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创新驱动江苏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2024-06-11金芙蓉徐军田
金芙蓉 徐军田
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7月在江苏考察时指出,江苏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要求江苏在科技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虽然党中央对江苏发展寄予厚望,但客观地看,江苏海洋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尽管2022年江苏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9046.2亿元,同比增长7.4%,快于全国5.5个百分点;但在全国11个沿海省份排名中,江苏省海洋生产总值仅排在第6位。与江苏的整体经济实力相比,海洋经济被视为经济强省江苏的“短板”。为激活海洋经济这个“蓝色引擎”,江苏省政府2023年9月正式发布了《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对全省今后一段时期海洋产业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该《行动方案》提出,要聚焦十大海洋关键产业,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和新技术应用,加强应用场景拓展,力争实现重点突破;对于具有一定基础但发展不够充分的产业如海洋旅游业、海洋渔业等,要尽快强链补链延链,丰富门类,创新业态,做大产业规模。
一、江苏省海洋渔业的发展现状
江苏是我国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区位条件优越,自然环境和渔业资源丰富。江、海、湾、岛、林、河、湖、礁、滩等俱全,海洋自然环境复杂多样,拥有全国最大的海域滩涂资源(总面积1031万亩,占全国总量的1/4),海岸线954公里,海域面积约3.75万平方公里,其中农渔业区总面积2.46万平方公里,具备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自然禀赋。
海产品产量和产值具备发展潜力。目前江苏省渔业经济总产值为3823亿元,其中渔业产值1857亿元,仅次于广东省(渔业产值1861亿元),位居全国第二。江苏以淡水产品为主的特征较为明显,淡水渔业产值长期位居全国第一。然而从海产品比例看,江苏海产品产量、产值占比不高,仅占全省渔业总产值的28%左右(其中,海水养殖产值327亿元、海洋捕捞产值191亿元,分别占全省渔业总产值的17.61%和10.29%)。随着全省居民膳食结构的调整,海洋水产品需求将日益增长,海洋产品产量、产值规模具有较大发展后劲。
海水养殖品种资源丰富。《2023中国渔业统计年鉴》相关数据显示,江苏省海水养殖面积为17.22万公顷,海水养殖产量为92.4万吨,其中牡蛎、螺、蚶、贻贝、蛤、蛏等贝类69.26万吨;南美白对虾、斑节对虾、中国对虾、日本对虾等虾类8.03万吨;梭子蟹、青蟹等甲壳类10.45万吨;鲈鱼、鲆鱼、大黄鱼、鲽鱼等鱼类6.36万吨;紫菜等藻类4.62万吨(干重);海参、海蜇等其他类1.71万吨。
紫菜栽培产业优势明显。紫菜是江苏省唯一大规模栽培的海藻,栽培面积达3.64万公顷,占全国54.93%,涉及91个渔业村、3.44万个渔业户、21.93万渔业人口、15.94万渔业从业人员,尤其是条斑紫菜产量和出口量均占全国条斑紫菜行业90%以上,有“中国紫菜之都”之称的连云港市每年约有70万箱紫菜经过加工后运往世界各地。
二、海洋渔业中科技创新驱动存在的问题
在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作为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渔业科技创新驱动远远不能适应江苏海洋经济发展新形势的需要。要着力解决海洋渔业产业体系不健全、关键核心技术亟待突破、平台装备建设投入不足、海洋自然灾害制约发展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持续做好基础产业、做大延伸产业、做强融合产业。
海洋产业体系有待持续完善。在水产养殖方面,江苏渔业养殖种类较为单一。以藻类为例,规模化栽培的仅有紫菜,春夏、夏、夏秋之际海上藻类长期缺乏,导致海洋生态环境脆弱,且主要养殖对象多数产值较低,存在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产业内容严重趋同、科技创新不足、经济效益低下等突出问题,抵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弱。
关键核心技术有待有效突破。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种业是农业的“芯片”,育种技术是海洋种业的“光刻机”。目前,江苏渔业产业种质退化、环境适应性差、良种覆盖度不足、科技含量不高的问题日渐突出,尤其是良种不足、种业不兴成为限制江苏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此外,粗放型渔业发展方式并未得到根本扭转,渔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
海洋创新平台能级有待提升。海上平台是海洋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是持续获取海洋大数据、开展海洋科学研究、辅助战略决策和“筑梦深蓝”的利器,提升海洋创新平台能级是渔业转型升级、海洋灾害治理、高端装备海试的客观需要。国内一些海洋发展头部城市已抢占先机,海上平台建设已初具雏形。如山东威海国家浅海综合试验场、青岛海上标准化综合试验场,广东万山国家海洋试验场、深圳海洋综合试验场,浙江舟山国家海洋试验场、宁波东海海洋綜合试验场(浙江象山),福州近海海上试验场等,有效地支撑了所在省市海洋渔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但从江苏情况看,目前基于海洋观测的海上科研平台和相关试验场建设尚未实现零的突破,难以支撑全省海洋经济深远海推进战略。
