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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校园欺凌,让孩子健康成长

2024-08-07潘家永

家庭百事通 2024年8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校园欺凌极大地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抵制校园欺凌,让每个孩子都健康,是全社会的责任。那么,什么是校园欺凌?实施欺凌的学生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学生和家长又该如何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呢?

校园欺凌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蕾蕾在某中学读初二,性格开朗,成绩优异。有段时间,母亲吴女士觉得蕾蕾表现异常。再三追问之下,蕾蕾痛哭流涕,说出了自己的遭遇:大概在半个月前,蕾蕾因为跟同班的一位男生多说了一会儿话,暗恋该男生的女生彤彤就喊人扇蕾蕾耳光,还逼蕾蕾承认自己是狐狸精。事后,彤彤还把所拍的蕾蕾承认自己是狐狸精的视频发在网上的同学群里。那么,彤彤的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吗?

校园欺凌即中小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表现可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暴力欺凌,包括武力攻击和暴力侮辱。武力攻击包括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掐捏拖拽等;暴力侮辱包括逼迫他人做难堪动作,往他人嘴里强塞污秽的东西,扒光衣服等。

二是言语文字欺凌,即以语言或文字的方法进行侮辱。如使用言词对其他学生进行诋毁,贬低,戏弄,嘲笑,谩骂,取侮辱性绰号或喊叫侮辱性绰号,散布谣言等,使其当众出丑。

三是社交欺凌,即故意孤立、排挤其他学生,采取各种手段令其身边没朋友等。

四是网络欺凌,指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言论,曝光隐私,恶搞受害者的照片等。

五是其他欺凌,包括对其他学生以损害权益的形式进行恐吓、威胁或要挟,抢夺或强行索要其他学生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故意损毁书本、衣服等。

本案中,彤彤对蕾蕾扇耳光,把所拍的蕾蕾承认自己是狐狸精的视频对外传播,彤彤的行为无疑属于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13岁的小坤读初一,担任副班长。由于拥有检查作业、监督背书的权力,他就向学习较差的同学要钱。钱没有给够,就逼迫他们做不雅行为。在事情败露后,小坤还威胁要“弄死”受逼迫的学生。后来受逼迫的学生家长发现孩子异常后,通过询问相关学生,证实了小坤的所作所为。那么,小坤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负刑事责任须达到法定的年龄,具体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已满16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一律要负刑事责任;二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三是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小坤的行为属于侮辱,但尚不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小坤逼迫同学做不雅行为,且人数较多,属于情节严重,但由于其未满16周岁,故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欺凌者如何处理

小晖读小学六年级,由于一点小事得罪了班里的男同学魏某。魏某就开始经常欺负小晖:往小晖身上泼污水,藏匿小晖的作业本使其没法及时完成作业……小晖忍无可忍,把这些事情告诉了老师。魏某知道后,把小晖揍了一顿,并警告:以后要是再敢跟老师告状,就告一次打一次。魏某力气比小晖大,小晖很害怕他,只好天天躲着他。那么,小晖该怎么办呢?

小晖要勇于对校园欺凌说“不”,及时把自己的遭遇报告学校或有关部门,由学校和有关部门视情况对欺凌者魏某作出处理。

在无法追究欺凌学生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的情况下,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规定,可以作出如下处理: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

另外,中小学生实施欺凌给其他同学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其父母等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向被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

如何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

就如何预防、制止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教育、综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妇联、残联十一个部门和学校的职责,并强调要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多部门有效沟通、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而就中小学生本人而言,为了避免被欺凌、受伤害,可以从以下方面做起:

一是注意防范校园欺凌。主要包括:通过学习防范技能和自我保护知识等方式,提高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一旦遇事能够从容应对;平时与同学友善相处,多参加校园集体活动,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增强自信和自尊心,减少成为欺凌对象的可能性;在校园内外尽量结伴而行,避免落单,以做到主动避险;与同学发生矛盾时,应宽容、理性、和平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看到同学被欺凌时,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或者及时报告老师,甚至立即报警;等等。

二是在遭遇校园欺凌时要保持镇定,巧妙应对,不要被欺凌者的恐吓和挑衅所激怒,尽量避免硬碰硬。要寻找机会,迅速离开;无法脱身的,可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向周围师生呼救求助,有条件报警的要立即报警。

三是在被欺凌后,不做无辜的受害者,不要回避,不要独自承受痛苦。应第一时间向父母和班主任老师倾诉,寻求他们的帮助,由父母和老师根据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作出处理,以避免再次被欺凌。

在防范校园欺凌方面,家长和老师责无旁贷。家长和老师应从上述方面教育和引导,如引导孩子学习自我保护知识和技能,注重培养孩子的人际交往能力,教育孩子与人为善、处理好人际关系、与同学结伴而行等。家长还应及时掌握孩子在校交友情况,教育孩子远离“不良少年”;多与孩子沟通,留意观察孩子的情绪和异常表现。老师尤其要把欺凌作为一种违规违法行为对待和处理,普通的道歉往往不能解决问题,息事宁人的消极态度只会助长欺凌行为。

编辑|郭绪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