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生态质量齐改善 厚植发展新底色
2024-06-24邓婷范永敬
邓婷 范永敬
冬日的韶州大地,天蓝、地绿、水清,处处绿意盎然、生机勃勃,这是韶关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丰硕成果。
数据显示,2023年韶关市区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98.1%,全省排名并列第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2.4%,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7;臭氧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8.7%,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1。23个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河流(省考以上断面)综合污染指数排名全省第2,与2022年同期相比,污染指数改善了4.76%,改善幅度全省第1。仁化县成功获评全国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23年以来,韶关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绿色是韶关的底色,生态是韶关的名片。保护好韶关的生态环境,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既是韶关服务全省发展的责任担当,也是韶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2023年,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牢牢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国之大者”,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3”工作安排,坚持底线思维和产业思维,按照“守底线、腾容量、保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成果。
示范攻坚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3年是广东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开局之年。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韶关生态环境系统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发力。镇村建设做得好不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重要的衡量指标。
2023年韶关市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全面深入贯彻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要求,以民生实事办理为抓手,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前污水都直接往马路上排,现在全部用管道送到污水站处理了,环境好多了。”乐昌市长来镇昌山村村民这样开心地描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开展前后的变化。
韶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市领导带队下沉到各县(市、区)开展检查督导,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
“针对早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规范、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各县(市、区)动真碰硬,强化问题整改。”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乐昌市累计投入1亿余元对700余个自然村实施提升改造,各村污水收集率由不足60%提升至85%以上,同时进一步落实运维管理,制定运维考核细则,将运维成效与运维费用挂钩,落实“按效付费”;仁化县长江镇采用“一户两井三管”模式,入户井采用全密封井盖,并增设两个存水弯,有效提升污水管网密闭性,解决污水返臭问题;翁源县周陂镇合理铺设暗渠试点进行污水分散消纳,强化资源化利用路径。韶关完成2023年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事办理任务,全市11122个自然村中有6891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为61.96%。
展望2024年,韶关将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力度。1月18日,韶关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韶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5年)》,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攻坚领导小组。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纳入“百千万工程”城镇建设专班考核指标,每季度上墙公示,全力推进示范攻坚行动。
“我们将充分结合韶关市自然村小而散的特点,大力推广无动力处理设施、资源化利用和有效管控等治理模式,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实现‘花小钱、办大事的效果。”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一村一策”新建治理工程台账,韶关尚未完成治理的自然村,超过60%拟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大大压减了建设资金需求。此外,韶关将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推动PPP项目、EPC项目等历史遗留问题破解。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调整论证报告(参考提纲)》,规范统一治理模式优化调整流程,对现有治理低效、运维成本高的处理设施科学合理实施资源化治理模式优化调整工作。
下一步, 韶关市将以落实“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和民生实事办理为抓手,以生态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方向,多方筹措资金,加强督导帮扶,抓好项目建设、运维管理和考核评价,积极打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攻坚示范市,力争到 2024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大提升。
改革创新探索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
一手抓环保监管,一手抓主动服务。2023年,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旋律”,聚焦制约韶关市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领域中的关键问题,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在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项目审批及企业服务效能。今年,韶关市办理各类新建项目环评审批95件、许可证365件,顺利完成183家小水电环评手续完善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执法方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2023年,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韶关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探索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为新兴企业和中小企业创造更包容、更宽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的成功孵化和快速成长,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执法“观察期”制度是对现有首违不罚、公开道歉从轻处罚等执法政策的补充完善,在现有政策框架内,充分挖掘政策潜力,提升执法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为环保信用良好、环境污染小、违法情节轻微等企业提供改正的机会,符合行政处罚法“轻微违法不罚”“首违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法治精神,也是科学执法、公平公正执法的体现。
“执法‘观察期制度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一定的纠错空间。对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和新兴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适用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在‘观察期内改正违法行为的,依法不予处罚。”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防止市场主体滥用执法“观察期”制度,规避法律责任,《指引》明确,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性规定,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等23项环境违法行为不适用于执法“观察期”制度。该制度的实施也为韶关市小水电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有效解决途径,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按时完成了整改。
守护绿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广东将“绿美”绣入发展蓝图,正在开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作为粤北生态发展区的中坚力量,韶关扛起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赋予的任务。
近年来, 韶关市持续“ 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把不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重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 守护碧水——韶关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化重点断面水质目标管控,推进入河排污口和沿江岸线排查整治,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达标,健全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严苛治“气”——深化工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大气面源污染治理,及时启动污染天气管控措施;保卫净土——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隐患排查;印发《韶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进“无废城市”创建。
同时,韶关市大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通过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压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制定整改清单化调度台账,每月调度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全市17项督察整改任务已完成6项,2023年重点完成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短板问题和打击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任务,其余任务按时序推进。
系列举措下,韶关空气、水各项指标均位列全省前列。“生态越来越好,环境越来越美。”这是韶关很多居民的共同感受。
绿色映底蕴,山水见初心。绿色发展的新征程上,韶关将扛起建设绿美广东的韶关责任,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