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善于”以高质量队伍建设服务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2024-07-08王媛媛
王媛媛
“三个善于”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体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象化,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律制度与检察办案之间的逻辑关系,为全国检察机关更好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指明了方向,也为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供了指引。
一、深刻把握“三个善于”的内涵与实践要求
第一,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是基础。要持续提高检察人员把握法律事实、案件事实、客观事实以及融于其中的实质法律关系的能力和水平,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一是作风要正派,敢担当、不畏难,有为事实说话、为正义呐喊的勇气。二是能力要过硬,既要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法律素养,能够基于法律事实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又要通过办案“量”的积累,磨砺出扎实的证据审查、事实认定能力。三是工作要实,在检察办案中唯真唯实,不慕虚名、不务虚功,恪守司法底线。
第二,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是关键。既要具备通晓熟知法律条文的基本素养,又要深入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法治精神和价值追求。一方面,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人民性,在法律规定不具体、不明确的情况下,站在人民立场理解、适用法律条文,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做实为人民司法。另一方面,做好司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善于在个案中发现问题、在类案中总结规律,及时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企业制发检察建议,以更高层次诉源治理促进更高水平社会治理。
第三,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是目标。要通过检察履职办案,在实体上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做实做细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二是切实抓好司法办案监督。转变刑事检察理念,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筹处理好“宽”与“严”的辩证关系,促进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诉讼精准监督,坚决维护民事司法活动的公正与公信。强化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促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坚持质效优先导向,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精准性、规范性。
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落实好“三个善于”实践要求
落实好“三个善于”的实践要求,离不开高质量的检察队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检察机关针对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多措并举,着力提高检察干警的能力水平,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奠定人才基础。
第一,解决干部选拔任用跟不上,职位大量空缺问题。基层院层面,副职长期配不到位、配不到格,10个基层院中只有1个配备常务副职但年龄偏大。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佳木斯市院”)内部,中层干部配备不足,17个内设机构中有9个未配备正职,中坚骨干发展受限。干事创业,关键在人。为了有效破局,佳木斯市院党组提出上下交流、外部引进等多项举措,获得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外,佳木斯市院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为基层院争取正科级职数20名。对内,通过谈心谈话的方式,打消年轻干警到边远地区工作的顾虑,共提任16名基层院副检察长,其中2名“90后”干部走上常务副职岗位,基层院班子焕然一新;提任27名佳木斯市院部门正副职,其中“85后”20人,中流砥柱有力补强。
第二,解决理念滞后、能力欠缺,干警干事创业劲头不足问题。2023年2月,佳木斯市院采取第三方命题闭卷测试的形式对全市检察干警基本素能情况进行摸底,暴露出部分干警对党的政治理论不清楚、对检察政策理念不掌握、对基本业务常识不了解等问题。为此,佳木斯市院党组提出司法理念与工作作风“双转变”、队伍素能与办案质效“双提升”的工作目标,采取针对性举措一以贯之抓落实。一是强理念,对各业务条线逐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重点筛查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突出问题,针对瑕疵案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办案人、分管院领导依次作检视发言,实现对监督履职不力的有效整治。二是提能力,通过业务培训、实战竞赛、挂职互派等方式,把好苗子送到压力最大的岗位去,送到案件最多的基层去,送到全国、全省业务竞赛的赛场上,真刀真枪经风雨、长才干。三是转作风,坚持从“一把手”做起,从“关键少数”抓起,逐级拧紧责任链条,确保人人心中有责任、肩上有担子、手里有任务,重树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
第三,解决机制不健全,佳木斯市院各部门合力不足问题。有的部门“关起门来过日子”,对上不请示、对下不指导、对内不沟通;有的部门不愿意“接担子”,大唱“推字决”“拖字决”,导致部分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这其中除了理念、作风等深层次原因,也有机制“管人”“管事”“管案”不到位等问题。为此,佳木斯市院深化落实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要求,以黑龙江省委提出的领导责任、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为框架,制定《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重点工作管理办法》,有效解决责任不清、措施不实、督办虚化等问题,凝聚起纵横合力,取得较大进展。比如,积极落实最高检、省院关于加快推进专门学校建设的系列部署,主动寻求上级院支持指导,联合基层院成立调研组,对2019年以来黑龙江省东部地区未成年人涉案情况进行数据整合分析,对在佳木斯建设专门学校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提出6条可行性建议,推动加快专门学校建设进程。
三、深化落实“三个善于”,推动佳木斯检察工作更好发展
第一,“三个善于”要求全面准确把握“以事实为根据”,要实事求是,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佳木斯作为边境城市、农业大市,履职办案不能盲目追求“高大上”,而是要踏踏实实“接地气”,紧密结合市情、社情、民情谋划推进检察工作,因地制宜、扬长补短,围绕“大农业”“大生态”等优势,寒地黑土、三江交汇等特色,“东北大米之乡”“鲟鳇鱼之乡”等招牌打好“地方牌”、办好“特色案”,心无旁骛走好自己的路。
第二,“三个善于”要求全面准确理解“以法律为准绳”,要处理好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严格依法和法与时转、法律授权和依法履职、法律规定和司法政策四对辩证关系,做到依法充分履职。佳木斯地处边远,相对落后,检察队伍素能先天不足,更要吃透法治精神、司法政策、法律条文,增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勇气和事争一流的志气,要下苦功、肯钻研,靠后天努力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
第三,“三个善于”要求全面准确统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大公约数”,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佳木斯市院要高质效落实“规定动作”,推动“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高标准谋划“自选动作”,试点开展“检察助农”“检护生态”等地域特色专项,奋力谱写“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佳木斯检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