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活动:引领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基石
2024-06-19郭越
郭越
摘 要:《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版)》明确提出《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核心素养,其形成过程不能依托于所谓的知识信息,停留在认知层面上,而要构建实践性活动,强化学生的实践体验,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法治意识。教师要从蓄积原始经验,在课前搭建储备活动;开辟实践通道,在课中搭建体验活动;转换多种形式,在课后构筑巩固平台三个方面帮助学生生成良好的道德修养。
关键词:小学道德法治;实践活动;蓄积经验;核心素养
中图分类号:G62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24)16-0020-03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版)》(以下简称《课标》)明确提出《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核心素养,主要包括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这一核心素养的形成不能依托于所谓的知识信息,停留在认知的层面上,而要构建实践性的活动,强化学生的实践体验,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法治意识,在唤醒学生学习动力的基础上,变原本的“要我学”为“我要学”,积极助力学生道德与法治素养的形成。笔者就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谈谈在这一方面的尝试和思考。
一、蓄积原始经验,在课前搭建储备活动
(一)联系不同对象,搭建调查了解活动
建构主义教学理论认为,任何知识的吸收都不是机械的死记硬背,而是要找准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以主动构建的方式将新知识融入到原始的经验体系之中。从《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活动性体验来看,教师需要在课前搭建调查性的活动,帮助学生先行获取相应的资源,形成基础性的认知储备,从而在课堂中做好交流和互动的准备,更好地进行全新内容的学习。
比如《道德与法治》课程在五年级上册第一单元“面对成长中的新问题”设置了“自主选择课余生活”这一课,这一内容与学生当下的真实生活息息相关,也切中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敏感话题。如果在课前不做任何的储备性工作,学生直接走进教材,就只能被动地接受教材中的内容、信息和建议,而失去了与自我对话的空间,自然与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资源相悖。教师可以在教学这一课之前,为学生设置调查性的活动:一方面,可以向同龄人或者大哥哥、大姐姐们调查了解,他们的课余生活是怎么度过的,打开自己的视野,了解更为科学、合理的课余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可以向自己的父母进行调查、沟通,听听他们对于自己课余生活的建议。由此与自身的生活进行联系对比,形成积极的储备性体验,继而在学习教材内容时,能够以主动建构和调整融入的方式,更新自身的认知体系。
在这一板块的教学中,教师并没有让学生以一张白纸的状态走进教材,走进课堂,开展实践性的调查内容,而是通过课前活动的设置,搭建了与他人沟通的多维桥梁,可谓一举两得。
(二)借助多维路径,搭建资料收集活动
考虑到德育在一定程度上带有说教色彩,为避免学生产生学习压力,教师可以巧妙地将实践活动与德育有机融合在一起,指导学生通过任务的完成自觉接受德育,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中提高对德育的重视程度,丰富自身情境体验,感受《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深厚魅力。由于学生认知能力的限制和原始经验的欠缺,他们就需要通过课前收集性的相关活动,获取丰富的资料储备和原始经验,强化认知性储备,与教材中的内容形成相得益彰、遥相辉映的联系,助力学生认知素养和道德体验的不断提升。
比如教学第四单元“骄人祖先,灿烂文化”中第9课“古代科技,耀我中华”这一内容时,教师要了解编排这一内容的根本性用意是要让学生感受我国古代科技文化的独特魅力,感受中华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巨大影响力,从而在增强学生民族自豪感的基础上落实文化自信。
针对这一目标定位,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在学习之前,以小组合作的方式共同收集我国古代科技文化上具有影响力的发明创造。在收集过程中,教师应该给予学生较为广阔的空间和自由选择的权利,比如有的学生尝试利用网络资源,通过搜索引擎进行资料的定向收集,有的利用家庭藏书丰富的优势,收集与本课学习相关的书刊与杂志。在这样的基础上,小组内的成员可以将自己收集的资料呈现出来,与小组成员汇总,并按照前后的顺序进行排列,以便于在课堂学习中,能够针对教材中所提出的内容进行及时性补充。这种课前的收集性活动,不仅让学生在历练资料收集能力的同时扩展了认知性资源,还激发了他们参与课堂教学的热情,形成了一举多得的教学效果。
二、开辟实践通道,在课中搭建体验活动
(一)创设可感情境,唤醒参与活动的实践热情
