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内涵厘析与实践路径探索
2024-06-09荀陶
荀陶
(郑州商学院,河南巩义 451200)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是新时代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应该是师德师风。”[1]国无德不兴,德是整个国家与民族向上向善的动力所在。教师的师德师风决定着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人才培养质量的优劣,关乎国家与民族的未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是当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时代使命,也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应当作为高校内涵式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点工作予以重视和落实。为了推动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校内涵式发展,以强化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为首要任务。”[2]青年教师作为高校师资队伍的生力军,是新时代高校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代表着高校发展的未来。因此,基于这一背景,本文旨在深入探索高校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科学路径,以期为高校内涵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内涵厘析
(一)立德树人——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目标要求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也是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总的目标要求。立德树人为教师的师德提出了双重要求。
一是为人师者需“立德”。立德,源自《左传·襄公二十四年》的“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3]古人将立德、立功、立言视为集修身、事功、言教为一体的“三不朽”,达此“三不朽者”为“古今完人”“智者圣贤”。“太上”意为最高。在古人眼中,树立德行是最高层次的不朽。立德的重点在于修身。这是教师在处理自我关系时的基本要求。修身是一种师德的综合修养过程,即教师德性的全面养成。这要求教师“由内及外”“推己及人”,在与外界、与他人的关系中重新审视、提升自我。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儒家先贤要求通过“内省”以达修身之道,孔子主张“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这要求我们时刻注意自我检查,既要虚心学习,又要引以为戒。孟子强调反躬自问、厚于责己,凡事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做到“行有不得,反求诸己”。这与目前师德师风建设实践中习惯性地将教师师德视为一种标准化的道德规范,并通过外在约束来规范教师行为的思路有着本质区别。立德要求师德师风建设应当回归教师内在的精神要求,通过由内及外的方式实现教师的自我提升。
二是为人师者亦要“树人”。树人,出自《管子·权修》的“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4]树人,即指教书育人,不仅是终身事业,而且是教师崇高的天职与使命。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自古以来便肩负着传播真理、传承文化、引领价值、塑造灵魂的重任。作为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教师的言行举止对学生的未来发展产生着深远影响。因此,教师理应以德施教、以德立身为己任,充分发挥榜样作用,成为学生锤炼品格、奉献祖国的指路明灯。孔子曾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5]这意味着教师应自觉修养德行,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榜样”一词与“木”字旁紧密相关,提醒我们榜样如同草木,需不断汲取养分,否则亦会腐朽。真正的榜样源于内心,即教师与生俱来的道德良知。教师应以此作为职业使命与担当的衡量标准,顺应良知的召唤,坚守良知的底线。
从根本上看,师德是一种兼顾“反身而诚”与“推己及人”的人文关怀。这与道德的本质相通,即道德永远是人的道德,是由人的自我认知向他人传递的内在精神。立德树人要求教师超越追求个人幸福最大化的功利主义道德观,教师的道德选择能够超越眼前的利益得失,将师德真正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良知,并成为其行动的准则。如何挖掘并发挥教师的良知价值,正是师德养成的关键所在。亚里士多德曾指出:“一个人的实现活动怎样,他的品质也就怎样。所以,我们应当重视实现活动的性质,因为我们是怎样的就取决于我们的实现活动的性质。”[6]在《正义论》中,罗尔斯也强调了真正的正义一定是非功利的。利欲支配下的教师德行势必与新时期国家和民族所要求的师德素养相悖。基于这些理念,高校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应以立德树人为总目标,关注青年教师教书育人责任感的内在良知觉醒,引导他们自觉内省、严于律己,不断提升师德素养。
(二)凝道成德——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过程
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本质上是一个“凝道成德”的过程。这一过程旨在将“师道”转化为青年教师的内在“师德”,即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化为教师的个人品质。这一转化过程遵循了从他律向自律的发展轨迹,体现了师德建设的核心要义。
以康德为代表的西方理性主义伦理学认为“自律性是道德的唯一原则”[7]。康德的自律性(Autonomie)是由希腊语中autos(自己)和nomcos(规则)共同构成,意指个体为自己制定的规则。在康德看来,自律原则作为道德的最高准则,即“在同一意愿中,除非所选择的准则同时也被理解为普遍规律,就不要作出选择[7]”。由此可以看出,康德眼中的自律虽是道德主体自己确立的行动准则,但该行动准则事实上正是客观、普遍的道德法则,即道德主体始终将客观的道德法则作为自己行动的唯一准则。因此,自律并非简单的自我约束。
