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作用机制分析
2024-07-01潘凯张星星
潘凯?张星星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调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当前,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数字经济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全球经济结构,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新的动能支撑。基于2013—2021年中国30个省份的省级面板数据,采用熵权法来检验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不同地区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存在区域差异性;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路径主要通过提升创新能力、强化民生保障、缩小收入差距等三个方面来发挥作用。因此,要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数字经济的赋能作用,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制度体系。
关键词:数字经济;共同富裕;创新能力;均衡发展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本质与新时代共同富裕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2&ZD017);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项目“支持县域工业发展培育产业集群”(项目编号:GXCZ-C-23130484)
中图分类号:F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24)06-0027-06
一、引言与相关文献综述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当前,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超过50万亿元人民币,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1.5%。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1)。数字经济不仅有利于“做大蛋糕”,而且有利于“分好蛋糕”。2023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提出要通过数字化手段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缩小区域、城乡、群体、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距,推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时代发展红利,助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因此,探究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是近年来学术界研究的热门话题,但关于二者之间关系和影响机理的高水平研究成果不多。周文和韩文龙认为,数字经济时代产生的数字财富正在成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2)。杨剑刚和朱巧玲分析了数字经济包容性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机制和实践路径(3)。李海舰和李真真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两个维度定性分析了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4)。张轩语和杨柳新研究发现数字经济可通过替代溢出机制、普惠融通机制和匹配升级机制实现生产方式的变革、分配格局的优化和生活方式的变迁,最终推动共同富裕(5)。柏旭运用多种计量模型检验发现,数字经济对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呈现先强化后抑制的变化趋势(6)。许成安和刘一涵认为,在控制个人和家庭层面变量的前提下发展数字经济能有效助推农村低收入群体共同富裕的实现(7)。林淑君等研究了产业结构调整对生产要素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发现并验证了“工业比重下降扩大了收入差距”的特征事实(8)。
综上所述,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是一个较新的研究领域,目前国内外相关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且定性的研究较多,定量的实证研究相对较少。因此,有必要对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机制进行系统研究和检验。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共同富裕的内涵包括“富裕”和“共同”,“富裕”强调发展和效率,“共同”强调共享和公平。一方面,数字经济规模的壮大有利于做大经济“蛋糕”,同时数字经济能够推动土地、资本、劳动力等传统要素发生深刻变革与优化重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富裕”目标加速实现。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形态,数字经济有利于加快生产要素高效流动、推动优质资源共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数字经济的独特之处在于能够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通过“数据赋能”“平台赋能”“网络赋能”等方式,促进区域发展协同化、城乡资源共享化、就业机会多样化及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而提供更加有效的发展成果共享机制。总而言之,数字经济既能促进持续性、均衡性增长,又能助推共享式、普惠式发展,是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综上提出假设1:数字经济能够显著促进共同富裕。
创新是经济增长的核心驱动力,而经济增长是“富裕”的必要条件和具体表现,数字经济可有效提升国家、区域和企业的创新能力,通过推动经济增长来实现“富裕”目标。数字经济时代,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不断加速,推动要素资源配置方式、产业发展模式发生极大改变,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数字经济可助推前沿新技术的产生发展,提升国家的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数字技术不仅通过赋能应用场景促进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而且还通过打破传统生产要素时空限制为区域创新提供内生动力。微观层面,数字经济可帮助企业聚集创新要素、降低研发成本、提高技术创新效率,有助于优化创新体系,帮助降低各类生产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9)。此外,数字经济还可以催生新的管理模式和理念,有效提升企业的管理效能。