创设真实情境是《课标》的重要理念,是引领和推动课程教学方式变革的重要抓手。对于《道德与法治》课程而言,可感而鲜活的情境是彰显课程活动化、体验化的重要载体,更是唤醒学生参与活动动力和兴趣的重要源动力。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创设真实情境,借助图片、视频、游戏、活动等多样化形式,充分调动学生课堂积极性,利用课堂生成,落实教学目标。实践体验可以有效提高课堂学习的有效性、趣味性和创造性,让具有人文关怀的《道德与法治》课程落地生根。
以教学“变废为宝有妙招”这一课为例,教师要结合教材内容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变废为宝”对于节约资源、呵护环境的重要价值,并相机学习变废为宝的具体办法。但从具体的教学方法来看,这些内容单纯的讲授方法,很多学生如同云里雾里一般,教师只有给予学生动手的实践平台才能真正将认知转化为策略,最终在实践中将策略转化为意识。教学这一课时候,教师就先后为学生设置了这样的活动:其一,直接利用多媒体技术,出示从网络中收集的由各种废旧物品制作而成的手工品,引导学生在“仔细观察”的实践活动中,直观而清晰的感受制作的过程,利用这些奇形怪状的成品,激发学生参与后续活动的动力;其次,教师展现自己从家中和教室里整理出来的一些废旧布料、纸片、纸盒等不同的物品,引导学生尝试展开“想象创意”的活动,激发学生内在的创新思维;再次,尝试将自己的想法和创意,融入到实践活动中,教师相机为学生搭建“操作尝试”的活动,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真正实现了变废为宝。
在这一案例中,教师并没有对学生进行道德说教,而是通过三种活动丰富了学生的体验性认知:在观察中,形成不可思议的惊叹之感;在想象中,历练创造性思维;在实践制作中,将想法融入实践。
(二)设置高效问题,增设参与活动的思维含量
由于很多教师对课堂教学认知不足,常常对提问有所曲解。问题是开启学生思维的重要方式,富有思维含量的问题,能够将学生的认知向着现象的更深处漫溯。教师不妨通过高效设问的方式,激发学生的探究动力,继而搭建平台,理解内容,激活思维,形成深刻地道德体验。
比如教学“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时,教师先从教材所罗列的公共秩序入手,组织学生通过回忆的方式,说说自己在公共场所是怎么做的。随后,通过布置教室,创设真实的“共同秩序”的场景,在组织学生进行情境表演之前,设置这样的问题:在公共场所,我们应该怎么做?为什么要这样做?有了这两个活动的加持,学生情境表演带着思维参与其中,用亲身经历提炼公共秩序的相关要求,并在表演的基础上交流这样做的好处。
纵观整个过程,教师虽然没有讲解任何的做法,更没有用大道理对学生提出生硬的要求,但学生通过活动的实践体验,明晰了方法,获得了道理,从而在真实生活中形成了良好的公共秩序意识。
三、转换多种形式,在课后开辟巩固平台
知识来源于生活,应用于生活。在教学中,教师要联系学生的身边生活,这样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教学效果。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生活教育”理论中指出:生活是教育的源头活水。没有了生活的浸润和浇灌,课程教学就会走向死胡同。从上述板块来看,学生之所以形成良好的道德认知,并将“知”向着“行”不断迈进,生活化、社会化和活动化的理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学生作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社会人,课程学习的经验和认知,更应该辐射到真实生活之中。因此,《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不能仅仅将关注的视野局限在课前、课中,课后的生活更应该成为关注的对象,教师要树立将生活视为归宿的意识,将学习所得引向广阔的生活,以达成强化认知,转化成“行”的核心目标。
以教学“学会应对自然灾害”一课为例,这一内容的教学价值绝不仅仅体现在课堂教学的层面上,而需要作用于后续的真实生活中。教师在课堂教学之后,将班级中的学生划分成不同的宣传小组,确定板块,针对地震、火灾、水灾等不同的自然灾害,将课堂中所学的知识,迁移运用到生活之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在小组内进行自由交流、探讨。在各抒己见、集思广益的过程中,选择属于本小组或者自己的宣传方式。在这样的基础上,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点拨者和引领者,就可以为学生开辟广阔的认知对象,可以走进低年级教室,向弟弟妹妹们讲述自然灾害的避难方法;可以走进社区,通过演讲、制作手抄小报等不同的形式,向社区居民传递相关知识;也可以走进敬老院,针对老人的特点,用表演等方式进行宣传……
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场合,选用不同的宣讲形式,既有效地锻炼了学生的创新意识,增强了学生的沟通与交往能力,同时也让学生在生活中的宣讲过程,进一步强化了课堂学习所积累的经验,形成了温故而知新的效果,更为有价值的是,通过公益性的宣传活动,从中感受到真正付出的价值感,增强了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总而言之,《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课程属性,决定了教师要秉承“少讲多实践”的基本原则,充分考量学生学情实际、认知规律以及统编版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内容,开发契合学生的实践性活动,将知识信息、认知内容付诸于活动之中,让学生在行动中、实践中,进一步感受教材所传递的价值取向,形成积极、正向的体验,从而真实为学生的生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