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预聘长聘制度,让院校人才能上能下
2024-08-17刘再起
强教必先强师,高职院校建立、完善现代化的教师聘任制度,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现代化的教师队伍,是推进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探索并逐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特点的预聘长聘制度,已成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必修课。
高职院校实行预聘长聘制度的背景
●预聘长聘制度由国外高校到国内高校的实践
1.预聘长聘制度的核心是对新进教师给予一定年限的相对不稳定的预聘考验期,在预聘考验期内设置一系列的考核目标,通常包括达到更高等级教职或完成相应教科研任务目标等。新教师在预聘考验期内达到相应目标后,学校则给予相对稳定的长期教职,如果新教师不能完成约定的目标,则予以解聘,即所谓“非升即走”的教师聘用制度。我国高校教师实行的预聘长聘制度,借鉴了欧美研究型大学预聘长聘制度(Tenure Track,或称准聘长聘制、终身教职制等)的经验。经过多年的发展,预聘长聘制度在国内高校逐步完善、成熟。
2.改革开放以来,国内部分高校开始探索预聘长聘制度。如清华大学自1995年开始规定,讲师在3个合同期(9年)内若没有升聘到副教授,就要离开当前岗位,即“非升即走”(离开学校)或“非升即转”(转为非教师岗位)。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研究型大学结合实际逐步建立了各自的预聘长聘制度。据2020年的数据,我国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有34所实行了预聘长聘制度,目前预聘长聘制度已在我国众多高校实行。
●预聘长聘制度成为高校教师岗位管理的政策指向
教师预聘长聘制度是在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中,改变原有的编制管理模式而探索出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高校教师终身聘用的制度,是对提升教师干事创业积极性的进一步探索。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推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准聘与长聘相结合,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2020年12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探索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等管理方式,落实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机制”。这些文件从宏观政策层面为高校实行预聘长聘制提供了指导。
●预聘长聘制度与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相契合
2000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要求,按“总量控制、微观放权、规范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开展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改革,首次提出了总量控制的要求。随着改革实践的不断发展,2017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了积极探索实行高等学校人员总量管理的要求。尽管各省市推进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的进展参差不齐,但总量控制已成为高校发展的政策方向。如何有效使用用人指标,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提高教师教学科研的积极性?预聘长聘制度的设计,与目前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的政策精神是契合的。
高职院校实行预聘长聘制度的现状
●高职院校预聘长聘制度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
与国内普通本科院校推进预聘长聘制度,特别是大部分一流本科院校已经实施预聘长聘制度多年并逐步深入推进的情况不同,目前国内实行预聘长聘制度的高职院校较少,实施预聘长聘制度的时间相对有限。据统计,教育部、财政部“双高计划”立项建设的56所高水平职业院校中,共有5所高职院校在建设方案中提出探索教师预聘长聘制度;笔者查询此5所高职院校公开发布的人才招聘引进信息,发现目前在招聘公告中明确表示实施预聘长聘制度引进人才的有深圳A职业院校和深圳B职业院校等。深圳A职业院校在2018年前后开始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实行预聘长聘制度引进人才,按照正常的预聘期限设计,目前首轮两个预聘期尚未届满;深圳B职业院校于2023年底开始实施预聘长聘制度引进教师,目前首个预聘期未满。总体来看,与预聘长聘制度在普通教育本科高校实施较为普遍的情况相比,高职院校预聘长聘制度目前还处于个别学校探索发展的萌芽阶段。
●预聘长聘人员的预聘期设计及考核情况
目前实施预聘长聘制度招聘教师的两个高职院校,招聘的岗位集中在教学科研人员,如深圳A职业院校2023年11月招聘按预聘长聘制管理的教师主要为专任教师和一线专职研究人员。用人院校会对不同教师类型制定不同的考核目标,目前高职院校预聘长聘教师的预聘期一般最多为2期,每期3年左右。
高校对新进预聘长聘教师的考核一般分为“中考”(对单个预聘期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阶段性考核)和“大考”(对2个预聘期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总体考核),其中“中考”仅为阶段性考核,而“大考”则关系到新进教师的去留。此外,预聘长聘教师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等一般仍按高职院校现有的制度要求执行。
●预聘长聘制度与原有教师聘用管理制度并存
