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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2024-07-10代丹丹王燕

北方经济 2024年4期
关键词: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内蒙古

代丹丹 王燕

摘  要:内蒙古是欠发达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的重要基础,必须发挥好金融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作用。本文在介绍内蒙古金融发展概况的基础上,分析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挑战,并提出加强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内蒙古     金融支持     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是欠发达地区,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加快发展、大抓发展,“闯新路,进中游”是全区上下的共同愿望。发挥好金融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作用,是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必然要求。

一、内蒙古金融发展概况

(一)内蒙古金融机构概况

内蒙古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5679个,从业人数近10万人。包含3家政策性金融机构87个,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机构1529个,中信、光大、华夏、招商、浦发、兴业、民生、渤海、平安、浙商银行等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机构191个,邮政储蓄银行机构811个,城市商业银行机构527个,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521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8个,资产管理公司3个,消费金融公司1个,外资金融机构1个。

此外,还有保险机构2934家,典当行47家,小额贷款公司117家,融资租赁公司5家,融资担保公司80家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融资概况

2023年1-11月,全区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5435.8亿元,是2022年全年增量的2.8倍。2023年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30064亿元,同比增长11.5%,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增速0.9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10位。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6317.6亿元,较上年新增4003.9亿元,增幅12.4%,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4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5位。

截至2024年3月,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31116.3亿元,较年初增加1052.3亿元,同比增长9.9%,其中中长期贷款21097亿元,占人民币贷款余额67.8%,较年初增加1795亿元,同比增长10.2%;企事业单位贷款21365.5亿元,较年初增加721.1亿元,同比增长9.3%。人民币存款余额38165.7亿元,较年初增加1848.1亿元,同比增长9.8%。

(三)信贷结构概况

从整体看,内蒙古金融机构对普惠小微、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制造业等自治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加。一是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得到有效支持。中高新技术企业新增贷款254.2亿元,占比8.2%,较上年多增99.4亿元;制造业新增贷款421.1亿元,占比13.6%,较上年多增77.3亿元;基础设施相关行业新增贷款1072.5亿元,占比34.6%,较上年多增599.8亿元。二是薄弱环节信贷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截至2023年末,全区普惠领域贷款余额2843.2亿元,同比增长21.3%;截至2024年3月,全区涉农、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11778亿元、7428.8亿元和6754.3亿元,分别比年初新增800.7亿元、657.3亿元和234.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1%、14%和11.2%,全部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三是持续支持绿色领域发展。截至2024年3月,全区绿色贷款余额5398亿元,同比增长43.1%,增速高于各项贷款33.2个百分点,连续8个季度增速超过30%。

二、金融支持内蒙古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有效供给还不够充足。一是金融产品同质化。虽然各地金融机构纷纷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但依然存在产品同质化高、创新性不足的情况,金融服务覆盖范围有待扩大。二是资金空转。金融体系中有大量信贷资金以资金交易方式在金融体系内部循环,没有流向实体产业。资金空转也提高了企业融资成本,以银银、银保、银证等多种方式互保形式的跨机构合作拉长了融资链条,致使企业实际上的可用资金减少,融资成本上升。

二是金融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作用未充分发挥。首先,大量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还未得到充分满足。当前,全区200多万户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仍有一半以上小微企业未享受银行服务。其次,缺乏有效的金企对接平台。金融机构在服务小微企业时,难以获得真实的小微企业运行质量信息。再次,地方金融机构定位不清,缺乏有力引导。部分地方金融机构偏离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主业主责,过度参与拓展金融业务,政府部门对于各类地方金融机构的职能定位引导不足,相关支持、引导和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三是金融生态环境有待改善。第一,融资渠道单一。内蒙古人民币贷款增量在全区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中占比较高,债券股票融资增量占比和比重都很低,说明内蒙古实体经济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以银行贷款发放为主,致使企业比较容易受融资约束,不利于企业长期持续发展。第二,信息传递渠道不通畅。缺乏有效促进金融机构和融资企业信息沟通的渠道和平台,金融机构难以获取工商、税务、银行流水等高质量反映企业质量和评估信用风险的信息,客观上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了投资效率。第三,缺乏优秀金融人才。内蒙古在人才数量、人才级别及人才结构上都难以匹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缺乏能够满足金融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高端人才。

(二)防范化解风险形势比较紧迫

一是资产存量板结化程度比较高。当前内蒙古地方法人机构实质不良贷款率高,存量抵债规模较大,持有期限较长,资本占用大,持有成本比较高,现金回收比例低、难度大。

二是增量风险复杂化。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还贷压力增加;大企业资金紧张加剧,地方融资项目逾期规模呈扩大趋势,各机构延期贷款大量增加,虽化解了暂时风险,但其实质是将风险暴露进行了滞后和延长,到期后可能出现的集中偿付将使企业资金周转再度紧张。

三是资产劣变风险加大。金融机构主要客户群体经济下行趋势影响较为严重,资产劣变风险较大;一些金融机构还存在经营效率低、内控管理弱、党建重视不足的情况,存在高息吸收异地大额存款导致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前期违规开展大额贷款、票据、投资和异地业务导致风险增加的情况,同时相关案件风险、舆情风险、投诉举报风险使得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

