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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仁对人力资本产权理论的主要论述

2024-09-26卢栎仁

产权导刊 2024年7期

2024年5月23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济南召开企业和专家调研座谈会,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周其仁教授应邀出席座谈会。另据 2024年5月24日广东南方海金所网络报道,周其仁教授在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企业和专家座谈会上的发言主要有三个核心观点。一是强调现在改革之难。改革本来就难,站在当下这个时点,改起来更难。但是拖延改革,不是出路。现实的局面,改革不但要跟腐败或溃败赛跑,还要和越来越年轻的社会主体的期望值赛跑。改革的关键在于提升制度化能力,将法外行为纳入法内框架,以解决社会矛盾。二是高质量增长要看三个变量。首先是要素成本,其次是制度(组织)成本,最后是要素质量。经济增长就是从要素价格低、要素素质差、经济组织和制度成本高昂,转为要素成本上升、要素质量提高,同时大幅降低经济制度和组织的成本。三者的优化组合才决定经济是否高质量增长。三是当前最根本的制约是收入。没有收入谈什么消费?这是前提,但增加收入谈何容易?这里面涉及很多深层次的改革,特别涉及转型社会最基本权利的界定。

周其仁的发言引人深思,受到普遍关注。如何认识改革?无疑,从产权角度来理解它,更为核心,也更为根本。本文就是通过分享周其仁在人力资本方面的产权学术研究成果,为读者了解其经济思想和改革观点的来源与发展趋向提供依据。

周其仁,男, 1950年8月7日出生,1968年从上海到黑龙江上山下乡, 1978年恢复高考后考进北京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1982年至1989年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国务院农村发展中心工作,主要为中央制定农村经济政策提供中长期背景研究,并获得孙冶方经济学奖等荣誉。1989年至1995年到英美访问求学,在美国获得博士学位。周其仁长期从事产权与合约、经济史、经济制度变迁理论、企业与市场组织、垄断、管制与管制改革等学术研究,主要著作有《改革面临制度创新》《农村变革与国民经济发展》《真实世界的经济学》《产权与制度变迁》《公有制企业的性质》《科斯定理与国资转让》《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企业和企业家研究》《企业家人力资本经验研究》等。

周其仁曾任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长江商学院经济学教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是我国著名制度经济学家。他以科斯企业合约理论为基础,对人力资本产权理论进行了系统研究,为我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市场化经济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

周其仁从八个方面对人力资本产权理论进行了系统论述。

一、企业是人力资本产权与非人力资本资产的特别合约

周其仁根据科斯关于“生产要素(或它的所有者)之间的一系列契约被一个契约替代了”的理论,提出了企业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特别合约的论述。企业合约的特别之处,在于包括了人力资本(工人的、经理的和企业家的)的参与。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都是企业未来产出和收入增长的源泉。

他认为,企业是一个市场合约的思想,说明企业不可能只有一个所有权。在古典企业里,企业的物质资本所有者同时又兼任企业的管理者和企业家,资本家就是这种古典资本的人格化代表。但是随着现代企业组织的发展,企业家才能和管理才能这些人力资本从一体的“资本”里分立了出来。市场范围的扩张、交易从内容到形式的复杂、企业组织的成长,使企业家和企业管理的人力资本的独立不但势在必行,而且在经济上有利可图。古典“资本家”逐渐被一分为二:一方面是单纯的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另一方面是企业家(管理者)人力资本的所有者。

二、人力资本产权是天然的个人私产

周其仁指出,人力资本产权是天然的个人私产。

周其仁说,任何其他经济资源包括各种非人力资本和土地所有权,既可以属于个人,也可以属于家庭、社区、其他共同体或国家,还可以不属于任何人或人的群体。但是,人的健康、体力、经验、生产知识、技能和其他精神存量的所有权只能不可分地属于其载体;这个载体不但必须是人,而且必须是活生生的个人。所以,人力资本是一种独一无二的所有权,同样具有排他性。

周其仁认为,即使在奴隶社会,人力资本只属于个人的命题仍然成立。在奴隶社会,奴隶在法权上属于奴隶主,是其主人财产的一部分。但是奴隶是一种“主动的财产”,不但会跑,而且事实上控制着劳动力的供给。奴隶主要在强制条件下调度奴隶的体力和劳动力,即使支付极其高昂的“监控和管制成本”,也不能尽如其意。为了节约奴隶制的费用,一部分奴隶主不但必须善待奴隶,而且只好实行定额制,即允许奴隶在超额后拥有“自己的”私产,以至一些能干的奴隶积累了财富,直到最后买下了他自己,成为自由民。这就是说,人力资本作为一种天然的个人私产,甚至奴隶制的法权结构都无法做到无视其存在。

三、人力资本产权是主动性资产

周其仁指出,人力资本产权是主动性资产。

周其仁说,与其他任何资产一样,在完整的人力资本的利用、合约选择、收益和转让等等的权利束中,有一部分权利可能被限制或删除。但是,当人力资本产权束的一部分被限制或删除时,产权的主人可以将相应的人力资产“关闭”起来,从而让这种资产成为似乎从来就不存在的资产。更特别的是,这部分被限制和删除的人力资本的产权,根本无法被集中到其他主体的手里而做同样的开发利用。一块被没收的土地,可以立即转移到新主人手里而保持同样的面积和土壤肥力;但是一个被“没收”的人,即便交到奴隶主手里,他还可能不听使唤。

周其仁认为,主动寻找机会实现自身的价值是人力资本特性。他举例说,人民公社时期,寒冬腊月在公家地里睡觉的“懒虫”,一回到他的自留地里,居然会干得满头大汗。这说明,作为私产的人力资本,就是要实现自己的市值。