现有高职院校以公办高校为主体,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单位以编制人管理为主的人事管理制度。原有教师的主体为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政策构建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教师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原有的薪酬制度和考核、管理、职称评聘要求。在高职院校探索预聘长聘制度的过程中,高职院校会在实行原有岗位聘用制度的教师之外形成签订预聘长聘合同、约定预聘期任务目标、执行新的考核管理甚至工资体系的教师群体,因此部分院校会出现新旧两种用人制度并存的现象。
高职院校实行预聘长聘制度存在的问题
●高职院校预聘长聘考核要求应更有针对性
与普通教育的本科高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相比,职业院校侧重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目前探索实行预聘长聘制度的高职院校中,实行预聘长聘制度的教师招聘对象主要是青年博士和其他社会人员,新进教师预聘期考核主要是达到高级职称条件,重点对教学、科研业绩的考核要求相对突出。对引进高技能人才的预聘长聘考核管理、与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关系密切的有关指标的考核要求还需进一步优化明确,使其更符合职业院校的特点。
●预聘长聘制度与高校原有制度的衔接问题
预聘长聘制度在高职院校的探索实行,伴随的是预聘长聘制教师的招聘引进、考核管理、薪酬待遇、职称评聘、奖惩评价等一系列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新的管理制度如何与原有的制度做好衔接是高职院校探索推进预聘长聘制度需正视的问题。如预聘长聘人员的薪酬体系,如何结合现有工资福利政策设计与预聘长聘人员承担的教科研任务、考核目标压力相匹配的薪酬制度体系;又如预聘长聘人员考核一般约定达到高等级教师(一般为副高或正高)职称评审标准,由于高等级岗位职数限制,达到相应职称评审标准后的预聘长聘教师在参加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方面如何衔接,是否兑现相应等级的薪酬待遇等,都是需要结合实际考虑的问题。
●高职院校实行预聘长聘制度对优秀教师引进的影响
与普通本科院校和研究型大学相比,高职院校由于办学定位和承担育人职责不同,其教学科研平台、学术资源等与普通本科和研究型大学相比有一定差距,如受客观因素所限,高职院校青年教师申请国家级科研项目等的难度相对较大,高职院校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相对有限。实施教师预聘长聘制度后,由于考核压力进一步加大,所以会影响优秀教师的引进。近年来,职业院校人才引进的政策方向也是积极从行业企业引进专业教师,高职院校实施预聘长聘制度,会让此类人才在应聘高职院校教职时产生一定的顾虑。
预聘长聘制度改革的方向与建议
●高职院校探索预聘长聘制度应充分吸取先行院校经验
尽管目前少数高职院校已开始实行或计划实行教师预聘长聘制度,个别高职院校甚至已经对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但是高职院校试行预聘长聘制度在总体上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预聘长聘制人员占教师整体队伍比例相对较低。相较之下,我国本科院校,特别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已经普遍实施了预聘长聘制度,部分高校甚至已经有了二十多年的实践经验,制度、做法相对成熟、完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高职院校可以结合实际充分调研了解本科院校预聘长聘制度的做法、制度设计的细节以及运行实施中的问题,充分调研,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的制度。
●高职院校实施预聘长聘制度应密切结合职业教育特点
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院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相比,有着不同的育人任务,对于产业行业结合的要求更加密切,办学定位、师资队伍结构、学生素质、研究水平、科研平台等多方面与本科院校存在差异。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对双师队伍建设有更高的要求,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双高建设”计划也对高职院校打造高水平双师队伍提出了要求。高职院校探索实施预聘长聘制度,在借鉴本科高校经验的同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职业院校的发展定位,二是职业院校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或对接产业行业的特点;三是职业院校所在地区人事管理政策和学校现有的人事制度。在实施预聘长聘制度考核时应充分考虑职业院校特点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科学设置考核目标。
●高职院校预聘长聘制度应结合实际不断完善
一是高职院校预聘长聘制度目前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随着较早批次预聘长聘制教师招聘、考核、转为长聘人员的人事管理链条的逐步完整,制度机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也会逐渐凸显。二是高职院校目前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学校的办学基础、招生情况等都在不断变化,高职院校应结合实际,及时通过合理合法的程序,对预聘长聘的制度政策进行调整。三是国家对高等院校的人事管理改革的政策,特别是人员总量管理、预聘长聘制度方面的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其他人事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应及时调整。
职业教育承担着为国家、社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现代化教师队伍,根据政策规定,借鉴先行高校做法,立足区域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职业教育特色、适应党和国家对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符合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和规律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预聘长聘制度,这将非常有利于高职院校的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