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营口市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
2024-06-24王健张鑫陈兴霞
王健 张鑫 陈兴霞
摘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完善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章基于营口市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障力量薄弱、医疗保障水平有待提升、社会救助保障力度不足等现状,提出了推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议,以期逐步完善营口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1]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必须提高和完善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营口市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概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营口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了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三大制度为主,其他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为辅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营口市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以及民政局调研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底,营口地区农村居民户籍人口106.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1.24万人,其中享受人数29.5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9.6万人[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共有22 601户,30 526人,占农村总人口2.9%,农村低保标准为540元人/月。临时救助1—12月份累计救助9 015人次,累计支出532.9万元。农村救助供养人口约5 800人,其中集中供养约800人,分散供养约5 000人。
现阶段营口市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农村居民养老保障力量薄弱
1.农村养老机构缺口大
营口市农村已经进入养老高峰期。据统计,以60岁进入养老阶段,此阶段的老人数量约26.6万人,占农村总人口25%,而现存养老院供养人数仅4 600余人,有99%的老人只能选择居家养老。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及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中年轻有文化的农民不断向城里转移,农村老人成了留守人口,空巢老人人数不断增加,传统的居家养老方式已逐渐无法满足需求,亟需加强农村地区的养老机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
2.农民养老保障资金不足,养老困难
营口市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由两部分构成,个人部分缴费标准有7个档次,分别为200、300、500、800、1 000、2 000、3 000,每人每年交一次。集体或政府对应补贴每年40、50、70、100、120、140、160[3]。由于缴费主要以个人缴纳为主,使得养老保险对农民吸引力不大,参保意愿不强。目前还未将公益组织和自愿服务团体等引到农村养老轨道上来,农民养老保障资金不足的局面一时难以改变。
3.养老服务人员专业技能水平低
养老服务业需要具备专业的护理、管理和照顾等技能的人才。多数人在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后只接受过简单、短期的老年护理培训,培训内容偏向于理论知识和吃穿住行等基础培训,很少涉及老年医疗、康复、保健、心理等培训内容。机构内接受过系统专业培训的人不多,毕业于老年护理专业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此外,由于这一行业的工作性质较为辛苦,且报酬和社会地位不高,很多人并不愿意从事这个行业,这限制了养老机构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能力,进而影响了老人的生活质量和服务感受。
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有待提升
1.医疗资源短缺,未能满足就医需求
农村卫生基础设施亟待改善,医疗设备较少,只有一些基础医疗设备和基础药物,部分乡镇卫生院房屋状况破旧,医务人员短缺且整体素质不高,许多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无法满足当地居民的需求,只能开展基础性医疗服务工作[4],难以为重症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在参保人员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很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医疗需求。
2.大病医疗救助覆盖面窄
医疗救助作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三层医疗保障体系的托底层,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承担着托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功能。虽然营口市已经将医疗救助统一纳入医保局的职能范围,但实施操作过程中,主要针对低保人员、建档立卡人员、五保户等,相当多数的农村人口没有被列入现有医疗救助范围,农村居民收入较低,如果患大病,他们无力承担较高的医疗费用。
农村居民社会救助保障力度不足
1.社会救助形式单一
营口市主要通过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救助金等形式对农村群体进行生活救助[5],社会救助形式较为单一。虽然一直创新社会救助形式,积极探索“物质+服务”的复合救助模式,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促进发展双重功能,但是仍处于试点方案阶段,还未全面铺开。同时,农村社会救助群体的精神方面、权利维护等其他发展性需求多被忽视。
2.社会救助城乡发展不均衡
为了加强城乡统筹发展,营口市不断增加农村低保标准的涨幅,使之高于城市低保标准的涨幅,逐步减少城乡之间的差距。但农村保障水平和城市仍存在明显差异[6]。2023年7月,营口市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3.05%,营口市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7.03%。城市救助供养标准提高2.29%,农村救助供养标准提高4.06%[7]。农村人口享受的保障标准低于城市人口,这会加重农村居民的不公平感,阻碍城乡协同发展。
原因分析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供给不足
社会保障制度的稳健发展离不开充足资金的支撑,国家财政的支出大部分给了城镇职工,在农村投入很少。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价的持续上涨,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虽然逐年增加,但其增幅仍不能满足当前物价上涨的幅度。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匮乏已然成为制约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健康发展的重大瓶颈。
农民参保意识不强
农民文化素养相对较低,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农民还保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认为子女应该负责其养老,这也是影响他们参保意愿的一个重要原因。相关部门也忽视了宣传工作,影响了保障政策的大范围普及,这都导致农村居民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较低。
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
推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1.农民养老方式多样化