四、公有制企业不能消灭人力资本产权

周其仁指出,公有制企业不能消灭人力资本产权。即使是在理想中的社会主义社会,一切生产资料都归了公,人力资产仍然归个人所有。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讲到,在他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还要默认“劳动者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还必须保留按照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来分配消费资料的“资产阶级法权”。

周其仁说,公有制企业可以按照计划命令组合全部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从而免去了基于个人产权的市场交易体制的一切麻烦。但是,在法律上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人力资源,并不能直接听由公有制企业调动和指挥而得到发挥。各种卑微的私人利益和动机在公有制企业里不但依然存在,而且仍然在实际上决定着人力资产的实际供给水平。劳力、知识、学习能力、技能、责任心和创造性的实际供给水平,依然是由负载着这些资产的个人决定的。除非人力资源事实上的“主人”即个人乐意接受国家或集体的目标,公有制企业同样不能自动地动员已经被“配置”在企业内的、在法律上“公有的”人力资源。

五、公有制企业人力资本产权激励存在体制障碍

周其仁指出,公有制企业人力资本产权激励存在体制障碍。事实上,由于资源的稀缺性不可能消失,由于国家间政治、军事和经济实力整体竞争的压力传导,公有制企业其实从来没有放弃过鼓励个人增加人力资本供给的努力,并且不断地寻找替代承认个人产权、又能够动员人力资源的制度安排,通过逐步分享国家租金来激励人力资源的供给。但是,公有制企业的国家租金体制与市场企业的利润体制在激励强度方面还有实质性区别 。第一,由于个人可以合法分享的国家租金限额较低,与“无须封顶”的利润激励不可同日而语。第二,国家租金大量以等级制实物福利的形式发放,允许个人占用、消费和享受,但不可交易和投资,这削弱了激励效果。第三,国家租金体制下个人可得的租金索取权很小,但可能获得的租金控制权相比却很大,这样的制度安排会给公有制企业体制带来滥用控制权的危险,从而成为负激励。第四,国家租金索取权,特别是控制权总是按照在职在位的原则分配,这增加了竞争的激励强度,但并不激励人们顾及企业长远利益,常常会给企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六、公有制企业改革核心是人力资本产权制度的改革

周其仁说,在科斯指出“市场交易无非是产权交易”的时候,他其实已经提到了确立个人产权是市场化改革的真正基础。但是,在法权上否认个人私产的传统公有制企业体制不会轻易接受这一观点。于是,产生了“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新理论,而市场交易似乎也可以被限定在部分产品,并且是公有制企业的部分产品的范围之内。但是,一切产品和生产要素都互为投入产出的市场特性终究要表明,人为划定只允许一部分产品可以进行自由市场交易是徒劳的。部分产品的市场经济总会扩展为全部产品的市场经济,进而扩展为包含一切生产要素的市场经济。当人力要素终于可以合法上市交易时,公有制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就触及了根本。因为任何一种人力资源只能以个人为载体,能够走上劳动力市场、技术专家市场、经理和企业家市场,而再也不可能是抽象的“全民”“国家”和“集体”。公有制企业的改革终究要回答以下问题:承认还是否认个人对其拥有的人力资源的产权,承认还是否认个人的人力资源产权可以转化为非人力资本的产权。基于上述理由,应该把公有制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定义为最终指向界定个人产权的改革。

七、对人力资本产权需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周其仁指出,对人力资本产权需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周其仁说,人力资本产权需要激励是由人力资本的产权特性决定的。一方面,人力资产天然归属个人;另一方面,人力资本的产权权利一旦受损,其资产可以立刻贬值或荡然无存。人力资本产权激励就是把人力资本开发利用的市值信号,传导给有关的个人,由他决策在何种范围内、以多大的强度来利用其人力资本的存量,进而决定其人力资本投资的未来方向和强度。

周其仁说,经理人努力的供给,是由激励机制的安排和执行决定的。企业家才能属于个人,如果“激励”不足,这种才能就好像“天生匮乏”,你会看到到处“管理不善”。只有以“利润”回报企业家,即由企业家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分享企业经营的剩余,企业家的才能才会被“激励”出来。因此,可以设置期股、期权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周其仁提出,在国有净资产增值部分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股份,奖励有贡献的职工,特别是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是一种更具优势的解决方案。因为它照顾了历史上的资产形成过程,注重企业家人力资本在资产形成中的贡献。当然,激励机制必须附着包括一整套商业道德和商业法规在内的防范机制,在最大限度内保证受激励者利益与股东、雇员利益的一致性。

八、面对当下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更需要发挥人力资本产权的作用

据经纬创投2024年5月28官方账号披露,2024年5月19日,周其仁在第四届南方财富峰会接受访谈时强调,在当下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情况下,企业更需要发挥人力资本产权的作用,向死而生,实现突围。他举例说,二战后,德国整个国家几乎都被炸毁了,物资资产都被打烂了,但为什么很快又重新站起来了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西德留下了一批企业管理人员、工程师和技术工人,二战没有把这些人消灭掉,加上马歇尔资金援助,这些人和资金结合在一起完成了德国的战后复兴。他认为资产要交给合适的人打理,才能够真正成为增值的资本,国有企业离开人力资本,国有资产不可能自动增值。民营企业离开了优秀的民营企业家,也绝无可能自动创造财富。周其仁特别强调,在当下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不论是传统国企还是民营企业,都要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本产权的作用,对市场趋势、政策导向、技术变革等做出快速反应和灵活调整,以改革和创新重振中国企业和中国经济。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主要参考文献:

[1]周其仁《产权与制度变迁》,2002年9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2]周其仁《真实世界的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10月出版。

[3]周其仁《科斯定理与国资转让》,《经济管理文摘》2003年第15期。

[4]周其仁《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2012年2月18日中国搜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