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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的纪律教育

2024-08-21范苗苗

党课参考 2024年14期

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在极端艰苦的环境下,面对党员队伍不纯、党性不强、错误思想的不良影响,国民党反动派的政治排挤和日益打压,日本侵略者的血腥政策和军事“围剿”,我们党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强化理论武装、构建长效机制、彰显榜样力量、从严正风肃纪等措施加强纪律教育,为党的革命事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学习

强化理论武装

在干部培训中强化纪律教育。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创办了中央党校、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延安马列学院、陕北公学、鲁迅艺术学院等干部学校。这些干部学校和临时教育管理机构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教育平台,成为党开展集中教育以及确保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维护纪律的重要载体。同时,党的领导人在各学校、各机关部门进行增强党性的演讲,撰写理论文章并作为干部培训的教材。如毛泽东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朱德的《革命军队的纪律》、王稼祥的《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民族解放的道路》、任弼时的《关于增强党性问题的报告大纲》等。

在延安整风运动的理论学习中强化纪律教育。1941年5月至1945年4月,党开展了延安整风运动。在此期间,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与中央的文件材料,如《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等,从思想上强化了纪律意识。总体来看,延安整风运动加强了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纪律约束,增强了全体党员的政治性、思想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有效清理了党内存在的宗派主义、个人主义等行为,使全党达到了空前的团结和统一,为夺取抗日战争最后胜利奠定了思想和组织基础。

制定完善党内规章制度

构建长效机制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有效增强党员组织纪律意识。1938年10月,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根据这一思想,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分别对中央各机构和地方各级党组织的工作规则与纪律作了专门规定,并正式提出“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四个服从”。此外,这一时期,为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专门制定了宣传纪律方面的党内法规,确保了全党意见与步调一致,为完成党的工作任务营造了良好环境。1945年6月,党的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必须遵照党内民主的原则进行工作”。这有利于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与自觉遵循。

构建和完善党内党外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要求通过设立监察机构规范全党的行为,严肃党的纪律。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得成立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及各地方党的监察委员会”,并明确了各级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形式、任务和职权等,推动形成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尽职的风气。此外,陕甘宁边区制定并执行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陕甘宁边区政纪总则草案》《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等法律条例,从制度层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弥补了党内监督的不足,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廉洁意识。

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彰显榜样力量

高级干部的率先垂范。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必须对党员进行有关党的纪律的教育,既使一般党员能遵守纪律,又使一般党员能监督党的领袖人物也一起遵守纪律”。在严守党的纪律的过程中,许多高级干部率先垂范,成为全党全军和人民群众的榜样。在大生产运动期间,毛泽东、朱德等严守党纪,不因自己是领导而搞特殊化,坚决带头执行党的指示、响应党的号召,与大家一起开展劳动生产。1941年2月,陈云在给王明的复信中义正辞严地指出,“我是党的工作者,我的责任和我的要求,也仅仅是‘一视同仁’四个大字”。陈云的“一视同仁”就是党的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纪、不搞特殊化的表现。彭德怀也是严守纪律、严于律己的楷模。在负责抗日根据地的财政工作期间,他一直秉持“有盐同咸,无盐同淡”的原则,以严明的纪律约束自己,从不搞特殊化。在工作中,他严格规定油、盐、菜等的发放标准,坚决制止贪污浪费、大吃大喝的行为。

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不仅党的领导人是遵守并践行纪律的典范,许多党员干部也争当严守纪律、维护纪律的标兵。1944年4月,《解放日报》详细报道了时任第三五九旅供给部政委罗章的先进事迹。罗章在受伤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着从长征开始就秉持的坚守纪律的作风,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带头投入大生产运动,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成为大家心中的英雄模范。为老百姓利益牺牲的张思德是普通党员中严守纪律的典型。很多像张思德这样的党员,用严守纪律的行为带动周围的党员一起严格要求自己,在遵纪守法上作表率。

坚决惩处违纪违法党员

从严正风肃纪

坚持纪法面前人人平等。1937年10月,参加过长征的高级干部黄克功,因情感问题枪杀女学生。面对众人的求情以及黄克功本人希望战死沙场的申请,毛泽东毅然决然要求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按照法律法规对之判以死刑。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判长雷经天作出判决后,根据毛泽东要求当场宣读毛泽东的来信,以表明党严惩破坏纪律的党员的决心,教育在场的党员群众敬畏纪律、遵纪守法。1941年底,老红军肖玉璧因贪污受贿、滥用职权,被执行枪决,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此外,曾参加过五次反“围剿”、长征时期担任某团政委、多次荣立战功的刘振球因贪图享乐挪用公款,贪污公款数百元,被开除党籍并受到法律制裁。这些案件给了当时党内许多人一记思想上的重锤,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那些曾经立过不少战功而思想懈怠的老党员来说是一次警示,告诫他们要严守纪律的底线。

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1938年4月,中共中央作出开除张国焘党籍的决定,批判了张国焘严重破坏革命纪律的行为。这对全体党员遵守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起到了积极作用。1939年,青年知识分子刘力功屡次不服从组织安排,对组织委派的工作挑三拣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在屡次教育后,仍不知悔改,我们党对其进行开除党籍处理以警示全党。陈云在《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一文中,对刘立功这样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并强调“党不仅在课堂上要教育党员遵守纪律,而且要在每个具体违犯纪律的问题上给以纪律的教育”。

(作者系清华大学纪检监察机构高级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