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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

2024-09-19刘镠

群众 2024年16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法治方式助力跨行政区域共建共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沪苏浙皖紧扣“一体化”、共下“一盘棋”,打破行政边界,共拉长板、相互赋能、补齐短板,法治建设在经济、社会、生态环保等多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为促进长三角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突破,推进法治一体化规范的制定和实施,为解决跨区域治理难题探索共同路径;沪苏浙司法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示范区共同出台国内首个跨省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性文件,提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举措;沪苏浙皖四地政法系统共同通过《沪苏浙皖政法系统关于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总体方案》,为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创造条件。进入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更加坚定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共同打造区域法治一体建设高地,切实以高水平法治助力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创新机制提升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建立起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健全政策措施的制定协同机制,全面提升合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有效的、常态化的地方立法、政务服务等领域合作机制,推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共制准则,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建立完善区域一体化标准体系,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支撑,实现数字与法治、改革与应用、执法与监督、业务与技术、智能与赋能、国内与国际等方面有机融合。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强化法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强化各个环节法治化的履职能力,提高一体化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创造必要的法治条件。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建立区域法治人才库,对优秀法治人才进行分类管理和跟踪培养,为长三角区域法治建设持续提供强劲的智力支撑。强化区域法治建设协同职能,统筹协调法治工作,建立区域法治信息共享平台,共同开展区域法治专题研究,在特定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司法协作等实践活动,提升工作质效。加强区域立法协同,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加强区域司法协作,提高司法质效;完善法律服务业,加强区域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积极/g+Nur31b1ANYa66qGCP3w==参与国际规则合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针对在实施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过程中所遇到的矛盾、所面临的困难,要秉持法治精神应对处理,为能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合作创造有利条件。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深化法治交流与合作,增进互信和共识,为法治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中发挥好系统性作用创造条件。采取更为可行的措施积极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将长三角打造成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门户,进一步增强对国际商品和资源要素的吸引力。健全完善法治体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开展国际法理论研究并推动实践应用,为进一步提升长三角一体区域乃至我国在国际经贸规则体系中的话语权、推动国际经贸规则创新与完善、有效应对全球性挑战、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创造有利条件。

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间的协调作用,着力打造安全可靠、平等公正、创新驱动和开放发展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立健全跨区域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投入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形成有利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营商环境,完善重点产业链、引导产业合理布局和集聚发展、推动形成合作共赢的区域产业集群。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经综合考量,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其发展壮大的能力和活力。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加快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强化激励科技创新,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鼓励行业组织、商会、产学研联盟等开展多领域跨区域合作,形成合力,为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创造条件。切实抓好涉外领域法治。深化涉外执法司法实践,切实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维护好国家利益;强化涉外法律工作,着力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努力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建立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提高为市场主体服务的质效。

打造行政执法协同平台。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内行政执法改革,创新方式方法,促进高质量发展。顺应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强化法治保障,助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为长三角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释放更多潜力、活力、动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协作,凝聚治理合力。充分利用大数据,建立一个功能齐全、系统完善、服务全面、保障到位的综合性、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以满足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对行政执法的新需求新期待。优化配置行政执法资源,最大限度推动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整合行政执法队伍,充分落实好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综合执法和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更大力度深化司法联动。没有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就难以实现。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聚焦以司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切实消除司法协作中的盲点、盲区,强化四地司法机关间的协调机制,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解决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积极探索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地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良好服务,发挥好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的优势。完善涉外司法审判机制,认真研判和充分考量各类案件审判的涉外因素和影响,健全涉外审判机制和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切实把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高水平开放与高质效安全、统筹国际合作与竞争落到实处。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有效保护,妥善处理知识产权案件前沿性、交叉性、专业性问题,运用好知识产权法律原则条款、目的条款等,完善保护措施。

(作者系江苏区域现代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