综上提出假设2:数字经济可以通过提升创新能力来促进共同富裕。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和基础保障,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公共服务支撑效果显著,建立网络化、数字化、智慧化的民生服务体系有助于缩小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加速共同富裕进程。一方面,数字经济推动传统社会服务转型升级,促进数字养老、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以及智能生态等领域数字服务创新。例如,数字经济可驱动养老市场衍生出数字养老产品、智慧居家养老等商业养老服务,催生在线义诊、线上移动药房、数字医疗平台等多种数字医疗服务。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可通过赋能精准识别需求、赋能一体化协同发展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0)。例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可通过高效、准确地收集公众的诉求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和研判,精准识别有需要的对象从而有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综上提出假设3:数字经济可以通过强化民生保障来促进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不同群体收入差距和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数字经济不仅可以创造大量新的就业机会甚至产生高收入的就业机会,还可以通过促进农村地区发展来有效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一方面,数字经济时代,网约车、外卖、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的发展创造了大批就业岗位,让普通人有更多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增加收入。同时,数字经济创造大量的知识、技术密集型岗位,如数据分析师、算法工程师等,让普通人拥有“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机会(11)。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可以有效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拓宽农户增收致富渠道,增强农村地区内生发展动力,从而显著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
综上提出假设4:数字经济可以通过缩小收入差距来促进共同富裕。
三、模型设计与变量说明
(一)模型设计
为了探究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机理,本文采用国内30个省份2013—2021年的数据建立面板数据模型。基准模型设定如下:
CPi,t=α0+α1Digi,t+α2Xi,t+μi+δt+εi,t (1)
在公式(1)中,CPi,t为被解释变量共同富裕,Digi,t为解释变量数字经济,Xi,t为控制变量,μi为个体固定效应,δt为时间固定效应,εi,t表示随机误差项。i表示地区,t表示时间。
考虑到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影响的间接效应是首先由数字经济影响中介变量,再由中介变量影响共同富裕,因此本文借鉴温忠麟等的中介效应模型(12),采用逐步回归法对各中介效应进行实证检验,在基准回归模型基础上构建中介效应检验模型:
Mi,t=β0+β1Digi,t+β2Xi,t+μi+δt+εi,t (2)
CPi,t=αθ0+θ1Digi,t+θ2Mi,t+θ3Xi,t+μi+δt+εi,t (3)
在公式(2)(3)中,Mi,t为中介变量,包括研发投入、民生财政支出、居民收入。其余变量定义与公式(1)保持一致。
(二)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为共同富裕(CP)。本文从共同富裕的内涵出发,借鉴相关学者的研究(13),采用熵权法构建包含富裕度、共同度、共享度和可持续度等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17个三级指标的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2.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为数字经济(Dig)。参考相关学者已有研究(14),本文采用熵权法从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等三个方面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指数评价体系(详见表2)。
3.中介变量
本文选取的中介变量为研发投入(lnrd)、民生财政支出(lnexp)和居民收入(lnpi)。研发投入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的对数来衡量;民生财政支出以地方财政教育支出、地方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以及地方财政医疗卫生支出总和的对数来表示;居民收入以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数来表示。
4.控制变量
本文选取了以下控制变量:(1)对外开放度(open),用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与当年GDP的比值衡量;(2)金融发展水平(fin)用金融业增加值与当年GDP的比值衡量;(3)地区教育支出(edu),用地方财政教育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比值衡量;(4)基础设施(lninf),用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衡量,并取自然对数。
(三)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3—2021年我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其中,数字普惠金融数据来源于《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其他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CNRDS数据库和中经网数据库,并对少量缺失数据采用插值法进行补充。为避免异常值对实证结果的影响,对所有连续变量采取1%和99%的缩尾处理(15)。
四、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为了确保研究过程的合理性,在执行回归分析前,采用VIF法对模型中各个变量进行检验是否
存在多重共线性,结果表明方差膨胀因子都小于5,证明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可以进一步开展回归分析。综合F检验和Hausman检验的结果,选择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并采用省份和年份层面的固定效应模型进行检验,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表3列(1)和列(2)表示在无控制变量和有控制变量的情况下,数字经济发展对共同富裕的影响系数依旧显著为正,且通过了1%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说明数字经济发展对于共同富裕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此,可以认为数字经济能够促进共同富裕,假设1得到验证。
