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赋能党风廉政建设
2024-08-21黄菲菲
家风连着党风、政风,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在目标、主体、效能层面具有一致性。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到“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充分表明我们党对家风问题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充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就领导干部家风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丰富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时代内涵。
领导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关键少数”,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做家风建设的带头人。家风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风向标”。党风廉政建设是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的必然要求,是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现实问题。以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赋能党风廉政建设,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着力点。新时代新征程,以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赋能党风廉政建设,要从传承优秀家风文化、运用党内法治思维、补齐领导干部家风制度短板、遵循严格的治家之道四个方面探索实践路径。
传承优秀家风文化
激活党风廉政建设的文化因子
以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赋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传承优良家风,激活党风廉政建设的文化因子,以文化自信增强政治定力。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善于从古圣先贤的家书中汲取廉洁因子。古圣先贤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立足家庭伦理,而家书是家庭伦理的重要载体。为人之要、为官之要是古圣先贤家书家训中的常见语言,目的是告诫后人如何修身正己、传承家风。从三国时期诸葛亮提到的“俭以养德”,到明代周怡提到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再到清代丁宝桢提到的“持心须公正,操守须廉洁”等,均从修身正己的角度劝诫后人。这些家书中蕴含的廉洁因子对领导干部廉洁治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善于传承红色家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向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学习,做家风建设的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以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严格遵守党内纪律的前提下十分注重培育健康的家庭关系,其家规之严、家风之正均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风貌,是中国共产党人价值理念在家庭层面的外在表现。红色家风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坚定的革命信念和矢志不渝的精神信仰,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因此,领导干部要不断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我们党独特的红色家风中汲取力量,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家风文化,不断激活党风廉政建设的文化因子。
运用党内法治思维
增强党风廉政刚性约束
中国共产党不仅要捍卫国家的法律尊严,而且要以更高标准的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例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我们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具有里程碑意义;2016年,中共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专门部署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中央文件;等等。以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赋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党内法规着手,立法规、讲法规,使党内法规真正成为领导干部“带电的高压线”。首先,要持续完善党内法规中关于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条款。《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均对领导干部家风建设问题作出规定。可以说,现行党内法规中关于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要求相对丰富,但从完善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法规体系角度来说,党内法规中关于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条款尚未完全具体化、系统化。其次,执行是关键。如上所述,党内法规中关于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条款已有提及,但个别领导干部执行法规法纪先紧后松、外紧内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严重损害了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领导干部只有确保相关条款执行到位,才能做到令行禁止。再次,要注重人才培养。运用党内法治思维,增强党风廉政刚性约束,需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从政策、资金、平台等方面给予人才精准支持,为以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赋能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补齐领导干部家风制度短板
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b3d9b88c88645949776de2444da5704d8cb351fc6aa7c3828f328cc44c396e4f,党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党风、抓政风,不断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制度带有全局性、稳定性,管根本、管长远,对家风建设来说也是如此。从长远来看,以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赋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紧依靠科学有效的制度。一是要完善领导干部家风失范问责制度。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在内的家庭档案,区分党纪责任、家庭责任、道德责任,细化领导干部家风内容,对家风优良的领导干部予以鼓励。二是要完善选拔任用制度。要将家风情况列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考核条件,将廉洁齐家、遵纪守法等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家风考核评价体系。三是要强化日常监督。公开是监督的前提,公开本身就意味着监督。要积极了解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从业信息、社会兼职等基本情况,积极完善家庭廉政承诺制度,不断强化对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实力度。要充分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健全社会监督体系,凝聚社会监督合力。
遵循严格的治家之道
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以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赋能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筑牢“外部城墙”,而且要求领导干部遵循严格的治家之道,正确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其一,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要在小事小节中讲政治、讲形象、讲方向、讲人格,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为家人树立榜样,避免“身边人”打着“领导旗号”谋私。其二,领导干部应开展家风自查。当领导干部的家人出现“非分之想”时,领导干部要明确家庭成员的责任与义务,教育引导家人时刻廉洁自律。其三,领导干部应和家人共同制定家规家训。好家规、好家训是营造良好家风的重要保障,领导干部遵循严格的治家之道,需要落实到具体的家规家训层面。领导干部要与家庭成员共同汲取优良传统家风的养分,注重家规家训的时代化,将传统治家文化中蕴含的优秀价值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营造廉洁的家风环境。
(摘编自《领导科学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