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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楚辞》中荷意象的民俗意蕴

2024-06-28冯雅鑫

今古文创 2024年22期
关键词:楚辞

冯雅鑫

【摘要】屈原是楚辞体体制的开创者,原始氏族社会的自然崇拜以及长期的楚地生活使他的作品涉及大量的自然折射与文化传承,同时也使《楚辞》中的自然景观与楚地的民俗风情有着天然的联系。但翻阅相关研究可以发现,只有较少学者在民俗学视阈下对其进行解读,且大多致力于某一篇或某一种民俗事项的研究。以“荷”意象为主要研究对象,从民俗学角度探寻《楚辞》中香草意象对楚人服饰、建筑等物质生活以及婚恋习俗和巫祭活动等精神生活的映射可知,楚地地理环境以及天人合一、自然崇拜等原始精神在楚文化中得到充分发挥,并深刻影响着楚人的生活。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楚辞》研究做了补充,同时也有利于中国传统民俗文化的继承与发展。

【关键词】《楚辞》;荷;婚恋习俗;巫祭仪式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22-0013-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22.004

关于民俗,钟敬文先生认为:“从历史研究者的角度看,民俗大概可以说是一定历史时期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融会与结晶,是社会文化与社会观念深层内涵的表现。”[1]

作为中国古代文学发展史上的重要典籍,《楚辞》深受古今学者的广泛关注。不过翻阅其相关研究可知,学者们大多将目光关注于对其注疏、考据等方面,却忽视了《楚辞》对民俗文化阐释的价值,仅有较少学者在民俗学视阈下对其进行解读,但也大多只致力于某一篇文章或某一种民俗文化的阐释。故本文将以此为切入点,以“荷”意象为主要研究对象,深入探究民俗学视阈下《楚辞》中香草意象的文化意蕴。

一、《楚辞》与民俗文化

楚地位于辽阔的江汉流域,地势辽阔且湖泊众多。《汉书·地理志第八》(下)云:

“楚有江汉川泽山林之饶,江南地广,或火耕水耨,民食鱼稻,以渔猎山伐为业,果蓏嬴蛤,食物常足。”[2]

优越的地理条件孕育了楚地优美的自然环境和丰富的物产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为香草的生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长期的社会生活与实践,楚地人民熟知各种香草的形姿、习性、功能外,还将香草慢慢融入自己的生活当中。因而在创作时,楚辞文人难免受此影响潜移默化地“纪楚地、名楚物”,并且“叙楚俗”:即在创作过程中文人赋予香草意象以民俗因子,使《楚辞》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

早在东汉时期,王逸《楚辞章句》中,就开始简单征引楚地民俗来解释《楚辞》中名物的内容,并认为楚地的民俗文化对文人的创作有着直接的启发作用:“出见俗人祭祀之礼,歌舞之乐,其词鄙陋。因为作《九歌》之曲”[3],指出屈原之所以创作《九歌》正是由于受到了楚地祭祀活动的影响。当代学者姜亮夫先生在其著作中也提及《楚辞》与楚俗的关系问题,如谈论到“荪”为何能够喻君上,他指出:“则吴楚风习,固以善用喻借双关手法,以表情愫,则文学之一方法,此亦楚习之一也”[4],认为这是出于吴楚特殊的风俗习惯而形成的创作方式。除此之外,考古发现也证明了两者之间的密切联系。在1972年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香囊、香枕中,考古人员发现填充物中有佩兰的存在。对此研究人员明确表明:“这是战国时期楚地习俗,汉墓中的发现乃是楚俗相传。”[5]这也进一步说明了《九歌·东皇太一》中“蕙肴蒸兮兰籍”用兰叶做衬垫是楚人日常生活的真实写照。

不可否认,作为依附于楚地人民生活、情感以及信仰而产生的世代相传、较为稳定的文化事项,正如《中外民俗学辞典》对民俗的界定:“创造于民间又传承于民间的具有世代相习的传统文化现象。它是一种模式化了的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是一种社会的规范体系。”[6]楚俗深刻影响并规范着楚人的物质及精神生活。长期的楚地生活,使屈原不可避免地受到楚文化的影响并在其作品中表现出来,因而《楚辞》中记载了大量的楚地民俗,较为清晰地反映了楚地的社会风貌与文化特征。

