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分类标引原理的宗教文化类目探讨
2024-07-23蒋鸿标杨雪莹
摘 要 调查《中图法》第5版“B9宗教”类目存在的体系结构缺乏逻辑、类号编制不规范以及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知网学术期刊库宗教文化分类标引混乱等问题,以期为《中图法》的改版提供参考。根据宗教的组成要素,按照类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将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三大宗教)、其他宗教和术数作为宗教的主标目,将宗教哲学、宗教教义、宗教体制等共性问题作为宗教“理论与方法论”的内容,以期为各类宗教的仿分提供便利;将术数的具体内容设置为专类复分表,以期为各国术数提供仿分便利。通过对“B9宗教”类目的改进,增强了类目的伸缩性,节省了分类法的篇幅。
关键词 宗教文化;类目体系;分类标引;《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分类号 G254.11
DOI 10.16810/j.cnki.1672-514X.2024.06.010
Discussion on Religious Culture Categories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Classification Indexing
Jiang Hongbiao, Yang Xueying
Abstract Investigating the problems such as the lack of logic in the system structure and the nonstandard compilation of the category number in “B9 religion” in Chinese Library Classification (fifth edition), and confusion in the classification indexing of religious culture in the National Library and CNKI academic journal databases,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revision of CLC. According to the constituent elements of religion and the log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categories, Buddhism, Christianity, Islam (the three major religions), other religions and fortune-telling are taken as the main headings of religion, and religious philosophy, religious doctrines, religious system and other common issues are taken as the contents of “theory and methodology” of religious, so as to facilitate the re division of various religions. The specific content of the fortune-telling is set as special subdivide table, in order to provide convenience for subdivide of fortune-telling in various countries. By improving the category of “B9 religion”, the scalability of the category is enhanced and the space of the classification is saved.
Keywords Religion Culture. Category system. Classification indexing. Chinese Library Classification.
0 引言