(二)稳健性检验
为了避免回归结果的偶然性,本文参考已有研究(16),采用三种方法来进行稳健性处理,具体做法如下:(1)考虑到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之间可能存在的内生性,本文以数字经济滞后一期的方式重新回归;(2)采用主成分法计算的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指数代替用熵值法计算的数字经济指数和共同富裕指数,重新进行基本回归;(3)剔除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和重庆市4个直辖市后,利用模型重新进行回归。从回归结果来看,三种方法进行回归的结果均显示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在1%的基础上显著为正,这与基准回归结果的结论一致,进一步增强了本文结果的可信度。因此,可以认为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正向促进作用是稳健的,并不具有偶然性。
(三)异质性分析
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显著差异,为验证不同地区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影响是否存在区域差异性,将30个省级地区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类样本,进行区域异质性检验。结果显示,中、西部地区回归系数的显著性和数值都超过东部地区,说明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存在地区差异性,即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在中西部地区更强,在东部地区相对较弱。可能的原因是,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数字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人民富裕程度较高,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所带来的边际效用较小;中西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数字经济发展规模较小,在数字化发展的早期具有边际收益递增的特点,能够让更多的人分享数字红利,促进共同富裕的效果更加显著。这也说明,数字经济能为欠发达地区提供较为平等的发展机会。
(四)中介效应检验
为了验证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机制,本文构建了数字经济对于中介变量的固定效应模型,用研发投入指标代表创新能力,用民生财政支出指标代表民生保障,用居民收入指标代表收入水平。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从列(1)来看,数字经济对创新能力的影响显著为正,说明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有效提升创新能力。从列(2)来看,创新能力对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中介作用,说明数字经济能够通过提升创新能力促进共同富裕,本文的假设2得到验证。从列(3)来看,数字经济对民生保障的影响显著为正,说明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有效增强民生保障。从列(4)来看,民生保障对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中介作用,说明数字经济发展能够通过增强民生保障促进共同富裕,本文的假设3得到验证。从列(5)来看,数字经济对居民收入的影响显著为正,说明数字经济能够显著提升居民收入水平。从列(6)来看,居民收入对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中介作用,说明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有效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从而缩小收入差距进而促进共同富裕,本文的假设4得到验证。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以2013—2021年中国30个省份的省级面板数据为样本,从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等三个方面构建了数字经济发展指数评价体系,从富裕度、共同度、共享度和可持续度等四个方面构建了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更为客观的熵权法计算了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和共同富裕指数,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检验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影响效应,系统分析论证了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且通过稳健性检验证明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是稳健的。本文认为,数字经济既能促进持续性、均衡性增长,又能助推共享式、普惠式发展,是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通过区域异质性检验发现,不同地区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影响存在区域差异性。具体而言,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在中西部地区更强,在东部地区相对较弱。可能的原因是,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显著差异,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数字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人民富裕程度较高,数字经济对共同富裕所带来的边际效用较小;中西部地区数字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数字经济发展规模较小,在数字化发展的早期具有边际收益递增的特点,能够让更多的人分享数字红利,促进共同富裕效果更加显著。这也说明,数字经济能为欠发达地区提供较为平等的发展机会,是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有效手段。通过发展数字经济,能够有效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从而促进各个区域实现共同富裕。
通过中介效应检验发现,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主要通过提升创新能力、强化民生保障、缩小收入差距等三个方面发挥作用。从提升创新能力看,数字经济对创新能力的影响显著为正,说明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有效提升创新能力,创新能力对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起到中介作用,说明数字经济能够通过提升创新能力促进共同富裕;从强化民生保障来看,数字经济对民生保障的影响显著为正,说明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有效增强民生保障,数字经济发展能够通过强化民生保障促进共同富裕;从缩小收入差距来看,数字经济对居民收入的影响显著为正,数字经济能够显著提升居民收入水平,说明数字经济发展能够有效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从而缩小收入差距进而促进共同富裕。具体而言,数字经济可以通过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拓展就业深度、延伸就业广度等途径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进而加快实现共同富裕。