二、楚人物质生活的映照

王娟在其著作《民俗学概论》中指出:“物质民俗学主要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人类制造的作品,二是制作的过程,三是制作作品的人。”[7]从这个角度来说,服饰、建筑等人工生产制作的东西也都属于民俗学的范畴。《楚辞》中大量的香草意象描写都涉及这个命题。

(一)服饰佩戴

楚地位于江汉流域,远离当时的王畿,地理位置偏僻。相对于璀璨的中原文明来讲,楚地文化就显得较为蒙昧,长期被中原诸国视为蛮夷。加上楚地气候湿润、草木繁盛,因而楚地或多或少还保留着远古“草裙”时期的服饰遗风,故以花草为饰便成为楚地服装配饰的一个鲜明特点。

《楚辞》中多处涉及以花草为配饰的描写。如《山鬼》:“被薜荔兮带女萝”“被石兰兮带杜衡”[8],《少司命》:“荷衣兮蕙带。”主人公身穿由薜荔、石兰以及荷叶裁剪而成的华服,腰上系着女萝、杜衡和蕙兰等香草制成的配饰,光彩夺目,摇曳生姿。可见,日常生活中楚地人民十分热衷于用香花香草作为配饰,如今天荆州地区仍有端午系香袋的习俗。但细看文中出现的一系列香草,不难发现,楚人虽然多爱以花草为配,但他们对于花草的选择也有一定的要求。如上述所举“荷衣”“薜荔”“石兰”以及“杜衡”等香草,不仅形态优美,香气也十分宜人。对此,李炳海认为:“《楚辞》中的植物佩饰,不仅与‘周代礼乐文化的威仪之美密切相关,同时还与楚地的佩饰传说密不可分;《离骚》中屈原多以香草作为佩饰,在于继承了周人的‘尚嗅传统。”[9]下面以“荷”意象为代表,从色(形态)、香(嗅觉)两个方面对此做简要的分析:

首先是色彩美。无论是美学理论,还是审美体验,色彩属性一直以来都是人类视觉感观中最直接、最强烈的审美要素。荷花是中国古代常见的花卉之一,其形态优美且花色众多。尤其是红荷,红艳明媚的荷花在绿叶的簇拥下,雍容大气,极富威仪之态,深受古代文人喜爱,如魏晋南北朝时期诸多赞颂芙蓉的赋中,诗人就多将荷花称为“丹荣”“丹花”“红葩”以及“红英”等,比为“朝霞”,正是着眼于红荷艳丽的色彩而言的。战国时期礼崩乐坏,楚人自认为是炎帝之后,且由于楚民族崇祖、崇火、崇日、崇巫以及当时阴阳五行学说的流行,因而楚人十分崇尚红色,如郑玄注“三帛”:“三帛所以荐玉者……高阳氏之后用赤缯”,这在客观上导致了楚民族内部逐渐形成一种“以红为贵”的色彩认知与观念。

其次气味香。周人尚嗅,楚人受其影响因而也十分注重花草的气味。《离骚》中“佩缤纷其繁饰兮,芳菲菲其弥章。”主人公不仅十分讲究服饰的绚丽多彩,同时还追求气味的芳香。荷花是难得的色香俱全者,不仅莲蕊带有浓郁的香气外,莲蓬也散发出淡淡的清香,使荷花的香气相较于其他香草而言多了一份细腻与淡雅。正因如此,《楚辞》中屈原多喜以荷为衣裳,除传统民族观念与社会生活映射外,也是借此来表达自己不与奸佞小人同流合污的高洁情操。

(二)房屋建筑

作为生活必需物,尽管房屋的关注度没有服装配饰那么高,但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楚辞》中关于房屋的描写也多有涉及,如《湘夫人》以及《招魂》等篇目中对房屋的描写,从中可以窥探到楚人的居住环境以及房屋建筑的特点。

楚地位于江汉流域,地势辽阔、湖泊众多,大多建筑都依水而建。加上气候湿润,雨水较多,因而楚人建房时首要考虑的便是防潮问题。《湘夫人》“筑室兮水中,葺之兮荷盖”中,湘君将房屋建在湖上并用荷叶作为屋顶,便清晰地反映了此特点。荆州章华台是现存楚建筑中最具代表性的建筑之一,其整体楼阁亭台较高,屋顶较大,屋檐多呈倾斜向下状,就是为了方便雨季排水用的。而观之荷叶,与其形状十分相似,中间高,四周向下。同时,荷叶表面还有一层密生的刺状角质突起,使雨水触及后便立刻凝结成水珠并顺其支脉滑落,因而具有极强的排水性,如宋代江万里所述:“夜雨潇潇乱打篷,荷叶晓看元不湿”,可见荷十分适用于楚地的建筑环境。因此《楚辞》中屈原以荷叶为顶,如荷屋,荷盖等,正是出于楚地建筑环境及特征的原型再现。