“宗教”一词现今尚没有被广泛接受的定义,但西方学者倾向于将其定义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中国学者一般将其定义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1]。构成宗教的要素(形式因素)主要有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宗教道德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宗教组织等[2],也可归纳为教义(宗教的思想观念和情感体验)、教仪(宗教的行为活动和礼仪规范)和教团(宗教的教职制度和社会体系)三个层面[3]。宗教文化是人类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们的思想意识、生活习俗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等文化建设目标,因而宗教文化建设是“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对宗教文献的检索利用则是促进宗教文化建设的重要过程。目前,人们普遍认为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是世界的三大宗教。除此之外,不少国家也有自己的宗教,如中国的道教和儒教、日本的神道教、印度的印度教等。对于中国是否存在儒教,目前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笔者于2023年11月20日从国家图书馆书目数据库中检索发现,关于“儒教”研究的中文图书目前有181种,说明中国存在儒教,但皆归入“B222儒家”类目似乎欠妥。儒家学说是儒教形成的思想基础,但不等同于儒教,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宗教作为一种“事实”存在,反映在分类法上,就是类目设置要符合宗教的逻辑结构,以类目的形式揭示其内容和形式特征,以方便分类和检索。
然而,《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称《中图法》)第5版设置的“B9宗教”类目,存在着分类体系不当,编码不规范等问题,从而造成相关文献的分类极为混乱,对文献聚类功能和分类标引一致性产生不良影响。目前仅有作者对“B98其他宗教”存在的立类和有关注释不当等问题作过探讨[4-5],对于宗教的分类体系及其编码问题的研究尚未见报道。鉴于此,有必要从分类体系和编码规范上对“B9宗教”类目进行探讨,以期为《中图法》的改版提供参考。
1 宗教文化在《中图法》中的分类标引现状
《中图法》以科学分类为基础,采取从总到分、从一般到具体的逻辑次序组织类目,以学科的构成因素(内容因素)作为类目的主体结构,再配以共性问题(形式因素)揭示文献的主题(形式因素可根据实际情况以“0理论与方法论”或专类复分表的形式设置)。类号以层累制编码为主,当同位类超过10个而少于20个时,则采用八分制(1~8、91~99)编码,超过20个时一般采用双位制编码(11~19、21~29、91~99),它们与采用0~9编制的号码具有相同的类级,也具有层累制的特征。遵循这一分类标引原理,《中图法》自1975年的第一版发展到目前的第五版,宗教类目虽然历经多次修订,但仍未反映宗教相关学科的全貌,如宗教文化学、宗教经济学、宗教语言学等,在历次的版本中都是“无类可归”,从而导致相关文献的分类标引五花八门。如李继武编著的《宗教文化考略》、拉先编著的《白马藏族宗教文化研究》,国家图书馆标引的分类号分别为“B959.2”“B946.6”,但前者对应的类目主题是“中国道教史”,后者对应的类目主题是“佛教教派”。又如覃彩銮发表的《骆越宗教文化研究》、刘恋发表的《中西宗教文化的差异比较与启示》等论文,作者标引的分类号分别为“B933”“B92”,但前者对应的类目主题是“原始宗教”,后者对应的类目主题是“宗教理论与概况”。因而不管是图书还是期刊论文,其分类号与文献主题都不相符。产生分类标引混乱的原因,除了分类标引者对文献主题把握不准外,《中图法》“B9宗教”相关类目在类目设置和类号编制上没有遵循这些原理是主要原因。
2 “B9宗教”在类目设置和类号编制上存在的问题
2.1 类目设置不符合宗教划分形式
根据宗教的划分,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其他宗教是宗教的内容因素,教义、教仪和教团等共性问题是宗教的形式因素。然而,《中图法》第5版“B9宗教”的分类体系却是这样糅合在一起:B9宗教—B91对宗教的分析和研究—B92宗教理论与概况—B93神话与原始宗教—B94佛教—B95道教—B96伊斯兰教—B97基督教—B98其他宗教—B99术数、迷信。一方面将“B94佛教”“B96伊斯兰教”“B97基督教”“B98其他宗教”等宗教类型与“B91对宗教的分析和研究”“B92宗教理论与概况”等非宗教类型并列同级导致分类标准不一致。另一方面又在“B94/97”(各类宗教)类目中,将属于宗教内容因素的“宗派(教派)”与诸如教义、教仪、教团、历史等形式因素并列同级。而对此类的共性问题既没有设置“理论与方法论”类目,也没有设置专类复分表,从而无法为专论性类目(宗教类型)的仿分提供便利[6]。