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共同富裕的创新支撑。进一步推进5G、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为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超前布局一批科学研究设施,大力推进国家实验室、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中国基础研究能力。优化提升技术开发和试验设施,主动链接前沿研究和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建设一批支持产业共性基础技术开发的新型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平台、计量检测平台。统筹发展一批科技资源条件平台,科学布局大数据存储处理能力。推动建设创新创业服务设施,着力打造中国的创新生态系统,促进创新主体和各要素之间协同发展,从而有效降低创新创业创造的成本和门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为企业家创新和创业活动提供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企业家便利度、满意度,更大程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人民群众创造力(13)。
第二,强化数字经济的赋能作用,增强共同富裕要素保障。完善数字经济人才战略布局,通过“筑巢引凤”打造数字人才集聚高地。加强数字经济人才储备,培养数字经济专业性人才,在中小学课程设置中基于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知识基础和理解能力开设与数字经济关系紧密的课程;高等教育阶段,加强高校与数字经济相关的学科建设,积极引导建设数字经济研究团队,采取提供人才培养平台、学科协作培养的方式培养数字经济需要的高端人才,鼓励地方相关企业与本地高职院校合作培养市场需要的数字经济人才。聚焦于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来增强人才红利,持续丰富优质数字资源供给,不断完善教育和培训体系,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
第三,完善数字经济制度体系,建立共同富裕长效机制。要根据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特征,因地制宜实施区域差异化数字经济政策,注重数字经济的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数字经济资源优化配置,逐步缩小区域异质性鸿沟(14)。各区域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布局谋划,立足于地方优势发展特色数字经济产业。对于东部发达地区,应注重高新技术赋能和应用场景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深度应用,加快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引领数字经济发展,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对于中西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要在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的同时注重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尽快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应用,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远程会议等应用,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注释:
(1) 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求是》2021年第20期。
(2) 周文、韩文龙:《数字财富的创造、分配与共同富裕》,《中国社会科学》2023年第10期。
(3) 杨剑刚、朱巧玲:《迈向共同富裕的数字经济包容性发展》,《江汉论坛》2023年第5期。
(4) 李海舰、李真真:《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理论机理与策略选择》,《改革》2023年第12期。
(5) 张轩语、杨柳新:《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机制、困境与出路》,《理论探讨》2023年第6期。
(6) 柏旭:《数字经济的共同富裕效果研究——基于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的视角》,《经济纵横》2023年第12期。
(7) 许成安、刘一涵:《数字经济助力农村低收入群体共同富裕——理论机制与微观证据》,《江汉论坛》2023年第3期。
(8) 林淑君、郭凯明、龚六堂:《产业结构调整、要素收入分配与共同富裕》,《经济研究》2022年第7期。
(9) 潘凯:《新基建对中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江汉论坛》2023年第8期。
(10) 许潇丹、惠宁、韩先锋:《数字经济赋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用机制与动态调节效应研究》,《经济问题探索》2023年第8期。
(11) 孟维福、郭正燕:《数字经济、劳动力配置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江汉论坛》2024年第1期。
(12) 温忠麟、张雷、侯杰泰、刘红云:《中介效应检验程序及其应用》,《心理学报》2004年第5期。
(13) 刘培林、钱滔、黄先海:《共同富裕的内涵、实现路径与测度方法》,《管理世界》2021年第8期;万海远、陈基平:《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与量化方法》,《财贸经济》2021年第12期;程承坪、孙佩雯:《共同富裕的涵义与测度方法》,《江汉论坛》2023年第1期。
(14) 赵涛、张智、梁上坤:《数字经济、创业活跃度与高质量发展——来自中国城市的经验证据》,《管理世界》2020年第10期;刘军、杨渊鋆、张三峰:《中国数字经济测度与驱动因素研究》,《上海经济研究》2020年第6期。
? 郭峰、王靖一、王芳:《测度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编制与空间特征》, 《经济学(季刊)》 2020年第4期。
? 韩亮亮、彭伊、孟庆娜:《数字普惠金融、创业活跃度与共同富裕——基于我国省际面板数据的经验研究》,《软科学》2023年第3期;周茜:《数字经济对制造业绿色发展的影响与机制研究》, 《南京社会科学》 2023年第11期。
作者简介:潘凯,武汉商学院讲师,湖北武汉,430056;张星星,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2。
(责任编辑 李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