四是小微企业信用风险加大。部分小微企业本身具有天然弱质性,随着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加大,风控条件有所放宽,部分银行法人机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持续上升,呈现出“边处置、边新增”态势,信用风险持续累积。

(三)金融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创新监管方式还不够足。科技金融等新金融业态具有不同于传统金融业态的特征,运用原有的监管方式已不能有效监管其金融活动风险。金融监管既不能完全遏制压制新兴业态发展,又要能有效地监管其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这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是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内蒙古近年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公司治理指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金融法律法规,但还有大量本应纳入监管范畴的社会金融活动尚存在法律制度空白。

三是合规经营监管还不够强。2019年包商银行爆发严重信用风险问题,一方面暴露了该银行合规经营不规范,也存在金融监管力度薄弱等问题。当前内蒙古金融机构还存在一些高息吸收异地大额存款,违规开展大额贷款、票据、投资和异地业务等情况,凸显出内蒙古金融机构还存在机构合规经营管理意识不强、合规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合规经营管理监督不完善等深层次问题。

三、加强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

发挥好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助推内蒙古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金融工作是全局性、系统性的重要工作,坚决执行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是应对金融高质量发展中各种风险挑战的重要法宝。当前,国际国内形势都发生深刻变化,金融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地位越发重要,稳大盘、助实体、保稳定,统筹发展与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也面临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诸多难点,攻坚克难的挑战无处不在,要强化政治意识,强化政治定力,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提质增效,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发挥比较优势,找准支持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形成差异化互补金融服务新局面。引导政策性银行强化能源、交通、水利等基本设施资金支持;引导国有金融为主导的大型金融机构发挥资金优势、规模优势、管理优势,支持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良性快速发展,支持地方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支持民营企业快速发展,配置金融资产强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引导地方金融法人机构坚持着眼服务三农和地方小微实体企业发展,针对地方实体企业“小、频、急”的特点,发挥地方金融机构机制灵活、决策链短、融资渠道多样等优势,向地方实体经济输血,提供信贷资金。

二是加大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创新,构建多样化、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产品供给体系,满足内蒙古在能源金融、农牧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泛口岸金融、科技金融等不同领域和层次的需求。引导财险机构不断增加产品供给,丰富保险产品体系,积极发展内蒙古地方优势特色保险产品,合理保障农牧民收益,在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设施农业、草场建设、畜牧业养殖发展等方面创新产品,不断满足实体经济财产保障需求。

三是健全各类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全国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信易贷)内蒙古节点、银税互动等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乡村治理与农村金融信息融合,缓解农牧金融领域信息不对称难题;推动全区土地流转平台建设等,加快打造全区信用信息整合平台,实现企业商事、税收缴纳、司法判决与执行等公共数据的信用信息共享,支持融资担保等地方金融机构接入信用信息,完善小微企业信用链条;培育第三方征信企业,鼓励其通过信息技术采集地方金融组织、投融资机构等市场主体借贷、交易、税务等信息,提供信用信息补充服务。

(三)加强金融监管,创造优良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健全政策法律体系。首先,推动自治区12盟市因地制宜制定金融支持盟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五大任务”的方案举措,推动金融机构完善服务“五大任务”的行动方案,将各项行动、工程、举措落到实处,优先支持国家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乡村振兴等战略,针对新能源重点领域、重大项目、16条重点产业链建设制定具体方案,强化目标导向。其次,建立和完善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引导金融机构全面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地方金融发展壮大,营造更优营商环境。建立和完善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的长期规划,为地方金融机构发展稳定预期、明确方向,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规范运营监管和管理。

二是加强合规经营监管。定期开展股权违法等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建立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发挥早期知错纠正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经营能力,兼顾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加强存款利率自律管理,引导法人金融机构落实好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要求,有效维护自治区良好有序的存款市场秩序,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创造适宜的融资环境。持续落实“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活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首先,发展多元化协同监管,加强金融机构间横向合作、银行和金融科技企业的外部合作、金融科技企业和监管机构的沟通协作和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厘清监管职责、促进金融科技发展、及时跟进监管动态,促进金融工具迭代更新,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其次,提高监管科技水平和手段。金融科技能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效率,提高金融监管领域的科技支持力度,支持鼓励科研单位与金融机构组建团队,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模式识别等前沿技术和底层技术研发,提升数据挖掘和管理水平。建议运用监管沙盒模拟系统为企业提供可控包容的测试环境,允许企业在约定的约束条件和边界内,运用真实或者仿真市场环境对创新产品、模式和业态进行测试,测试通过后支持其业务发展和推广,以起到激励创新、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闫先东.发挥金融力量助推“五大任务”见行见效[J].北方金融,2023,(06).

[2]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J].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23,(11):20-27.

[3]孙世重.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J].中国农村金融,2023,(02):19-20.

[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N].内蒙古日报(汉),2022-11-22(001).

[5]程建华,舒展.地方金融支持地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势与现状分析[J].当代经济研究,2022,(08):47-56.

(作者单位:1.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2.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保障中心)

责任编辑:张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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