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用建设赋能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2024-09-19李鑫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积极应对贸易数字化、绿色化趋势。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并明确要求“营造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市场的信用环境”。江苏作为开放型经济大省,是全国首批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也是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先行区,具有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信用基础。新形势下,以信用建设赋能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需要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内外贸易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为高水平建设贸易强省增动能、提效能。
蓄势赋能,推进商贸信用体系建设
商贸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苏持续加强商贸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打造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市场的贸易信用环境,不断探索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
高质量发展贸易信用体系。全面发展商贸信用经济,推进商贸信用管理,夯实商贸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充分发挥信用在提升商贸领域经济活动效率和行政管理能力上的积极作用。例如,扩大进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持续加大进出口信贷投放,有力支持省内外贸企业扩大自主品牌出口;在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等贸易领域开展信用监管示范创建,健全内外贸信用监管制度,实行信用报告和信用承诺,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审慎规范实施信用奖惩与修复。
高水平打造贸易信用环境。通过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将信用建设贯穿于内贸外贸、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合作各环节,不断优化诚实守信履约践诺的贸易信用环境,逐渐形成内外贸良性循环生态圈。例如,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开展信用查询,降低行政风险;推动东海水晶、扬州毛绒玩具等产业集聚区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畅通产业跨境交易关键节点;强化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试点国家商标评价信用管理,加强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高标准培育贸易信用主体。基于省市县三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不断加大信用主体培育力度。例如,建立全省1400多万户经营主体信用档案,量身定制企业信用体检报告,及时预警高效修复企业信用;支持更多信用状况良好、符合认证标准的外贸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创新开展链式信用培育,精准对接高新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重点支柱产业,促使信用关系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结合。
攻坚克难,破解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堵点难点
在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中,江苏仍面临资金、标准、渠道、监管等方面的堵点难点,需要积极发挥社会信用基础制度作用,助力内外贸资金衔接、标准衔接、渠道衔接、监管衔接,提升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
以信用建设纾解“资金关”。法治和诚信是资本市场的根基,缓解内外贸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必须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经济贸易。应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创新贸易信贷产品服务,强化贸易市场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在贸易金融贷前、贷中、贷后环节的作用。
以信用建设攻克“标准关”。健全的信用制度有利于保障知识技术投入,保护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意愿。推进内外贸同线同标同质,既需要探索与国际标准衔接的信用评估和信用监管体系,也亟待在信用领域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提升内外循环链接水平。
以信用建设畅通“渠道关”。社会信用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加快内外贸市场接轨,必须发挥信用交流对接作用,以良好的信用环境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拓展内外贸连接通道,护航内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以信用建设完善“监管关”。信用监管是指构建以信用为基础、与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信用监管体系,需要以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为基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信用管控,推动内外贸监管部门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
提质增效,强化内外贸一体化信用支撑
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江苏需要着力构建信息融合、信用融入、内外融通的贸易信用生态,积极探索符合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新特征的信用机制。
强化政策引领,加大信用支持力度。一是推进制度衔接融合。拓展原有内外贸制度布局,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认证认可等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健全知识产权领域失信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质量和品牌信用标准建设,完善信用报告、信用保险、信用保理等内外贸政策工具。二是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对标国际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措施落实落地。拓展升级AEO国际互认合作,建立高信用企业境内外通关“绿色通道”。深化进出口海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制定管理措施目录清单,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
完善信用体系,增强信用服务能力。一是提升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健全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省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和信用档案,创新数据治理机制,完善数据要素市场,搭建数字贸易平台,促进内外贸信用信息有效互通。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江苏节点,加大对内外贸信贷支持力度。二是提高内外贸信用管理应用水平。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信用档案、信用承诺、信用报告、信用查询、信用修复等信用管理措施的作用。科学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推行跨区域跨行业守信联合激励,推动各项贸易便利化措施全面实施。
匹配企业需求,丰富信用产品供给。一是完善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范信用信息跨境交易共享,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开展跨境电商企业信用指导,探索电商平台对网络经营主体信用核查。二是拓展多元信用融资方式。组织内外贸企业注册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等,推广平台融资便利化应用场景。构建产业链信用共同体,推动内外贸经营主体变“信息孤岛”为“信用链群”,实现抱团融资。三是提供信用保险保障。研究建立内外贸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信用保险和信用支付机制,扩大国内贸易和出口信用双保险覆盖面。扩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提升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承保能力,开发内外贸一体化企业专属保险产品。
聚焦重点方向,创新信用主体培育。一是支持企业向“新”发展。探索建立内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健全重要进出口商品追溯和信用保证体系,有效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加强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省级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示范区等信用建设,培育国际化龙头企业、多元化中小企业和数字化创新企业。二是支持企业向“外”拓展。推广信易贷、信易创等“信易+”服务助力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外贸企业更广更深参与国际市场。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评估与认证服务,帮助企业有效识别和防范信用交易风险。三是支持企业向“内”提升。建立完善重点企业信用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品牌培育和渠道建设,以诚信品牌优势破解国内市场品牌障碍。深化电商平台、国内展会、消费场景信用服务,构建适合外贸企业发展的国内营商环境。
(作者单位:江苏省战略与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孙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