2.2 “B93神话与原始宗教”设置不当
神话是指“远古时代人们通过超自然的形象和幻想的形式表达对世界起源、自然现象及社会生活的原始理解的故事和传说。大都形式朴素,充满奇特的浪漫色彩”[2],理应属于民间文学的范畴,自然也包括对神话的研究、对神话流传与发展的研究等。因此,不宜既在民间文学中设置“神话”类目,又在宗教中设置“神话”类目。
而原始宗教是“原始社会的意识形态表现形式之一,自然力量在原始人意识中的歪曲的、虚幻的反映。它的产生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原始人在同自然作斗争时软弱无力的结果。有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等几种形式”[2]。故原始宗教作为宗教的最初表现形式,宜作为独立类目设置。
2.3 “B99术数、迷信”相关类目设置不规范
“术数”,又称“数术”,是古代方术的重要内容。术,指方技,包括医经、经方、神仙术等;数,指气数、数理,即阴阳五行生克制化的数理。后世把凡是运用这种阴阳五行生克制化的数理以行占卜之术的,皆纳入术数范围,如星占、卜筮、六壬、奇门遁甲、相命、拆字、起课、堪舆、择日等[7]。迷信是社会心理现象之一,与理智信仰相悖,是一种缺乏科学事实根据的盲目的信仰,即把歪理邪说当成权威的、不容置疑的、无须验证的信念,像抽签、卜卦、算命、看相、测字、请神、驱鬼、看风水、符水治病等都属于迷信的范畴[8]。故术数包含迷信,属于概括性主题,且具有地区属性,宜作为主标目;阴阳五行说、占卜、相命、风水等属于术数的表现形式,宜作为副标目。由于这些内容不具理论性特征,故宜以专类复分表的形式设置。但《中图法》第5版却将“B991世界”“B992中国”“B993/997各国”等依世界地区分的结果作为“术数”的主标目,将阴阳五行说、占卜、相命、风水等这些属于术数表现形式的内容作为“B992中国”类目的副标目,而“B991世界”“B993/997各国”却没有分类指引,从而造成论述其他国家术数的文献无法按主题归类的问题(“B992.1/.9”各类实际上是“B99术数、迷信”依世界地区表分,再依专类复分表分的结果)。故宜在“B99术数”类目下注释:依世界地区表分,再依专类复分表分。
2.4 宗教史与宗教人物传记的关系错乱
在宗教类目中,在“B929宗教史、宗教地理”将两个不同主题并作一个类目违反了类目设置的专指性原则;在“B929.9宗教家传记”类目中并不能涵盖宗教人物传记,故不宜使用“宗教家”一词,宜使用“宗教人物”一词。除此之外,在“B949佛教史”与“B949.9传记”、“B979基督教史”与“B979.9传记”等编排中形成上下位关系,“传记”类目都比“宗教史”后退一格表示了两者是隶属关系,然而宗教史与人物传记并不存在隶属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中图法》第5版单独在A大类和B大类中设置“人物传记”类目,其他学科领域的人物传记皆入“K81传记”(史学传记)有关类。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不科学的,与有关注释也是矛盾的。将哲学、宗教人物传记从“K81传记”中抽出来归入“B哲学、宗教”有关类似乎没有道理[9]。故宜将哲学、宗教人物传记入“K81史学传记”有关类。
2.5 类目分类指引欠妥
道教是“中国的传统宗教,以‘道’为指导思想、行为准则及最高信仰,以《道德经》为最高经典,以老子为开山教主。”[10]也即“道教”是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其他国家并没有道教。因此在“B959道教史”和“B959.9传记”类目下注释“依世界地区表分”的注释违背事实。
由于“B9宗教”类目下没有设置“B90理论与方法论”类目,那么在实际分类相关文献时应编码为“B9-0”,本质上与“B90”同义。而在“B9宗教”的注释为“依总论复分表分”,意味着包括依“-0理论与方法论”分,但又设置“B920宗教理论、宗教思想”类目,且与“B92宗教理论与概况”不存在隶属关系,从而产生“同书异号”问题。“宗教思想”属于宗教历史问题,按照总论复分表“-0理论与方法论”的类目体系,学科史的编码宜为“09”,也即宗教史的编码宜是“B909”。故宜修正注释,并删除有问题的类目[11-12]。
2.6 类号编制上违反层累制编码原理
从“B929”与“B929.9”、“B949”与“B949.9”、“B959”与“B959.9”、“B969”与“B969.9”、“B979”与“B979.9”,以及“B98其他宗教”专类复分表中的“9”与“99”等6组类号的类号结构来看,这些类目是从属关系。而从宗教史、宗教人物传记的主题来看,它们应是并列关系。故这6组类号既不是层累制编码,也不是八分制编码,而是不规范编码[13]。有人认为这是“借号法”编码,而所谓“借号法”就是不规范编码。因此,笔者认为宜在遵循层累制编码原理的基础上,对于同位类超过10个的类目,可采用八分制编码,如将“B929”改为“B929.1”,使其与“B929.9”并列同级。
