,又是我国现代教育一贯坚持的教育方针[3]。立德树人之“德”包括“德”和“法”两个方面,涵盖提升人的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道德素质集中体现一个人的思想观念、政治立场、价值取向、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反映个体的思想境界和道德风貌[1];法治素养涵盖人们学习法律知识、理解法律本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维护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的品质和能力[1],彰显公民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程度。新时代思政课教师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职业责任,推动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共育、协同发力,引领青年学生崇德尚法、德法共进,是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教育根本任务的内在要求。

(三)“德法共育”是回应学生成长成才的现实需要

当前经济社会转型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各种社会思潮相互激荡,多元文化冲突和价值观碰撞对大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产生了巨大影响。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高职学生利益短视导致深陷校园贷、网络贷等事件时有发生,实习就业中直面道德式微、法律不公时,或忍气吞声自认倒霉,或证据不足维权无门,道德认知不足、法治思维缺失的现状令人担忧。高职学生正处在人生成长关键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尚未建构成型,对事物的认知判断都需要教师加以正确引导。“德法共育”理念明确了思政课教学的德育“高线”和法育“底线”,精准把脉学生问题乱象,是消解学生成长困惑、回应学生现实诉求的有效举措。在思政课教学中贯穿“德法共育”理念,有助于以法促德,帮助大学生树立规则意识,规范自身行为,强化崇德尚法观念,有效减少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二、时代新人视域下高职思政课“德法共育”的现状分析

作为“德”与“法”联系最紧密的一门高校思政课,“思想道德与法治”承载着高校“德法共育”的重要使命。从课程发展的历史沿革来看,该课程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和党的创新理论进展不断调整和完善,经历了从“98方案”到“05方案”再到“20方案”的过程。“98方案”把“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设置为两门独立的思想政治必修课程;“05方案”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在2006级大一新生中开始开设;“20方案”明确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更名为“思想道德与法治”。

从教材建设的历史进程来看,2006年9月,第一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05方案”实施后的第一本教材在全国范围使用[4];从2007年至2023年,中宣部、教育部高度重视教材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编写组先后9次对教材进行修订,每次修订后都专门撰文对教材修订内容进行说明。经过多轮实践,教材体系日臻成熟完善。但审视现实,高职思政课推进“德法共育”还存在对“德法共育”认知不足、德法教学单向发力、德法兼备师资短缺等实际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思政课的育人实效。

(一)德法共育认知不足,重德轻法

长期以来,受传统文化和思想观念影响,思政教育历来强调“德育为先”,因此相较于道德教育的开展而言,无论是从整体认识、共识程度,还是具体实施、操作体系来看,学校法治教育都处于相对欠缺、对等失衡的状态[5],法治教育处于思政教育的边缘地带,常糅合于学校德育过程中,“重德轻法”现象普遍存在。以“思想道德与法治”(2023年版)教材为例,全书共六章,包括启航篇、思想篇、道德篇和法治篇四个模块。从教材章节内容分配来看,道德篇第五章为一章三节,法治篇第六章为一章四节,相比前面启航篇、思想篇共四章十二节的内容而言比重偏少。法治部分教学内容在教材中后置,权重较小,无法全面开展对学生的法治理念教育、法律意识教育与法律知识教育,教师和学生对“德法共育”重要性的认知不足、理解不深。根据章节内容分配教学课时,道德篇和法治篇内容分配的课时数无法满足学生的法治困惑和学习需求,也难以达成培养具有优秀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的时代新人这一育人目标。

(二)德法教学单向发力,各自为营

“思想道德与法治”(2023年版)教材四大模块内容结构完整、自成体系,“道德”与“法律”内容独立,致使教材体系转化为“德法共育”的教学体系较为困难[3]。法治篇教学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宪法的地位和基本原则、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等知识点,总体来看内容比较宏观。2023年版教材在2021年版教材基础上,增加了对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成就的概括,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贡献和最新发展,充分反映了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6]。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部分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但对于大学生实际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未具体涉及;启航篇阐释了道德与法律两者的区别、联系以及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对新时代大学生的重要性;思想篇维护和推进祖国统一拓展部分涉及关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反分裂国家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部分二维码链接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10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案例;道德篇家庭美德部分“拓展”一栏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3条提及的家庭美德的相关内容。不难看出,教材多轮修订后,德法融合渐成趋势,但在教学具体实施中,部分教师“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各自单向发力,缺乏融合共育,致使出现德法分离“二元拼盘”现象,常呈现“有德无法”“有法无德”状态。

(三)德法兼备师资短缺,亟待充实

思政课教师是实施“德法共育”的主力军,面向高职学生的法治教育,主要通过“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学习实现。绝大部分高职思政课教师学科背景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等专业,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比例偏低,德法素质兼备的师资十分短缺。由于法学专业为非师范类专业,法学思维与其他学科思维存在较大差异,未经过系统学习和训练在教学实践中难以得心应手。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深,“育法能力”存在短板,驾驭课堂能力不足,因此在教学实践中往往根据自身学术特长安排教学侧重点,常有意回避或弱化法律部分的教学,德法教育难以做到融会贯通,“德法共育”效果无法保证。特别是新媒体时代背景下,随着短视频的风靡,社会乱象频发,高职学生对网络热点事件高度关注,然而其甄别是非的能力有限,社会经验相对欠缺,法治知识储备不足,易受到网络不当言论的影响,这就需要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引导学生理性分析,帮助学生明辨是非曲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三、时代新人视域下高职思政课“德法共育”的创新路径

2020年,《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明确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主要讲授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系,帮助学生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中国精神,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这为我们把握“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目标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思政课更好地推动“德法共育”教学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德法共育”教学理念