针对不同家庭的经济条件和地域特征,可采用灵活多样的养老方式,如居家养老、抱团养老、社区养老、互助养老等。通过完善政策,吸引企业、资金对养老事业进行投资,使新型养老方式在农村社区实现多元化发展,让农村老人居家有服务、离家不离村。
2.建立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所谓新型,就是保费的缴纳方式多种多样,可通过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宅基地等折现一次性缴纳。同时,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干预、完善政策,提高农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养老保险宣传,提高农民建立养老金意识。确保养老的生活水平。
3.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增强养老服务团队的质量
政府应加强对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在市属大学中设立相关养老专业,嘉奖报考养老相关专业的学子,培育肯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人才。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养老服务行业应该对养老服务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定期进行职业素质与技能的培训,建立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机制,要求持证上岗。同时为了解决服务人员短缺的问题,针对一些劳务型的工作,可结合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等形式,号召附近的居民在专业人员指导下,以提供劳务的形式为自已积攒养老基金,服务质量接受机构的监督。
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1.提高医疗资源配置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升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配置,将一部分医疗保障基金用于对乡镇医院的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环境。重视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增加乡村医生岗位的吸引力,鼓励刚刚走出社会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医院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为基层医护人员提供技能、业务培训,市级医院选派医生轮流到乡镇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的长效机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疾病诊断与治疗水平。
2.加强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费用监管
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各个卫生医疗机构做到按规办事。规范药品供销渠道,保证农民用药安全、经济、有效。将医务人员考核情况和医院用药情况纳入监督范围,重点关注医护人员是否存在“乱用药、滥用药”等行为。有关部门要自觉将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的有关文件、基金收支情况、对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等内容在官网中进行信息公开,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健全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合理扩大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医疗救助对农村居民的保障力度。加快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的综合保障政策体系,实现基本医保“保基本”、大病保险“保大病”、医疗救助“保托底”,降低农村居民的大病重病的经济负担,杜绝出现因看病而造成的“返贫”问题。由村集体组织牵线,会同医疗机构,对村内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困难的患病人群建档,使这部分人群患大病住院时实行“病中介入”,让他们“生了病,看得起”。
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1.适当提高低保标准
对于无劳动能力的农民,应适当提高低保补贴金额,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农民,采取促进就业为主、低保救助为辅的方式,增强自我保障的能力,摆脱长期依赖救助的局面。除了扩大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和保障额度增加以外,还要号召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救济基金,应对农村居民突发状况,以缓解燃眉之急。救济基金的使用要透明公开,并且要有严格的监查和审批制度。
2.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社会救助共同体
政府要落实社会救助的主体责任。强化思想引领与财政支持,倡导和推动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事业,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格局。利用社会多元主体的优势,通过搭建平台、提供政策支持等方式动员更多资源投入社会救助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引导和鼓励慈善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关心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路径,政府部门应采取适当的措施,统筹完善社保、医保和社会救助保障机制,加强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营口市农民生活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N].人民日报,2022-10-25(1).
[2]营口市人民政府.2022年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 (2023-04-25)[2024-03-21].http://yingkou.gov.cn/govxxgk/tjj/2023-04-25/52b6e836-7c71-4f82-8771-950554c7c9d7.html.
[3]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提案》第78号提案的答复[EB/OL].(2022-06-21)[2024-02-15].http://rsj.yingkou.gov.cn/govxxgk/rsj/2022-06-21/af20510c-a93d-4b94-a55c-1440de7b6d6c.html.
[4]刘玥杉.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J].就业与保障,2022(12):94-95.
[5]张旭.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过程中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救助问题[D].镇江:江苏大学,2020.
[6]史慧.乡村振兴视角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实意义[J].农业经济,2022(11):85-87.
[7]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EB/OL].(2023-06-25)[2024-02-03].http://yingkou.gov.cn/govxxgk/ykszf/2023-06-25/dcbf2c49-4e5f-4c96-a261-1e47a56bd90f.html.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科研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营口市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为辽农职科合字(2022)第25号)。
(作者单位:1.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朋朋宠物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