3 改进“B9宗教”类目设置的措施
针对《中图法》第5版“B9宗教”类目设置所存在的类目关系错乱、编码不规范、注释不当等问题,本研究根据《中图法》以科学分类为基础的原则和共性问题可纳入“理论与方法论”或以专类复分表的形式加以揭示的原理[14],对“B9宗教”类目作了修正。
3.1 规范“宗教”分类体系
将原“B9宗教”分类体系中内容因素与形式因素混淆不清的问题改为按内容因素和形式因素分别设置,并将宗教事业纳入宗教的范畴。主类目包括:B9宗教—B90理论与方法论—B91宗教事业—B92原始宗教—B93佛教—B94基督教—B95伊斯兰教—B98其他宗教—B99术数。
3.2 完善“B90理论与方法论”分类体系
对于“B90理论与方法论”的类目,由于此类属于形式因素的类目,具有总论性质,既可分类总论性文献,也可为专论性类目(宗教事业和宗教类型)的仿分提供便利。因此,根据总论复分表“-0理论与方法论”的体系结构,对“宗教”理论中具有普遍性的“方针、政策及其阐述”“方法论”“历史”等问题进行归纳,补充、完善了宗教理论问题。其中“宗教地理”单独设置,纠正了原有类目(B929)将宗教史、宗教地理合并为一个类目且以专论性类目形式设置的不合理做法。此外,根据“-05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类目反映的主题实质为学科分支的问题,将其类名修正为“学科分支”并列出相关的学科名称,以保障相关分支学科有类可归,具体修改如下(见表1)。
需要指出的是,《中图法》用“-05与其它学科的关系”来分类交叉学科或边缘学科,或设置专论性类目来反映一个学科与另一个学科的关系问题,如“B911宗教与社会政治”“B913宗教与科学”等。这种做法是不科学的,“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并不是有效主题词,因而无法揭示文献主题。一般情况下,一个学科与另一个学科的融合发展往往发展成为该学科或另一学科的分支学科,而分支学科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且属于原理范畴,故宜按其内容属性各入其类或入相关学科的理论性类目[15]。本研究根据宗教学科分支的发展现状,设置了宗教社会学、宗教经济学、宗教生态学等学科分支,解决了相关文献“无类可归”的问题。如“法国宗教改革研究”可编码为“B915.651”、“中国宗教事业概况”可编码为“B912.04”、“宗教生态学研究”可编码为“B905.8”等,从而大大提高相关文献的聚类功能。
“宗教艺术”是以表现宗教观念,宣扬宗教教理,与宗教仪式结合在一起或者以宗教崇拜为目的的艺术。它是宗教观念、宗教情感、宗教精神、宗教仪式与艺术形式的结合。故宗教艺术本质上属于宗教的范畴而不是艺术的范畴。《中图法》将“宗教艺术”归入“J19专题艺术与现代边缘艺术”,且与“J1世界各国艺术概况”并列同级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其学科属性,因此有必要纳入宗教相关类目,为“B905.7宗教艺术学”。此外,《中图法》“K825.15 宗教”中的“人物传记”的注释“宜入B9” 既不准确,也不符合人物传记的学科属性,正确表述应是“宜入B9有关类”。
目前,宗教文学在“I文学”设有专类,如“I106.99宗教文学”“I199宗教文学集”“I299宗教文学”等。事实上,宗教文学主要是以表达宗教思想感情为内容特征的文学作品,包括神话、诗歌、小说、散文等文学体裁,纯粹的宗教文学并不存在[16],故设置宗教文学专类欠妥。而宗教建筑在“TU建筑科学”中设置的“TU-098.3宗教建筑史”“TU252宗教建筑”(建筑设计)等类目也未能体现宗教建筑学是研究“传扬宗教文化、体现宗教艺术、凝聚宗教思想”[17]的活动场所的学科的本质特征,更与“宗教建筑属于宗教实体器物要素,是组成宗教的一个重要因素”的事实相违背。故宗教建筑(学)似乎不是建筑科学的研究范畴,而是宗教的研究范畴。
3.3 完善宗教宗派分类
原宗教类目中将宗派(内容因素)与宗教教义、教仪(形式因素)等并列同级不符合类目设置原理,故宜将宗教宗派作为内容因素设置为专论性类目,教义、教仪等作为形式因素归入理论性类目中,如佛教教派分类体系修正如下(见表2)。
3.4 完善“其他宗教”分类体系
参考周雨华[5]和马学剑[18]对“其他宗教”的分类,修正如下(见表3)。
3.5 规范“术数”分类体系
针对原有类目将依世界地区表分的结果作为“术数”主标目的不合理做法,将“术数”设置为主标目并依世界地区表分,将术数的表现形式设置为专类复分表,以供各国术数仿分,具体措施如下(见表4)。
神话入民间文学有关类。依世界地区表分,如有必要再依术数专类复分表分。例:中国风水术为B992.4;泰国占卜术为B993.362。