除了追求美观舒适外,楚国严格的等级制度在楚地建筑中也多有体现。自古以来,皇宫贵室以及殿堂都是统治阶级居住的地方,普通百姓是没有资格居住的。章华台的主台上至今也还留存着一些由贝壳铺成的路,名为“贝壳路”。据学者研究,楚国时期“贝壳路”是为王公贵族而铺设的,只有他们才能在其上面行走。《湘夫人》:“荪壁兮紫坛,播芳椒兮成堂。”湘君、湘夫人作为统治阶级,以紫贝当作宫室,撒满香椒作为殿堂,便充分说明了这一特点。可见,贝壳在当时也是仅供统治阶级使用,一般人是不可以使用的。由此可知,楚地的整体建筑特征不仅受到当地自然条件的影响,同时也深刻地反映出楚人严格的等级制度。

三、楚人精神生活的映照

民俗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文化现象,是人类的一种生存方式,也是一个族群思想文化的源头。《楚辞》中大量的植物意象描写与应用充分折射出楚地丰富的精神生活,本节主要论述楚人婚恋习俗与巫祭活动两个方面。

(一)大胆热烈的婚恋习俗

根据钟敬文先生的观点,婚恋习俗作为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某个民族和地区的时代精神与文化特征。《楚辞》中关于婚姻恋爱的描述有很多,正是当时楚地婚恋观念与特征的真实写照。

先秦时期,楚地男女之间交往没有那么多清规戒律,也不受传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束缚,率真浪漫且富有激情。青年男女除了在婚姻恋爱上享有极大的自主权可以大胆求爱外,平时也允许自由交往,密约幽会。《湘君》和《湘夫人》是《楚辞》中极富生活情趣和浪漫气息的作品,文中就描写了两位恋人相约后互相等待对方的场景。“美要眇兮宜修,兮吾乘兮桂舟。”为了见自己的心上人,湘夫人画上精致的妆容不顾激流也要驾驶桂舟赶往约会地点;而湘君也十分期待这次的约会,“白薠兮骋望,与佳期兮夕张”晚上的会面,他从白天便开始四处张望,期盼着湘夫人快点到来。文中屈原大篇幅地描写了双方相约后想要快点见面的急切心境,真实地反映了当时楚地民风开化,男女可以自由恋爱的社会观念。

与男女婚前自由交往习俗相适应,《楚辞》中还有许多关于青年男女互赠花草的描写,对此林河先生指出:“在楚国,男子拿着芳草结的同心结,可以随意赠给他所选择的情人。”[10]说明楚人常以赠送花草来表达自己的情感。《湘君》中湘夫人苦苦等待却始终不见自己的恋人到来,便“采薜荔兮水中,搴芙蓉兮木末”,采摘薜荔及芙蓉花留下,以此来表达自己对湘君的一片真情。而《湘夫人》中湘君也是如此,不仅“搴汀洲兮杜若,将以遗兮远者”亲自采摘杜若准备见面时送给自己心爱的姑娘,同时还“筑室兮水中”为其在水中修建荷屋,期盼与恋人长相厮守。

此外,根据上述可知,除民风开化外,重视生育和繁衍的生殖崇拜思想在楚人婚恋观念中也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古人常信奉多子多福的观念,在《楚辞》中这些多子(籽)植物也常常与婚恋描写结合出现,如文中提到的芙蓉、杜若、荷等香草,这些都是传统意义上多子(籽)植物,《九章·思美人》:“因芙蓉而为媒兮”。楚人将荷花视作爱情花,以芙蓉为媒传递情感,传达了楚人希望多子多福的愿望。现如今荆州博物馆馆藏的战国彩绘对凤纹漆耳杯,象征多子的荷花与生命旺盛的凤结合在一起,这些充分说明了早期生殖崇拜思想深刻影响着楚人的婚恋传统。