1.对标要求,明确“德法共育”重要意义。2019年,中央颁布《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调要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作为道德建设的着力点;2020年提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按照“德法兼治”的总要求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是实现“德治”“软约束”和“法治”“硬要求”有机结合,提升公民道德建设效能的现实需要[7]。在高等教育普及化的今天,思政课教师对“德法共育”的重视程度、青年大学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知水平,直接关系到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步伐和进程。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的逻辑嬗变,表明法治教育的重心已由过去静态的“法律知识灌输”转向动态的“法治思维培养”“法治信仰确立”,标志着我国法治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2.联系实际,加强“德法共育”整体谋划。在推进“德法共育”的教学实践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导,对照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总要求,结合高职教育和专业特点,对接学生成长需要,坚持以德育为先、法育为基,整体构建高职思政课“德法共育”的创新路径,即聚焦一个目标——培育时代新人,围绕两种素质——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强化三个关键——落实课程属性、建设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目标,把握四个环节——教学目标同向同行、教学内容互通互融、教学载体共建共享、教学评价相辅相成,注重五个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讲授与互动结合、道理与故事结合、法理与案例结合、守正与创新结合,从课程整体设计上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相互支撑、法治教育与思想教育的相互渗透、法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协同共进,强化师生对思政课“德法共育”的思想认识。

(二)完善教学设计,创新“德法共育”教学方法

1.开展德法知识互鉴式教学。即在教学中通过道德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相互借鉴,实现道德规范和法理知识的融合融通,做到德法互动、以理服人。如在第五章第三节“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教学中,引导学生自觉做到三点:一是正确使用网络工具。二是加强网络文明自律。三是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同时通过引入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2024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结合典型案例,帮助学生认识到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冲浪要谨言慎行,进一步强化网络道德自律。又如第三章第二节“做新时代的忠诚爱国者”教学中引入2023年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让学生认识到爱国是中国公民的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对每个公民来说既是宪法义务,又是法律底线。作为当代大学生,要警惕身边不良诱惑,绝不做危害国家安全的事。

2.开展德法思维冲突式教学。即在教学中利用道德和法律两种思维模式产生的冲突,在分析、明辨的基础上作出价值判断,实现理性认知[8]。如在第六章第四节“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教学中,既要让学生掌握法治思维的深刻内涵,又要引导学生理解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通过引入聚焦“正当防卫”议题的法治题材电影《第二十条》,激发学生对法理和人情、正义与公平的人性抉择和深层思考,引导学生在情与理、公序良俗与法律法规的平衡求索中,探寻公平正义的真正解答,培养学生同时运用道德逻辑和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的能力。让鲜活的案例与抽象的理论结合起来,拒绝“道德无用”或“用法律代替道德”等错误观点,使学生在学、思、辨、悟中真正做到将道德精神与法治意识融入心、悟于脑、践于行,将道德精神与法治意识在现实生活中变为自觉行动。此外,将“见死不救”“扶与不扶”等道德与法治的困惑结合起来,在德法思维的交互碰撞中为课堂注入活力。

(三)加强内外联动,完善“德法共育”协同机制

1.加强集体备课向内聚力。“德法共育”是一项铸魂育人的系统工程,并非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简单拼凑、拆装掺和,而是两者刚柔相济、相得益彰。无论是教学内容的充分展现,还是课程体系的系统输出,都需要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这对思政课任课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基于此,通过打造法学专业背景教师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政教育专业教师组成的德法教学团队,集思广益、资源共享、群策群力,构建德法育人新机制,打造协同育人共同体。常态化开展每月两次的集体备课,每次集体备课明确一位主备人,由主备人以章为单位进行整体教学设计,同时须涉及各章节开展“德法共育”的典型案例和知识点,注重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互动性和交叉性,然后由团队教师进行研讨、发言,最后教研室主任点评、小结。在反复打磨中精进思政教师对“德法共育”教学内容和重难点的精准把握,破解授课教师专业能力不足的困境,提升教学团队的整体育人水平。

2.拓展实践场域向外借力。“德法共育”具有集理论、实践于一体,学术、应用于一身的显著特征。要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效,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组织学生观看道德和法律题材的主流电影,走近道德模范、外出观摩庭审、走访监狱。用好道德故事和普法宣传载体,聘请学术权威结合“网络诈骗”等专题举办学术讲座,教育学生认清各种诈骗手段,严防财产损失、误入歧途。举办法律道德知识宣讲、法治与道德知识抢答赛等活动,积极开展“‘典’亮生活 与法同行”等具有法律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契机,开展德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学生深刻领悟道德和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相互补充与支撑作用,丰富教学资源,拓展教学场域,有效推进“德法各育”转向“德法共育”。

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号角,以培育时代新人为指向的思政课“德法共育”,要超越德法“拼”式教学与德法“掺”式教学,达至更高层级的德法“融”式教学,如此,才可上承国家层面“德法共治”治国理念,下接“德法兼修”育人理念,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涵养国民品性、筑牢素养根基。

参考文献:

[1] 思想道德与法治[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10.

[2]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173, 168.

[3] 王红艳,黄诚.高校“德法共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8(2):118-121.

[4] 佘双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建设历程和发展走向[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21(9):8-14.

[5] 郭宝付.坚持高校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统一[EB/OL].(2020-07-06)[2024-07-03].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8148183.

[6] 吴延溢,顾雅男.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思政课的基本着力点[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5):54-61.

[7] 储德峰.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德法兼治”的逻辑理路[J].思想教育研究,2020(7):54-59.

[8] 常沛,金艳.“德法结合”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探索[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21 (6):37-39.

编辑 马燕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