需要指出的是,《中图法》历次版本中,“破除迷信”的类号皆为“B917”,也即作为“B91对宗教的分析与研究”(注释为“无神论入此”)的下位类。然而破除迷信属于术数(迷信)的研究范畴,故作为B91的下位类与其主题不符;“无神论”是否定一切宗教神学和鬼神迷信的思想和学说[19],也属于术数(迷信)的研究范畴,故入B91也与其主题不符。
3.6 完善类目注释
类目注释是类目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释得当可以引导分类标引人员准确归类[12]。如在“B9宗教”类目下添加注释“依总论复分表分。B9-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入B90”,又如在“B99术数”类目下注释“依世界地区表分,如有必要再依术数专类复分表分”等,从而明确了类目的分类方向,有利于提高文献分类标引的一致性。
4 结语
根据学科的知识体系组织类目是编制分类法的基本要求,遵循学科的逻辑性是编制类号、识别文献、检索文献的基本法则。本研究根据宗教的构成要素,充分发挥共性问题的仿分功能和世界地区表的复分功能,对《中图法》第5版“B9宗教”类目的不合理设置作了改进,解决了宗教文化学、宗教政治学、宗教经济学、宗教管理学等文献的归类问题,既提高了类目设置的科学性和伸缩性,又节省了篇幅。《中图法》的修改版不能囿于原有类目的修修补补,更不能为了保持原有类目的稳定性而不作修改,必须从总体上通盘考虑分类体系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务必按照知识的学科体系和逻辑关系组织类目,以提高《中图法》的权威性、逻辑性和实用性。
参考文献:
丁光训.基督教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265.
袁世全.中国百科大辞典[M].北京:华厦出版社,1990:135-702.
金炳华.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 684-686.
汪徽志.《中图法》四版宗教类目修订建议[J].图书馆杂志,2010(2):34,78.
周雨华.《中图法》(第5版)“B98 其他宗教”的类目设置探讨[J].图书馆研究, 2016(6):24-27.
蒋鸿标.《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仿分类目研究[J].新世纪图书馆,2022(10):36-43.
陈永正.中国方术大辞典[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22-45.
车文博.心理咨询大百科全书[M].杭州: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194.
叶菲菲.《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5版“K81传
记”类目探讨[J].新世纪图书馆,2021(11):68-72.
任继愈.宗教大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166-168.
陈 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5版)“经济”类理论性类目探讨[J].新世纪图书馆,2019(12):
30-33.
吴卫国.《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5版类目注释研究[J].新世纪图书馆,2023(5):28-34.
蒋鸿标,吕冬梅.《中图法》第5版专类复分表
编码位数差异性研究[J].新世纪图书馆,2023(8):
33-39.
符银莲.《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5版)计算机类目分类体系与编码问题探讨[J].新世纪图书馆,2021(2):44-49.
葛英.《中图法》第五版“F59旅游经济”类目
存在问题与修订建议[J].河南图书馆学刊,2021
(10):92-95.
彭克宏.社会科学大词典[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9:253-256.
孙雨宸,王非,郭瑞琪.浅谈宗教建筑保护问题:以终南山香积寺保护规划为例[J].华中建筑,2014,32(12):114-118.
马学剑.再议《中图法》B983类目内容的设置问题[J].福建图书馆学刊,2022(1):65-68, 80.
卢之超.马克思主义大辞典[M].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1993:838-839.
蒋鸿标 广东海洋大学图书馆研究馆员。 广东湛江,524088。
杨雪莹 广东海洋大学图书馆助理馆员。 广东湛江,524088。
(收稿日期:2023-11-29 编校:刘 明,陈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