(二)崇神尚巫的巫祭活动

早期楚地属于蛮荒地区,楚人精神上崇拜自然,生活上依赖于神,十分热衷巫术占卜活动。《汉书·地理志》记录:“楚有江汉川泽山林之饶……信巫鬼,重淫祀。”[11]可见当时楚地巫术文化浓厚,祭祀活动频繁。《楚辞》具有鲜明的楚地巫祭文化色彩,在一定程度上向世人展现了楚地巫祭活动的独特魅力。

在楚人的神灵信仰中,对自然的崇拜并非单纯信仰万物有灵,而是认为山林川泽、风雨雷电、飞禽走兽、芳华草香这些自然生物都是极具灵性的事物。拜神祭祀这种神秘的人神交流活动常需要借助一定的传播媒介来作为双方沟通、联系的手段。于是,香草便逐渐充当起楚地巫术活动中的“媒介”。如《离骚》中屈原写道:“索琼茅以筳篿兮,命灵氛为余占之。”王逸注:“索,取也。藑茅,灵草也。筳,小折竹也。楚人名结草折竹以卜曰篿。”指出楚人在祭祀时找来灵草与细竹片为祭品献给神灵,以求神灵能为自己占卜。《思美人》中也有涉及“因芙蓉而为媒兮”,让荷花充当媒介,从而与神灵进行沟通。这都反映了楚人祭祀仪式中一个重要环节:祝祷,即告请巫觋。这也是楚地巫术活动的初始环节。①

以香草为媒介告请神灵外,楚人还常以香草娱神。《云中君》:“浴兰汤兮沐芳,华采衣兮若英。”王逸《楚辞章句》云:“言己将修飨祭以事云神,乃使灵巫先浴兰汤,沐香芷,衣五彩,华衣饰以杜若之英,以自洁清也。”为了表达对神灵的敬意,祭祀前巫师必须要先用香草沐浴清洁,将身上的不祥冲洗干净,一系列准备活动完成后才换上由香草制成的华彩服饰,正式进入祭祀环节。现在南方一些少数民族中还保留着这样的传统,通过香气将自己神化以此来吸引神灵,从而达到与神灵沟通的目的,如溆浦傩戏中巫师头戴荷花请神的场景。除此之外,祭祀时祭坛的陈设布置、巫师所持的祭品也多是以香草为主,如《招魂》“芙蓉始发,杂芰荷些”,《东皇太一》“蕙肴蒸兮兰藉,奠桂酒兮椒浆”。芙蓉、荷、蕙、兰、桂等香草都是高洁的象征,而屈原在《楚辞》中也多选择这些香草作为材料。可见,楚人对于祭祀活动的重视程度,同时也进一步说明了巫祭文化对于楚人精神生活的重要影响。

人类的一切活动都可以归之于文化,人类的一切活动又都可以见之于文学。《楚辞》是楚地文化的集大成者,是楚文化的直接观照与具体体现。通过上述讨论可知,《楚辞》中大量的香草意象描写除了传统意义上所讲的象征屈原独特的人格魅力及高洁品格外,还具有丰富的民俗文化内涵,不仅侧面描绘了楚人的物质生活习性,同时还进一步映射出楚人的精神文化特性,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楚地的社会生活以及民风民俗,同时也为后世探寻楚地奥秘以及考察楚地文化提供了借鉴与新的研究方向。

注释:

①杨雯:《楚辞风俗研究》,四川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作者认为《招魂》所反映的招魂风俗仪式可以定为六步:祝祷——请神巫——卜链——喊魂——引魂入居——结束。

参考文献:

[1]钟敬文.中国民俗史(先秦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班固.汉书·地理志(下)[M].北京:线装书局,2010.

[3]王逸.楚辞章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4]熊良智.楚辞的艺术形态及其传播研究[M].上海:商务印书馆,2016.

[5]湖南农学院等编.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动植物标本研究[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

[6]张紫晨主编.中外民俗学词典[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

[7]王娟.民俗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8]林家骊译注.楚辞[M].北京:中华书局,2016.

[9]李炳海.《离骚》抒情主人公的佩饰意象[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05).

[10]林河,《九歌》与沅湘民俗[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2.

[11]班固.汉书[M].上海:中华书局,2007.

[12]胡蝶.《楚辞》植物的民俗文化透视[J].文化发展论丛,2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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