在康德看来,自律是一种积极的自由,一种尊重规律而非遵守规律的道德责任表现,体现了道德主体在道德活动中的主动性、能动性以及道德主体自我立法、自我遵从,从而实现了真正的自律。在康德看来,他律和自律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补充。道德主体在自我立法之初必然受到他律的约束,而后逐渐将道德法则内化为自身的德性义务,实现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化。在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中,“凝道成德”的过程同样体现了自律与他律的相互作用。在师德发展的初期阶段,教师行为往往受到外在规章制度的约束和引导。由此看来,教师师德发展遵循由普遍、一般的“师道”向具体、特殊的“师德”转化。教师需要全面、深刻把握师道要求及教育活动崇高的内在价值,体会教师职业的理想信念、教师职业的责任担当、教师职业的纪律作风,在教育实践中逐步完成德性自证,凝聚“师道”价值成为自身的“师德”义务。
“凝道成德”的师德建设过程反映出青年教师的师德成长轨迹存在着主体性与阶段性两大鲜明特征。就主体性而言,教师师德深刻地体现了其作为个体在职业道德方面的独特性。不同教师之间的师德水平存在差异,且其发展过程中也呈现出不均衡的态势。同时,教师不仅是自身师德修养的塑造者,而且是解决师德矛盾、践行师德理念的关键角色。外界的监督虽然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教师师德的真正形成,更多地依赖于教师自身的积极构建与实践。
至于阶段性,师德建设显然是一个长期且分阶段的过程。在不同阶段,师德建设的重点和目标也各有侧重。例如,在青年教师的职前培训阶段,我们重点应放在帮助他们熟悉教师职业角色、掌握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并初步培养他们的职业道德情感与行为。当青年教师步入实际工作岗位后,我们则应逐步引导他们深入理解和践行师德的基本要求,磨炼他们的师德意志,并让他们体验到高尚师德所带来的内心满足与喜悦,从而实现“凝道成德”的深层次转化。最终,当青年教师师德趋于成熟,即达到康德道德哲学中所描述的道德自律阶段时,他们将能够通过自律实现师德的自由境界,凭借内心的良知指引行动,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始终牢记并忠实履行教师的神圣职责与使命,进而达到更高层次的师德境界。
(三)以人为本——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思路
以人为本,作为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大计。……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求贤若渴,不拘一格,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这反映了我国在高等教育发展中对人才的高度重视和对选贤任能原则的坚定遵循。在师德建设领域,倡导“人本”理念有助于打破当前高校中存在的“人的缺位”现象,克服“工具理性主义”的偏见,为师德培养注入新的活力。
以人为本的核心要义在于,我们在处理人与世界关系时,应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独立人格和自由精神,始终将人的全面发展和自我完善作为终极追求。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用“工具理性主义”的视角来看待教师职业,用李商隐描写爱情的诗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来象征教师的奉献精神。这种比喻虽然体现了对教师职业的崇高敬意,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教师作为个体所应享有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从而导致了对教师合理诉求的漠视和对教师职业尊重与关怀的缺失。当前,教师心理健康问题和职业倦怠现象的频发,除了师德教育的不足外,更深层次的原因可能在于我们对教师的期待过于“神圣化”和“禁欲化”,缺乏对教师作为人的基本属性的理解和尊重。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并调整对教师职业的理解和评价方式,以更加人性化、全面化的视角来观察和评估教师的师德表现。通过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可以更加客观地看待教师的职业行为和道德表现,进而为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以人为本的基本思路,强调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应始终聚焦于青年教师。这一思路关注青年教师的师德成长,致力于发展其独特的师德个性,并充分展现他们的师德风范。青年教师往往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入教育行业。他们的身份虽然从学生转变为教师,但普遍缺乏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因此,以人为本的理念正是基于这些客观现实,给予青年教师尊重、包容与鼓励。同时,在工作中,我们也应充分尊重青年教师的劳动成果,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与关怀。此外,以人为本也是评判青年教师师德水平的重要准则。它要求教师在工作中始终以学生为中心,全心全意地关爱和尊重学生。教育的本质在于培育人才。而教师能够在教育活动中坚持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的生命情感和完整人格的养成,为国家和民族培养新一代人才,既是职业良知,也是莫大的职业幸福。然而,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师德失范现象,其本质往往源于教师被个人利欲所驱使,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道德本身就意味着在物质欲望和功利追求方面需要有所牺牲。因此,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不能只关注自我,而忽视教育的本质和真谛。因此,在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中,高校应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给予教师充分的尊重与关怀。青年教师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学生为中心,给予学生更多的理解与关爱。这样双管齐下,才能更有效地推动青年教师师德师风的全面提升。
二、高校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践路径探索
(一)引导青年教师克服功利主义,唤醒青年教师的教育良知
青年教师的师德培育,是一条通过教育生命实践实现师德自我觉醒的道路。按照儒家的观点,良知是道德的根基,那么教育良知也必然是教师师德的核心。因此,在师德培育过程中,我们应着重关注教师内在教育良知的唤醒与成长,打破师德规范与教师德性之间的隔阂,实现基于教育良知的行为自律。