渔业生态环境面临系统性风险。江苏部分海域“四潮”(指“绿潮、金潮、赤潮、白潮”)齐发,成为全国罕见的生物性海洋自然灾害。近年来“四潮”暴发规模、频发状况不可预期并愈演愈烈的态势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波及全省海洋渔业、海洋旅游业和海洋新兴产业。《全国海洋预警监测工作方案》明确将海州湾绿潮、赤潮、白潮预警监测纳入国家海洋生态预警监测重点任务,自然资源部连续两年将“黄海浒苔绿潮前置打捞联合指挥部”设立在江苏。由于江苏缺少海洋科学综合观测平台,无法长期获取相关海洋数据,导致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关键数据要素缺失,在应对突发性海洋自然灾害时,难以采取有效的预警防控措施。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成为制约全省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且容易诱发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推进江苏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是《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关乎海洋强省战略实施、临海乡村振兴的实现,更关乎临海“三农”问题的解决,江苏海洋渔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为持续、深层次推动全省海洋科技创新,驱动全省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构建产业链政策体系,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科技创新是产业发展的灵魂,是成功应对风险挑战的源动力和驱动力。要健全海洋渔业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提升良种覆盖率,加强前沿基础研究,突破产业链条关键环节的技术瓶颈。针对海水养殖模式较为传统、栽培方式创新不足、机械化和智能化作业水平较低、紫菜筏架绿藻高附着等问题,要加快育种技术体系建设和良种创新,突破分子育种关键技术,縮短育种周期,并不断完善现代化良种原位测试平台,从而壮大江苏海水种业。近岸养殖亟待向深远海推进,要加快形成更多科研成果,推动养殖方式、方法、模式创新和现代化渔业装备更新,面向产业快速转化,不断优化政策支持转化过程中的参数。良种基地、育苗基地、紫菜产业园区等作为水产科技转化的重要载体,需要强有力的政策引导和科技支撑。要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参与技术研发、科技创新的主体作用,有效调动企业的科技创新积极性。
加快打造海上科研平台,构建多学科交叉的海洋综合试验场。围绕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定位,紧抓海洋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海洋渔业等重点领域对海域需求的共性问题,在全省管辖海域范围内寻求优质海域,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优质企业,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主管部门牵头、多单位参与的一体化海洋综合试验场。为高端海洋装备(如高端船舶装备、海洋科学探测装备、深海资源开发装备、海上风电装备、“海洋北斗”、深海油气资源开发、新型智能水下机器人、大型智能化港机等)的研发、测试、中试和示范应用提供海域支持,并配套建立海上科研平台,保障海试作业的连续性和获取数据的长期性,聚集全省涉海试验测试优质资源,从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实现海域空间的立体开发和综合利用。2023年11月20日发布的《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对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海域使用论证、用海审批、不动产登记、海域使用金征收等方面予以指导和规范。解决海域资源利用问题,是保障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为促进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解决养殖、跨海桥梁、温排水、海底电缆管道等海域资源利用问题,目前国内已有不少沿海地区开展了立体分层设权的实践。如河北、浙江、广西、海南、辽宁、福建、广东等省份稳步推进和规范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工作,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宁波、舟山、滨州、烟台、防城港、台州、玉环、福鼎等市已完成三维立体海域使用权分层设权登记工作。江苏省也于2023年11月颁发了首本海域使用权三维立体分层登记证书,标志着江苏海域空间从平面进入三维立体管理。但和相关沿海地区省份相比,江苏起步较晚,政策措施尚不完善。建议加大力度推进全省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逐步完善海域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丰富海域使用权权能,解决当下海域资源利用矛盾,使全省海域空间资源的立体性、多功能性得到有效发挥,不断提高海域资源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率。
制定实施相关标准,强化海洋水产食品安全和品牌保护。围绕海洋渔业全产业链关键环节出台相关政策,扶持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制定相关标准,如种质标准、育苗标准、栽培标准、加工标准、储藏标准等。深化标准实施,加大水产品加工和安全相关标准的培训、解释、宣传力度,及时公布和解析相关备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加快推进“从海洋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体系构建和评价工作,打造和保护海洋水产品公共(公用)品牌,建立举报和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滥用品牌、假冒产品等不法行为。
(金芙蓉:江苏海洋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徐军田:江苏海洋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刘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