青年教师师德建设可以借鉴王阳明的“致良知”与孟子的“反身而诚”思想。王阳明认为,良知是人与生俱来的,无需学习便能自然体现,且不会因外界因素而消失。然而,良知也存在一个显著的弱点,即在与外界接触时,容易受物欲引诱而被蒙蔽。因此,我们需要接受教育,以消除物欲对良知的遮蔽。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核心问题,便是如何消除物欲对青年教师的干扰,引导他们克服功利主义、利己主义,重新唤醒内在的教育良知,从而缩小知与行之间的差距,实现真正的知行合一。
由于良知深植于我们内心,即便未经教化也能自然流露。因此,在师德建设中,首要任务是加强青年教师的教育理想信念建设。这种理想信念能够作为一种内在的精神支柱,激发教师的教育良知。只有当教师深刻认识到自己肩负着培养新一代的时代重任,将教育视为一项崇高的事业时,他们才能够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无需外界的监督。同时,教师只有欣赏学生的才华与天赋,才能够真正做到关爱学生,全力维护学生利益,提供个性化的教育,致力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在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我们还应加强他们对党的教育方针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的学习。这有助于不断增强青年教师的理论自信和道路自信,从而坚定理想信念,唤醒自己的教育良知。此外,我们还应引导青年教师明确道德和物欲的界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孟子将道德要求称为“大体”,将物欲要求称为“小体”,并强调道德的实现需要在物欲上做出一定的牺牲,克服功利和自私的倾向。他提出“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即先牢固地树立起道德观念,便能抵御物欲的诱惑。我们要实现道德的提升,需要“反身而诚”。这意味着我们要真诚地面对自己的良知,不欺骗自己。因此,我们应引导青年教师学会自我反思,在反思的基础上做到慎独,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对教育的热情和对学生的关爱。
(二)明确青年教师师德失范的界定标准,合理执行惩处裁量权
唤醒青年教师的教育良知,是师德师风建设中的提升环节。我们通过引导教师行为与其教育良知相符,实现青年教师内在的师德自律。同时,师德失范的惩处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基石,同样占据重要地位。它旨在通过设定行为底线,培养青年教师对规则的敬畏之心,从而规范他们的行为。在教育实践中,科学判定青年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并合理执行惩处裁量权,是师德师风建设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
我们应合理执行惩处裁量权,首要任务是明确青年教师师德失范的界定标准。这有助于弥补当前相关惩处规则模糊不清、主观性过强的弊端。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我们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我们应合理界定师德失范行为的标准,明确哪些行为是违反政治、作风、教学、科研等纪律的,哪些行为侵犯了学生合法权利,以及哪些行为违反了其他法律法规。二是我们对师德失范行为进行细致分类,区分过错、过失等行为,以及故意、非故意的主观状态,精准判定师德失范行为的性质。三是我们应根据行为产生的后果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科学评估,在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的基础上,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裁量并予以相应惩处。在执行惩处裁量权时,我们必须严格遵循问责制度,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同时避免一刀切的做法,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具体判定。此外,我们还应遵循回避原则,确保相关调查、处理人员与问责教师之间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从而保障惩处过程的公平公正。在惩处过程中,我们应充分尊重教师的合法权益,如教师对惩处决定不服,应允许其提出申诉。
(三)完善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机制,营造清正的师德建设环境
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是长期且艰巨的系统性工程。这要求高校持续不断地完善相关机制。同时,青年教师的师德成长离不开与环境的良性互动。一个优良的师德环境能发挥道德的强大作用,加速青年教师“凝道成德”基本过程的实现。
首先,高校应在广泛征求全校教师及各方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并制定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及其评价办法。这些规章制度将引导青年教师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并提升他们的师德修养。此外,建立青年教师师德考核档案也是必要的。结合职业道德规范与评价办法,高校对青年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细致考核评估,加强师德评价在教师工作考核中的权重,采用学生、领导、同事和自我四方综合评价的多元主体评价模式,科学全面地评估青年教师的师德表现。同时,高校要确保师德评估的常态化实施,进一步完善青年教师师德师风的奖惩机制,对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给予激励和表彰,并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时给予优先考虑。其次,高校应建立科学的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学习,以强化青年教师以德治教的意识。培训可按学期进行,采用线下形式以增强教师的参与感。培训结束后,高校可对青年教师的收获进行调研,收集他们对培训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不断优化培训模式,增强培训效果。同时,各学院和行政部门也应定期组织青年教师的师德座谈会,为他们提供充分的师德培养机会。最后,高校要努力营造一个清正的师德建设环境。环境对青年教师师德成长的影响是显著的。因此,在师德建设过程中。高校应充分发挥道德的作用。高校可对师德师风先进的青年教师进行表彰和宣传,通过树立榜样来带动其他青年教师学习和提升。同时,高校要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维护身边的优良师德环境,营造良性氛围,并汇聚成师德师风的强大捍卫力量。